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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西元前--周杰伦歌词小说集-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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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界封印之战(2)
忽然,有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传来。我停下了东张西望的脑袋,转身朝向声音的来源,是一群美女,没错,按照世人的标准,她们确实应该称得上是美女,却很统一地都穿着绿色的绸衣。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们应该就是暗所说的幻灵宫的人。因为黑暗宫和光明宫从不间断势均力敌的战争,使得两宫都再无多余的精力去管辖其他的空间。于是在别的空间里,一些力量相对较强的生物聚集在一起,组成了幻灵宫,以维持空间之间秩序和平衡。可是为何光明宫的新帝登基,幻灵宫的人会出席呢? 不过,答案很快就揭晓了。那群美女靠近后,中间被簇拥着的明显有着较高身份的女孩目光就一直胶着在铭的身上,亮晶晶的眼睛,看来这个女孩和铭的关系不一般,这个是不是暗所说的感情呢?值得好好研究。奇怪的是那女孩走近之后,看着我的眼神居然有一丝诧异和不满。 我正兀自奇怪,那个女孩却和铭聊了起来,我感觉到铭还是把大部分注意力留在了我的身上,被人如此关注让我十分不自在,可我仍旧聆听他们聊天的内容。原来光明宫近百年来都一直与幻灵宫交好,眼前的女孩叫酉,是幻灵宫的宫储,也就是下任统治者,听起来以他们的关系似乎会联姻,然后共同对付暗。忽然我心底浮出一个计划,而且会是一个很好玩的计划。想到这里,我抬眼望着眼前的两人,开始在心中斟酌计划的可能性。 最后我还是趁着铭不注意时,离开了光明宫,带着脑中的计划回到黑暗宫。暗已经在宫门口等待了,他看着我慢慢降落在他面前,然后,毕恭毕敬地问道:“主人,没出什么事吧?”“没有。”我依然是淡淡的语气,忽然之间我发觉自己有些厌恶暗对我的态度,不知道为什么,那么久以来我们一直都以这样的距离感相处,我本应该早就习惯,为什么会突然感觉厌恶?是因为出宫吗?或许是吧,在光明宫的时候,看着酉和铭聊天的样子,很希望有一天和暗也能这样在一起。可是,我也很清楚,暗认定了我是黑暗宫的主人,而他只是黑暗宫的奴仆,他生命的意义就是侍奉我,要他像铭对酉那样对我似乎不太可能。那如果我不再是黑暗宫的主人呢?一个很值得尝试的念头。 那天,我还决定了我的名字,凝,因为传说我是从广袤的黑暗凝结而成的,也因此和身边其他生物不一样,例如,我没有体温。我告诉了暗,可他没有任何反应,依旧叫我宫主。于是我更加希望尽快实施自己的计划。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频繁地出宫,飞往光明宫,鼓动他们发动进攻,把我从暗那里得到的有关黑暗宫的信息全告诉铭,并帮他策划攻打黑暗宫的计划。很快的,我们,或者说我灭亡黑暗宫的计划成型了。暗依旧什么都不说,依旧每次都在黑暗宫前等我回来。 发动进攻的前一天,我和铭还有酉商定了最后的细节,然后铭说要送我,而酉好像知道什么似的,眼中添了一抹忧愁。就在我快要离开时,铭给了我一样用上好的锦缎包裹的东西,我抬头看见他的脸微微绯红,于是我打开了锦缎,里面是一块巴掌大小的石头,光线穿过,那石头发出耀眼的白光。那光芒泄露了这石头的身份——光明石,光明宫的镇宫之宝,主掌着光明的力量,每一任光明宫的宫主都是为守护它而被子民推选出来的,光明石便是宫主的生命。