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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恋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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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这一点,才是让她感觉到最痛苦的地方!
爱一个人,恨一个人,其实都是需要对手的。


第七章 缠绵是一场戏,口诀是我爱你
幻想是梦的食粮,在爱情中拿走了幻想,就是取掉了爱情的食粮。爱情离开了幻想,仿佛人没有食粮一样——雨果
在路过家对面的公园时,林薇安看到竟然有卖煎饼的商贩。
其实她并不爱吃煎饼,只是依稀之间好像回到了成都,去学校的路上,总会看到一位穿着深蓝色围裙的大妈在清晨的阳光里支起一口锅,手麻利地搓着一个又一个面团,然后擀面杖压薄,再揉进一些碎肉和葱花,放进冒着烟的油锅里,滋滋的声响过去,面饼变成灿黄的颜色。
她长久地停伫在那里——是真的想家了。
拿着煎饼慢慢地晃荡进公园里,她从阳台上望过这个公园很多次,却是第一次来这里。
高大庄严的榉树、斑驳粗状的梧桐树,笔直挺拔的冷杉树……白的枝条,橘黄的叶片,萧瑟的空地,在这深冬清冷单薄的阳光里,有种无可言说的孤独感。
“小姐,能和你说句话吗?”不知何时,林薇安的面前站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清秀挺拔的个头,笑起来露出白色闪闪的贝齿。
林薇安不由点头:“当然可以。”
少年转过身朝不远处几个同伴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然后用流畅的英语自我介绍:“我叫Blanca,13岁。你呢?几岁?”
林薇安不禁莞尔,虽然常常被搭讪,但被这样小的“男士”搭讪却是第一次,笑着说:“作为绅士好像不应该问女士年纪?”
少年偏着头想了下一下:“那我不问你的年纪,你来自哪里?”
“中国。”
“你有男朋友吗?”少年着急地问。
林薇安简直要失笑出声:“我有男朋友。”
“他在巴黎?”
“是的。”林薇安忍俊不禁。
“你能等我长大吗?长大了我娶你!” Blanca非常认真地说:“我会每天拼命地长,一定会长得又帅又酷。”
“我不能等你长大,我很爱我的男友。”林薇安笑着。曾经的她也是盼着长大的吧,盼着能马上就高中毕业,立刻就大学毕业,这样就可以嫁给任志远,就可以和任志远永远地生活在一起。
在她的心里眼里,结婚就是一生一世,就是再也不分离,就是长相厮守。好多次,在路过街边的婚纱店时,她会不由地停下羡慕地望上许久,她多渴望自己能为任志远披上嫁衣,能够做她的新娘。她甚至跟任志远讨论过他们的婚礼,是中式的还是西式的,是凤冠霞帔还是婚纱礼服?而每个微小的回忆,现在都成了玻璃沙漏里的细沙,缓慢而透明,让她唏嘘而伤感。
“能给我你的地址吗?” Blanca不甘心地追问:“我可以到中国找你。”他蓝灰色的眼睛眨来眨去,漂亮地要死。
林薇安心里笑着想,法国人的浪漫原来是从孩子开始抓起:“我男友会嫉妒!”
Blanca撇了撇嘴:“他真不酷。”
“他一点也不酷!” 林薇安温言地说:“小心眼,脾气也很坏,而且没有你帅!”
Blanca 清清脆脆地回答:“可是他很幸运。”
林薇安怔了一下。被她爱上的任志远真的很幸运吗?她任性、倔强、她霸道、坏脾气……
以前的她肆无忌惮地享受着任志远的照顾,而现在的她不管不顾地纠缠着他。他宁愿五年的时间不跟同学联系,不和朋友联络,他把自己的消息完全地封锁起来,就是为了逃开她。
他不要她了,她为什么不接受这样的现实?也许一个五年不行,两个,三个,或者更多……她终究会让自己在面对任志远的时候,安之若素。
她没有告诉任志远,她昨天替他接了一个电话。彼时,他在浴室里洗澡,手机放在茶几上,以前他的手机也常常是随意地放在茶几上,不管是谁她都不会接听。但她一定会关注来电人的名字,没有任何地端倪。但号码显示的名字是Franny时,她不由地拿起了手机。
是个法国女人的名字。
也许只是同事,或者是工作关系,但她很快又否决了自己的念头。在揣测和好奇的驱使下,她还是忍不住接通了。
是一把悦耳的女声,夹杂柔柔地亲近:“这么晚,打扰到你了吗?”
