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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些回忆GL-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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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青年的滑稽戏让这个看上去很优雅的女子有点绷不住了,我看到她似乎是强忍着要大笑出来,把头转到另一边看着窗外。过了一会儿,还是没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摇摇头,笑着说“你,你这小家伙挺逗的,”又微笑着问,“你多大啊,十几了,还营养不良?”


“十几?”我做出一副不屑的神情,“要是当年俺还呆在俺村儿没出来,估计现在俺儿子都能上街打醋了。”


“呵呵呵。”她怎么一逗就笑啊?“你多大啊?”她下意识用手掩了掩嘴,装出很认真的样子,眼里却都是调侃的笑意,问,“你准备让你儿子几岁开始学打醋啊?”


我不知道是我那天穿的的确很少气,还是我真的长得面嫩。反正,我挺不服气的,“我啊,和你差不多吧。”


“是吗?”


“我23。”我想起今天是我生日,忽然有些黯淡。我没再说下去。


“还真看不出来,才比我小一点。”


按理说,我应该接着问一下她多大,这样,话题似乎就顺理成章的下去了。但是,我心不知怎么了。“哦,是吗。”我转过头去,雨水在车窗上结了一层水幕,隔段了我的视线,窗外的景物不甚清晰。我开始沉默。

车不知开了多久,我们没说话,看起来我们都在想着什么,我不知道她,而我,其实什么都没想。


车渐渐慢下来,她看看前面,“你搭这条线吗?”


我恍然回过神来,都没看清到了哪里,“哦,是是。谢谢你啊。”


“丹尼,找地方停下,谢谢。”他们两个有时说英语,有时说粤语,后来,有时我在的时候,沈芳直接跟他们讲普通话,他们也听得懂。


车停下。“这里好像不能常停。”她看看外面。


“没事,我很快,”我匆忙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真是谢谢了啊,


哦,对了,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景明。”说完,我习惯的伸出手来。


真是又开始白痴了,不知道这时应该等对方先伸手才可以握地吗?


算,反正伸出去了。她有点没反应过来。我愣在那儿,血哗啦一下开始倒流,神啊,救救我吧,太干了!


就在我脸开始由白到紫地时候,她哦了一声,伸过手来,用那种英国绅士淑女间的那种握法,在我手指上轻轻一握,“嗯,很高兴认识你,景明。” 她并没有说出她的名字。


等我拉着我的小车下到地铁站,我才发现,要从这条线回我哪里,要转两次。


没办法,转吧。我拉着小车,换着不同的线路,脑子里,却填满了那像做梦一样的场景。香车美人。我一路上,不知不觉傻笑了好几次。


从那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心中时不时记起这位“白娘子”。这是我给她起的代号,因为,我并不知道她是谁,二是出于她戏剧性的雨中相送(虽然是反的,差不多了),再者,我觉得她的面容很像电视剧里那位家喻户晓的“白娘子”阿姨,只是年轻了许多。那种美丽的类型,还有眉宇间淡淡的带着笑意的神情,真的很相似。难道是因为,她们都是喝了香江的水?


雨中巧遇“白娘子”着实让我兴奋了些日子。现在想起,令我兴奋的原因,只是因为我内心对于金钱和物质的强烈欲望。我觉得,沈芳的出现,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躁动,这是我开始雄心万丈我的目标后,遇到的又一个有钱人。只是,她,似乎实力远远超出我那个开奔的中药店老板。她的出现似乎让我觉得我的野心勃勃的幻想在生活中找到了现实的载体。我觉得她就像一个榜样。让我在现实里,而不是从港台的肥皂剧中,切身看到了浮云之上的那个阶级。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格外的卖力。原因是,老板知道我圣诞过后要回学校不能长期干全职,意外的允许开学后我仍然住在这里,而且,每周在我不上课的时候我要继续给他工作。当然,其余的日子,我仍要像以往一样,每天帮他开店,收店,打烊后查货算帐。他似乎对我有着很大的信任。


