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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枕江山-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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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帆心中一动,忽道:“对了,我正有一件为难事,想找人帮忙,却又没有合适的人选,你来的正好。看见你,我才想到,这件事,真是没有人比你更合适去做了。”
    天爱奴警惕地看着他,问道:“你要干嘛?”
    ※※※※※※※※※※※※※※※※※※※※※※※※※“阿娘,你回去吧,白马寺并不远,孩儿有空就回来看你。大娘,小宁,各位乡亲,你们都回去吧!”
    天近黄昏了,再不走就要赶上宵禁,来不及回白马寺,此时街上行人已日渐稀落。
    杨帆和马桥向马母、江母等人告辞,临行之际,平素比较友好的坊邻都来相送。经过一整天的时间,大家渐渐适应了这件事情,关于马桥曾经是“杀人凶手”的事,大家的反应已经不再那么激烈。
    毕竟,连官府都装聋作哑了,他们理会这些作甚。
    杨帆和马桥刚要走,一个蒙面人突然掠现在坊门的门楼之上,高高在上,负手看着他们。这人穿一件葛黄色圆领衫,头戴一顶丝网巾,横插一根紫檀木的簪子,未戴幞头,面上蒙了一条洁白的丝帕。
    正送杨帆和马桥离开的众百姓顿时惊呼起来,杨帆和马桥背对着坊门,一时有些不知所谓,转身一看,却不禁又惊又喜,二人急忙趋前三步,翻身拜倒,马桥惊喜地叫道:“这位可就是恩公么?”
    坊门上那人哈哈一笑,朗声道:“某那一日路经南市,见你是一条汉子,酒后乘兴,顺手救你出来,却未送你出城。酒醒之后,心中颇为不安,今日前来,本是想探问一下你的下落,既然你已平安无事,某家便放心了!”
    杨帆大声道:“壮士那一日于法场之上仗义搭救我家兄弟,在下感激不尽。今日能够再见壮士,心中甚是欢喜,我二人愿备水酒,以谢恩公,还请恩公让我二人一偿所愿。”
    马母也惊讶地道:“坊门上这一位游侠儿,就是救了我儿的那位壮士吗,哎呀!多谢壮士!”
    马母赶紧上前拜倒称谢,坊门上的那位壮士似乎不愿受老人一拜,微微一侧身,避了这一礼,说道:“尔等无事便好,某纵横天下,快意恩仇,伸手救你,只为乘我心意,何须一个谢字,告辞了!”
    语落,这人肩头一摇,大鸟般纵掠而去,待众人抢出坊门,早已不见了这人的身影。坊中百姓见这位奇人神龙见首不见尾,刹那功夫便不见了身影,免不了啧啧称奇,又是一番议论,恐怕不到明天早晨,无数版本的游侠故事又要新鲜出笼了。
    杨帆此举,是对自己法场救下马桥,容易被有心人联系起来,从而把他列为怀疑对象的的一个补救措施。苗神客现在何处他不知道,丘神绩在孟津,他却是知道的。他上一次赶去孟津时,丘神绩早已有备,显然是杨明笙和蔡东成的死使他提高了警觉。
    虽然丘神绩武功很高,又身在军营,未必会如临大敌地把他这个刺客当回事儿,可是丘神绩必定对当初发生在杨明笙府上的一切是有所了解的。当然,丘神绩可以派人了解杨明笙府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却不可能派人留在修文坊,关心这个坊接下来发生的各种事情。
    马桥法场被救的事他未必知道,就算知道城里发生了一起劫法场的事,也未必就会和杨明笙府上的事产生联系,此前他甚至都未必知道自己这个坊丁曾经在杨府当过值。饶是如此,终究是个隐患,让这个“义士”明明白白地站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确实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这才万无一失。
    天爱奴仗着身形奇快,闪过几条街巷,来到一处无人之处,摘下蒙面丝巾,叹息道:“唉!自打认识这个小贼,本姑娘是越混越回去了,如今竟连装神弄鬼的骗子都要做!”天爱奴摇摇头,便往千金公主府,去见自家公子了。
    天爱奴见了白衣公子,便把杨帆做和尚的前因后果向他叙说了一遍,白衣公子奇道:“此人有一身武功?”
