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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王,美色可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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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一承认,女人们都要黯然神伤了。
只有言水仙在心里欢呼雀悦,他还记得当日那句话,“在下与小仙姑娘有缘,你丢失的东西,他日若有缘定然奉还。”
那是不是说明,他俩有缘,是可以在一起的意思吗?
可能连言水仙也不自知,赫连续卿之于她,不仅仅是少时的爱慕,更多的是亲人的一种依恋。那里双亲还在,他常在他家小住,有一种亲人的感觉在里面。除了父亲这个男人外,赫连续卿是她喜欢的第二个男人,因为他满足了所有她对情人的幻想。
“好了,既然都相识了,仙儿就坐到六王爷边上去吧,这些年没有见,该多亲近亲近的。”太后满意地看着落座的一对,然后眼神轻轻一扫,无声自威,“哀家今天甚为高兴,因为哀家的亲侄女言水仙回来了。仙儿自小双亲亡故,在外面受尽苦楚,命途艰难,哀家和皇上决定册封仙儿为福顺郡主,享受皇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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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奔,才十一点多,居然只能放在凌晨发文。不好意思,亲赶不上早班。


、第三十章 你是在约我吗?

她好像熬出头了,成了当朝第一个郡主。福顺这名字不是不好,就是有点老土。许是姑母觉得她前半生苦日子过得多,连名字都给起个福荫的。不过这郡主当得很占便宜,不用做事就有俸禄,数不清的金银珠宝,还有自己的住屋。
但是这郡主也不是白当的。听听……
“蚂蚁为什么要搬家?”
“因为天要下雨。”
“天上有多少颗星星呢?”
“无数颗。”
“月亮是不是真的住着嫦娥仙子?”
“没有,月亮,只是环绕地球运行的一颗卫星。”
“卫星是什么来着?”
言水仙头痛地抚抚额,该怎么跟他解释清楚呢?于是她拿着一根树枝在土地上面画下银河系的星球,什么土星,火星的,大概说了一遍。
小皇帝直起身,好半晌都在认真思考她说的话的真实性,然后有些惊讶地看着她:“你怎么会知道?不对,连宫中的大学士都不懂的事,你怎么会知道,说不定是你胡诌的。”
言水仙不屑地哼声,不同时代,科学文化知识有天大的差距,她与古人有代沟:“我所知道的都是经过古今中外五千年来人们所总结的知识精华。你们的大学士只沉浸于古时圣人的文化里,却不知一个民族的灵魂在于创新。要知道在耀国的外头,海洋的另一边,有大大小小不下于二百多个国家,你的这些大学士却只守着本土,没有一个人敢睁眼看外面的世界,可悲啊!可叹啊!”
小皇帝切了一声,然后不服输地道,“再来!”
“谁怕谁!”言水仙鼻子都翘上天了,这小屁孩别以为有身份就可以目无尊长,要她低头?门儿都没有。她涎着脸道,“这次我先来。”
“知道了。”小皇帝拽了一下皇袍衣摆。随着问题的提出,他的脸越来越臭。
“有种动物,大小像只猫,长相又像虎,这是什么动物? ”
小皇帝摸着下巴,“狮子。”
“错,是小老虎。”
“小波比的一举一动都离不开绳子,为什么?”
“因为他被绑架了。”
言水仙连白眼都都懒得翻,“因为小波比是木偶,”送去一个“你这都不懂”的眼神,气得小皇帝赌着一口气不上不下。 
“世上什么东西比天更高? ”她懒懒地再问,也不指望他能答中。
“白云。”
“错,是心比天高。”
小皇帝抱着头爆走,他抓狂了!错错错,第一次都是错,他有这么笨吗?一直以来群臣都说他聪明,但他如今连一个女人都斗不过! 
“听着,最后一个了,什么东西比乌鸦更讨厌? ”
小皇帝的小胖脸鼓了起来,憋着一口气,就是没有说话,这次不能再草率了。他将他所有的错误都归究于没有听夫子的,三思而后行。
“乌鸦嘴。”
蹲地画圈圈的言水仙一听,面上一喜,“想不到小鬼头也有答对的一天,恭喜皇上啊!”回头一瞧,完全呆愣住,眼前一身风华的俊男不是赫连续卿是谁?