转眼快到圣诞节了。伦敦的各大百货从11月底就开始打出圣诞新年的销价。我盘算了好几天,打算买些什么送妈妈和男友。男友的很好搞定,他一听说有新款的阿迪球鞋,马上用一种别无所求的语气,说“就这个,就这个。”然后,仍不忘了至少嘴上甜蜜两句,“宝宝,你那么辛苦还想着我,哎,我却什么都帮不上你。”说着,还好似真要哭出来的样子。不过,却让我很开心。


妈妈的礼物,让我很头疼。我上此回去带的那些化妆品还没用完。(我想一定是舍不得用都在冰箱里攒着呢。)我说要再买些,她马上嚷着,“浪费,浪费,用不完都过期的。”


有天,趁着有半天的假,于是去逛街。路过一家英国有名的金店时,我忽然找到了灵感。我想给妈妈买块好的手表。好的手表是有收藏价值的,甚至可以几十年当个传家宝。我妈一直戴的就是她当年结婚的时候,姥爷送的一块很老的牌子的梅花表,机械的。但是,款式也太旧了,走得也不是真的那样准。


我看到一款瑞士表,她有很漂亮的名字,Chopard,中文叫“肖邦”。表盘里滚动的钻石是她的标志。我很喜欢她的名字。因为我很喜欢肖邦的钢琴曲。尽管,小时候学琴时,肖邦和车而尼的琴谱,曾经是我最厌烦的东西。但是,人总是会变的。


肖邦的价格不菲。我心里明白,我虽买的起,但以我的工资而言,我并不处在这个消费阶层。就像我虽然也买的起Paket Philippe,但是我带出去会让人认为是假的。


我总觉得人若是带错了手表,甚至比穿错衣服更值得笑话。坦白说,我不是很会打扮,但是,对于手表和香水,我有着特别的敏感。对于这个话题,我似乎没有谦虚过。


但是,我还是决定买下她。我想不动声色的献给母亲一份礼物,一份贵重,但她却不慎明了的礼物。果真,等后来母亲带上手表后说,“得多少钱啊?” “哦,还行,不是很贵。” “那也得几千块吧。” “啊。”我琢磨着也不能说得太便宜,不然说不定她留着送人呢。“哎,花那么多钱,都不知道是什么牌子,”母亲的表情一定觉得我是被宰了,“还不如买个天梭或是浪琴呢。” 我听了,把差点喷出得鲜血咽回去,然后,站起来装得很轻松的说,“您也没跟我说要啊。”


 从金店出来,我摸着挎包里鼓鼓的那个小盒子有点心满意足。脚步也变得轻快。


“哎,明?”有人叫我。明?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这倒是怪了,在这里,很少有人这么叫我,大部分时候,我的代号是一个英语中类似于中国的“翠花”这样满大街跑得单词。天晓得我当初怎么会给自己一个这样的代号。


回过头,我身体不由自主一震,你们应该知道我看到了谁。


白娘子重现江湖让我不由自主把自己往弱智青年的方向发展。我结巴了两下,“哦,嗯,小姐,您好。”我当时觉得这样称呼是有我的道理的。我见试过她的气势出场,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庆幸还好没有直接叫“白娘子”。我觉得,小姐,这个词应该让她觉得我还是很懂规矩的一个人。尽管这个词在国内已经因为另一种含义快被封杀了。


她一愣,似乎对我这样叫她有些不解,但马上露出惯有的那种既遥远有亲切的微笑,“嗯,你也来shopping?”


“哦,买,买点东西,”我有点结巴,“过年了,要。”


她正想再说。一个大大咧咧的声音打断了她。说得是粤语“喂,靓仔,又见了。” 我顺声望去,是她背后一个打扮的时尚的女孩,这个女孩怎么说,有点像莫文蔚的感觉。


我看看左右,不知道是不是跟我说话。我没注意到周围有其他的男士存在的痕迹。有些诧异,但看看她一脸得意笑着往我看来,我有些不知所措。


沈芳回头嗔了她一眼,“有没搞错?”女孩伸伸舌头,撇了下嘴,不再张声。我觉得好像什么地方见过她,但是,挺不确定。或许,是因为我见多了莫文蔚的海报?


