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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墓棺咒-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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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点本事我也知道有几斤几两。”
我终于有些明白了为什么这家伙没有留在茅山宗了,人倒是挺实诚的,这样的人物,在茅山宗那种争权夺势的地方,估计会被吃得连渣渣都不剩。
但凡大教派,门中就少不了争权夺势的行为,因为地位决定着你能够拥有多少资源,资源能够增强自己的实力,然后得到更多的资源,往复循环,茅山宗如此,正一道也是如此。
在这样的地方,你得具有无与伦比的实力,心计,手段,看得出来,龙一鸣没有多强的实力,也没有心计,更别提耍手段了,如果论耍心机耍手段,我都能够把他玩得团团转。这不,你看连七星剑和柔光镜都拿出来了。
这样的人,使得我都不忍心再欺负他了,而恰恰就是这样的人,往往能够成为好朋友。
我们自然是乐得交这样一个朋友的。
巫鱼鱼这边其实不需要我劝,她很听我的话,就像阿幼朵一样,对我的话无条件听从,但我知道她和阿幼朵不是一样的人,阿幼朵还小,思虑单纯,没有什么主见,但巫鱼鱼可是一个聪明的人,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
她现在听我的话,其实就是因为她刚来都市,需要一个向导,使得她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当初在巫村的时候,她能够发现巫桃花的阴谋,并能隐忍那么多年,后来更是设计,和我一起杀了巫桃花,一个单纯的人,怎么可能做到这些?
所以,如果把她放到茅山宗去,我觉得她一定会混得风生水起,只是,现在的她阅历尚浅,需要经历一些社会世故,所以,我就打算把她带到湘西去,一方面是为了学习汉语,另一方面,也让她尽快地了解这个社会,并适应。
我说出来自己的要求,龙一鸣欣然答应,毕竟,我这个要求其实算不得什么要求,还省去了他学苗语的苦恼,毕竟,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要去学一门从没接触过的语言,这可是极为困难的。
我看着他,嘿嘿笑道:“龙兄,话说你还有没有其他稍微值点钱的东西,比如法印,天皇尺什么的,再不济,来一个铜棍也行啊,都送给我们吧,你也知道,此行前去湘西,可是困难重重呢。”
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一个富二代,不趁机敲诈点东西出来,我感觉有点对不住他。
法印呢,是道士上奏天庭文书之印信,也是行使神力的法器。质料有木质、石质、青铜等,印文多为仙圣的尊号或法坛的名称,文字通常呈篆体或符箓的印玺。
法坛上使用的青词、表章、意文、榜檄、符箓多盖法印,象徵神灵的加持和颁行;也做为法师传承用,正一天师道派最重视法印,天师印及宝剑是张天师的传家宝,法印具有相当大的神力,可以除魔辟邪。
至于铜棍,大家可别认为是单单用铜打造出来的棍子,这可是道教法器五宝之一,棍上装铜钉或三角钢片而成,有人称作“狼牙棒”,因棍上装置的东西不同,又分“钉棍”和“角棍”两种,操演、使用及功能则完全相同。
每一把铜棍的大小并不完全相同,钉棍则都有一百零八支钉,共分成八排排列,其中四排每排有十三支,另四排每排十四支,每根钉的尖处还绑有把每个钉串联在一起的红绸线,主要的作用是避免操作不当,深及皮骨,伤了乩童。乃乩童降身后使用的法宝,乩童借用铜棍破身流血,主要为能制破煞气,解救众生,这是神明赐予乩童的神力,以及个人心灵信仰产生的力量。
这天皇尺可就更加了不得了,天皇尺有召神、召告、镇三坛之用途,传说是是玄天上帝得道时所练敕,乃天皇大将军是也。正反二面各有其符咒,一般皆用桃木一尺三寸长,正面刻有三清头、张天师或普庵祖师名号,经过开光点眼后,道士便可请上述诸神到场坐镇,一来监督醮局,再来可防止妖魔邪神闹场。有渡化之力,信众犯煞上身,用此天皇尺往头上一打,可退阴煞、驱邪。
这些都是让我垂涎不已的法器,我想,茅山宗应该有这样的宝物吧?与七星剑起来,这些东西都只能当作配角。
听了我的话,龙一鸣当即就怒了,说道:“没有,你想得美,我仅有七星剑和柔光镜,都送给巫鱼鱼了,你还想狮子大开口?而且,法印是正一道的宝物好不好?我茅山宗哪里有这东西?”
