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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如面柳如眉-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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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芳然还是允许自己待在他怀里,直到她觉得她可以安静下来了为止。她能感觉得出来他不是一个对女人有经验的男人。他抱她的时候有些紧张――这是他第一次这样拥抱一个女人也说不定。她的脸埋在他胸前,然后她听见了他急促的心跳声。他的手几乎是小心翼翼地落在她的头发上――原先她那头长发在手术时被剪短了,短得像个上初中的小女生。他抚摸着它们,刚开始是笨笨地很迟疑,到后来他的手渐渐变得柔情似水,缠绵的气息就这样家常地氤氲了上来,恍惚间夏芳然觉得自己已经跟这个男人厮守了很多年。
  越来越精彩了。夏芳然对自己冷笑。那个半年来天天风雨无阻只为了来喝一杯咖啡的嫩角色现在也粉墨登场,以为自己有的是资格扮演一个施主。真他妈的虎落平阳。最可恨的是,她自己居然给了他一个这样的机会――这让夏芳然胆寒和沮丧。那么好吧,该你说台词了。请原谅我不能在这么一个温情而又委屈的时刻用眼泪打湿你的衬衫。男主角通常在这个时候应该无限怜惜地捧起女主角的脸为她拭去这些泪――我们显然不太适合这么做。
  陆羽平沉默了很久,说:“你能不能――让我留下来。”
  难怪这句话听上去耳熟。小睦当初也是这么说的。
  夏芳然说:“轮不到你来可怜我。”
  他说:“我只是想照顾你。”
  “我不需要。”她微笑了。她想看看他怎么回答。如果他用那种肉麻的语气说“你逞强的样子让人心疼”之类的话夏芳然确信自己可以把他的头就势按到马桶里。可是他说:“我需要。可以了吗?”
  “我现在贬值了,你消费得起了,对不对?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你觉得我不过是不想拖累你其实心里对你感激涕零。但是那是不可能的。我才不是那种人。我现在比任何人都有资格当坏人。你别妄想着能感动我。”
  陆羽平慢慢地回答――似乎是很胸有成竹的:“你是我这辈子喜欢过的第一个女人。如果我因为你出了事情就这么逃跑――我永远都会看不起我自己。我今年二十岁,要是永远看不起自己的话,那么长的一辈子我该怎么打发?就算是你给我一个机会,行吗?”
  你不得不承认他值得加分。陆羽平自己也看出了这一点。因为他明显地感觉到怀里的夏芳然突然间柔软了下来。虽然他看不见她的脸,――她的脸依旧紧紧地贴在他的衬衫上,可是他知道她笑了。她说:“你比我小三岁。”
  他也笑了:“现在流行姐弟恋。”
  她说:“我的脾气很糟糕。以前因为是美女所以觉得这没什么。可是现在――我改不过来了。”
  他说:“我也有缺点。我――”他想了想,像是下定决心那样地点点头,“我讨厌刷牙。”
  “你真惨。”她愉快地叹口气,“第一次谈恋爱就这么特别,说不定这会影响你以后的心理健康呢。你知道的,我现在的样子――很难看。”
  “要是你愿意。我可以当你是贞子。这样就没问题了。”
  “说不定哪天,我会像贞子那样杀了你,也没问题吗?”
  “没问题。死在美女――我是说前任美女手里是我从小的梦想。”
  “还好意思说,当你自己是韦小宝啊?”
  她的手臂终于慢慢地圈住了他的脊背。一种相依为命的错觉就在她跟这个陌生的男孩子之间像晚霞一样绽放。他们没有办法接吻,他的嘴唇停留在她的耳边,他轻轻地说:“夏芳然,我的名字比‘韦小宝’要好听得多。我叫陆羽平。陆地的陆,羽毛的羽,平安的平。记住了吗?”
  12
  夏芳然于二月十七日的口供:
  你们说的没错,陆羽平是我杀的。动机你们都知道了――反正动机不重要,我告诉你们我是怎么做的。可是有一件事我必须要再说一遍,在我吃安眠药被救过来之后,陆羽平是真的跟我说过那句话。他说要死咱们俩一起死我这辈子是不会放过你的。不管他做过什么,我都还是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可是我不能原谅他。为什么――其实杀人这件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氰化钾是我在网上买的。我在一个化工网站的BBS上看到一个帖子――网站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发帖子的人是一个私营小工厂的厂主,他列了几种他们厂生产的产品,问有没有人要买。我就跟他联系上了,说我爸爸的公司需要。除了氰化钾之外,我还随便要了两个别的东西――我怕他起疑心。我知道买氰化钾特别麻烦,需要专门的证明什么的,我就跟他讲:我们公司现在急需这些,大家都是做小本生意的,能不能给个方便,省了那些手续――我说我可以多给他钱。我们约在鼓楼街的那家麦当劳见的面。什么时候?让我想想――那天是大年三十,对,大年三十那天人很少,尤其早上就更是。我们约在早上九点――他看到我戴着大墨镜还有口罩的时候有点警觉。我很直率地跟他说我是被毁容的。我说我原先是化工厂的技术员,是工作的时候出了事故,所以我才辞职回家用我爸的钱办了个做化学产品的小公司。我爸是法人,但是事情其实都是我来做。我说得头头是道的,他就信了。他还特同情我,说我可惜,还说我了不起――有意思吧?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我这张被毁了的脸也会帮我的忙。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算是明白了。我当然记得这个人叫什么,手机号我也有――你们会去抓他吗?不至于吧?他是个好人。
  二月十四号那天,我跟陆羽平准备一起去看赵薇和陆毅的那个《情人结》。我挺喜欢陆毅和赵薇的,我就想这样也好,我们俩一起看的最后一部电影是这个。你问哪一家电影院――华都,就是离南湖公园很近的那家。你们知道我原先的计划吗?我原先是想在电影院里做这件事的。在电影演到一半的时候,把放了氰化钾的啤酒给他。我知道氰化钾会让人在一瞬间送命。他会死在一片黑暗里,但是电影院的大银幕上故事还在演。等电影完了,灯光亮了,人们退场的时候才会发现他。这挺浪漫的,对吗?
