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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以外的日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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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基本上,我是个贪作白日梦的人。有时混沌太过,会为现实与梦里相互脱轨的情节,黯然销魂许久。
虽然,偶而会告诫自己,不可涉入太深,离间现实与幻梦之分;但我仍是执意地认为,有梦可作的人是很幸福的。因为从梦中,跳脱出的,是一份份的憧憬与美好。
看电影时,或者阅读故事传奇时,我总自然地以为自己是在观一场梦,僭越主角的心情与色彩,移情过渡到自己的心绪中。
所以,我写“梦”,迷恋“我”这个特殊别致的个体,不但自己深深涉入了“此我”与“彼我”的迷离混沌中,也阴谋设计,立意观梦的您,一同涉入“我”的喜笑悲愁中。这是我之所以执意在各梦中用第一人称“我”叙说“梦境”的小小阴谋。
观“梦”的您,如果对“我的梦”有什么憧憬与狂想,醉心至极也好,蓄意拨弄也好,都请您录下您的心曲,细细封紧,阳光或者是风吧,会为您将它带到“我梦中”。
郭晏光
写在“爱情以外的日子”之前
第一章
那个时候我十八岁,阿宽说要娶我当他的新娘。我听了很是兴奋,直捋着他的手臂,不知如何是好。阿宽笑咪咪地斜睨着我,好像我是不可多得的傻蛋。 果然!接着他就补了一句:如果这次数学考试妳能攻下六十分的通天大关。
可恶的米俊宽。
我抽起枕头,对他砸了过去--哈!真准!正中他的脑门!
第二章
“咚”一声,我从床上摔了下来,鼻子正对地板,起了一个大包。怎么会这样?明明枕头砸中的是他的脑袋瓜啊!该死是米俊宽,连作梦都被他欺负!
大概是天生构造的关系,我的数理细胞活动力特别差,小高一时被整得很惨。那个号称女中“数理奇葩”的杜晚晚又是凶婆娘一个;整个白花花的暑假,就这样葬送给该死的补考。害得我那美得令人窒息的妈咪,一个夏天,逢人就怕人家提起:那个基因突变的“杜见欢”。我听了当然是老大不高兴,我便说:“妈咪!拜托您请张妈妈她们不要到处说我什么基因突变、头脑笨,干她们什么事!”
妈咪睁着她黑玉般的双眼望着我,语调里透着一丝清冷:“自己书没念好,怪不得旁人说闲话。妳爹地当年是物理系的高材生,我的数学可也没考过零分。妳自己想想,是不是该检讨一下?”
唉!说的也是!爹地那么优秀,妈咪又那么聪明,怎么会生下我这个数理大白痴?!也许真是基因突变!亲爱的爹地如果地下有知,一定会心疼他亲爱的小嘟嘟!
其实,我对爹地的记忆并没有那么深刻。他在我八岁那年,就因为车祸英年早逝,属于他的“光荣事迹”,大都是妈咪日后一遍遍强迫在我脑海里生根的。我对爸地最原始的印象就只是每天黄昏时,他一回家就抱起我猛亲,口里乱喊乱叫着“我的小嘟嘟”的记忆。爹地长得什么样,反倒模糊不清;还是后来,妈咪给我看的照片里,才深刻出爹地迷人的丰采,有一张爹地露出阳光般的朗笑,妈咪说,就是那个笑容,不知迷惑了多少女人的心,也迷惑了她的心。
我看着妈咪,不敢想象她冷漠美丽的外表下,那曾热烈过的阳光。
爹地死时,妈咪三十不到,一身娇柔的女人味,款款动人妩媚的风情。身旁相关与不相干的人,直劝她趁年轻,找到好的对象赶紧再嫁;识与不识的叔叔伯伯也凭空多出了好几堆,妈咪偏偏就是不肯。我知道她有很多个男朋友--看!妈咪一直不是个忧秋的寡妇,可是,她就是不肯。
我和妈咪都很爱爹地的。妈咪尽其所能,把爹地一切美好的形象灌输入我心田,生了根,且发了芽。我也一直以爹地为男性最美好的象征:英竣挺拔、幽默、风趣、优秀,还有那一脸阳光般璀璨的笑容。可是,爹地死后,我和妈咪并没有太难过,我把他最美好的一面,根植在心中,那份爱,时时都驻在心田;然而妈咪心里究竟怎么想,我一点也没有搜寻的方向。妈咪和我,淡如陌路,偶尔担心一下我的成绩使她在亲友邻里间失了高贵,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亲蜜的抚爱。我熟悉了这种冷淡,也习惯了这种冷淡,日子一久,也渐渐染上这种冷漠。
爹地的亲族庞大复杂,关系繁乱得每每叫我撑穿了脑袋瓜。我们和他们保持一定的联系;亲族间各种宴聚,也大都出席。
可是,这个暑假,三叔公的小儿子娶媳妇,妈咪硬是赖在家不肯参加婚礼。原因无它,妈咪怕他们问起“基因突变的小嘟嘟”怎么了?她当然不能跟他们说小嘟嘟正在喝夏令大补汤!真讽刺!妈咪很少关心我的生活起居、功课这些琐屑,却还在意着我的表现在亲友之间所能展现的那份虚荣!