据说黑暗宫中也有一块黑暗石,是主掌黑暗力量的,但我却从没见过。 “希望你可以明白我的意思,凝。”铭尽力把声音压平,一脸虔诚地看着我。我唇边勾起一弯弧度,想起暗说过我是女子的样貌,而他是男子,眼前的铭也是男子,于是,我明白了他的话,不过可惜明天我就会让他失望。我把光明石重新包好,说了声“谢谢”,转身带着光明石,飞上了天空。 回到了黑暗宫,暗还是站在宫门前等我,我径直飞进主宫,然后坐到楼台上,望向一片灰暗的天空,暗还是一声不响地站在我身后,静静看着我。 时间在黑暗主宫中似乎永远流失得那么快,当第二天的黎明来临时,远方传来模糊的号角声,我的唇角浮起一个不太明显的弧度。进攻开始了。 按照我提供的地形图,光明宫的军队势如破竹,惨叫声和呐喊声逐渐接近,黑暗主宫中的寂静被打破了,而我唇边的弧度却越来越大。暗还是站在我身后,静静地看着我,不发一言。 当恒星完全从地平线上升起,我感觉铭率领光明宫的军队已经开始向主宫发起攻击,而暗也已在主宫四周布下了结界,他还是很安静,但我知道他撑得很辛苦,因为铭的实力绝不比他差。 恒星升上中天时,暗的结界终于被攻破。暗也受了重伤,吐出一口鲜血,单腿跪倒在地上。不一会儿,铭率先冲了出来,拿下了暗,一阵嘈杂过后,突然安静下来,我知道每个人都在等我转过身来。我把脸上的笑容调整到最和蔼可亲的样子,转身,不意外地看到铭乍然失去血色的脸,“你们慢了。”我依然笑着。光明宫的士兵莫名地看着我,铭的嘴唇微张,似乎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一旁被人制住的暗的眼光依旧深邃,不见疑问,他知道他的主人自然有她的道理。  
元界封印之战(3)
我最后成了俘虏,而且很快被推上封印阵。暗先被施印,他依然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用一如既往的眼神看着我。我看着他的身形在封印阵中消失,忽而注意到另一边的视线,我偏转过头,那是铭,他的眼中依然充满了震惊和疑惑,还有无尽的痛苦。我知道他的感受,却无法体会。 我被带到封印阵的中心,所有光明宫会封印术的人同时念起了咒语,阵中开始刮起狂风,我的身形也逐渐消散。在最后那刻,我露出了最为开心的笑容。 元界自这场最后的战役中我和暗被封印后,由光明宫统治。可是最终也代表着最初,相似的故事还会在别的空间继续。  
完美状态(1)
然后在这里 不限日期 然后将过去 慢慢温习 让我爱上你 那场悲剧 是你完美演出的一场戏 宁愿心碎哭泣 再狠狠忘记 你爱过我的证据 你的完美主义 太彻底 让我连恨都难以下笔 ——《完美主义》 汽车停在第三站的时候,佳丽靠在灰尘斑驳的车窗玻璃上睡着了。达达说,佳丽睡着的时候,嘴角是一个笑的表情。那个下午的阳光很好,走在人民广场上,达达脑门正中那簇红红的头发在阳光底下亮亮地一跳一跳。他戴着墨镜,贴身的黑背心露出两条肌肉发达的胳膊。他问佳丽要吃点儿什么,随后给她买了一根梦龙。 梦龙的鲜奶味很浓郁,吮在嘴里有种化不开的感觉。转过一个弯,阳光正面照过来,开阔的广场上太阳和人流一样肆无忌惮、无遮无拦。佳丽皱皱眉头,鼻子上挤出两条小细纹,很浓的梦龙冰淇淋化出一滴汁液,顺着佳丽指头的缝隙很慢慢地淌下来。 达达的本字叫达能,和一种饼干同名。他很委屈地嚷嚷,说他被生产出来的时候,那种饼干还没有被生产出来,可惜他妈妈忘了早一步注册商标。 达达说这话时,歪着头,一副很孩子气的样子,阳光在他的墨镜上聚出两点温和的亮斑。佳丽想,自己的男朋友真帅,这是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 这是我一篇小说的开头。构思它的那天,也是一个太阳很好的下午(我把这个意象带进了我的小说里)。当时我和老牛在人民广场散步,阳光旺盛,老牛的鼻尖上渗出点点细密的小汗珠,他说“真热”,往鼻梁上擦了一把,顺手脱掉了外衣。