小皇帝苦瓜着脸撒娇,“六叔都答对了,只有朕说错,朕是不是很蠢。”毕竟只有十岁,哪能就真的变成无心无肺的掌权者。
言水仙抽抽唇角,哟,弱小的心灵受到打击了,不会要告状吧。
这时孙公公有请,“皇上,皇上,太后娘娘要请皇上到宁后宫有事相商。”
小皇帝嘴巴一扁,对着言水仙呲牙咧嘴,“你等着,还有最后一局,等朕回来决胜负。”
这些人一走,气氛便孤清起来。
自那日后,他们没有再见面。虽然她因他成为众矢之的,但显然,没有人胆敢招惹她,也没有机会找她晦气。因为如今的她每天都跟在太后身边,她给太后宠到不得了,就算此时她脸长个青春痘估计她都说是好的。
如今又跟小皇帝友好,哪有人敢给她脸色看?
但赫连续卿这头就很苦恼了。手中的折扇敲敲额角,原本那些灯泡般的眼光,他就够厌烦的了,好不容易习惯了,这时又一个个变成怨妇。想想这些日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收到一个个恏怼的眼神。有的见到他就掩面而泣,有的甚至指着他的鼻子骂道,负心汉!
他很无语。
他决定进宫看看他一手栽培的皇上的功课,也好过在外头受些有的无的郁气。这么一来,就见到刚才的场景。言水仙,你真的很有趣。没有别人注意到一向正直温文的他,唇角泛着丝丝冰冷的邪笑。
“我没有看错人,你果然聪明。”这时的赫连续卿手中折扇全开,一晃一晃的,俨然一个读书人,文人气息更浓。
“没有,都是一些小聪明。只能给皇上解解闷,上不了台面。”言水仙呐呐地谦虚道。数数手指头,两人相识的时间也算长了,而且都记得过去的事,但是中间的空白足以改变许多。于是这种想亲近,却亲而不得的感觉,很让二人郁闷。
但二人都深信,只要多些时间相处,一切都不是问题。毕竟曾经有过那么深刻的青梅竹马的往事。
“过些天便是乞巧节,整天呆在宫里也没意思,到时出去走走吧。自来了坤都,你都没有好好看看。坤都是皇城,有许多好玩的东西。”虽然说她着给皇上解闷,但是他看得出来,她才是最闷的一个。其实依她如今的身份,出一趟皇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成年的郡主在外都将会有属于自己的府邸。
“你是在约我吗?”言水仙忽然仰着脸,淡淡的笑,看不出有任何不满,“上次,你说会到玉楼阁看江南花魁钟艳艳登台表演,但到最后,我都没有看到你。”
“其实我有去。”赫连续卿见她皱皱小鼻子,笑了,漆黑的眸子异常的明亮,“白楚去,便等于我也去了。”他真没有说谎。
“什么意思?你既然能放鸽子就不要怕承认”哪怕是双胞胎吧,也不带这么说的,言水仙只觉得他在敷衍,心有些烦躁。不想去就明说吧,她宁愿听刺耳的坏话,也不想听虚伪的善言。
“你会明白的,但不是现在。希望能在乞巧节当天遇到你,我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风一吹,桅子花落了一地,带着诡秘笑容的赫连续卿离开了,留下错愕的言水仙,久久立在那里一动不动……
------题外话------
什么都别说了,码字!