“好吧,那金符玉符什么的,总可以给我千把张吧?”我说道:“我可是做了很大的让步了。”
“滚!”龙一鸣怒吼。
第193章 回家
第一百九十三章回家
最终,我从龙一鸣那儿敲诈来两张金符,五张银符以及两张紫符,我就说嘛,即便龙一鸣是龙真人的私生子,那龙真人给她的东西也不是我这等穷人能够比拟的。
金符,这是符箓中威力最大的,就连二叔现在也没有了,这可是好东西,关键时刻可以救命,算起来,我也是沾了巫鱼鱼的光啊,他可以很痛快地送出七星剑和柔光镜,但送出两张金符的时候,那表情扭曲得,跟我抢了他的娇嫩大媳妇儿似的。
道士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因为道教讲究的是阴阳平衡。
还有四五天的时间是空闲的,于是第四天的时候,我坐上了回家的车。
我十二岁时就离开家到远方的县城求学,半年回一次家是常事,后来上大学时也是如此,工作后,基本就只有一年回一次家了,除了一开始的时候特别想家之外,接下来的日子我就完全习惯了离家的生活,思乡之情淡了许多。
但这次刚离开家两个月不到,我就感觉万分想家。虽然是短短的一个多月,但我感觉到像是过了几个世纪一般,一次次地与死神擦肩而过,我也更加体会到,那些常年在异域他乡的人为何在死之前都对家人千叮铃万嘱咐,要把葬在家乡,所谓落叶归根,这是中华儿女的情结,只有家,才是自己的避风港,才是灵魂的归宿吧。
从市里到我家,需要先坐车到县城,再转车回家,要四五个小时的车程,好在我是在早上出发的,中午的时候就到了家了。
只是,我刚到村口,就听到了哀乐生阵阵传来,还有敲锣打鼓的声音,我一听就知道是应该是村中谁去世了,正在做法事呢。
原来一般有人过世的时候,是没有人家播放哀乐的,但我们的村子也不是像巫村那样的封闭,家家都有电视机,大的小的,黑白的,彩色的都有,葬礼播放哀乐这件事也不奇怪了,总得跟上社会的步法吧?
这年头,谁家死一个老人,这种事实在是太普遍了,因此我也没注意是那一家的,径直朝我家的院子走去。我事先就把我要回家的消息告诉了我妈,一进门就看到了她系着围裙在火炉旁忙活着,桌子上已经捣腾出来一桌子的菜。
我很是诧异,问道:“妈,今天要请客吗?”
我妈没注意到我,听到我的声音猛然抬起头来,说道:”小疯,你什么时候到的?”
我说就在刚才。
我妈盯着我左看右看,把我看得莫名其妙,忍不住问道:“妈,我脸上张花了么?”
“我就是看看你瘦了没有,在外面奔波,得好好注意身体,千万别生病了,我们不在你身边,可要好好照顾好自己。”我妈说道:“还好没瘦。”
我心头不由得一暖,无论怎么说,哪怕孩子再大再成熟,在父母的眼里,永远是长不大的小孩,是小孩,他们就会操心,老是担心这担心那儿的。看着她那双鬓逐渐染雪的头发,我不由得十分愧疚,这么多年,我老是奔波在外,都忽略家中的双亲了,妈妈,都老了啊。
“你一定饿坏了吧,快坐下,我去喊你爸,还有小林一起吃饭。”我妈说道,我不由得感觉好奇,问小林是谁?
“小林是你李大爷家的孙子啊,他们忙着去帮老吴家丧事,把无暇照顾小林,于是把小林送到这边来,让我们帮忙照顾,你应该没有见过他,这小家伙可惹人怜爱了。你说,我啥时候也能抱上这么一个孙子呢?”我妈絮絮叨叨地说道。
我一听不由得心虚起来,她这是怪我怎们还不找一个女朋友呢,只是,这种事情我只能装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还真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现在的生活状态更加不能结婚了,找一个媳妇也不能经常陪着她,我心中是过意不去的,因此干脆搁置一段时间。
不一会儿,我爸进门来,还牵着一个差不多三岁左右大的男孩子,我一看,的确是很可爱的一个孩子,长大了一定是一枚帅哥吧,反正是比我长得好看就是啦,他一进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就一个劲儿地盯着我看,我朝他笑了笑。
“事情都办完了?”老头子问道。
他指的事情就是磔死诅咒的事情,我摇摇头,,说道:“还没有,但是快了,这次回去之后,我们打算去湘西一趟。”
“注意安全。”他说道,老头子话并不多,并不善于表达感情,估计我看到美女会脸红的毛病就是从他那儿遗传来的吧?尽管他说话跟一点感情也没有似的,但我知道他是在关心我,我也只得让他宽心,这件事还不好说啊,落花洞女,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存在,虽然我们之前就做了很多工作,收集资料,信息等,但还是面临着很多困难。
这是一个比较沉闷的话题,我妈自然也知道,因此一个劲儿地劝我吃菜,好不容易回家吃一顿饭呢,有什么话吃完饭再说。
我笑了笑,给他们夹菜,也给这个叫小林的小男孩夹菜,一开始小男孩看我的目光还是怯怯的,但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喊我大哥哥,我自然是开心得不得了,这小孩有前途啊,我还以为他会开口喊我叔叔呢,二十几岁是一个十分尴尬的年龄段,叫哥哥吧,太老,叫叔叔吧,更老,无论男女,都喜欢年轻,也喜欢别人夸自己年轻啊!