为了这件事,三婶婆跟奶奶抱怨了一番;奶奶又跟爷爷嘀咕一番,爷爷便数落了妈咪一顿,妈咪又唠叨了我几句。
倒霉的我,差点因此噎了喉、泻了肚子。
所以,新学期一开始,当我听说新来的数学老师是XY基因的,大肆庆祝一番了自己的好运道。因为从异性相吸的理论推断,即使对方生性凶残,我总也不会死得太难看。如果说女人是水做的,那么我杜见欢说,男人的心便是豆腐做的。
上帝啊!我真的爱死你了!
第三章
离下课还有五分钟,我的肚子早响得像闹钟。这家伙,他说他叫米俊宽,正从我座位旁走过,剑眉星目的,冷漠的扫了我一眼。哼!装酷!不过,凭良心讲,这新来的数学老师长得可真是漂亮!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身高腿长的,十足模特儿的衣架。尤其那对眼睛,清冷透澈,加上高挺的希腊鼻,一口整齐的白牙--邻座的白荷花,当场差点休克,一双含情美目水汪汪的直盯着那个衣架转;前座的小麦则突然忸怩不安起来,安份得像我家楼下那只“饱食终日无所是事”的胖咪小乖。
看样子,我的前途多灾多难。
果然!钟响后,衣架一离开教室,白荷花就挤过来对我说,一脸的陶醉样:“看到没?好迷人的眼睛!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我翻一下白眼,敲她一个响头:“得了吧妳!上次是谁信誓旦旦的说省中那个白面书生多潇洒、多迷人?怎么,两个月不到,就移情别恋了?”
阿花做了一个鬼脸,转向小麦:“麦子,妳说,他是不是很迷人啊!”
小麦羞怯地笑了笑表示同意,平素沉静的脸上闪过一抹娇羞。
这两个女人,八成给沾了亚当的毒唾液。瞧她们那副痴迷的神态--唉!才第一回合而已,这日子,该怎么收场?
