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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作文十年精选·男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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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地守着。吃着硬冷的干粮,只有蜘蛛和老鼠和他做伴,它们会发出唧唧的声音,像是在嘲笑他。甚至有胆大的老鼠曾嘶咬过他。可他知道他不能动。因为屋檐的下面有足够多的能杀死他的人。幸好他已习惯这样。终于那个肥得像猪一样的人抱着一个女人从外面走来。可是谁也不能小瞧这头猪。他的手是天下最有名的手。富贵神仙手,每一根手指都足以要一个人的命。所以小马从屋檐上一跃而下时,首先就削掉了他的手,然后剑仿佛毒蛇般钻进了那头猪的咽喉。等他赶回家里,那只狗……被他关在家里的狗已经死了。肚子干瘪如漏了气的球。旁边还有几堆老鼠毛。看来这家伙已经饿疯了。小马很伤心,在埋它的时候就发誓以后什么也不会养了。
刺客是最古老且回报优厚的职业。然而他们甚至不如妓女,是最见不得光的职业。小马认识一个叫小强的刺客。他想做出名的刺客,做梦时都在想。结果他的确办到了,他的尸体被人挂在城楼上三天且一丝不挂。他的肚皮上被人用刀刻着他的名字,那两个字大而鲜艳。那三天从城楼下走过的人都认识了他。
小马的客户会通过中间人和他联系。告诉那个人的姓名、年龄、住址、习惯和他在外面养了几个女人等等。而这一切的目的就是:要那个人死。他们会先付五分之一的定金。等收到那个人死的消息后再将剩下的部分存在江湖上最有信誉的票号〃利源〃。当然也有赖账的,不过还好他们也都死了。曾有个客户跪在那哆哆嗦嗦地掏出银票求小马不要杀他。你坏了规矩,小马说,做我们这行的最恨这个。说完这句话小马就杀了他。其实小马很讨厌那些叫中间人的东西,他们像跗骨之蛆一样吸着你拿命换来的钱。可是小马却不得不依靠他们才能找到生意。这是一种畸形的共生。
作为一个刺客的痛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也会像普通人一样去庙里求菩萨保佑那些他们刀下的亡魂不要在夜里来缠着他们。小马对此嗤之以鼻,他宁可认为遇神杀神,遇鬼杀鬼。只有一次他亲眼看到杀牛的情景,那头牛的血哗啦啦地流着,生命也随之失去。他突然弯下腰呕吐起来。他决定以后杀人的时候一定要一剑给别人一个痛快。最紧张的却是出发前的那一刻,生死未卜。成与不成,难以揣测。很可能,这次去了便再也不会回来。甚至于被抛尸荒野,尸骨无存。小马甚至听见过噬尸的野狼宽大的嘴里尖利的牙齿穿过他骨头的声音。〃咔嚓!〃小马很希望死后能有一个安静的埋身之处。想到这他又不禁用手摸了一下那维系他命脉的剑。他的剑只有一尺半长。薄而锋利,黑色的剑身,挥动起来无光无华。但谁也不能否认那是一把杀人的好剑。小马就把那剑别在腰间最容易拔出的地方。用宽大的衣袍遮住。他不喜欢大马金刀的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兵器展示给别人看。
今天他的对手用的是刀。可是他也不知道那刀是什么样子的。三天前小马收到一封短笺:三日后午时,村西三里小山坳。洗净你的脖子带上你的剑。小莫字写得很难看。小莫是新近崛起的刺客。出手狠辣已隐然有高手的风范。作为刺客,兵器绝对是最秘密的。但从他写字的运笔的情况看出这个人八成用的是刀。要想在这一行里混出名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小马也是一步步爬到今天这个差不多已经是顶点的位置的。他很能理解这些年轻人的心态,向小马这样的人挑战以博取更高的价钱。小马不得不佩服这个人的胆识,但他却也不得不去应战。如果不去他就得在杀手界消失。已经走到了今天是没有理由放弃的。刺客间的搏杀是最诡秘也是最刺激的。因为无论如何必将有一个人死去。杀人者必死于刀下。小马在入行的时候就听过这句话。这么多年来能功成身退的寥寥可数。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无法停下来。