、第三十一章 坤都四公子

旭国的乞巧节,还有一个市井的俗称,即相亲集市,皇城里有一大半的情侣是这样产生的。要是言水仙知道这事,她打死都不会出去的。
无论是乞巧节还是相亲集市,无论它的名字怎么别扭,说白了也就是相当于现代的情人节,听说还有三天期限来着。许多双亲在相亲集市之前,预先通过媒人两家往来传话,给自家的闺女和宝贝儿子双方约定这几天见面,说是“相人”、“相女婿”、“相媳妇”
,简单地说就是约会。
至于约会的地方,是在著名的烟江桥。
烟江,是皇城里一条养山养水养人的美丽江河,哺乳着坤都的人,江水澄澈,景色怡人,是恋人们浪漫的圣地。
约会的方式通常就在桥下卿卿我我,猜灯谜考智慧,客栈品美食等。当中亦有许多没有通过媒人拉红线的,那些人在集市晃悠晃悠的散步,目光灼灼或顾盼流转,期望碰大运遇见一见钟情的知心人,觅得一生相伴的良人。因此,相亲集市同时是一年里未婚男女最自由的日子。
为捕获心爱之人的芳心,尽早组建美好的家庭,见面这天相亲的或碰运气的男女都特别注意个人的形象,具梳洗整容,衣帽一新,力争给对方留下美好印象。一些晃悠悠没有相亲对象的人甚至依靠在家人陪同下不避嫌地合力寻觅的爱侣,因此,一出门入眼处人山人海,个个精神饱满,言笑晏晏,一派欢乐热闹氛围萦绕整个江南。
墨绿丝带束发,冲刷过的乌黑长发垂落腰间,皮夹的黑靴,腰间别着的玉佩一荡一荡,手握儒雅的“难得糊涂”折扇更显高贵俊秀,风度翩翩的俊秀模样连自个都深深着迷,言水仙帅气地一甩刘海潇洒飘过,直接无视掉通通侧目的男男女女,掉落了一地的芳心。
春花在旁看得两眼发直,第一次见到女扮男装的人,而且是相当俊俏轻挑的公子哥,不由满脸花痴外加惊叹万分,“郡主是春花见过最好看的人了,比坤都四公子都要漂亮英俊。”
言水仙骄傲地一仰头斜看了春花一眼,挑挑眉不屑地问道:“坤都四公子是什么人?本姑娘还没见过更帅气的。”只除了一如既往执着地迷恋的某男。
春花迷茫着双眼,顶着沉醉的花痴样,深深回忆起进宫前在坤都乞食的日子,那一天,远远见过四位名动天下的四公子:“谈起坤都四公子哪家千金小姐不想嫁?最英俊潇洒的就数咱们旭国唯一一个未婚的成年皇子六王爷,也就是郡主未来的夫君。”每想到此,春花就羡慕妒忌恨,但更多的是得瑟,在所有丫鬟宫女面前洋洋得意,她侍候的郡主,堪堪就是最完美的六王爷的未来妻子啊!
言水仙嘴上虽没有赞同,但脸上加深的笑意却出卖了她心里的小九九,“小春花啊……”
听到郡主叹息地喊她的名字,她立即狗腿地应了,“郡主有何吩咐?”
“啪!”折扇在春花额上一敲,“叫我公子!”
说真的,每次一叫春花的名字,自己都恶俗到不行,但是头一天选她当身边人的时候她作滥好人,问她有什么想要的,然后她就跪着磕头,嘴里不停地说着,求郡主别让奴婢改名字。据说,长相清秀的她,就因为这个得罪了不少宫人,也因此一直落在浣衣局里当个粗人宫女。
她也不是那些皇权统治者,她要恶俗就恶俗吧,反正这名字不是叫的自己。但是后来她发现,恶俗不是春花一个人的事儿。可是要改吧,她就变成不守承诺的人了。
“是郡主,喔不,是公子。”
言水仙抚额,她当初怎么就同情心泛滥,好的不要,偏偏经过浣衣局直接把她要了过来。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
“你觉得我未来的夫君是怎样的人?”言水仙摸着下巴问,每次见到赫连续卿,他都给她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感觉不像凡间的俗人,你说说看,真人有这么完美吗?相貌已经绝顶了,人家还有才有风度,到底是不是装逼的呢?总感到每次见他都仿佛有层层纱,蒙住了真相。
春花笑开了一朵菊花,眼里闪烁着膜拜的星光,“先帝御封”旭国第一才子“,武功比莫将军也毫不逊色,文武全才,无所不能。不仅如此,他的模样属四公子中最高贵俊朗,器宇轩昂,所过之处无不掀起少女们的阵阵惊呼,是全旭国少女的梦中情人呢。听说当年先帝有意传皇位给他,可六王爷不喜受拘束断然拒绝,现在是权势涛天的辅政王爷。也因为如此,太后娘娘十分的信任他。”
“你夸大了吧,天底下哪来这么完美的人。”虽然见过绝美的男子,可各方面全能的那是神不是人,想起那温文尔雅的男人,她有时真想要剖开他,然后仔细看看,他身上哪里有缺陷?不然那句“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怎么来的?