  可是我们到得太早了。七点开场的电影,我们五点半就到了电影院门口――我们以为路上会塞车可是没有。我们就想找个清静的,人少的地方待一会儿,到电影开场的时候再进去。这两年来――我很不愿意在人多的地方待着,你们也知道,这对我,的确不大方便。于是我们就来到了南湖公园的湖边。因为那天很冷,天又快黑了,湖边人很少。非常巧,也可以说非常不巧的一件事:我们碰上了丁小洛。我以前也听陆羽平说过,她是他的房东的女儿,一个――胖胖的,用陆羽平的话说是缺心眼儿,用我的话说是傻头傻脑的小姑娘。我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他们,更没想到丁小洛和那个跟她一起来的男孩子――叫什么来着――对,是叫罗凯。他们俩听说我们是要去看《情人结》,那个小洛就非吵着要跟我们一块去不可。最严重的是陆羽平就特别爽快地答应他们了。我想这下糟了,我又想老天是不是派了这两个孩子来阻止我干这件事儿。然后陆羽平就开始跟他们聊――东拉西扯的。陆羽平特别喜欢跟小孩子说话。而且他这个人――心软,不忍心薄任何人的面子。然后,那段时间里我,我心里特别乱。其实我知道我自己是在犹豫了,我也知道我如果现在后悔一切都还来得及。说真的我记不得那个时候我在想什么了。没撒谎,我真的记得不清楚。再然后,在电影马上就要开场的时候,那两个小家伙跑去买玫瑰花――为什么?你说为什么,那天是二月十四号呀。我记得我第一次收玫瑰花的时候也是丁小洛那么大。
  湖边上就只剩下我们俩。我的心跳得很快,很快,耳朵里面一直有一种像是鸽哨的声音――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把带来的啤酒打开了,我是听见那一声易拉罐的声音才知道我把它打开了的。放毒药是件特别简单的事儿,我就是在陆羽平对我说:“天气这么冷,你当心一会儿又胃疼。”的时候把氰化钾放进去的。然后他说:“还是让我替你喝了吧,否则你一定会胃疼。”我说不。他说:“听话。”他是这么说的:“听话。”
  就像是以前考试的时候,你碰上一道不会做的选择题。你不能确定是要选B还是要选C。这个时候铃声已经响了,监考老师已经开始收考卷了。你大脑里一片空白,你就这么写上了一个B。为什么不选C呢?其实选B还是C对你来说都是一样的。你选了B并不代表你觉得B比C更合适。只是为了选一个而已。我这么啰嗦一大堆,就是为了说我当时把那个啤酒罐递给陆羽平的时候的心情就像是在决定选B还是选C,严格地说那连“决定”都谈不上,我,表达清楚了吗?虽然我脑子里很空,但是心里却清醒得很。尤其是当我看着陆羽平把那些啤酒喝下去的时候,我心里从来没有那么清醒过。就像佛教里说的:一念心清净。不对,说这种话好像对神明太不尊敬了。总之,我就是觉得,如果那两个小家伙跟我们一起到电影院去的话,我是不会有胆量再照着我原先的计划去做的。因为――跟一群陌生人一起在一片黑暗之中是一回事,可如果你知道黑暗之中有两个认识你,刚刚还跟你说过话的人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就像我知道的,他是在一瞬间倒下去的。他在倒下去的时候还把手伸给了我,那个时候我也自然而然地拉住了他的手。我忘了眼前的这些都是我干的。他的手开始还是暖暖的,后来才慢慢变冷。我为什么没有马上离开那儿呢?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我突然间害怕得不得了。我在想――原本是打算在电影院里的一片黑暗中做的事情,怎么突然间变成在光天化日之下了呢?说到底理想跟现实之间是有差距的啊。我一直坐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无论如何,他对我的好我是不会忘记的。就在这个时候,那两个孩子回来了。
  关于丁小洛的事,我可以明天再说吗?我今天很不舒服,可能有点发烧,嗓子也疼。我累了。不过我想说的是:丁小洛的事情真的是个意外。我想要把她拉上来的。我不会游泳。我的头快要裂开了,今天就到这儿好吗?你们这儿的饭真是好难吃啊。我想我要是能吃得好一点也不会生病。过分。我们纳的税都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是过分。
  13
  徐至知道也许很多年后自己依然不会忘记这场审讯。这个女人像是在讲一场旅行那样兴致勃勃。尤其是当她讲到她原先在电影院里的计划的时候,那语气完全是个躲在角落里偷偷看着自己暗恋对象的小姑娘。“其实杀人这件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她说得轻描淡写,好像她杀过很多人。可是她的语气温柔无比,在呵护着某些珍贵的回忆。在整个审讯的过程中,其实他们很少打断她,因为她的声音里有种毋庸置疑的力量,让你不由自主地任由她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然后徐至感叹:要是所有杀人犯都这么会说话,那他对这份工作一定会更有热情一点。然后徐至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当警察?当他嘲笑自己滥情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回忆了。
