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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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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的光照在朝西的窗户玻璃上,折射出耀眼的橘色光线,窗台上蟹爪兰的影子被斜斜的拉长,打在蜜糖色的地板上,楼道里不时传来下班回家住户的脚步声。
“像……小狗一样。”她看着他的表情突然说。
“嗯?”男生一时无法会意。
“我说,”她突然露出甜美的像夏日蔷薇一样的笑颜,“你刚才的表情好像小狗呀。”
“那你是答应了?”林朗问。
顾忆笙点了点头——来自林朗的请求,真的很难拒绝,于情于理她都得答应。
“太好了,这是乐谱,你先练熟了,等你回学校再一起排练。”
顾忆笙接过他手中的剧本和乐谱翻了几页,发现标注做得很仔细,字迹清秀干净——那是林朗的笔记,她认得。看着他的字,脑海中便会很自然的浮现起他坐在窗边,左手托着下巴,右手握着白色的百能笔在稿纸上写字的样子。
“剧本还在动,有时候排着排着就变了,所以这个还不是最后定稿。如果有什么修改,我还会再给你送过来的。”林朗说。
“嗯。”顾忆笙抬头看了一眼林朗,又飞快地低头看手里的乐谱,可是那些音符逐渐在眼前扭曲成了蝌蚪文,她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头顶地风扇吱呀吱呀地转着,空气被搅出了一个小小的漩涡,茶几的书页扑啦啦地翻动着,房间里安静的像在等待一根针的掉落。
林朗看着顾忆笙,而顾忆笙则想着要说些什么打破这沉默。她从记事起就很怕冷场,怕尴尬,怕和她在一起的人觉得她无趣,下次就不愿和她一起玩。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她越怕越容易紧张,越紧张又越怕,后来就慢慢的把自己和其它人隔绝开来了。
“时间不早了,我回去了。有改动我再来找你,你好好养身体。”林朗起身告辞,顾忆笙突然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明明是想和他多待一会儿的,可是真的待在一起又总担心自己不会说话而让对方觉得自己无趣。
林朗走后她给自己煮了一碗泡面,氤氲的雾气升起来的时候模糊了窗玻璃,她突然觉得心里有一点点暖。
第二天相同的时间,顾忆笙在练习拉琴的时候林朗又来了。他还带了些蔬菜、水果和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不知道你爱吃什么,随便买了些。你生病抵抗力弱,尽量还是少出门。”
那条鱼被剖了肚子仍在袋子里蹦个不停,顾忆笙不敢动它。林朗拿着刀在厨房也犹豫了半天,最后走出来对她说:“要不你先拉会儿小提琴让它自己安息?”
她愣了一下,然后忍俊不禁地直点头。
“李星星说这一段只要拉这个小节就够了,然后这边后面,换一段起伏大点的曲子,她的意见是……”林朗把排练时候的修改意见告诉顾忆笙,她安静地听着,偶尔抬手把滑下来的发丝拨到耳后。
第29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10)
第三天天已经黑了,顾忆笙以为林朗不会来了的时候,门铃又响了。
“今天来晚了,排练完和他们一起去吃了麻辣烫,我给你带了一小份——你生病不适合吃太辛辣的东西,可是真的很好吃呢……还有一份鸡丝粥。”林朗很细心的在茶几上垫了张过期报纸后才把麻辣烫和鸡丝粥放上去,解开袋口,鲜香的食物气味扑鼻而来。
顾忆笙夹了一颗包心牛丸吃,QQ的丸子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美的滋味在整个口腔流窜。而鸡丝粥又熬得很够火候,米饭柔软的入口即化,鸡丝的鲜味都渗透在了米粥里。
很好吃,顾忆笙幸福地像只小猫一样眯了眯眼睛。
这个平时看起来闷闷的女生,吃东西的时候倒显得活泼了些。林朗看着顾忆笙的样子不由笑起来,可是目光触及阳台上晾晒的女生衣物又收敛了神色——他刚才在厨房看到水槽里只有一个人的碗筷。她爸爸出差还没回来吗?那她妈妈呢?她像是长久以来一直是单身独居的样子。
顾忆笙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扭过头的时候发现他正看着她,虽然没出声,但是眼神里有询问。她在极短的时间里作了决定,一眨不眨地望着他,眼神清冽地像冬天里的冰晶:“我妈很早就去世了,我爸出差还没回家。”因为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气,所以干脆选择没语气。
“对不起。”他不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
顾忆笙垂下头喝粥,直到吃完了所有的食物才抬起头,像是忘记了刚才的尴尬:“很好吃,麻辣烫的店在哪里啊?”