我一个劲儿地夸小林懂事,然后给他夹菜,很快,他看着碗中高高立起来的菜,愁眉苦脸的,那模样很是可爱,我不由得想,其实结婚生小孩没有没那么可怕。
吃完饭之后,我们胡侃乱侃了一阵,我哥没有在家,他是干工地的,正在外乡给人修房子,因此家中很少有人在,我妈问起了我这一个多月的经历,我很简略地说了一下,那些惊险刺激的场面选择性忽略了,我担心她老人家的心脏受不了,又会白白担心。
我爸则是点燃了一根旱烟抽着,一言不发地,只是时不时插一句嘴。
下午的时候,他说他想休息一下,让我去帮帮老吴家。
第194章 冥婚
第一百九十四章冥婚
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习惯,邻里乡亲无论是办喜事还是丧事,不用请人,其他家怎么都会让一个人去帮忙操办,换做其他人的时候,这家人再忙也会抽一个人去帮忙。
我之前没有问到底是谁去世了,听说是老吴家的,我问道:“难道是吴大爷去世了?”
“不是,他还健康着呢,是他的孙子办喜事。”
我不由得震惊了,喜事?有哪家办喜事还放哀乐的?这不是在给自己添堵么?这老吴家还是挺能出奇创新的哈,这种事情也想得出来,还真是令人意想不到。
“阴婚。”我爸接腔。
我瞬间就愣住了,竟然是阴婚?
阴婚,阴婚,又称冥婚、配骨、鬼婚、冥配等,是一种民间习俗。订婚后的男女双亡,或者订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父母出于疼爱心情,要为他们完婚,冥婚又分为死人与死人和死人与活人两种。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办冥婚。从前在民间冥婚多出现在富户,贫寒人家很少有冥婚。近年中国冥婚现象繁盛,加上男多女少,发生多起盗窃女尸案和杀女卖尸案。
老吴家在我们这个村是数得上的富豪家庭了,因为吴大爷早年的时候经商,他这个人很有奸商的特质,俗话说无商不奸,无奸不商,放在他的身上最适合不过了,那年头,村里家家户户都过着种地过活的日子,他脑筋比较灵光,出去经商,使得吴家成了村里的第一富商家庭,羡煞旁人。
我对吴大爷印象不是太好,因为我和他的孙子小时候发生过不愉快,因为那小子嘲笑我,然后被我给打了,后来家里黑赔了他家不少的一笔钱,因此,我爸让我去帮忙时,我不怎么乐意。没想到,那小子竟然死了?
对当年的事情我已经不太在意,因此尽管我不是很乐意,但还是答应了我爸,因为帮人这种事其实是很累人的。
我作为儿子,自然应该分担一下。
只是,当听说是阴婚时,我眉头不由得紧皱起来。
灵界之人,谁不知道阴婚这种事情?
阴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
宋代,阴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而在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死人结婚的仪式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来说,冥婚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帖。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一半是真的绫罗金银,一半是纸糊的各种衣饰,最后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其实,冥婚最盛行的当属民国时期。蒋介石家就做过这样的事情。
蒋介石的第三任妻子王采玉对小儿子自然疼爱万分,但不幸的是,蒋瑞青却没有福命,未及成年就病死了。蒋介石对这位亲弟弟亦很有感情,亲自为他写了祭文,手足之情溢于言表。蒋瑞青的死,让王氏遭受到很大的精神打击,悲痛异常,不久即病倒了。
作为一位传统的中国母亲,王氏觉得很对不住小儿子,未能把他带大成人。于是王氏做了她能做的事情,给小儿子办了一场“冥婚”:找了一个同样早殇的王姓女童,与小儿子合葬,给他娶了“媳妇”。后来,王氏又把蒋经国过继到蒋瑞青的门下当儿子,让蒋瑞青有了“后代”。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墓备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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