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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堆灰-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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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差不多是三年前,他和妈妈还没有离开香港。有段时间,他发现每天放学的时候,街对面都会站着一位叔叔。他是来接孩子的吗?不是,因为他从没见过他接走了某个小朋友。那他是坏人吗?不是,没有哪个坏人长得像他那样瘦。
是的,他很瘦,时常穿着不同的风衣,带着鸭舌帽,有时手里还会提着一些文具或者娃娃,比如有他最喜欢的Popeye,这也许是他吸引他的原因吧。
有一次,妈妈没有按时来接他,他等得无聊,或许是被对面叔叔手里的Popeye吸引住了,他走了过去,大胆地走了过去。可对面的叔叔似乎有些慌张,还把帽子压了压,难道这位叔叔真的是个坏人?正在他思考的时候,一辆车飞驰而来。
“小心!”对面叔叔忽然一个箭步冲上来,一把把他抱过了马路,这个时候,他确信,这位叔叔不是坏人。
等他被放下来,这位叔叔还非常着急地搂着他左看右看,“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哪里痛?!”
他摇摇头,“没有,谢谢叔叔。”
“没有就好!”李梓良松口气。
这个时候,他才有了与这位叔叔平视的机会。他有些吃惊,因为这位叔叔很面熟,跟妈妈书桌上那张照片里的人很像,但又有些不像,照片里的人没他瘦,没他白,但他的眼睛和照片里的人眼睛很像,大大的,眼尾有点上挑。
他看看散落在一旁的袋子问道: “叔叔,你在等你孩子吗?”
这位叔叔看了看散落的袋子,把里面的东西重新装好,说道:“嗯,我是在等我儿子。”
“您的儿子这里念书吗?”
“是的。”
“您的儿子也喜欢Popeye?”
“是的。”
“您是不是很久没来看他了。”
“何以见得?”李梓良吃惊地看着他。
“因为天天来接小朋友的爸爸妈妈都不带礼物的。”
“哦,是吗?”李梓良看了看手里的袋子说道:“你说的没错,我很久没见到我儿子了,想给他一个好印象。”
“那你见着他了吗?”
“见着了。”
“他不要?”
“不是,我还没想好怎么给他。”
“那你给我吧,我跟这里的小朋友都熟,你要是不好意思,我可以帮你给他。”
“好,那叔叔为了下次来记得感谢你,你能不能跟叔叔照张像。”
“好啊!”念念最后的记忆便是,这位叔叔拍完照就走了,却忘了告诉他,他儿子是谁,后来,他就再也没出现过了。直到,妈妈带回这个叫李梓良的人,告诉他,这是他爸爸。
他记得爸爸对他说得第一句话便是:“好久不见。”
他忽然明白,多年前的一天,那个救他性命的,送他礼物的,是他爸爸。奶奶曾经说过,爸爸不是故意离开他的,爷爷曾经说过,爸爸也爱他,只是爱的方式不一样。老师说过,爸爸的是深沉的,以前他不明白深沉是什么含义,现在,他或许明白了一点。
李梓良的病情在半年后开始加剧,耐药性越来越强,他开始长时间的住院,开始用化疗来抑制病情。由于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他需要每天输血,还要补充硒和蛋白质。但是药物对他肠胃的长期浸润,他开始出现肠胃机能失衡,恶心,呕吐,发热。
这个时候,陈韵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换着花样给他补充营养蛋白,可是喂他吃什么他就吐什么,有时候他怕她担心,当着面吃了,可她一转身,他又吐了个干净。半年来好不容易养回来点肉,又在这不到一个月里消耗殆尽。
病魔以看得见的速度消磨着他的身体。每天去医院面对这样的他,她都需要极大的勇气。她担心他哪天丧失了进食功能,她担心哪天她叫他,他却再也不能给她回应。