“学校后面,堕落家最里面那家,招牌上写着‘重庆王胖子麻辣烫’的就是。”
“王胖子?老板很胖吗?”
“不,恰恰相反,老板是个瘦子,而且也不姓王。”说到这里,林朗突然笑起来,“我也问过老板,他说他老婆才姓王,很胖,在老家带孩子、侍奉公婆。他在这里很想念她,所以店名取做‘王胖子麻辣烫’。”
“他的妻子,好幸福啊。”顾忆笙垂下了头,突然有点想哭,这种被另一个人挂念的感觉,她似乎从来都没有体会到过。妈妈去世之后的记忆里,她似乎常常是一个人。一开始一个人在家还会害怕,很久没看到爸爸还会想念,但是后来都渐渐习惯了。
时间和习惯,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麻药。
“会觉得孤单吗?”
“什么?”顾忆笙抬头,看到林朗正望着她,心里慌了一下,她其实听清了他的问题。拨了一下垂落耳边的发丝,轻声答:“没什么,习惯了就好了。”她并不想让他同情她,很努力的装作不在乎的样子,甚至还鼓起勇气抬起头,冲林朗笑了一下。
第四天林朗没有来,顾忆笙失望地一个人在客厅从黄昏坐到夜幕完全降临。八点多的时候顾天一回家了,喝得醉醺醺的,进门的时候还踢翻了鞋柜。他一坐到沙发上就昏睡了过去,后来干脆蜷着身体把沙发当做了床。
顾忆笙扶不动他,从卧室里拿了被子给他盖上。顾天一翻身的时候钱包从口袋里滑下来,几颗硬币蹦跳着滚出很远。顾忆笙犹豫了一下,捡起钱包打开,只看到两张小面额的纸币可怜巴巴地挤在一起。
第30节:{倔强}逆风的方向 更适合飞翔(11)
第五天、第六天,林朗还是没有来。
第七天是周日,顾忆笙的急性肺炎好的差不多了,她准备明天就去上课。中午吃过饭,顾天一在客厅看电视,她在一边叠晒干的衣服。没有对话,没有任何交流,可是就是这样静静地坐在一个房间里,她就觉得很安心了。
顾天一衬衫的扣子掉了一颗,她替他把两只袖口的扣子都换成之前从旧衣服上拆下来的木头扣——和浅色棉衬衫很配。
早上吃早饭的时候顾忆笙向顾天一要下个月的家用,他沉默的喝粥没有说话。不过上午出去一趟,中午回来给了她八百块钱。这些年,虽然他对她关心的不够,但是在钱物方面倒也没亏待过她。
顾天一之前经营一家做竹席的小工厂,生意一直不错,后来又开始做实木家具,顾忆笙听隔壁的阿姨提起过,她爸爸生意做得是越来越大了。以前他高兴的时候也会要她好好读书,以后要送她出国念书。可是这两年来,顾忆笙隐隐觉得他的生意可能出了些问题,因为他再也没提过关于出国读书的事情,每次喝醉酒回家,钱包总是干净的像被洗劫过一样。
下午顾天一说去找朋友,又走了。顾忆笙看了会儿书,把地板擦了一遍,然后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出门去超市采购日常用品。
走到楼下的时候她看到林朗刚停好脚踏车,背着书包向她跑过来。
“幸好早来一步,不然就碰不上你了。你这是去哪?”林朗擦着汗问。
“去家乐福,家里的洗衣粉还有味精都没有了。”
“同乐路那家家乐福吗?我骑车去买吧,你在家等我就成。”他走了几步又折过身,“对了,这几天我家里有点事,所以就没过来。”他没有义务每天都来看她,但是他就是想告诉她他没来的原因。
顾忆笙心里突然涌起一股粘稠的暖意:他没有来看她,心里却仍一直记挂着她。许久不曾有人这样记挂和关心她了,眼眶竟觉得微微酸胀。
她望着林朗,因为迎着阳光,她不得不眯起了眼睛,可仍是看不太清他背光的脸。可是即使不用眼睛,她也能在心中清晰地描绘出他脸上的每一根细小的线条。
“我走了,很快回来。”
