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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三百年:赵匡胤时间-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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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的“三条宝带”


建国伊始,老赵率先做了三件事:从漕运和赈灾开始解决民生问题;从政策改进开始解决偃武修文问题;从礼葬韩通开始解决士大夫道义问题。

东京汴梁是当时一大消费城市。帝室、百官、士庶、军马所需,大多仰仗于漕运。四方流往汴梁的各类物资,匡算下来,仅仅几十万士卒,每天就需要几十万斤口粮。史称“岁漕百余万石”,假定是一百六十万石,就有近十万吨的规模,每天必须有两百吨粮食从外地运来。这还不算近百万市民所需。而这些南方的粮食北上,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水运。所以河渠通畅,多年来都是执政至为关心的问题。老赵上台伊始,往汴梁的几条河道,因为战争,已经连年淤积,更需要浚治。就在第一次御前会议上,老赵提出了漕运问题的解决方案。

老赵之前,历朝历代,调集丁夫开挖河道,所有糗粮皆由河工自备。老赵认为此类历史性盘剥过于苛刻。于是下诏,从此河工食用“悉从官给”,都由官方供应,且“著为令”,并且从此以后,成为一种制度性安排。

帝国的文明之象开始了点点滴滴的推演。

当时的漕运,有汴河、惠民河、广济河、黄河四水,史称“漕运四河”。但黄河治理是另外的故事,实际上历代所着力的是其他三条河。

汴河,也称“通济渠”。隋炀帝时已经开挖,属于大运河的一段,自洛阳西苑引两条天然河水入黄河,再入汴水。然后循春秋时吴国开挖运河故道,引汴水入泗水到淮水。主干在汴水,人工开挖,故也称汴渠。

惠民河,在开封西南,大宋开挖的运河。

广济河,是接收山东潍坊一带收取租赋的漕运河道。先经由清河(也称济水)起运,跨黄河,过几个州郡,进入广济河,由广济到达汴梁。这河,后周时已经开始治理,大宋继续,先后引汴水、金水注入广济,与黄河勾连。河在开封城东,西流,经过今天的河南兰考,到山东,注入梁山泊,下接济水。因为河道拓宽至五丈,故又称“五丈河”。工程不小,后周、大宋两代人的时间都在“五丈河”上付出了汗水。

诸河都有淤浅的时候,尤以五丈河最为严重。于是老赵借春初的农闲季节,调集河工,大兴力役,史称开浚之后,“始得舟楫通利,无所壅遏”——才开始舟船通行便利,没有了阻塞拥挤的现象。为了修治五丈河,老赵还常常要到治河现场去“督课”,亲临现场监督考核。最初,这些河工们是没有口粮的,老赵看着一个个黑红的脊梁在河道上起伏挖掘、穿梭来往,有了恻隐之心(史称“上恻其劳苦”),特别下诏:每人每天给米二升,并命令天下各地的役夫,都要照此办理。这个办法一直贯彻大宋帝国始末。史称“遂为永式”,于是成为永远的规则制度。

修浚河道,解决了大汴梁城的日常用度问题,老赵也有得意的时刻。有一次,吴越国的国王钱俶入朝,向老赵进贡了一条“宝犀带”,也许是由犀牛皮制作,嵌满了珠宝的腰带,老赵看过后,回过头来对钱俶说:“我有三条宝带,与你给我的这个不一样。”钱俶很自信,认为“宝犀带”乃是吴越国良工精心打造,世间罕有,于是请求老赵拿出那“三条宝带”来开开眼。老赵笑道:

“汴河一条,惠民河一条,五丈河一条。”