    天爱奴道:“是!婢子心中好奇,特意相试,此人确有一身武功。”
    “唔……”
    白衣公子以手虚抚琴弦,沉吟有顷,又问道:“比你如何?”
    天爱奴摇摇头道:“婢子只是试出他会武功,并不曾见他出手,更不曾与他较量,此人功夫深浅,着实不知。”
    “嗯!”
    白衣公子点了点头,不再把此事放在心上。
    白衣公子系出名门,势大财雄,正所谓“穷文富武”,他若肯用心习武,无论是寻访名师,还是幼年习武时所需的各种滋养身体、强壮筋骨的名贵药材俱都随手可得,今日武功必然高明之极。
    可是像他这种名门公子,只需一句话,武功高他十倍的人,要他三更死,也活不到五更,又何必吃那种苦头。故而,他虽也自幼习练武艺,只求强身健体罢了,眼下的武功不及天爱奴的十分之一。
    武功之道,他不擅长,也不重视。
    他思索片刻,说道:“白马寺首座,呵呵,看来冯小宝那个市井匹夫,很看重此人呐!”
    天爱奴想起杨帆这番古怪的遭遇,尤其是他那颗锃亮的光头,就不禁想笑,她嘴角抽了抽,应道:“是!”
    白衣公子轻轻吸了口气,说道:“此人,以后你多注意一下。说不定,会有用处!”
    天爱奴暗自一怔,心道:“公子所谋,干系重大,一旦失败,轻则杀身,重则亡族。我受公子活命之恩,自当为公子舍死忘生,可是何必牵连那个家伙进来。”一念及此,便心生悔意,悔不该对公子直言不讳。
    白衣公子却不知她心中转动的念头,阿奴是他收留、看着长大的,自幼便对他的命令从无一丝违拗,他可猜不到天爱奴为了不忍心拉杨帆下水,心中已经起了维护的念头,白衣公子只当她已记下,吩咐已毕,心绪便飘到了别处。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三章 找外援!
    次日上午,白马寺后院的蹴鞠场上。
    “十七呀,你看怎么样?咱们这些人马,能在上元球赛时夺个魁首吗?”
    薛怀义穿着中衣,头上束了一条红色的抹额,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满脸希冀地向杨帆问道。
    薛怀义当年是在街头耍枪棒卖跌打药的,身体极为健壮,近年来虽然养尊处优,锦衣玉食,不过因为要服侍武后,他很注意身体的锻炼,功夫并没搁下,他那些花哨的武功虽然真正用来搏斗杀人时只算一般,但是用来锻炼身体还是不错的,所以他的体魄依旧极为健壮。
    饶是如此,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奔跑,他也累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了,更不要说他的那些所谓徒弟,这些人吃喝嫖赌,无有不为,若说打架,的确是一帮行家里手,可那主要是因为他们心狠手辣,如今更是倚仗薛怀义的权势,无人敢予反抗。
    他们的体魄并不强壮,好一些的也是只有出拳打人的那一下爆发力,没有长劲儿,此刻一个个东倒西歪地躺在蹴鞠场上装死狗,已经动弹不得了。
    杨帆听了薛怀义的话,轻轻摇了摇头。
    薛怀义道:“洒家当然不是说现在,是说经你调教之后,可有机会么?”
    杨帆苦笑一声,摇摇头道:“方丈,如今距上元节也就三四个月的时间了,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把他们教出来,太难了。”
    薛怀义扭头看看那些死狗似的躺在地上,伸着舌头直喘的废物,也觉得一举夺魁有些难为了杨帆,便降低了要求,问道:“那……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教,可能在上元球赛时,夺得三甲?嗯……,哪怕屈居其末也成。”
    杨帆深深地吸了口气,道:“难!众位师兄弟的蹴鞠之术,只是一些花哨的功夫,站在原地踢个花样儿还成,蹴鞠比赛的话……,难!”