这天,陈韵如往常一样,带着保温瓶从家里赶来,正要进门的时候,却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对话声,是念念和梓良的。
“爸爸,你这次是不是病得很严重,你会不会离开我们?”念念趴在李梓良床边,小心的不去碰他手臂上的留置针。
“爸爸不会离开你们的。”李梓良满是宠溺地抚摸着儿子的头。
“爸爸,你当初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是我爸爸,这样我也可以告诉妈妈,咱们就没有必要分开两年了。”
陈韵心里一惊,半年前,她还担心念念能不能接受李梓良。原来,早在香港的时候,念念就见过他了,只是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梓良就是他爸爸。如果,那个时候,念念告诉了她……
陈韵赶紧摇摇头,何必想那些“如果”,想着那些“如果”,便是对她当下幸福的否定。
李梓良继续说道:“当年的爸爸没有勇气,怕自己给不了你和妈妈一个家。后来,事实证明,我依然能给你们一个家,并且拥有了最美好的半年时光。在这半年里我一边加倍的对你们好,一边也有过后悔,我怎么耽误了整整两年呢?我是多么愚笨啊。以前总担心给予了太多,离开的时候,剩下的人会很痛苦,后来我知道,不求回报的伟大往往更是种自私。我所能给予别人的幸福,哪怕是在未来没有我的日子里,也能被当作一种最美好的回忆,这样又有什么不好呢?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到现在才明白。”
“爸爸,你刚刚说你不会离开我们的。”
“爸爸是想告诉你,爸爸现在有勇气说出这样的承诺,但它更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如果某一天,爸爸违背了诺言,也请你原谅爸爸。”
念念想了想,默默地点点头,又道:“爸爸,你害怕死亡吗?”
“以前不怕,现在怕了。”
“为什么?”
“因为你。我害怕你还不知道死亡的全部意义,我害怕我的死亡会让你的眼睛蒙上一层灰,你妈妈最爱你这双眼睛了,我同样也舍不得她难过。”
“爸爸,我不会的,我很坚强,我是男子汉的。”
听到这,陈韵忍不住鼻子一酸,为念念的懂事,更为李梓良的良苦用心。她太懂他了,他怕某一天自己的死亡会给儿子带来莫大的缺失和打击,便从现在就开始淡化这份伤痛,哪怕,这会淡化他们的父子之情。
“嗯,这样做就对了。”李梓良摸摸儿子的头,良久,道:“念念,爸爸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应该就是错过了你的成长。我知道半年的相处,远无法弥补这八年来的缺失,但好在,这半年里我们相处愉快。也许你心里有扇门,从未曾对我打开过……”
说到这,李梓良一顿,因为念念有些羞赫的往他怀里拱了拱。
李梓良宠溺一笑,跟他老婆还真像,于是继续说道:“可是不要紧,若没有打开,就永远不要对我打开,若我此生只能做你人生的一道风景,那就让它一直停留在那就好。”
“爸爸,我需要时间……”念念低着头咕隆了一句。
李梓良忍俊不禁,拍拍儿子:“你的别扭我都懂。这半年,我未曾给你灌输过什么思想,更多的只是希望陪伴你成长。而这个,可能也会成为一种奢望。若一天,爸爸真的不能遵守诺言,爸爸就把妈妈托付给你了,一定要好好照顾她,比爸爸对她还好,这是我们男子汉之间的约定。”
“嗯!!!”念念用力点点头,这个时候他才从被子里扒拉出脑袋来,伸出小指跟爸爸拉钩。
这是一个大男人对一个小男人的托付,却让门外的女人潸然泪下,这一刻,她无比乞求老天,能让这个男人留下。她不要自己偶一回眸的时候,看不到他的身影。她不要人世百态,独独留她在人海里沉浮,她不要失去他胸口的温度和他掌心的温热。