钱俶听后,顿时明白了帝王之道在民生不在享用的大道理,不禁大为愧服。由此可见宋太祖赵匡胤的格局,远不是钱俶这样的国君可以达到的。

老赵践祚的前一年,河北谷物丰收,导致谷贱伤农;老赵登基伊始,即下令“高其价以籴之”,高价收买农民手中的粮食,以此保障农民利益。

但中原诸道,有地方丰收,有地方绝收。老赵知道后,又派出使者到各地分赈闹粮荒的州郡。

这是由政府介入而解决民用、战备粮的储备问题,是传统中国的荒政(荒年政制)、良政之一。战国时代的魏国、汉代初年,皆有此类设计,古称“常平仓”。方法是:某地粮价低时,由政府适当提价收购;某地粮价高时,由政府适当降价出售。这类“金融政策”,既避免了谷贱伤农,也避免了谷贵伤农,应该是调节粮价、平抑市场、储粮备荒以供官需民食的一项优良国策。

但这类工作操作起来有难度,故历史上考察,并不经常施行。大宋帝国在太宗赵光义时代,完善了这个“常平仓”制度。大宋帝国的文明力量就在于:只要是利国利民之举,几代人都会为之努力,万难不避。

元代佚名撰《宋史全文》引吕中议论老赵开仓放粮事,大意说:

太祖甲辰即位,第二天乙卯日,即遣使往诸州赈贷。岂有得天下之初,要用这个来沽名钓誉的事吗?上天惠民,应该遵从天命。当时之民,苦于干戈、赋敛、刑役很久了。为人父母,见子弟之饥寒,则万难不避也要救助。太祖赵匡胤此举,与周武王下车之后,就散财发粟给饥民,那种圣贤的仁爱之心,是一样的。

我认为这不是溢美之词。

老赵赈灾是常事。

翻看《续资治通鉴长编》就会发现,触目皆是“赈灾”“免租”的故实。我据该书统计,太祖一朝十七年,“赈”字出现二十四次,“蠲”字出现三十二次。“赈”是国家放粮给百姓;“蠲”是国家免收百姓租赋。这样放粮、免收,国家自然就会减少收入,但这样自动减少收入,实实在在给百姓利益的国家调控,每年要做三次以上。我在阅读历史记录中,还没有发现哪个朝代曾经有过这样令人感动的民生政策。

乾德二年,更有一道诏书给地方长吏言:

如果地方有灾情,“即蠲其租,勿俟报”。

如果遇到灾害,正赶上收租,就要马上蠲免,不必等到上报后批准。

这一德业,三皇五帝以来,不曾见有。尤为令人钦敬的是,这类德业,只在历史记录中夹带提过,不仅帝王不再自我吹嘘,大臣文人们也不做恭维逢迎之语,似乎:这事就应该这样做!

大宋帝国“做好事”一向如此——从不做自我旌表。





盘剥寻租的恶性


官方的制造业场所称为“场院”,地方的“场院”,除了由所在地直接调用租赋维持“场院”工作外,还由朝廷拨给粮草支持“场院”工作。等于“国税”“地税”都有一部分流入“场院”。“场院”工人多为军人,属于半军方机构。但朝廷负责盐铁、户部、度支的财务官三司使,下达的文件中又有规定:拨出的经费如果有“羡入”(盈余),可以上报朝廷,朝廷将据此而给“场务”官提成。这个法子五代以来一直如此施行。

宋初,有个地方官名叫张全操,他反对这个做法。他认为这样将会助长“场务”官从中渔利。乾德四年,他给皇上上书说这个事。赵匡胤马上下诏:

孔子有言:“出纳之吝,谓之有司。”如果在规定之外还有盈余,这一定是对下属的克扣所致。张全操上言:“三司令诸处场院主吏,有羡余粟及万石、刍五万束以上者,上其名,请行赏典”,这么多盈余,如果不是多倍收纳民租,私减军食,如何可以得到?要追问此事,不要颁行三司的做法。以后,除了官方规定的消耗数额之外,一切严加禁止!