第四章
星期天是懒人的天堂;我一觉睡到正午才起床。妈咪已经出门了,不知打那里传来美味的饭香,这才觉得肚子饿得咕咕叫。东翻西翻,翻到厨房。 冰箱是空的,饭桌也是空的;我双腿一软,瘫在饭桌上。都是昨晚的长片害的,说什么让你看了破胆三次,结果,害我早上没饭吃倒是真的。
我正不知如何是好时,客厅电话响了起来。
是妈咪。
“妈咪,妳现在在那里?”我忍不住开口问。肚子饿得着实难受。
“我在三叔公家,晚一点才回去。”
就这么一句,咔擦一声,电话就断了线。我双手支着头,瞪着天花板发呆。肚子居然不响了,大概是饿过头了,所以五脏庙反倒一片太平。
妈咪是杜家的珍珠,美丽又高贵。三十好几的人,仍不时流露着少女特有的青春亮丽。妈咪一直保持着高贵、优雅的名门淑媛形象,可是,我实在不懂妈咪。有时看似童心未泯,偏偏又成熟世故;看似天真浪漫,偏偏又一身妩媚风情。然而,也只是“有时”,“冷漠的妈咪”通常才是我熟悉的影像。
我真的是不懂她。
楼下张妈妈每回看见妈咪,就对她从头赞美到脚,恨不得能像复印机般把妈咪Copy到她身上。妈咪对于她的赞美,总是浅浅的笑,一贯的雍容华贵。很少人知道妈咪的冷和淡。她对邻居一直是温和有礼的,一切淑女该有的礼节,她都不会欠缺。
不过,我对张妈妈实在没什么好印象。不是我对她有偏见,而是,她实在很烦人呢!老爱东家嗅嗅,西家闻闻的,又不知打那儿收集的一大堆马路消息,常常就见她在巷口杂货店和那票三姑六婆“清谈天下事”。女人嘛!这点我不忍苛责她,怪的是她特别喜欢往我家钻,没事借个酱油摸个醋什么的,一赖又不是三、五分钟可以解决的。东西借了,有去无回也就算了,偏偏她又特别喜欢撩拨我,老爱拿“她家小美丽、小亮丽”和我相比对。大概她也知道,妈咪艳丽不可方物,怎么比都只有自讨没趣的份,所以专挑我这个软柿子下手。合该我不争气,基因又突变,每回只要张妈妈柴米油盐酱醋茶随便借个什么回去以后,妈咪就比往常更冷漠。
其实张妈妈也算是个标致的女人,只是,和妈咪一比,就全给比下去。她大概因此心态不平衡,才专找我的碴。
张家两姊妹,姊姊张美丽大我一岁,专科生;高挑健美,一双长腿系往了一长串的裙下忠臣。 功课不好没关系,女孩子就是要有人追求,才显得出她的价值。这一点,张家方圆五百里内没有人比张美丽更有价值。
妹妹张亮丽和我同年,矮了些,但同样的清秀可人,而且头脑是高级脑汁浆的。据说她家墙上壁纸,都是用张亮丽各色的奖状糊的;惨的是,她居然和我同校又同班。就连她们家那只懒惰至极的胖咪小乖,偶尔咬死一只蟑螂,都比我家那只被老鼠追着跑的白鼻猫强--如果有老鼠的话。妈咪一气之下,把白鼻猫放逐到乡下大姑妈家。相形下之下,我的处境就更艰难了。
我除了遗传爹地妈咪的身高腿长外,只有一双并排的一字浓眉和黑白分明的眼睛还算清丽动人。 鼻子虽然还算高挺,头发虽然还算乌黑,却绝不如妈咪那般让人一见惊艳,甚至连张美丽那等巧笑倩兮的靓女风姿都谈不上。论起学问功课,经过张妈妈千里驿站快传,谁都知道我那碗又浓又鲜的夏令大补汤。
所以,不是我对张妈妈有偏见,而是--你看!她实在是很烦人呢!
现在,门铃响了,八成一定又是张妈妈要借个什油盐酱醋的。
果然!
“阿欢啊!妳妈咪在不在?不在啊!是这样--哎!真不好意思!我们家酱油刚好用完,来跟妳们先借一点。”
我到厨房把那瓶尚未开封的酱油拿给张妈妈,她笑咧了嘴:“谢谢啊!真不好意思!对了!听我们家亮丽说--”
楼下张美丽的叫唤,打断了张妈妈的喋喋不休。难得她星期天会在家!张妈妈三步并两步的下楼去--皇天在上,我真希望她随便跌个跤什么的,起码两三天不按我家的门铃。
第五章
这一堂是我最喜欢的历史课。劳勃瑞福讲课完全不按牌理出牌;稗官野史,儒林演义,讲得口沫纷飞,我也听得趣味盎然。
劳勃瑞福是女中的历史老师,一头柔顺、波浪成形的浓密黑发,闪着耀眼的光泽;外加阳光般的朗笑,活脱是屏幕里性感、充满男性魅力的劳勃瑞福。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我这样欣赏他的。阿花就嫌他温温的,禁不起风吹日晒的薄弱相,没什么男性气慨;小麦也对他没好感,说他“不正经,一脸撒旦式邪恶的笑容”,而且,课也不好好的上,专讲些旁门左道、怪力乱神,难怪混了这么多年了,还只是个高中的小教员。
“那个衣架不也是个高中的小教员?”我有点不高兴了,故意抹黑她们的偶像。
“那不一样,”阿花很快的接口:“人家是学成归国,校长重金礼聘的--这还是因为他们两家的交情,校长才请得动的呢!比起妳那个劳勃瑞福强多了!”