早上小马早早地起来准备好后,去村头的面馆吃了一碗牛肉面。那面香辣可口。老板自称是正宗的湖北人。他拉面的动作的确很娴熟。小马一直认为早上应该去吃一碗牛肉面,放上葱花。这会让你的神经高度紧张。面馆的桌子黑糊糊的粘满油污。有几只苍蝇停在上面,小马微微地一笑,眼睛眯了起来。这是他出剑前的习惯动作。悠然的一道黑色的闪电将苍蝇钉死在桌上。当时那里坐满了人,可是没有人看见小马出剑。当小马擦着嘴走出面馆的时候,店小二悄悄地对老板说我敢打赌,这个人要去杀人。老板瞪着眼睛问为什么?我当过兵。他说,每次上战场的时候,你知道,每个人的身上都布满了杀气。这个人,我感到他和我在战场上遇到的人一样,浑身都是杀气。当时我惊得汤都洒了,把我的手烫了一个大泡。说完他捋起袖子。他的手上真的有一个大泡。
路越来越崎岖起来。路面干燥而坚硬,石头透过鞋子把小马的脚硌得生疼。阳光从树杈间照射下来,投下斑驳的影子。一只乌鸦在他的头上盘旋了一下,便不见了。小马抬起头看向天边,离午时约莫还有一个时辰。这是一个杀人的好日子。小马想。他必须尽快赶到那,没人期望和小莫来一场公平的决斗。作为一个刺客,暗杀才是自己最擅长的。不必计较过程。活下来的人才有权利去言谈胜利。那个小山坳的地形小马并不熟悉。虽然说离他住的地方很近,但刺客是没有时间去欣赏风景的,只有杀人。熟悉地形对决斗是至关重要的。决斗比的并不一定是谁的武功高。就像当年的大剑侠尹天纵,较之小马他的剑法不知要高多少,却最终还是死在小马的剑下。大侠也有三急,小马躲在床下整整一天,在尹天纵坐上马桶的一刹那才出手。那也是小马最贴近死亡的一次,尹天纵不愧为传说中的高手,在那一刻出剑仍然能刺向小马的咽喉。可惜差了一寸。冰凉的剑锋擦着小马的脖子划过。那一刻他的剑已递进了尹天纵的心脏。
◇欢◇迎◇访◇问◇BOOK。◇
第9节:李海洋:决斗(2)
小马终于看见了那个小山坳。低矮的黄土坡连绵起伏。站在通往那里的唯一的一条小路上,他的目光开始游移。让他失望的是四周光秃秃的使他想起一个叫老李的中间人。他的老婆很风骚,曾勾引过小马。暗杀最重要的是能有一个对手看不见的隐蔽的地方,在对手疏忽的一刹那,直击而下。如苍鹰扑兔,雷霆万钧。小马的脚步轻轻地移动着,握剑的手心也开始渗出冷汗。他将手放在衣服上擦了几下。他绝不能让任何东西影响他的决斗。喉头有点发热,他咳了一下,吐出了一口浓痰。他对自己说冷静,毕竟他把握了先机。他蹲下身,拾起了地上的一块土坯,使劲一捏,土坯在他手中散成细小的碎末。
突然他看见了两株大树。他站起身跑了过去,是两株长得很难看的树,怪异的树杈胡乱地伸向天空,枝叶倒是异常茂密,足够藏下小马那早已被性生活掏空的身躯。小马回过头,望向自己刚才站的地方,想象着小莫从路口出现的刹那。根据这么多年的经验,那将是一个人防备最差的时刻。也是杀人最好的时刻,小马的嘴角现出浅浅的笑,仿如小莫已经是个死人。他又不禁地想到了他最近的相好,杀了小莫后真应该去轻松一下。
小马的脚步开始移动到那棵树下,午前的阳光已然十分刺眼,树杈在他的眼中投下张牙舞爪的阴影。小马的身形一展,在树干上轻点几下,离那树丛没有多远了。小马不自觉地摸了摸腰间的弧形剑,剑是冰凉的。终于到了,小马暗自舒了一口气。突然他看到树丛后面那双黑色的眼睛,也是冰凉的。小莫!小马叫道。抓着弧形剑的手紧了一下,可惜已经晚了。小莫用的果然是刀。刀光惊鸿般的直击而下,如一条银练,刹那间在小马的身体上开出点点红色的花朵,如此诡异的美。小马一下子变成了两个,他的左眼就那样地看到了自己的右眼。它们在空中是那么准确地分成了两半,心肝脾肺还有肠子肮脏地洒了一地。