春花鄙夷地扫了福顺郡主一眼,继续沉醉的说道:“排名第二的是有战神之称的莫泽飞上将军,健硕刚毅,男人中的男人,他可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上将军呢。维和三十年,先帝驾崩之际,面临内外交困的局面,莫将军运筹帷幄一举歼灭趁火打劫的邻国异族,平定国内趁机谋反叛乱的党羽,旭国民众的心说不出的畅快淋漓。”
言水仙瞥瞥嘴,有毛泽东、岳飞那么厉害么?转念一想,莫泽飞这名字咋有点熟悉呢,有什么东西呼啸而过。喔,对了,是那个让小皇帝跳脚的人,据说是小皇帝的武学上的师父。
只听春花继续叨叨絮絮,“第三位户部尚书夏敬玉,十八岁国考名列第一,文韬武略举国皆知。传闻若见此人一面,但凡有些姿色的美人都为之自惭形秽,掩面而泣,他的容貌妖冶艳丽,偏生冷艳不喜女子亲近,有传龙阳之癖。”
“哇,好像人妖,真想见见。”言水仙摇着“难得糊涂”慢悠悠逛着,想着泰国人妖同夏敬玉的相似之处。
春花看了言水仙一眼,她的郡主跟那些装模作样的小姐们真的很不一样,她爱死她勇敢的直白,堪堪说出她心底最真实的想法。“第四位是左相国第五霸之独子,第五尚紫,四公子中数他最和气亲近,行侠仗义,助人无数,就连街上的大婶们都很喜欢他。”
“哇塞!师奶杀手。”言水仙激动地一个不小心折扇的手使力打掌心一下,不知疼痛,只想道,要是能亲眼看看就好了。等等,“第五尚紫?”
犹记得盛来客栈开张的那天,修理了个不良食客。
“想不到世上有这么会赚钱的姑娘!”一身紫衣的俊逸公子调侃着走进来。……眼前突然放大的娃娃脸笑着道,“复姓第五,名尚紫。”
她见过这个人!他还有个“鳌拜”老爹!
“好好好,小春花,陪本少爷相亲去。”勾肩搭背的哄哄小春花,仍捧着腹暗乐。
------题外话------
今天休息,赶紧码存稿,呵呵……


、第三十二章 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

春花面容花痴,沉浸在四大美男的叙述中不可自拔,“当年春花卧病街头,四位绰尔非凡的公子刚巧路过,其中一位还留下五十两白银,春花有好长一段日子不用行乞。虽然那时重病以至神志不清,但还是瞥见他们的俊美姿容,春花乞遍大江南北,那高贵俊俏的四人当真世间少有!”
言水仙一听眸子立刻窜起一连串火焰,怒火焚身,愈燃愈盛,只差没有蒸熟面前的春花,抓着折扇的手恨不得折断了才好,气愤地道:“既然他们这么俊美无双,世间少有,你怎么不抱住他们的腿,去他们家做丫环,偏生到我这里受苦。”
她的贴身宫女,都已经脱贫了,她是她的金主,居然还挂念别的男人,她要的是绝对的忠诚!当初到底怎么看着她可怜,硬要过来的!她悔恨呐!
谁知道春花忽然面色羞红,双手不安地绞缠手绢,非常娇俏地扭过身,细声兮兮地说道:“哎哟,公子真是的,人家一个美貌年轻的闺女,哪能那么主动,会显得很轻浮的。”
“呃……”盯了一下春花脸上冒出的两颗青春痘,无语望天,忍住,笑了春花会自卑的。
半晌,“公子怎么了?”
“没没什么,哈哈哈……春花,我现在才发现你超有幽默细胞的,不错不错。” 实在忍不住,言水仙捂着肚直不起身,但还是伸长手拍拍春花的肩膀道。
春花不依,一手叉着腰,一手竖起尾指,拇指在尾指处滴滴点着,横眉竖瞪眼道:“公子说的是什么意思,春花的脸蛋只比小姐胖那么一点点,声音只比小姐粗那么一点点,细腰只比小姐壮那么一点点,奴婢这不是长得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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