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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全传-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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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云吞面是广州人喜爱的小食,市面上当时的价钱是五毫钱左右,白天鹅标价四元,价钱贵了好几倍;啤酒,外面卖四毫八分,我们卖两元多,差四五倍。面包也一样,完
全放开价格……那还得了!主管经理不同意。但不放开价格又怎样办呢?我跟他们讲,‘白天
鹅’的售价成本,不能与街边的摊档相比,建筑的投资、空调、照明、职工工资、管理费用……这些都要计算在内,不然何以经营?商品经济就是要赚钱,要良性循环,要改善员工福利,要有利于社会繁荣。
“‘白天鹅’虽然只是一家酒店,但从其规模来说,实际相当于一个小市镇,客人和职工人数,经常不少于5000人,如果把为‘白天鹅’服务的有关人员加起来,可能要超过1万人。要保证高标准地供应5000多人的衣食住行及水、电等等,是极不容易的,物资需求量很大,品种繁多。这些需要改变了市场,市场的需求也促进了生产,结果生产和市场渐渐活跃起来。现在,除了不道德的东西外,客人生活上的任何需求,白天鹅都可以给予满足。”
霍英东又说:“其实道理很简单,物资价钱低,人们哪有积极性生产?物价是牵涉到千家万户的问题,但要搞市场经济,你不放开物价不行,所以邓伯伯那时就说要闯物价关,长痛不如短痛。1987年,我们在叶帅(叶剑英)家里吃饭,一位官员向我们透露:明天就要放开烟、酒、火柴、油、锅等商品的价格了。那时很震荡,但这一关你非闯不可。”
%改革开放的里程碑之作
白天鹅宾馆开业后,曾接待过不少世界各国的政要名流,其中有英女皇、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和布什、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新加坡总理吴作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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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锐意改革 天鹅展翅翱翔(3)
1984年早春,邓小平登上“白天鹅”的28层“总统套房”,俯瞰珠江两岸景色,禁不住拉着霍英东的手说:“谢谢你,白天鹅好!”
1985年9月9日,尼克松下榻白天鹅,他在留言簿上写道:“我曾经住过美国和全世界的许多酒店和总统套间,我认为没有一间能超过白天鹅宾馆。”
1986年4月,“世界一流酒店组织”的名誉主席威尔特·斯尼达哥到白天鹅考察,对白天鹅的建筑设计、酒店设施、服务水准,都甚为满意。同年7月,白天鹅被接纳为“世界一流酒店组织”成员,成为首家被这个代表世界最高荣誉的酒店组织接纳为成员的中国内地的酒店。
1986年10月,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访问广州,中国政府在白天鹅设国宴招待她和随行
人员。
1990年2月,白天鹅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五星级酒店,成为内地首批三家五星级酒店之一。
1991年,白天鹅宾馆编撰出版了超过30万字的一本关于白天鹅宾馆管理方法的一书,初步总结白天鹅宾馆的管理模式,也因而被国内旅游行业誉为“白天鹅模式”,在内地的高级酒店中推广。
霍英东说,兴建白天鹅时,他提出要由中国人自行设计、自行施工采购和自行管理,是有感而发的。他曾对我说:刚刚改革开改之初,有一次,我和国家体委一个副主任见面,他说,体委想在北京建酒店,要求我协助他们从澳洲进一家酒店,把酒店的所有设备、设施,甚至连已经预制好的建筑物都运进来,安装一下就成为一家酒店。我当时想,一个国家,怎么能不靠自己设计、施工,把整家酒店进口过来呢?但是,北京的建国酒店就是这样。”
有感于此,霍英东力争做好“三自”,就是要证明中国人完全有能力建好、管好现代化的大酒店,以增强国人的民族自信心。“三自方针”的确立,为日后“白天鹅宾馆管理模式”奠定了基础;此外,“三自方针”的大胆创举和成功实践,也对增强内地旅游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信心,以及振兴内地旅游业,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自方针”的成功实现,还带来一个效应:白天鹅后来成了培训内地酒店管理人员的重要基地。继白天鹅之后,内地相继兴建了不少高级酒店。酒店需要一批合格的管理人才,于是白天鹅成了内地酒店管理人员“取经”的首选之地。自白天鹅开业后,前来取经的各地同业一批接着一批,10年间已为本馆培训近3万人次,为外机构培训管理人员近3000人次,其中不少人早已成为旅游业的中坚分子。
自己种下的“自行管理”的种子,不仅在白天鹅开花,还在各地开枝散叶,这是霍英东甚为欣慰的。
于是有人说,若单单是计算霍英东在白天鹅投资多少、盈利多少、上缴当地政府税收多少,则无法体现出白天鹅在内地出现的真正意义和最重要的贡献。
当然,一项投资首先要立足于有钱可赚、回报率高,否则就是不理想的、失败的投资。事实上,单就从经济效益来讲,白天鹅的业绩是非常显著的。以1993年的统计来说,酒店开业10年,营业额亿多人民币,利润约5亿元人民币,缴纳税款6000多万,偿还贷款亿多美元。而近几年,白天鹅的收益更是“猪笼入水”,每年盈利1亿元人民币左右。
自“白天鹅”之后,李嘉诚、郑裕彤、胡应湘、冯景禧、李兆基等香港七大财团投资兴建的广州中国大酒店,以及主要由利铭泽家族投资兴建的广州花园酒店(中国八大旅游酒店发展项目之一),也分别于1984、1985年建成开业;加上原有的国有宾馆——东方宾馆,广州市的酒店业形成了四足鼎立的局面。
由于“白天鹅”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早开业的第一家大型合资酒店,又是由中国人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和自行管理,因而其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都更大,有人因而把“白天鹅”誉为当代中外经济合作产生世界性影响的第一座里程碑。
第四十章 曾经拥有 何求天长地久(1)
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原先想得到的东西已全部得到,原来没想得到的东西也意外获得。“20年来,白天鹅宾馆的经营发展十分成功,我也倾注了许多心血,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今天的白天鹅已经不仅仅是一座宾馆,更是一个响当当的民族品牌。”做事如此,夫复何求?