林薇安怔了一下:“请问你是?”
对方诧异:“抱歉,我打错电话。”
“找任志远?”林薇安静静地问。
“是。请问他……”
“他在洗澡。”林薇安随口地说道:“一会儿我会转告来电。”
“你好!我是Franny。”自我介绍后,Franny又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任参赞的家人吗?”
“女朋友。”她理直气壮回答,顿了一下又说:“准确地说,应该是未婚妻。我们即将结婚。”
这句话显然让Franny失望不已,仓促地挂掉电话,连再见也没有说。林薇安旋把他的手机来电删除掉,她才不会傻到去给任志远说起这个电话。
只是现在想来,也许任志远也喜欢这个Franny呢?若是没有她的从中作梗,他们也许会恋爱,会交往。没有她,任志远的生活会不会更加轻松。她只是他的前女友,只是一个过去式了。
任志远快下班的时间,接到林薇安的电话:“今天不想做饭,请你在外面吃。La Maison Rose,晚上七点。”
她不等他回答,自顾自地挂了电话。握住手机的时候,感觉到胃里一阵抽搐地疼痛,从口袋里拿出烟来,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燃。
抬起头来,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塞纳河边正举行着一场露天的舞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在街头艺人的小提琴下,正欢快地跳着爵士舞和迪斯科,日落十分的圣路易桥横跨在塞纳河的左右两岸,半圆形的长椅凹嵌入闪亮的白色石块筑成的桥体内,而塞纳河上来来往往的船只在夕阳的光线下闪着迷人的色彩。
林薇安坐在桥上的长椅上,看着塞纳河上的船,看着河边的舞会,看着这美光十色的城市,内心静谧。
听到一阵欢呼的时候,她侧过身,看到在圣路易桥这座巴黎最古老也是最著名的桥上,正上演着一场求婚——这就是巴黎,连空气都充满了浪漫的因子。
穿着灰色大衣的金发男子单腿跪地,手里举着一枚戒指,行人纷纷停下来,为他加油喝彩。被求婚的女子脸上挂着激动兴奋的笑容,他们深深地拥抱,长久地接吻,那种幸福是什么都稀释不了的。
她受到感染地走到那对男女面前,大声地对他们说着:“F é licitation!”(祝贺)
嗬,到处都盛放着爱情。只要她愿意放弃任志远,她也可以去开始新的恋情,开始有着这样那样的浪漫。
La Maison Rose餐厅是栋红色的小别墅,曾经在郁特里罗的平版画做平中出现过,坐落在一个小山坡上,视野极为开阔,小小的木质露台上摆满了好看的花朵,绿色的常青藤蔓垂下去,非常地有法国情调。
餐厅里内部是橙红色的调调,流光溢彩的古式瓷砖,栗色的皮革座位,羽毛状的灯饰,一个歌手抱着萨克斯在吹《茉莉花》,他随着曼妙的乐声轻轻地摇摆着身体,轻闭着眼睛陶醉而沉迷。
林薇安接过菜单细细地翻了翻,菜价比她想象中要便宜一些。
是难得要请任志远在餐厅吃饭,所以特意选了一家看上去不错的餐厅。虽然她自己也在餐厅工作,但要看懂法语菜单还是有些费劲,索性让服务员推荐了几道,烤沙丁鱼、鞑靼牛排、鳄梨螃蟹沙拉……还有一瓶产自波尔多的白兰地。
想来这一餐得用掉她整个月的工资了,不过算了,也没有太多的机会能请任志远到这样的餐厅就餐,也当是给自己饯行吧!虽然无比痛恨巴黎阴郁的天气,但一想到十年之内都不能再来到这里,还是会觉得茫然。这里对她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辞掉工作,带着所有的积蓄,孤注一掷地把自己留在这里,却还是要狼狈地离开。
不,是不会嫁给柳霄!
她原本就不是为了法国籍才要假结婚,而现在,好像更没有必要这样做。留下来,六个月或者六年又能怎样?