她目送他骑车离开,望着他的背影在夕阳的尽头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脉脉的光影流淌在空气中,街道两旁的槐树上开满了洁白芬芳的花朵,一串串像是无数尾鸽子的白羽,那样鲜亮的绿与耀眼的白。
有无数只蝴蝶从她的心里扑扇着翅膀飞出来,成群结队的飞向高远的天空。
第31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1)
第四章 {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
她回过头去看他的侧影,温柔的眉眼和俊朗的45°侧脸,看她时微笑的眼,全世界的宠爱都给他也不会让人心生嫉妒。因为他那么美好而善良。
原来有时候真的会贪心奢望,时光能在美好的时刻永远停驻。
【一】那些的隐秘的暗恋,如同盘踞在枝头的花朵,洁白而纯净,开满顾忆笙的整颗心脏
艺术节闭幕汇演如期举行。
那或许是顾忆笙少女时期的所有回忆里,最光彩夺目的一段。
先于顾忆笙他们班出场的是夏茹他们班的节目。当夏茹出场的时候,刚才还热闹的礼堂忽然间就安静了许多,而当她抬按下第一个音符的时候,整个礼堂只听得见她如水流淌的钢琴声了。
有些人天生有吸引其他人注意的魔力,当她出现的时候,周围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就会被之吸引过去。
那天身穿一袭白色小礼服的夏茹美得像樽娃娃一般。无论是表情,身姿,还是在琴键上跳舞的手指,都美得不像真人。虽然给她伴舞的女生舞艺也极为精湛,可是顾忆笙的目光就是无法从夏茹的身上移开。
真是可怕的,又让人嫉妒的天生的吸引力啊。顾忆笙在一瞬间又好像回到了14岁那一年的校庆,那时她也是像这样躲在幕布之后望着舞台中央的夏茹——她被赞美、被簇拥,她却随后因为一个恶作剧而丢掉上台的机会,回校后写了长达五千字的检讨书给当时的指导老师。
顾忆笙在黑暗中抓紧了幕布,还未上台,心跳便乱了节奏,心里不由涌起没出息的想法——可以不上去表演吗?可以逃吗?舞台本来就不属于像她这样平凡的人吧……
——“不要看。”
眼睛被温热的掌心遮住视线,耳边是林朗靠得很近的声音:“不要看。顾忆笙,你和她不一样。你也很好的。不要看。相信我也相信你自己,我们的节目一定会成功的。”
眼前是漆黑的一片,只有透过指缝的微弱的光线浅浅的落在眼皮上。林朗的声音像来自光年之外,携带着来自遥远星球的奇异力量。
只是轻轻的几句话,却像有魔力般,拥有安定人心的力量。
顾忆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渐渐安下心来。
当她手臂用力一扬,小提琴的最后一个音符休止的时候;全场爆发出雷鸣班的掌声。那是顾忆笙长那么大,第一次听到那么汹涌的掌声,像巨大而温暖的浪花,一下一下的拍打在她的身上。
司仪报分数的时候林朗发现顾忆笙不见了。他们的节目得到了唯一一个一等奖,参加节目的所有成员拥抱在一起欢呼,手拉着手上台领奖,可是就是没看到顾忆笙。
“我刚才好像看到她往后面的小花园走了。”李星星把授奖时拿到的花给林朗,“把这个给她吧,她是大功臣。”
林朗找到顾忆笙的时候,她正坐在花坛边垂着脸发呆,仍画着很浓的舞台妆,身上背着黑色翅膀,穿着黑色纱裙,脚边斜靠着小提琴。她的样子就像一只误入凡尘的黑色精灵。
“你怎么……”听到声音,顾忆笙下意识地抬起头,满脸的泪水让林朗停下走向她的脚步。
哭泣的少女和小提琴,这样的画面似乎又熟悉又陌生。