对“白天鹅”感情很深
霍英东多次表示,他参与兴建“白天鹅”,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为祖国做点事。事实上,“白天鹅”赚了不少钱,但霍英东却从来分文不取。那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呢?我曾经就这个问题与霍英东交谈过。
我问:“这些年,你从‘白天鹅’赚了多少钱,这些钱用在哪里?”
霍英东说道:“我们本来作为一种捐赠、捐钱……但两千个职工怎么办?于是,我们把赚到的钱不断注入‘白天鹅’,增加‘白天鹅’的配套设施。另外,我们又成立一个‘白天鹅发展基金’。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基金,把‘白天鹅’发扬光大。因为这么大的企业,发展下去,员工老了,退休人员多了,希望有一栋楼房,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霍英东把全副身心都投进“白天鹅”,并视“白天鹅”为自己的一个“杰作”,故而他对“白天鹅”很有感情。爱屋及乌,对“白天鹅”的员工,他也很有感情。平时,霍英东不论在何地遇上自己认识的“白天鹅”员工,他都主动打招呼。某一年,“白天鹅”的员工到香港某酒店见习,霍英东考虑到他们跟亲友电话长谈的需要,吩咐手下在他们的住地安装电话;见习结束要返广州时,霍英东亲自设宴,为他们送行。
霍英东喜爱体育运动,每次到“白天鹅”,他总是要到网球场打网球,因而结识了一些网球场的教练、管理员。1985年,霍英东特意邀请“白天鹅”网球场全体人员,分两批到中山温泉宾馆度假游览。后来,又邀请他们到香港学习考察,他亲自设宴接风,为他们安排住宿。待一行人返广州时,霍英东还特意赠送每人一只价值600港元的网球拍作礼物。
每次到广州,霍英东一定住在白天鹅,他大多选择在总统楼东北隅的套间下榻,但为了亲自领略普通住客入住白天鹅的感觉,有时也特地选择一间标准客房住进去。
霍英东入住白天鹅,从来不深居简出,而是像一个普通客人一样出出入入。每天一大早,他就起床,到酒店的泳池游水;到了下午,又到网球场打几局网球。“白天鹅”不少员工经常和霍英东在酒店内碰面,有些人还与他混得较熟。
霍英东从“白天鹅”得到了什么?
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尽管霍英东曾经倾尽身心于“白天鹅”,尽管“白天鹅”是他的人生“杰作”,尽管他对“白天鹅”感情深厚,但霍英东仍然要面临一个与“白天鹅”或分或合的问题。
白天鹅宾馆与霍英东方面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写明:“合作期限为15年,从宾馆开始营业之日算起,合作期满后,广州白天鹅宾馆的一切产权全部归中方所有,本协议即终止;在合作期满时,如乙方(霍英东一方)所得的总收益资金不足4000万美元,甲方(白天鹅宾馆)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直到乙方除所得税总收益达到4000万美元。”
按此协议,若以正式营业时间1983年2月为计,霍英东与“白天鹅”终止合作的时间为1998年2月;若以部分开业时间1982年10月为计,则终止合作时间为1997年10月,那正是香港回归祖国3个月后。据闻,双方最近已经就这个问题开始磋商。
合作经营15年之后,霍英东在白天鹅再扮演什么角色,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只有一个要点:在这15年间,霍英东一方是否已按规定得到4000万美元的收益?
据霍英东自己所言,他从没自“白天鹅”提取利益,“白天鹅”赚到的钱都是用于捐赠和再投入宾馆……那这部分资金,是属于中方(白天鹅)应得的呢?还是霍英东应得的?如果不是霍英东应得的部分,那问题倒很清楚:霍英东没有提取他应得的利益,15年之后霍英东若有意继续合作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但倘若是属霍英东所得的,则问题就较为复杂:这笔钱是用于捐赠和投进“白天鹅”去的,实际上并没有到霍英东手里,那是否将它算为霍英东应得的4000万美元之中去呢?