“她是我朋友,一起来玩的。”沈芳向我介绍,“susanna,叫她sue。”


我冲那女孩举下手,“你好,我叫“翠花”。”(我那个大土名儿就不提也罢。)她sue不sue我不在意,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我心里嘀咕。但是,我不好意思问。


沈芳见我和苏认识了,接着问,“你赶时间吗?一起玩了?”


我想想,离下午回去的时间还早。于是,挺顺水推舟的表示,好啊。心里挺激动。


或许,那天我没发展成为白痴青年是因为沈芳那天并没有上次那样让我震撼的行头。跟她们说话时,我看看四周,并未出现我幻想中应该存在的保镖或是跟班。又或许,沈芳那天穿了休闲装,我专门看了她的包,还好,普拉达的休闲款。


于是,我开始跟着她俩往前走。起初,沈芳拉着苏走在前面,我看到苏挤眉弄眼的跟沈芳说着什么,是不是看我一眼。心里有些反感。我猜应该是在讲我什么,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孩,我来凑什么热闹。


或许是我穿的有些老土。尽管我的衣服干干净净,我的头发一尘不染。也尽管她们也是休闲的装扮。但是,一看还是能够看出很大的不同。国内衣服的款式,跟英国太不一样了。原来,我听人说有经验的人可以从衣服上看出刚到英国的人中,那些是香港的,那些是日本或是台湾的,那些是大陆的,有些不屑。但是,等我在英国几个月后,我也一眼可以从一个人的服装上判断出是不是我的同胞了。尽管是所属同一品牌的阿迪或耐克。更何况,尽管她们是休闲装,但是,从我当时有限的对服装的品牌的了解里,我也可以猜出,我穿的这一身行头,或许也买不来沈芳的那条60小姐仔裤。我有点想找个理由回去了。


我想是因为沈芳有所交代,打那之后,我们三个一直用英语交流。只有在我不慎明了的时候,或是只有我和沈芳的时候,我们讲回普通话。沈芳一口流利的没有方言口音的我的母语,让我对她在那异国他乡的繁华都市里,凭空多了一丝亲近。


后来,我和沈芳回忆起那天,我们都挺佩服sue的购买能力。我们在伦敦那条有名的商业街上,从这个百货串到那个专卖,sue几乎是一副要把所有她看上的东西都扫走的架势,让我特别佩服她那张信用卡的限额。


“她就是个疯子,”我和沈芳实在撑不住了,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休息,沈芳揉了揉被袋子勒红的手指,抱怨道,“买回去都不一定穿,放一段,扔掉。”


呵呵,我没说什么,只是笑笑。可以理解,钱多的花不完呗,只能这么烧。我心里想。


其实,我比沈芳还累,sue的确买了太多的东西,从香水到眼镜,当然,最多的是衣服和鞋。她自己怎么可能拿的完,于是,我跟沈芳只好帮她分担了很多。我觉得不该让沈芳去做跟班的事情,但是,我也只有两只手,于是,我拣了最重的鞋和大衣的袋子。不多久,我的胳膊就像要断了一样。于是,在沈芳的抗议下,她自己单飞了。我和沈芳找了路边的长椅坐下,周围摆了一圈大大小小的袋子。我后来问苏回家后东西究竟有没少,因为袋子是在太多,都快把我和沈芳埋了,丢几件我们根本就不会发现。苏被我问的一脸茫然,“没,……或许。” 我心想,沈芳果真说的没错。