也许是老天真的听到了她的祷告,一个月后,拥有与之相匹配的异基因骨髓移植对象出现,并且对方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骨髓。这个消息,对陈家和李家来说,无疑就是天籁。
手术前的最后一夜,如同在台湾的那个夜晚,已经进入深秋的S市开始下起了连绵不绝的阴雨。
陈韵留在医院,和李梓良躺在一起。此时,她兴奋得像个明天就要去游乐场的小孩儿,睡不着觉。
“怎么比我还激动?”李梓良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感受到身边人激烈的心跳声,便打趣道。
“啊,怎么还不睡,是外面的雨声吵找你了吗?”陈韵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乖乖闭着眼,又为他再拢好被子。
“没,是你呼吸声吵着我了,你呼吸得这么重,我怎么睡得着。”
陈韵知道,此时两个人都没有睡意,便捡了个话题说起:“我在想手术后的日子。”
“你想得还真远。”
“哪里远了,也就十几个小时之后的事嘛。”陈韵抱怨道。
“那你想到了什么。”
“我想,我们什么时候去趟台湾,把剩下的半边走完。我想,我们什么时候按照你照片里的那些风景,再在走一遍。这一次,我陪你。我想,你什么时候能再去打一回篮球,我再给你洗一回运动衫。我想,念念什么时候长大,我们什么时候把良宸给他,然后他会不会像你一样,意气风发,宝马香车,星光璀璨下,飞驰而过的跑车又会掀起多少裙摆,迷了多少眼。我想,他若哪天非常沉稳的跟我说,他要娶妻生子了,我该是怎样的表情。于是我又立马想到,哪天要是你我端坐在高堂之位,你的白发和老年斑是不是都能帅晕我的眼。”
李梓良也想象着那样的画面,忍不住轻声一笑:“那答案呢?”
“一定的啊,那个时候的你,一定比隔壁的亲家帅。我一定还会对你着迷,一定会不准你偷瞄隔壁的亲家母和跪在地上的儿媳妇。我会把你看得严严的,任何人都别想夺走……”
说着说着,陈韵就哽咽了,就抱紧了他,是的,她嘴上说着不想任何人夺走,可她最害怕死神将他夺走。明天过后,也许是新的一天,也许是永无止境的黑暗,她内心其实是害怕的。
李梓良同样抱紧了她,亲吻着她额头道:“阿音,我们无数次地道过别离,每次都以为是最后一次,可每次我们又都重逢了。阿音,所有的别离都是为了再次的相遇,我会努力活下去的,与你再次相遇。我会好好把握这25%的机会,然后一步一步为你实现你刚刚勾勒出的未来。”
“梓良,此生,你不许辜负你刚刚说的话。”陈韵咬着他胸口的衣服,哭着说道。
“好!”李梓良答得坚定有力。
第二天,在所有人的守候下,李梓良被推入手术室,进去的前一刻,陈韵看着他的眼睛,两个人互视了好一会儿,最后她在他耳边说道:“梓良,绣锦繁花,不如你,你要活着出来。”说着,在他唇上,印下一吻,盖章,生效。
然后,看着他背慢慢推入手术室,看着门一道道打开,再一道道合上,最后,“砰”的一声,一切归于平静。
陈韵最后的一抹印象就是,当她离开他的唇时,他嘴角的那一抹笑容,一如当年鲜衣怒马的少年,载着她穿过所有的艳阳和风雨,疏朗,柔情,风铃,荡漾……
而此时,窗外那淅沥沥的阴雨仍旧没有停,似乎要冲刷掉这座城市所有的雾霭与记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赎爱(上)


我来到非洲已经两年零三个月又十一天了,没错,我是靠着阿拉伯数字的叠加来度过每一日的。
所以,度日如年。
两年前,白述把我带到了纳米比亚,这个穷得只剩下沙子的国家。我当时绝望得甚至想杀死他再逃回国去,后来,我也确实这么干了。
我把他的维生素替换成了安定片,结果被他抓包了;我做他最喜欢的饭菜给他,他就笑眯眯地说一人一口,结果饭菜全部倒入了垃圾筒;我半夜坐在床上,举着刀想着要不要落下去,结果第二天发现橱柜里换了一把更大更长的刀,他说,这样剁排骨剁得轻松些。
我气得跟他大闹了一番,没由来的就大闹了一番,其实主要是我在闹,他只是冷眼旁观着。我早已记不得我那天骂了什么,可能什么都没骂,只是一顿尖叫。待我发泄够了,再看他,却在他眼中看到了我自己的一副蠢像:头发蓬乱,衣衫不整。那么糟糕的形象,我简直不敢再回想第二遍了。