顾忆笙胡乱地抹脸上的眼泪,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我没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些眼泪说不清,有压抑已久、酸涩酿成了芬芳的意味。
第32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2)
“真的没事吗?你吓到我了。”林朗走到顾忆笙面前,把怀里的花束送到她手里,“李星星说这是属于你的,你是大功臣。”
他笑盈盈地望着她,眼睛里像映衬着一整个春天。她捧着花又哭又笑,又喜又羞。
“我可以,抱抱你吗?”女生像是鼓足了一辈子的勇气,还没有听到回答;就向眼前的男生张开手臂,轻轻抱住他的脖子。她把脸埋在他的胸口,有透明的眼泪涌出眼眶,可是嘴角却是在微笑的。
“谢谢你林朗,谢谢你,给了我这一刻。”
林朗有些怔忡,听到她的感谢后不禁莞尔:“为什么要谢我呢?应该好好谢谢你自己,怎么会这么出色。” 轻笑的声音;然后是温柔的右手,轻轻的落在女生的发上;坚定的左手;搭在女生纤细的腰上;护住她依然微微颤抖的身体。
感觉有泪水濡湿他的胸口,他微笑着轻轻拍着她的背,像是极珍惜怀里的人般,柔声安慰道:“不要哭了呀。傻女孩不要哭了呀。”
林朗的安慰越是温柔,顾忆笙就越是像恃宠而骄般,哭个不停。她抱着林朗的脖子,靠在他的肩膀上,沉迷在这短短一刻男生的温柔里。
那些的隐秘的暗恋,如同盘踞在枝头的花朵,洁白而纯净,开满顾忆笙的整颗心脏。
夏茹和他们班的同学走过来的时候,顾忆笙抱着花站在礼堂门口等林朗和李星星以及其他参演的同学,他们约了等下一起去庆功。她已经洗掉了妆,换上了自己的白T恤和条纹短裤,清新的像一支初夏的栀子,风吹过她头顶的树叶时发出沙沙的声音。
她拨弄着刘海回头,发现夏茹正定定地望着她。那眼神在这初夏的黄昏显得特别的凉,像含着细碎的冰渣一般,一直冷到被看者的心里。
顾忆笙不卑不亢地回望回去,不游移、不逃避。或许她曾经卑微的像一棵草,但今天林朗让她有了一个值得为自己骄傲的灵魂。
怨恨的表情在某一瞬间闪过夏茹脸,她随即扭过头和身边的同学说话,眉眼和嘴角,又都是甜美可爱的模样。
庆功宴的地点是人声鼎沸的路边烧烤摊。
顾忆笙、林朗,另外还有李星星、王祖朋、骆小白和徐薇薇,六个人挤在热热闹闹的烧烤摊一角,互相取笑、打闹。爱起哄的王祖朋闹着要喝啤酒:“今天这么高兴,我们喝点啤的助助兴吧!”
女生还未表态,男生拍桌子、跺脚说好,会做生意的老板迅速地端来了几瓶开了口的冰啤酒。一群未满十八周岁的男生、女生就在烧烤摊的彩条小阳棚下喝开了。李星星和王祖朋拼酒量,顾忆笙则被挤在一边,专心地吃着碗里那条长长的,烤得叶尖发黄的韭菜,顺便再偷看一下林朗喝酒的样子。
林朗是那种即使坐在很简陋很喧嚣的环境里,也依然会有一种贵气的男生,身上有一种水一样洁净的安静气质。他几乎只吃绿色叶子的蔬菜、很少的肉、喝冰纯净水,但是如果有人劝酒,他一口一口喝得很爽气。
第33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3)
顾忆笙偷看得出神,竟没注意酒杯递到了眼前。
“顾忆笙,我代表大家敬你一杯!没有你生病在家还练习曲子,也没有我们今天的完美演出。”酒有些上头,林朗白净的脸颊上飘着红晕,眼睛却亮得堪比天上的星星。
顾忆笙摆着手推辞说:“我……我不会喝酒。”
“不给林朗面子哈?喝啤酒又不会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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