沈芳倒是没怎么买,只买了一个带着小狗的零钱袋,也居然要上百镑,款式极其普通,我觉得在中国花10元就搞定,只是看上去做工好些,什么牌子啊,我心想。


我也没买东西。我觉得我的钱花在这上面有点没必要。当时,在一个叫西班牙的服装店里,苏试来试去反而给我拿来一件毛线外套,“脱下你这个肥胖的外衣吧,试试这件,很便宜的。”我悄悄翻了一眼挂的牌子,好几十镑,我心想这也算便宜啊。但是,我不想随便拒绝别人,因为我觉得那样不甚礼貌。于是换上。腰和肩很紧,并不舒服。但是,从沈芳和苏的目光中,我知道效果应该是可以的。


我走去镜子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女生爱美的天性立时激发出来。也是,我才23岁。


“see,so smart。(我不知怎么翻smart,这个词一般用多在男生)”苏在镜子里拜弄着我的腰带,一脸感觉自己很明智的样子。


我有点动心。干脆买了吧。我也不想让她们觉得我跟个穷光蛋似的。不过,其实和她们相比,我倒真是穷光蛋。只是,我那时有点瘦驴拉硬屎的德性。


“what do u think?”苏得意的把我转向沈芳,我成了她的巴比娃娃。


“so cute。”沈芳眉毛扬了扬,笑里带着的肯定,让我决定硬屎也要拉。


我拿过我的包,准备找出卡去刷帐。


沈芳却若有所思的来了句,“下摆太宽了,很不好配裤子。”


我看看镜子,有吗,我也不知道。我只能看别人穿,而对穿在我身上的衣服从来就没有鉴赏力。我没说话,转头去看苏。


“我觉得挺好的啊,”苏有点困惑,但,顿一下,像想到什么,“不过,似乎也是,你穿靴子吗?……哦,不穿啊,……那算了,确实不很合适。”说着飞快的把衣服从我身上扒掉,一把扔回去,“咱们走。”拎起包们,头也不回去了。沈芳也拎起她保管的那些袋子,跟着走了。留下我,傻了一会儿,天知道她怎么变得这样快。这个女人,真难琢磨。


很久以后,我和沈芳又逛过一次那个店。沈芳帮我挑了一件大同小异的。然后,在镜子中看着我试,一脸温柔,仍是那句,“so cute。”


“上次来的时候,苏给我选的那件也差不多,你怎么不让买?”我看看镜子里的我,问道。


她扬扬眉毛,努着嘴,满眼的淘气,“嗯,我怕,你买了后,要被迫减肥好几天,又该小脸煞白,营-养-不-良-呗。”


我心中一动,不再说话,就着样静静的从镜子中看着她。她也看着我,眼中带着笑意和温暖。我忽然有很想抱她一下的冲动,但是我没有,我只是伸出手去,在镜子上找到她的脸,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镜中的那双眼睛又开始波光流动。终于,我扭过身去,拿出钱包,径直往收银走去,付了帐。


我想,这就是人性的不同。有的人天生就是善解人意,懂得体谅。而有些人,就像我,根本不懂什么叫感情。


我和沈芳在椅子上做了一会儿,东聊西扯了几句无非是天气,苏什么的话题。我看到街对面有家麦当劳。我下意识觉得有些口渴。我想沈芳应该也是。犹豫了一会儿。我问,“小姐,您渴吗?”


沈芳一愣,接着笑一下,说,“你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们也算朋友了。”


她说我们是朋友让我有点得意。但是,我还是有点结巴,“哦,我,就是,我还不知道您叫什么呢。”说完,我不好意思的蹭蹭鼻子。


“哦!”这个大笨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的我有点可气,你以为你真是赵雅芝吗,人人都识得你。


“哦,叫SXX。”


“S沈芳?”


“不是了,是XX。”她纠正。“我写给你。”


她从口袋里翻出一张收银单,我摸出笔。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名字和她的字。名字和字,基本和本人相符。


“我还以为是沈芳呢。”我傻笑一下。


“呵呵,不是,不过猛地读起来有点像了。”她把纸递给我,我小心翼翼叠了一下,放进口袋。


从那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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