任志远到的时候,正看到林薇安端着酒杯,仰口喝掉整杯白兰地。
橘黄色氤氲的灯光落在她的脸上,显得尤为地落寞。她失神地望着玻璃窗外,整个巴黎的夜色浓稠地滩在她的面前,但她却根本没有心思去欣赏。
现在的她,心里在想些什么呢?以前的她,总是张扬着自己的情绪,开心的时候哇哇大叫,不开心的时候愁眉不展,生气的时候嘟嘴骂人,感动的时候眼泪汪汪……喜欢的风景,喜欢的场景,喜欢的电影,遇到喜欢的事物总是乐不自禁——如果能找到当年的自己,他一定要对那个他说,绕开这个女孩,就算你爱她,也请你绕开她。
不要在她的心里留下伤痕,这才是对她最大的好。
“怎么餐前就喝烈酒?”他坐到她的面前,柔声地问。
听到声音,她终于收回思绪,在见到他关切的眼神时,竟然想要落下泪来。他穿着白色衬衣,灰色开衫,英气逼人。她凛冽了内心,凄然地笑笑:“我的酒量你已不知。”
在最难过的时候,她喝北京二锅头,那就像酒精兑水,烈得人身体像要冒烟,一瓶一瓶地灌下去,直到喝得胃出血。她从来没有告诉过他,那些日子她是怎么过来的,即使是现在,想起过往,也让她有着唇亡齿寒的疼。
他顿了一下,从她手里拿杯子。她赌气推开他,抢着把一整杯白兰地喝掉,再将酒杯重重地墩在桌上,又拿过插放在冰桶里的白兰地重新给自己倒上一杯。他愠怒地重夺她的酒杯,而她倔强地握着杯子不肯,时间滴滴答答地过去,他们谁都没有松开。
她怨恨地望着他:“何必假惺惺,既然你根本不爱我。”
“我关心你。”
“你明知道我要的不是这个。”
他的嘴唇嗫喏一下:“回国……”
“任参赞!”Franny的出现打断了两个人的谈话,她有一双碧绿的眼睛,眼窝深陷,额头高而饱满,软软的金发,白皙的皮肤,处处都透着诱惑。
她穿着一袭淡雅的乳白色紧身衣,水蓝色的灯笼裤,腰身的位置配着丝巾的腰带,细高跟金色皮鞋,手挎着LV的坤包,手腕上是浪琴的手表,处处彰显着自己精致时尚。
林薇安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她真美,美得就像巴黎时尚周的模特,直接往那里一站,就很有范儿。
她自顾自地与林薇安贴面吻,言语热烈:“Lin,你好,我是Franny,很高兴见到你!”她的身上有好闻的Chanel No。5的气息,林薇安的心里有些说不清的嫉妒。她没想到她除了美,除了优雅,还这样开朗迷人。
她从任志远的手机里抄来她的号码,自顾自地打给她——她真的希望她不要这样完美,但眼前这个女子太让她意外了。她坐沙发只坐三分之一的位置,脊背伸得很直,这是真正的名媛气质,而不像她,懒懒地陷在沙发里。
任志远询问地望着她们,问:“你们认识?”
“我邀请的Franny。”林薇安解释道,又对Franny笑着说:“早听任志远提到你,说你能干又漂亮,见到果然是如此。”
Franny惊喜地望着任志远:“他提到过我?”
任志远用中文低低地问了林薇安一句:“你这是什么意思?”
林薇安微笑注视他:“放心,我不会坏你的好事!”