再酷的杀手死的时候原来都是一样的难看。小莫轻蔑地看了小马的尸体一眼,黑色的眼睛眨了一下,手中的刀上的血汇成线往下滴。我的早到并没错,小莫想了想,残酷地笑着,反手将手中的刀在鞋底上一抹。那刀又变得雪亮,刀是好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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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刘嘉俊:物理班(1)
刘嘉俊
1980年10月生。1999年获第一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免试直升进入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文科基地班。和陶磊合著《高三史记》(作家出版社2001年4月)。小说《物理班》被《小说月报》等广泛转载。
☆ 作者自述
一个作者可以通过规划,来实现自己对于情节的安排,然后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一个个的情节段落上。而后,当情节段落的规划完成后,则可以将注意力放在构成情节段落的桥段上,随后是构成桥段的自然段,句子和词汇。而如果一个作者从大到小,从谋篇开始一直到具体的字词都能够比较完美地按照自己的想法实现出来,那么,可以说这个作者也就臻于大成的境界了。
☆ 主编点评
努力与天才,对于艺术来讲,天才更重要,在通往缪斯的途中,辛劳与汗水只是必要条件而远非充分条件。对于天才式的少年刘嘉俊来说,他创作的起点有点过于高了,这让他一下笔,就有别于以往所有的青春小说。那些枯燥无味的高考生活,经过他别具匠心、另辟蹊径的表述,变得意味深长而又趣味盎然。在他的笔下,那些干巴的学科知识,变成了一种另类的逻辑演绎。刘嘉俊的创作,无疑为中国本土的青春原创文学开拓了新的空间。
物理班
也许是因为一时的冲动,我进了物理班。可能我认为物理是我比较混得过去的一科吧。
然后,我的大脑开始向一种科学的方法进化,物理和数学逐渐成为条件反射而不是什么技能。在乘车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对我的身体进行受力分析,特别是在转弯的时候,很多计算向心力的公式一下子充塞了我的大脑。看足球的时候,会自觉地通过平抛运动的计算方法结合相对运动去判断球传得是不是准确。玩篮球的时候,看着一道道弧线划过,大脑会分析这个弧线的数学方程。莫名其妙地看到一串数字,我会去思考是不是有这组数字的通项公式。至于语文课,根本就是用来补充晚上的睡眠不足,英语课始终是在因为疲劳过度而麻木地听与写中完成的。这几乎就是经过训练的我的样子。
这种痛苦的变化大概在开学后的两个月中完成,其间,我的学生手册上增加了许多不太光彩的记录,我从来没有想到我竟然会有那么多不及格。甚至我和同桌的分数相加才能和最高分打成平手,或者我的分数是最高分的二十五分之八。母亲对我的教育也很让我难忘,我记得以前,她总是说要好好读书不然就去扫大街,现在她说如果你不好好读书将来就等着下岗吧,也许她也了解环卫局照样要求有学历了。不过母亲很舍得智力投资,我很早就了解了各种洋参丸中哪一种效果最好,不过DHA这种东西的效果还需要通过时间检验。
然后,我能说我充分地适应了高三的学习环境,然后我发觉班级里成员的改变〃让我欢喜让我忧〃。那么多的新面孔足以让我后悔当初的班级沙文主义让我少认识不少应该早点认识的人,那么多新的朋友或者勉强成为朋友的人让我的通讯录丰富了不少。物理班,男女生的比例大约是二点四六比一,女生资源的匮乏让整个教室不是太吵闹就是太沉闷,违反中国传统阴阳调和理论的结果我也很清楚地认识到了。反过来说,男生资源的过剩形成的男生贬值的效果我也很深刻地体会到了。