他里面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汗衫,后背的地方斑斑驳驳湿了一大片,贴在皮肤上,鼓起来的腹部往紧扣的皮带下方蠢蠢欲垂。 他说你走累了吗?我脚心的鸡眼有点儿疼。于是我们在广场边上找了一条石椅坐下。阳光正面地照过来,被老牛擦掉的小汗珠又出来了。老牛靠在石凳的靠背上睡着了,胸腹那片白汗衫被重重叠叠地挤在一起,勾出一圈鼓鼓囊囊的轮廓。 老牛的头垂下来,向左右轻轻地摆几下,就在胸前停住了。我看着他曲线松弛的侧面,突然觉得心里麻一下的感觉,这种感觉像烈日下的一摊汗渍那样,不可阻挡地蔓延开来。 我至今记得少女时代自己那个对于完美的定义。 完美,在毕达哥拉斯那里是一个圆;黑格尔则认为它是一个叫“绝对精神”的东西,这种东西不圆也不方,包括一切、没有边界。 我的完美,是一种适度、一种折中,一种走在一种状态和另一种状态之间的状态。 适度是一种好极了的状态,任何偏激都会导致失去平衡。 我已经记不得恋爱的感觉了。爱情是一种偏激,所以它是不完美的。一次在《报刊文摘》上读到:“所谓爱情其实是体内的一种激素含量过高所致,其所能维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八个月。” 所以完美的爱情都没有完美的结局。 “我真希望您死,”肖万说。 “完了。”安娜?戴巴莱斯特说。 安娜?戴巴莱斯特把椅子转了一个身。这样,也就不可能再坐回去了。然后,她往后退了一步,又转过身来。肖万举手在空中挥了一下,手就垂落在桌上。她看也不看他,从他坐着的那个地方走开了。 她转过身来,朝着落日的那个方向,穿过站在柜台前的一群人,来到一片红光之下,这红光标志着这一天的终点。 她走出门去以后,老板娘加大了收音机的音量。有几个人在抱怨,他们不喜欢声音太大。 这是我看到的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如歌的行板》,杜拉斯的缓慢精确而到位。我喜欢这种缓慢,是一滴水在吸水纸上艰难延伸的感觉。 一滴水在吸水纸上延伸的感觉。缓慢滞重,从气管一直到每一个肺泡里。 妈妈说不要吸烟、不要喝酒,你要做个乖女孩。她拔掉了我音响的插座,为了不让我再听摇滚。 多年以后,我想,妈妈是对的。我自以为的愤世嫉俗是一种年幼的、无力的偏激。我终究会在岁月里一点一滴地消磨下去。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会成为什么人的妻子,再是什么人的母亲。我会蓬着头发趿拉着拖鞋到家附近的菜场去买菜。 我会在这种祥和的消磨中心安理得地到达一种适度,一种叫幸福的完美境界。 这种适度和完美,老牛帮助我达到了。 杜拉斯用夹着烟的那只手支住脸,不笑也不激动的目光离奇而幽远。酗酒让这张纹理纵横的脸失去了年龄。 十五年前,读完《情人》的那个晚上,我拉开窗帘朝外张望,远处斑驳的灯光亮成烟头上的火。杜拉斯是灰色的,阖上那本薄薄的书,灰色像一口喷出四散的烟,悄无声息地熏过来。除了灯光星星点点,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外面的夜色太黑,印在窗玻璃上的,只有自己清晰的脸的轮廓。这张脸还年轻。 那时我喜欢躲在黑漆漆的小房间里,自己和自己对话,或者点一根烟,什么都不想。我喜欢看黑暗里烟头弹落的那个弧线,只有半根弧线,红色的亮点在半空中就灭了。 我还记得我的第一个情人,那是在一场摇滚音乐会上认识的。当时场子里很暗,我看不清他的脸。他递过来一根烟问要不要,然后我们在隆隆的鼓点中静静地坐在一旁抽烟。   。。