他不由地皱了皱眉头,实在弄不清她到底想怎样。
“你们看上去很般配!” Franny由衷地说:“Lin,你很漂亮。”眼前的东方女子虽然只穿着宽松的帆布外套,但五官明艳,气质清冷,而任志远在与她说话时,才会闪动着与俊朗形象不符的温柔。她邀请几次任志远赴约,他都拒绝,而她还以为他只是出于中国人的矜持,却原来他已经有了女友。
服务员把菜品一一上来,精致菜品每一道都犹如工艺品,盛在白瓷的地碟盘中,鎏金的边上处处都显示着餐厅低调的奢华。林薇安端起酒杯对Franny 说:“让你误会,其实我只是他的前女友。”
Franny不明就里地望着她。
任志远微微咳嗽一声,用中文说:“别胡闹了。”
林薇安浅笑着端着酒杯自顾自地与他们一一碰杯,酒杯触碰间发出的清脆声落在她心里却犹如被重重地敲打一番,她隐忍着嫉妒、隐忍着悲伤、隐忍着怨恨,仰头一口干掉整杯酒,抬起手拍了拍任志远的肩膀,说:“Franny,你要是喜欢他,就追好了!他很好追的,我一下就追到了!”她朗声地笑,又给自己倒一杯酒,踉踉跄跄地说:“其实我跟他没关系,我只是暂时住在那里!我下个星期就回家了。是回中国,回我自己的国家。”
听到她即将回国,任志远不由地紧了紧手,心脏的跳动却徒然加快。
放下酒杯,她自顾自点上一支烟,刚抽一口,敏感察觉到Franny掩了掩鼻息,抬手把烟揿灭在烟灰缸里,还不忘浇上白兰地,继续地说:“其实他一点也不好,在追之前一定要好好考虑!他有点小洁癖,不喜欢家里太乱;不喜欢别人迟到;不喜欢看恐怖片;不喜欢吃咖喱,还不喜欢女生化太浓的妆。不过这都不要紧,只要惹他生气了,你说个笑话给他,他就立马忘记了。他脾气很好,很体贴,很温柔……”
任志远不由地打断她:“未婚夫呢?和你一起回国吗?”
“他的生活非常地规律,早上起来要喝一杯温水,喜欢吃蔬菜,尤其是紫甘蓝。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喜欢的水果是石榴,喜欢的作家是村上春树,喜欢的歌手是圣安普罗修斯……”
“怎么会这么突然要回国?”任志远问。
“他踢足球很棒,也打得一手出色的篮球,他总是前锋的位置,他还会弹吉他,不过这个可不是他的强项。”说到这里她忍不住笑了,想起学吉他这件事还是在她的强迫下他才肯学,她跟他说喜欢有一天傍晚的时候,他抱着吉他出现在她的宿舍楼下为她弹《老鼠爱大米》,这一定是非常浪漫的事。但他学了很久却总是弹不好,她都开始怀疑他是故意的,这样就可以避免在她楼下弹吉他了。
Franny兴致勃勃地听着,忍不住打断一下:“你真了解他,但你们为什么会分手?”
林薇安停顿一下,耸了耸肩膀,微笑说:“也许就是不喜欢了,以前喜欢,但有一天不喜欢了。”
“怎么暖气不足?”林薇安笑得哏哏:“我去跟领班说一声。”她艰涩地起身,真地觉得冷,那种冷让她骨头都要散架,整个人能听到咯吱咯吱骨头抖索的声音。
眼角湿润,她怎么哭?她现在不是应该高兴吗?在离开巴黎之前为任志远做了一件事——她竟然撮合他和别人,这放到以前她怎么也不会相信她会这样做的。
她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善良了?不是来报复的吗?不是为了让任志远再一次爱上她再狠狠地甩掉吗?她改变初衷了?她是个傻瓜!
但为什么他要对她好?在她肚子疼的时候给她暖肚子,在她睡地板的时候给她买一张舒适的床,去中国城陪她买菜,答应她去旅行。还有,给她洗踩到狗屎的鞋子,让她在房间里抽烟,给她买回来厚外套……
靠在走廊的墙壁上,她静静抽着烟,视野被笼罩在薄薄的烟雾中,整个冬日的阳光,没有一丝的热度。
胸口的疼痛,让她想要流泪。她把任志远让出去了,她把他让给了别的女人!她真是疯掉了!她已经后悔了,为什么要把误会解释清楚,为什么要跟她说那么多?如果任志远不属于她,那也不属于任何人好了!
“你们真有分手?”在餐厅里的Franny小心翼翼地问着任志远,他的脸色看上去并不好,他频频地朝身后看着,他在担心着Lin。
“我们只是分开。”任志远轻声地说。
“这有不同?”Franny讶异。
任志强苦笑。
“你爱她?”
“一直。”
“我很羡慕她。”Franny浅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要分开,但看得出来她也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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