“羡余”也即“盈余”,这个事,值得一说。

这是历来对地方官考核的指标之一。官方要组织国家力量经营各类制作,就要有预算。一般的预算都会做得比较公允,年底核算,一般都差不多用光。但场务官有时在组织地方租赋时,往往会“超指标”榨取,这样就有了所谓的“羡余”。而朝廷鼓励“羡余”并愿意从“羡余”中拿出一部分奖励场务官时,场务官榨取百姓租赋就有了“动力”。朝廷如果不知道这个局面,那就是无能;如果知道,不来终止,那就是无道。朝廷在很大程度上是明知此事也睁一眼闭一眼。无论无能抑或无道,纳税人都要承担这个被剥削的恶果。

史上对唐德宗时的“羡余”恶政记录颇详。大意说:

德宗时国用不足,因此有专门聚敛的心思。地方藩镇知道德宗的心思,就向朝廷进奉“税外方圆”“用度羡余”来买好。其实,这个“税外”的“方圆”(就是孔方兄啦),以及“用度”的“羡余”,有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扣留“常赋”,假设:朝廷拨给一万,他留三千;地方收取一万,他报七千。这样里外里,就有了六千的“方圆”或“羡余”。第二个部分是“增敛”,这一块主要在“地税”,假设:按规定要敛税一万,他敛一万三千;如此,又有了三千的收入。总合起来,他额外寻租九千。这还不包括他可能克扣的工人报酬。但这九千,他并不完整上报为“方圆”或“羡余”,他报二千(史称“所进才什一二”,进奉给朝廷的不过是扣留“常赋”和“增赋”的十分之一二);朝廷再返还给他一千作为奖励;这样,一年下来,他可以净得八千。

这里的数字都是设想的,但路数就是这个路数。

也有一类“忠诚”于朝廷的地方官,“竭府库以进奉”,竭尽地方府库向朝廷进奉贡物。但这种做法对地方百姓和场务工人的盘剥更为凶狠。但往往就是这类“竭府库以进奉”的地方官,得到皇上青睐,很快就会因功而提升。如唐德宗时的宣歙道(宣州、歙州为一道节镇),一位留守的判官就在干这个活儿,德宗大喜,召他为朝官,做了刑部员外郎。因此,在无道政权之下,盘剥百姓,进奉“羡余”是升官的终南捷径。

这不是孤例。

唐宪宗时,一位以户部侍郎名义主持财政工作的度支官,知道皇上骄侈奢靡,于是多次进奉国家“羡余”,供其挥霍,从此“有宠”,不久升官,加工部侍郎并同平章事,继续主持财政工作。这是直接做了国务大臣的财政部长。当时国人知道这个组织决定后,朝野哗然,以至于市井的小贩们都知道此事,不禁对朝廷这个昏妄举动嗤之以鼻。

唐穆宗时,有一位门下侍郎、同平章事,临时负责修建先帝陵寝,但他的部吏盗取陵寝的建设物资,又不给建筑工人应得的报酬,这样聚敛了十五万贯财富,进奉给朝廷。穆宗很高兴,但怨声载道。不得已,罢了官,但还是到地方做了省部级大员。

唐敬宗时,有个盐铁使(负责国营盐铁专营的部长),克扣榨取盐铁业的租赋特别狠戾,但他上报的专卖收入往往不足,却将各类办公经费“省下”了“绢百万匹”献给朝廷,而且还源源不断。

……

这类故实证明了盘剥寻租的历史惯性,五代十国时期,各地皆然,而且愈演愈烈。但在南唐李璟时代、后周郭威时代,这个恶政也曾得到过短暂遏制。

公元940年,一个管理仓库的官员,岁末时向南唐朝廷献上了“羡余”的赋税租米万余石,想以此博得南唐中主李璟的赏识。但李璟说:

“国库的支出和收入都有一定的数额,你如果不是聚敛百姓、克扣军粮,哪里来的盈余呀!”