就在我整整半个月的长吁短叹中,我认识了莹。说认识,其实早就认识了,就是同班同学嘛,不过却从来没有想到她是这样的有意思。在开年级会的时候,她因为实在找不到地方,屈尊坐在我的边上。我说她屈尊是因为我这种因为住的地方不太敏感从而没有什么市容监督所以一直很幸运地没有被抓的人确实没有什么能吸引她的地方。当年级组长在那里长篇大论到〃我们这届学生的水平总体还是不错的〃的时候,她轻轻地接上〃我们一直在努力〃,而老师说〃希望所有的同学都能达到分数线〃的时候,她说〃我们会做得更好〃,都是广告词。我看了看她,而她只是一种对老师的说教不屑一顾的表情,耸耸肩。我认为班级里的女生都不太可爱的想法从此消失。
然后,有一次语文老师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在课堂上读了我的作文,说是写得很有新意。鬼才知道那是我早上起来发现作文没有写,在吃早餐的时候用了25分钟涂的,至今我还坚决不承认那是我真实水平的反映。下课以后,莹跑来问我那里面〃引用〃的名言是哪里看到的,谁说的,很有道理。我说如果你觉得自己够出名的话,你说什么都能在前面加上〃有位名人说过〃,如果你觉得自己不够有名至少可以这样安慰自己。她笑了。我从来没有看到那么明亮的笑容。
那天随后的时间,我有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万有引力的公式是错误的,因为虽然莹的体积与质量都不能和班主任相提并论,我却感到她的吸引力比班主任大,至少我的眼睛是这样感觉的。我很警惕这种危险的感觉,在我下决心前的一秒却想如果高三再不体验一下,这辈子就没有机会早恋了,那可亏大了。何况,我也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以我对自己的评价来说是这样。
高三就是高三,只要你上了其中任何一节课,就不会有任何怀疑。不过,可以选择上课的风格。如果选择认真,我能在两节课里从老师那里知道不少需要自己归纳的东西,减少了自己摸索需要的时间与努力。如果选择抓紧时间,我能在同样的时间里完成相当数量的习题,能得到的效果和上课差不多。不过,无论怎样,作业的数量是相同的,虽然你能选择做还是不做,或者抄,但是老师也可以选择放弃你,找你去办公室,点名批评或者通知你的家长。因为老师在选择的自由度上胜过我们,愿意以身试法的并不多。
我总是很认真地做作业,虽然效果相当有限。通常我会用不少的时间做题目,各种各样的,效果仍然有限。我记得雷锋说过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我觉得我在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题海战术中去。于是,我的学生手册上不再出现能让人惊讶的成绩,让人眼睛一亮的或者特别刺激神经的都没有。
在这个方面,莹和我有相当的共同语言。她可能比我稍微好一点,却比我更不在乎。有时候,她会拿着一点题目来问我,不是因为我很厉害,而是因为我很耐心,耐心到用笨拙的办法艰难地完成。或者,她觉得问高手她会有自卑感,而比我再不行的就没有利用价值了。而我,似乎很愿意被她打扰,有时候,我甚至会期盼她的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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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刘嘉俊:物理班(2)
测验在一次次地进行,而我的信心在一点一点地消失。我并不是因为自己的成绩不行而不自信,只是,我觉得我像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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