“妳怎么知道?”我还来不及回嘴,小麦就急急问道。
“我是听一班陈胖说的。她老姊大学时和米米同校。”
米米!真亏她叫的这样自然顺口。
“阿花,”我挖苦道:“什时候开始,那衣架变成妳“亲爱的米米”?”
“妳少怪声怪气了。妳自己呢?妳那个“亲爱的劳勃瑞福”呢?”
皇天在上,我可从来没有暗恋过劳勃瑞福!我是欣赏他,觉得他性感没错,可是这并不表示我喜欢他。而且,凭心而论,劳勃瑞福幽默风趣,绅士派头十足,又不守着教科书教死书,很难不打动少女的芳心。
像现在,他正讲着唐明皇和杨贵妃的韵史,背靠着讲桌,单脚跨坐在讲台下第一排空位的桌上,浑身散发出一股成熟男性的味道,脸上一抹淡淡揶揄的笑。小麦的话在心里发酵,我竟觉得,他的笑隐含着一股邪恶的魅力。该死!我甩甩头。
“杜见欢,妳对我的看法有什么意见吗?”劳勃瑞福眼力真好,我们一个在江头,一个在长江尾,他居然看得到我甩头的动作。
我默不作声。刚才想得出神,根本不知道他到底讲了些什么。
“杜见欢,请回答我的问题好吗?”劳勃瑞福不放弃他的坚持,虽然仍是那么温温的。
看来是躲不掉了,我站起来,清了清喉咙:
“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传到后世,听起来好像很缠绵动人,白居易甚至为此写了长恨歌传颂于世。可是,当我知道杨玉环本是寿王妃后,当我知道杨玉环才二十出头,而唐明皇已逾知天命之年时,我有点疑惑,不知道他们的爱情是否有点不美,有点不清纯。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白发红颜的爱情就不美,就不令人感动,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会不会参杂一些现实的因素存在?你看!李隆基贵为一个天子,在那个时代,这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对象;我的意思是--会不会因为他的无比权势,我是说,他们的爱情,是不是多半因为唐明皇的地位权势烘托而成,而其实并没有那么动人!也就是说,杨玉环实际上爱的是唐明皇的身份地位多于他本人的。
当然,这是无可厚非的。在那个凭媒妁之言,指腹为婚论定终身的时代,要谈论爱情,未免太不切实际。即便是二十世纪的今天,爱情也不是那么令人刻骨铭心的,多的是条件式买卖般的爱情。“至情只可酬知己”是傻瓜在执着的,当然,我并不是否定爱情的神圣,而是……而是……你看,这个社会既然容许离婚的存在,一个人既然能够反复地一直“深刻”地爱过一个又一个的异性,爱情这东西,大概也就不怎么令人感动了。
真正的爱情,美在生世的约定,令人感动在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执着。唐明皇后宫佳丽三千,虽然专宠杨玉环一个,这份情多少是打了点折扣,而杨玉环既然已付出过一次真情,她对唐明皇的真心,又能真切到什么样的地步?甚至我要怀疑,当初她对寿王的爱,有几许是真情真义!
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若要用人类与生俱来的生理欲望作为自己感情不忠实的借口是行不通的。人因为有爱怨憎恨,才有别于其它的生灵;也因为一生对感情的执着,才有别于动物单纯为繁衍后代的情欲。如果说,爱情可以因为时移境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爱恋不同的对象,那我们谈什么天长地久?又凭什么高呼爱情的神圣与真情的不朽?”
说完,我坐了下来,全班静默无声。劳勃瑞福皱着眉,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瞧,一句话也不说。
我有点不安。钟声这时响了起来。
劳勃瑞福仍是一动也不动地保持着同样的姿态,全班开始交头接耳起来。好一会,大概五分钟吧!他才如梦初醒般,宣布下课。走出教室前,犹回头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 怪怪的!
他一离开教室,阿花就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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