完美状态(2)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听《The Doors》的感觉,“It's the end, my only friend, the end… ”,镜头在越南的热带丛林里摇来摇去。那部片子叫《越战启示录》。 我还记得我太多的第一次,我时常会想起,在趿拉着拖鞋去买菜的时候,我甚至会想起很早以前——可能是高中——我穿过的一条白裙子。 我会感到莫名的遗憾。我把这种遗憾写进我的小说里了。 小女孩佳丽会觉得她在人民广场的那个下午是完美的,因为她年轻,还没有回忆,也没有遗憾。她的男朋友达达告诉她,他妈妈从美国回来了,会送给她——他的小女朋友,一件礼物。 佳丽快乐地笑起来。 这个突然发现的即兴故事被老牛打断了。这个开头没有伏笔,也没有铺垫,它缓慢地行进,不知道要在哪个方向上继续下去。大概会像佳丽指尖流下来的那滴冰淇淋汁一样。 老牛醒了,习惯性地眨眨眼:“几点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我点点头,正好把这个没了下文的构思在脑子里暂时收藏起来。 我的第一个情人个子很高,瘦瘦的,像竖在牛仔裤和T恤里的一座衣服架子。他说他要有自己的乐队,要像“唐朝”那样唱红全国。我很认真、很崇拜地点头。他面色惨白,中午的时候,他嚼着绛红色的大头菜,他说他要买键盘和鼓。 我和他一起吃过大头菜,那是最不好吃的一种。他把它们端端正正地放在碟子里,用刀切来吃。他垂下头,很细心地掌握刀锋的力度和方向,像在切一块牛排。 我仍然记得他垂下头来细心切割的样子,长头发掉在眼睛上,盖住他半张脸。 我发现我的生活陷落在一种混乱里。我是某某人的妻子,某某人的母亲,中年,已经开始发福了,烫着很温和的短头发。我在我的小说里却成了一个生活疯狂、不切实际的小女生,喜欢帅气的男孩子,喜欢抽烟,喜欢摇滚。老牛看了我的几个短篇就不再是我的读者了。他很宽容地笑笑,“小女生幼稚病!”然后转身去整理自己白天工作遗留下来的文件。 佳丽上网聊天,她喜欢在网上扮演男孩子的角色,那个男孩叫达达。 有个重庆女孩问她:为什么你用“达达”作ID,它有没有什么含意。 她说,我喜欢。这个词表示破坏一切,蔑视一切。 那个女孩微笑了一下,说她知道有一个艺术流派叫“达达主义”,她是在她的一门叫做《西方现代派艺术概述》的辅修美育课上知道的。 女孩说,真想见一面,你一定很特别,留着长头发,穿破烂的牛仔裤,会弹声音很响的电吉他。 佳丽笑了:可惜,真可惜,我在上海,你在重庆。 佳丽也喜欢摇滚,她喜欢“花儿”。“花儿”乐队的男孩子穿时髦的休闲装,染发,有健壮的胳膊和阳光灿烂的笑容。佳丽的男朋友达达也是这个样子,很酷,很高,很帅,很Fashion,他会藏在墨黑的太阳镜后面冲佳丽“嘿嘿”的傻笑。 达达的妈妈要从美国回来了,她会带来什么礼物呢? 我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老牛问我晚饭吃什么。我说,我们就在广场旁边的店里吃pizza吧。Pizza Hut排了很长的队,我们在楼下买了票,然后就在电梯旁那条很长的队伍尾巴上站定。 前面排着一群叽叽喳喳的中学生,有男也有女。我看见其中的一个染着红红的头发,很干燥很蓬乱也很扎眼地挺立在人群里。那个男孩无意中转过头,发现我在朝他看,就笑笑,露出两颗很大很亮的虎牙。 这个笑灿灿的,像这个过去了的午后的阳光。  
暗号(1)
我想要的 想做的 你比谁都了 你想说的 想给的 我全都知道 你停止收讯号 我开始搜寻不到 到底有谁知道 是几点钟方向 你才会收到暗号 ——《暗号》 晓君见过邢业的妻子,那个一辈子坐在轮椅上的女人。 那一瞬间,她几乎被绝望击倒。 邢业的妻子绝美,除了行动不便的双腿,没有任何东西能掩饰她的光芒。 晓君突然意识到邢业无法离婚的理由或许不止于对那双腿的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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