  在学校里的时候他们大家都还有梦想。那个时候很多香港片像是上天的恩赐,抚慰了像徐至那样认为人生无聊得不可救药的孩子们。在警校的时候,大家集体逃课去录像厅热血沸腾地看《英雄本色》。看《喋血双雄》。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拿起枪来会像周润发一样酷,不幸却忘了周润发演的是黑社会。可是少年时的徐至跟他们有些不同。他当然也喜欢那些电影,可是做一个除暴安良的孤胆英雄却不是徐至的梦想。他想成为的那一种警察活在一部美国电影里。徐至不知道这部电影是由两个演技派天后级的女星主演,而且还一举碰红了如今呼风唤雨的性感帅哥布拉德-皮特。他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那里面有两个原本结伴出来度假的女人,因为偶然的事情杀了人。从此她们开始了漫长的逃亡。这种生活看上去比做快餐店服务员和天天为晚饭菜单伤脑筋的家庭主妇有意思的多。但这两个亡命的女人不了解,在这世界上唯一理解她们的人就是那个一直负责追踪她们的警察。最后一幕,这两个女人相视一笑,加足了汽车的马力飞进了面前的大峡谷。她们至死也不会知道,是那个警察成全了她们最后的,壮美的飞翔。一场戏总算有一个真正懂得的观众,那是一种令当时的徐至着迷的惺惺相惜。
  这才是真正的好警察。他觉得这比周润发要更――侠胆柔肠。那个时候的他们都不知道,警察永远不可能变成侠客。侠客的时代或者是永远过去了,或者是根本就没存在过――不过是这个世界自己对自己撒的一个大谎。等徐至想明白这件事的时候他已经在紧急的追捕中对逃跑的罪犯开过枪,已经在审讯的时候对“打死我也不说”的罪犯动过手――原则上这当然是不对的,可是徐至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哪个警察从来没这么做过。他早就已经知道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想要成为英雄基本是不可能的――成龙也许除外。所以他只想做一个聪明的警察。然后夏芳然来了。这个巧笑嫣然的杀人犯。不像《本能》里的莎朗-斯通那样张扬地炫耀她若隐若现的大腿。事实上她根本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了。但她依然轻柔地说:“杀人这件事,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依然撒娇地说:“我今天生病了。你们这儿的饭好难吃啊。”徐至相信她是杀人的那块料――聪明的警察懂得如何判断这个。但是他喜欢这个女人。不是一般人理解的那种通俗的喜欢。。
  “徐至。”李志诚又是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简单。”徐至微笑着,“会说成语。”这是徐至总结出来的对付李志诚这种时不时自我膨胀的家伙的最好方法。
  “真的徐至。你看,”李志诚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超厚,“昨天我无意中发现的。案发那天丁小洛跟夏芳然不是第一次见面。”
  “噢。”
  “徐至,你知道夏芳然在开咖啡馆之前是师范学校毕业的。她没有去当老师,但是她毕业前实习过。五年前,她实习的那所小学正好就是丁小洛的小学。然后我就又到那所小学去了一趟――你猜怎么?”他故意停顿了一下,“夏芳然正好教过丁小洛的班,教音乐。丁小洛当时的班主任还给我看了一篇丁小洛的作文――这个班主任了不起,她说二十几年来写得好的学生作文她都会留着。那篇作文的题目是《我的老师》,丁小洛写的就是夏芳然!”李志诚丝毫没有注意到徐至正用一种同情的眼神看着他,“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丁小洛死得奇怪。我倒要看看这个女人她还有多少花招要耍――”
  “李志诚。”徐至脸上是一副忍无可忍的表情,“你想过没有。她已经承认了她杀陆羽平,如果丁小洛真的是她杀的话,她有必要隐瞒吗?”
  “我不知道。”李志诚有点不高兴,“但是我就是不相信丁小洛会是自己掉下去的。”
  “就算是她们以前认识。可是那又怎么样?五年不见夏芳然有可能认不出丁小洛了。你别忘了丁小洛更有可能不认识夏芳然。而且――小学里能有什么事情让人去杀人?不是说完全没有,但是可能性太小……”
  “队长。”婷婷的声音细细地从角落里传出来,“一个人没有必要弹琴给一头牛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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