李璟是个明白人,并不想在无道之路上走下去。

公元951年,郭威刚刚建立了后周帝国,当天就下诏:凡仓场、库务的掌纳官吏,不许收受“斗余、称耗”(在规定的名目外另立名目巧取民脂民膏);以前规定的进贡“羡余”制度,全部作废。

李璟、郭威的德政应该影响了老赵。但老赵诏书中一句话,引用孔子名言:“出纳之吝,谓之有司”,证明了老赵治理天下的自觉性。老赵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将这个事件上升到文明建设工作中来认识。传统儒学,孔子学说,就是老赵最重要的思想资源。有没有这个思想资源,处理政事,那是不一样的。这就是“天下意识”的自觉性。

“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有司”是有关部门的意思。在《论语》中,孔子将它看成邦国治理的“四恶”之一。

孔子的弟子子张问:“何谓四恶?”孔子说:“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意译这段话就是:平时不加教化(老百姓不知道犯法而犯法),就要逮捕杀掉,叫作酷虐。百姓还没有准备好,官方就要看成果,以至于(百姓没有完成工作而获罪)叫作暴戾。政令迟缓不下,却突然限期要百姓完成工作,叫作害人。还有,应该赏赐人的时候却出手吝啬,有关部门干的这个活儿就叫作算计。

“四恶”为孔子所痛恨。因此圣贤人物在推进文明建设时,往往要到孔子这里去寻求思想资源。“出纳之吝,谓之有司”,在后来的种种诠释中,有一个基本共识:应该颁发给人的财物(报酬、薪水、奖励等),却吝啬而不肯出手,有司这么干,实在非人君之道。圣贤话语中,破毁规则,是一种败德。

“增羡入之数,收倍出之赋”,表面上是“吃盈余”,而且奉献给国家,为国家节约支出、增加收入,应该称之为“爱国”之举吧,但在实际上成为“害民”之举:加倍收租又克扣颁给。老赵的了不起之处在于,他不允许“爱国”而“害民”。他一旦知道邦国治理中存在恶政、秕政、暴政,就立即做出政策调整。他不做秦孝公、始皇帝那种轰轰烈烈的运动式改革,只求点点滴滴的改进。这是思想家王夫之最为欣赏老赵的地方,也是我最为欣赏老赵的地方。老赵对国家政策的星星点点的调整,深得现代政治哲学“社会零星改造工程”文明之相,又具有悠远历史且雄深厚重的保守主义之神。故,在赵匡胤时代,自从大宋之后,百余年来,社会动荡较少、士庶幸福指数较高。北宋百年,其繁荣与文明,超过了成康之治、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和所谓的康乾盛世,这方面,与老赵的稳步改进、自我更化有直接关联。这是儒学“仍旧贯”(坚守旧有的习惯法)与“日日新”(每天都做一点努力更新)的巧妙平衡,是一般人难能企及的“中庸之道”奥秘所在。现代英美的“民生”治理,基本就在“仍旧贯”与“日日新”之间做策略组合式平衡。

老赵瞩目于“民生”的功夫,就这样在千年之前获得了现代性。

说到赵匡胤的“民生”,不能忘记大帝柴荣。他在柴荣这里获益良多。

柴荣征淮南之后,知道国家财用并不富有,而后马上又有了征契丹之战。但是这时候,有人来报淮南饥馑。柴荣正在征调粮草北征,但他还是要求地方将粮草借贷给当地士庶,以度荒年。

有人对他说:“百姓穷,恐怕不能偿还。”

柴荣说:“百姓,是我的子女啊!哪有子女遭受倒悬之苦,而父亲不为他解脱的道理!我不要百姓必定偿还!”

在战争准备期间,柴荣也没有忘记百姓苦难,这方面与那些动辄以战争来要挟百姓,四处搜刮军粮的无道之君有了鲜明差异。

赵匡胤继承了大帝柴荣的“民生”理念、王道理想,终其一世,没有向百姓搜刮过一粒粮食,还在著名的遗言“誓碑”中,规定了“不许加赋”的制度。老赵是中国优良政制的继承者和创制人——地方有灾,“即蠲其租,勿俟报”,就是一项优良创举。这样的创制还有很多。他在进入汴梁之前,曾约法三章,其中之一就是不许剽掠京师士庶。老赵要做到“秋毫无犯”;但在实际上,老赵做得比“秋毫无所犯”还要仁义。

大军入城,东京汴梁“市不易肆”(店铺正常开业)。但总有刁民以为机会来临,趁着大军入城之际,借机打劫。此事在五代十国时期,屡见不鲜。

老赵的“天下目标”容不得这种刁顽败类,于是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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