    难者不会,会者不难,蹴鞠比赛的规则杨帆一听就懂,一旦知道了这种比赛的具体方式和要求,再看到这班和尚的球技水平,他就能大概估摸出胜算几何。
    虽然他还没有见过真正的蹴鞠高手到底怎么样,别家球队的本领如何,可他当日冒充西域来者时,曾经见过楚狂歌等人闲瑕时在巷中踢球。以楚狂歌等人的球技与眼前这班和尚相比,胜出了不止一筹,由此及彼,杨帆的猜测并不算离谱。
    薛怀义瞪起眼道:“不能吧!虽说他们的球技不是极好,可是洒家与那些王侯家的球队比赛时,他们也是胜多败少啊!”
    杨帆干笑道:“方丈,弟子平时听师兄们闲聊,多少也知道一些,他们在腿上绑了铁护,袖子里藏了石灰,这还不算,撩阴腿、下绊子,无所不用其极,这才赢了人家的,到了太后面前,这些手段怎么能拿出来?”
    这些话若是旁人对薛怀义说,老薛立马就得瞪起眼睛挥拳理论,可是自己人在家里说,又是他极器重和崇拜的白马寺首座,老薛便不觉反感了,他的老脸一红,懊恼地拍拍脑门道:“奶奶的,如此说来,今年咱老薛依旧不能在宫中露脸了。”
    杨帆心道:“你不进宫,我如何进宫?我还要找那上官婉儿迫问苗神客下落呢,说不定让那丘神绩毫无戒心地被我接近也要着落在你身上,这球赛若比不得,恐怕我这位首座也就没机会陪你进去了。毕竟你平素进宫是侍候那个女人去了,怎么可能带我同行。”
    这样一想,对他的事杨帆就不能不上心了,他蹙着眉头思索良久,说道:“方丈,上元节时,宫里都有哪几项比赛,哪些人马比较厉害?”
    薛怀义喜欢蹴鞠,虽然他自己踢得很臭,但是做为一个真正的球迷,这些讯息他却是一清二楚,当下如数家珍地对杨帆介绍起来:“能参加御前比赛的球队,这几年来一直就那么几支,其中一支是突厥人,一支是吐番人,他们通常只参加击鞠和相扑。
    突厥人的击鞠,一直是咱大唐所不及的,所以他们一直拿魁首,至于第二,则是我大唐禁军组成的击鞠队和吐番击鞠队,双方势均力敌,这几年时而你第二,我第三,时而我第二,你第三,再无旁人可比。
    至于吐番人,相扑之术也足以自傲,不过我大唐也有一支相扑强队,乃是出自太平公主府,太平公主府养有击鞠手、蹴鞠手,还有相扑手,其中以相扑手最为厉害,公主府上不但有男相扑手,就是太平身边的十几个女相扑手,骁勇也远胜一般男儿。
    在近几年的比赛中,基本上这相扑魁首,都是由太平公主府拿了,第二第三,则是禁军队、突厥队、吐番队轮流得到。说到咱们这蹴鞠么,哈哈,那就别无分号,独此一家了,蹴鞠,一向是由大内赛手获得的。”
    杨帆眉头一皱,道:“大内赛手?禁军还是大内侍卫?”
    薛怀义笑道:“当然不是禁军,大内侍卫是有一些,也不全是,还有一些是宫嫔、宫女、女官,皇室的公主,比如太平公主、上官待诏,这都是蹴鞠队里的人。”
    杨帆听得发愣,追问道:“方丈,你是说,这班女流组成蹴鞠队,而且,还屡屡获胜,连男儿都比她不过?”
    薛怀义道:“是啊,外面不知情的人常说,只因这支蹴鞠球队全是妇人,所以男人大多让着她们,嘿!那是他们不知底细,洒家见过她们踢球,这班妇人,可没有一盏省油的灯,球儿踢得忒好,旁人确实不如啊!”
    那时的蹴鞠,主要比得是技巧性,带有一定的竞争性,但是没有现代足球激烈,更不会像白马寺这班和尚一般,绑了铁绑腿,袖了石灰包,抄着板砖上阵,把蹴鞠比赛打得比橄榄球还惨烈。
    要论技巧性,可就不分男女了。
    这些宫娥、嫔妃、公主,没有一个是娇滴滴的跑上两步,便香汗涔涔娇喘吁吁的弱女子,就连那位身形窈窕,纤如弦月的上官婉儿,也是一名球场健将,跟这些女流比赛,太过格的冲撞又不能发生,蹴鞠技术又比不上她们,所以年年比赛,总是女队获胜。
    我国足球之阴盛阳衰,实是自唐而始的优良传统也。
    上官婉儿也会参加蹴鞠比赛?