所以,我就像个跳梁小丑,被他玩弄在鼓掌中,在中国如此,在非洲亦是如此。要说区别,唯一的一点恐怕就是:以前是他招呼着十几个佣人伺候我,现在是我领着十几个佣人的工作,伺候他一人。在经历了我几次 “蓄谋已久”的下毒、暗杀后,他还能这么安心的让我呆在他身边,我倒挺佩服他粗壮的神经。不过,他估计得没错,我在闹过那一次后,就再也没干过这种蠢事了。
纳米比亚,地处南非高原,毗邻南非共和国。这里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地层——下元古界。说实话,这么拗口的四个字,说一遍我是记不住的。但是,当有人天天在你耳边念叨的时候,那你也一定会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虽然到现在我还是没弄懂这四个字代表着什么,白述说这代表着这里的石头有十九亿年了。我对十九亿元人民币都没概念,更别说十九亿年的时间了。
白述之所以老说这四个字,是因为他发家致富的根本就在这些石头里。他来非洲就是来挖矿的。这里的岩石大多都是由火山和岩火山碎屑组成,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矿产,比如铜、金、还有金刚石。当然,我能说出这句话,代表真的已经被他荼毒得不轻。
白述是两年前来这里的,但他已经不是第一批掘金人了。所以,当他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已经不是满地捡黄金,一挖就有钻石的地方了。现在,非洲当局对于这些外商管控很严,我时常看到他起早贪黑,为了开采权,奔波于当地政府的各个部门。之所以放弃南非而选择纳米比亚,也是这个原因。
纳米比亚一过十一月就进入了酷夏,这里炎热少雨,所以我很少出门,况且我也不喜欢出门。倒不是真害怕晒,若我想出门,还是有专门的车和司机的。害怕出门的原因是,我挺害怕当地的辛巴人。
辛巴人——一种全身裹满红泥的黑人。我初来纳米比亚的时候,有次在超市里买东西就碰到了他们。别的不说,三米之外,我就能闻到他们身上的味道,辛巴人的女人是一生都不洗澡的,更别说他们惊悚的造型了,连头发都裹满了红泥。所以,我当场就吓得连东西和钱都不要了,猛地跑出了超市。结果,他们还追着我跑,我更加六神无主,死命往家跑,还好超市离家不远,没把我一条命交待在路上。
回来后白述跟我说,辛巴人是很友好的,人家应该只是想把你落下的东西和钱还给你。我摇摇头,表示不相信。
所以现在我一般不出门,有时候连白述叫我出去散散步,我都借口说天气热,懒得出去。这样的我跟以前比,简直天壤之别。从前我是拼了命的想往外逃,现在却是能不出门就不出门。我也很惊讶自己这种变化,但我把这种变化归结为奴性,我想我是被白述关着关着关出的奴性。
但白述显然不这么想,因为上个礼拜,他难得有时间休息,不肯在家呆着,偏要拖我出去。我本是不愿的,但他说他开车,我就勉强答应了。前面说了,我是个有奴性的人,所以,我知道他的底线在哪,已经拒绝了几次,今天再拒绝是肯定不行的。再说,他主动开车,我心里又能稍稍安心几分,所以我还是跟他出去了。
我想他带我出去,无非就是逛逛街,打打高尔夫,再不济,就是带我参观他的工厂,没办法,他就是这么个爱显摆的人。但我万万没想到他会带我去看心理医生。 
当我站在医院门口的时候,脚下就像生了根似的,死活迈不开这一步。可白述才不管我的死活呢,他站在一门之隔的空调底下看着我,十几分钟的沉默较量,我像颗钉子似的站在那里,被晒得险些脱了皮,最后终究没抵过炎炎烈日,老老实实地进去了。
还好医生是个亚裔人,让我不至于那么抵触。但是,并不代表我就得配合他。他给我量表,我就ABABAABB……一路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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