另一方面,何铭思先生有一次与我交谈时,却提及了关于此事的另外一种说法,他说:“……白天鹅赚的钱,他(霍英东)抓住一部分,但这些钱到现在还抓在手里没用过。”
由此看来,霍英东实际上是否拿到4000万美元收益这个问题,还是相当复杂的。
“白天鹅”的“九七”问题
现在,我们假设在15年间,霍英东获得的利润已超过4000万美元,那双方合作的可能性是否还存在呢?现在看来,虽然协议写明会终止合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实际情况可能未必这样。
我曾经就此问题问过霍英东,但他一直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霍生,‘白天鹅’的合作期满之后,你们将怎样处理?”我问。
霍英东答道:“协议写明是按年息,将来还4000万美元给我的,作为偿还。当时我还给刘田夫、梁威林写信,说将来若赚到这些钱,我一分钱也不拿,作为国家的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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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曾经拥有 何求天长地久(2)
“很多人都关注,15年期满后,你是否退出。这件事怎样处理?”
“不是退不退出的问题。国内有些事情很头疼,开始合作的时候,什么也无所谓。但现在搞不清楚,是旅游局还是……搞不清楚。国内的国有资产分配,归谁,这问题相当复杂,比如一个旅游局,上面有经委……以前搞宾馆是个包袱,如果白天鹅每年亏1000万美元,人人都会甩手不干。这个问题,最好不要谈……自己的想法,只有自己最清楚……”
霍英东欲言又止。很明显,现阶段,双方尚没有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他说“自己的想法”是怎样的呢?我曾经无意中听到一些接近霍英东的人透露说:“如果内地方面要他放弃,他当然没办法,但他的意见,当然是希望合作下去。照理内地方面会知道怎样处理这件事,主要是内地会不会处理的问题。”
就此事,我也曾问过震霆,他还是“白天鹅”的7个董事之一。
我问他:“合作15年之后,‘白天鹅’怎么办?”
霍震霆说:“霍生(霍英东)很少考虑这个问题。这么多年来,中方没出过钱。如果大家合作,应该是风险共担。若酒店亏本,可能会把责任推给我们,让我们来搞,有钱赚就不同……借钱也是用我们的名义担保的。”
“一句话,15年后,你们有没有份?”
“我倒是反过来问:中方有没有份?基本上你一分钱都不投入。我的看法是,霍生(霍英东)纯粹是为国家,他最初不想管的。我当时还对他说:‘霍生(霍英东),你不管不行的!’”
对分分合合应是淡然以对
在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的过程中,有一件事确令人匪夷所思。
“白天鹅”其实就是霍英东、彭国珍的香港维昌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旅游局共同合作、合资兴建的,也就是白天鹅应该是合作双方共同拥有的。但是,在1982年10月5日,签署《合作经营白天鹅宾馆协议书》的双方中的甲方,却不是省旅游局,而是白天鹅宾馆,乙方却仍是维昌公司,这就变成白天鹅宾馆是投资合作的一方,而不是原先广东省旅游局和维昌公司共同兴建的项目,这就造成白天鹅只是投资一方,而维昌公司一开始就不拥有白天鹅的表面效果。
一般理解,这样的协议,对维昌当然是很不公平的。霍英东纵横商界几十年,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签署协议有悖常理,有悖商业规则,于自己不公允。其实,稍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样签合同。
那霍英东为什么还是在这份协议上签名呢?唯一可以解释的是,霍英东一开始就不计较利益问题。事实上,第一,他最初与广东省有关方面洽谈建白天鹅是在1978、1979年,那时他对在中国搞酒店并不是抱很大的信心,对旅游业的前景并不是很乐观;第二,当时,投资回报如何不是他主要考虑的问题,他甚至已经做好了把投进去的资金当作捐赠给国家的打算。
后来,在这本书稿快将定稿时,我和霍英东谈到这个问题。可能对此问题有所保留,但简单的几句话证明了我以上的分析。
霍英东淡然说:“没野 (没事)的,那时,协议……如果捐资肯定大家都说好。”
“问题是,这给协议签得有些离谱?”
霍英东想了一下,说:“那时,我们对宾馆信心不是很足,几十元一个房,那时的价格就是这样,怎么经营?所以,我说道绝对没有想过要靠宾馆来发财,但当时又不能说自己是支持改革开放……”
“但表面看来,似乎你们吃亏?”
“都不是的。”
由此还可以推测,霍英东在当初决定投资兴建“白天鹅”乃至“白天鹅”落成开业,签署那份协议时,他并没有15年后再合作下去的打算。在整件事中,他始终关心的只是:兴建、经营“白天鹅”能否给国家带来什么好处?能否为改革开放事业创造出一种可供借鉴的模式?如此说来,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早已达到了原先设想之目的,无论他后来的想法有什么改变,也无论以后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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