    杨帆听到这个消息不禁怦然心动。
    那时的蹴鞠没有男队女队之分,你要比赛,就得忽略男女之别,用同样的比赛来争夺冠军,就如当时的马球比赛并不要求双方球员人数必须一致一样。如果是这样,那么杨帆只要率领白马寺队杀进决赛,就有机会接触上官婉儿。
    否则,他空有劫持上官婉儿逼问苗神客下落之心,却连上官婉儿都不认识,须知那宫里头别的可能没有,最多的就是女人,万花丛中专挑一枝,谈何容易。皇宫大内更非容易潜入之地,如何下手?
    听到这个消息的杨帆雄心顿起,异常振奋地对薛怀义道:“方丈大师不必沮丧,弟子必尽全力,务必要让咱白马寺也能打进决赛,甚而夺魁!只是……”
    杨帆又看了一眼被他操练一天,瘫在地上如同死狗般的师兄弟,对薛怀义道:“众位师兄中,只有弘一、弘六、弘九三位师兄球技尚可,其他师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弟子实在无能为力,弟子需要……再招几个新人进来才成!”
    ……集贤坊,十字大街,路旁生着几棵枝干虬结的大槐树,几个袒胸露腹的汉子懒洋洋的坐着,最里边面朝大街方向,倚树坐着一条卧虎般的大汉。一双粗壮如常人大腿的臂膀上,“生不怕京兆尹”、“死不怕阎罗王”的两条纹身十分醒目。
    楚狂歌,集贤坊是楚狂歌的地盘,他的兄弟一向在这里揽生意。
    在各坊的泼皮混混中,楚狂歌对手下要求最严。因为他力大无穷,一身功夫,当初投到他门下的兄弟很多,但是有些人受不了他的约束,有些人因为他太刻板,有些送上门的生意也不接,渐渐就散去了。
    几年下来,依旧肯跟在他身边的人已经很少,只有十多个人,可这十多个人却对他忠心耿耿,绝非其它坊里拥众百十号的大泼皮可比。那些人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真要打起来,未必比得上这十几条心拧在一块儿的汉子,所以他依旧能占据着这集贤坊。
    没有人发觉,跟着楚狂歌的人虽然不如其它坊里的混混风光,但是几年下来,楚狂歌手下的兄弟一个也没有死、一个也没有残,楚狂歌和他的兄弟,就像这十字大街上那几棵老槐树一样,始终立在那儿。
    而其它坊里的泼皮头子,手下的喽罗们走马灯似的换,许多几年前风光无限的大混混如今都已不在,他们要么变成了阴沟里的一具尸体,要么变成一个残废,黯然退出江湖,成了挣扎在市井最底层的一个小民。
    分寸,眼光。
    楚狂歌屹立不倒的秘诀,就在于他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他心中自有一把尺子。这是他在千牛卫里从军多年练出来的本事,其他的泼皮头子在这一点上远不如他。
    大道上走来了几个大和尚,楚狂歌只是乜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他的好奇心不重,与他无关的事情,他向来不会关心。他是个泼皮,这些人是和尚,和尚与泼皮,不可能有什么交集。
    然而,这些和尚偏偏冲着他们来了。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薛和尚的野望
    十几个身着灰色、黑色、青色僧衣的和尚,代表着他们在寺庙里不同的身份和地位,而他们中间,众星捧月般簇拥着一位披着大红袈裟的和尚,宝相庄严,气派非凡,那颗光头亮得真是……嗯?
    楚狂歌仔细看了看那位年轻得实在太过份的高僧,忽然愣住了。
    这人……怎么依稀与那个锦衣小帽、俊俏可爱的少年杨帆如此相似?
    楚狂歌看着他,嘴巴渐渐地张开,张大到足以塞下一颗鹅蛋进去。他旁边那些泼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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