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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作品十年精选 男版-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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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扭过头,看着S。孤独感,S有孤独感,她不是一直有我在身边吗?
我认得你了,S说,你是K,我的男朋友。你真是我男朋友吗?
你在胡说什么?我对她叫道。
我有时候在怀疑,S冷冷的,你整天就只是忙,忙啊忙。每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说不到一会儿,你就劝我乖,早点睡觉。我不想睡觉,我只想和你多说一会儿话而已,我曾经是那么爱你,可是你不能让我感受到一点你爱我!
我爱你。可是这话现在却很苍白无力。
是吗?你爱我吗?我知道我老在烦你,好了,以后我不会烦你了。你把那块石头给我,S伸出手。
我看了看手中的石头,摇了摇头。
好,S点点头,你不给我,我就撞死在这。S摆出一个造型。不要,我慌了,我给你。
从到我手中开始,那块石头就失去了光泽,只到现在才又活跃起来。它在空中划过一个弧,落在了S手里。
S抱住它,把它放在脸颊上蹭了几下。只有你是一直陪着我的,S说,我能感受到你的在。他们,他们都是想抢走你的。不过,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们永远在一起。
S呵呵地笑,我走上前去,想制止她。
你别过来,S说,你要过来抢走它吗?旁边的老男人也走了上来,让她远离那个东西。
于是我没有停下脚步。好,好,你们果然是来抢它的。S悲哀地说,不过你们永远抢不到。S握起那块石头,放在了嘴边,你们抢不到的。
不要啊。已经来不及了,S把它吞了下去。
这样我们就永远在一起了。S说。然后一线光从她的身体里散发出来,刺亮周围的一切。接着她飘浮了起来,长长的头发四散开去。她要去哪,那块石头要带她去哪?
我上前抱拉住她的手,可是有一股巨大的力扯动着她。我爱你的,S。我说。可是没有用了,她的手开始挣开我的束缚,我拉不住她,是因为它比我的手更温暖吧。
终于,我的指尖和她的指尖碰到了一起,很快就分离了。S的身体向天空升起,开始远离我。相信不一会儿,一切都将离她而去,我,大地,房屋,最后是地球。它将带她回到那孤独而冰冷的天空,那里只有她和它。S的眼睛睁开,看了我一眼,一滴泪落在我的手上,很快就挥发干掉了。
天色黑了下来,我就站在那,看着S的离去,她还在升,直到最后,变成了一点亮色,在黑色的天空下闪亮为一颗星。
现在我最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坐在屋顶上,看着那一颗星星,高悬夜空。我将这样一直看着她,相信她总有一天会知道我的在,然后回到我的身边。
我就这样一直等,知道有一天,生命褪色,老死在屋顶之上。不过没有关系,我只想要结果,不会计较这夜夜寂寞的过程。
我记得,S曾经说过和此类似的话。不过是这样而已。 。 想看书来
杀手小马
杀手小马
李海洋
小马是一个杀手。关于对他生活描述的词汇,大抵逃不过悲惨,糜烂,刺激。 实际上,在那个年代,大多数人的生活都不过如此。 悲惨是必然的。这从小马出生的那一刻已经决定。他生下来时腿就比别人短一截。简单地说他是个天生的瘸子,半个残废。养个儿子是很辛苦的,何况是个瘸子。于是他的爸爸妈妈就把他扔了。扔的地方是乱坟岗,小马父母的狠心可见一斑。四周黑漆漆的没有其他的杂色。树叶在风中摩擦着发出沙沙的声音。即使是有月亮,可投下的影子只能让一切更加阴森恐怖。乱坟岗没有坟头,可你随便的落脚处,便能踩到一样死人的牙齿或者是骨头。甚至腐烂了一半的尸体发出的恶臭,像幽灵般在空气中肆虐,缠绕着你榨出你内心最后的恐惧。借着月光,能看见白花花的蛆虫,已在尸身上做了窝安了家。噬尸的豺在林中游荡,双眼如灯,伴着磷磷的鬼火四出漂移。童年的小马在那度过了一生中最可怕的一个夜。他吓得甚至哭不出声来。黑色,只有向四周无限延伸的黑色。关于那个夜的记忆,小马在很久以后讲出来,只有一句话:我跑的时候突然忘记我是瘸的。 想来真是讽刺。 于是童年的小马开始没命地奔跑,如逃命般。他终于撞见一个夜行人。那夜行人背着一个巨大的袋子。听了小马的哭诉,嘿嘿地干笑起来,露出森森的白牙。接着那袋子就铺天盖地地罩过来小马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倒霉的夜,而且一切只是开始。
回过神来的时间已是第二天的早上,小马发现自己背后插着草标,站在那。在那条街的拐角,有那么多和他一般的孩子,衣衫破烂,面有菜色。小孩子的背后还站着一些大人,狰狞的他们对着行人吆喝: 快来看看,只要七十五个铜板。 小马突然明白过来,他以前和妈妈上街的时候见过这种情形,妈妈紧牵着他的手,那的确是小马一生中少有的幸福时光,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如流星般短暂,蝴蝶般脆弱。妈妈这样告诉小马他们都是坏孩子,所以要被卖掉。可是啊,我也是坏小孩吗?小马悲哀地想着。 第一天没有被卖出去,夜行人喝着二钱一斤的烧刀子喘着粗气骂道:你个死瘸子,没人要的贱东西。睡的时候,他把小马绑在床头,以免逃掉。他连水都没有给小马喝一口,小马竟然想撒尿,他不敢叫醒夜行人,以免再遭到他的毒打。他把尿尿在了裤裆里。那一夜很难受,风四出的乱窜,行过他的裤裆,留下让人颤栗的寒冷。
第二天还是那个样子。这是意料中的事,有钱的人家都想买个壮一点的小孩回家砍柴拉面端端洗脚水。没人愿意要个瘸子。街上的行人比昨天多一些。这个地方有一个习惯,分冷热集。乡下的人大多会在赶集的那一天进城来把自己织的布或者是柴禾卖掉好换一些日常的用品。小马在人群中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他的爸爸妈妈。 小马的妈妈显然也看到了小马,眼中先是惊诧然后喜悦接踵而至。毕竟血浓于水。她正要开口叫出小马的名字,小马的爸爸在她的衣服上紧拉了一下,狠狠地瞪了她的女人一眼。小马的妈妈紧捂着嘴,忍住哭扭转头不愿再看过来。不解人情的小马,本能地大叫了一声:妈。可是这个声音刚出了一半,便被背后的夜行人一脚踹得咽了下去:你他吗的穷叫什么?男人的心通常要比女人狠一点。这是小马在这件事中得到的结论。简直是无比的正确。小马彻底地死了心,从他妈妈转身的那一刻,他告诉自己:你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求人不如求己,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中午的时候那个夜行人只给了小马一碗稀饭,像喂狗一样。 如果我饿得很瘦,那就更没有人愿意买我了。童年的小马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夜行人觉得有道理,就又给了他半个馒头。冷得硬得如冬天的石头般。可小马必须把他吃下去,那样才有机会逃跑。小马开始酝酿自己的计划。 这的确是伟大的计划。 下午没有卖掉,晚上小马照例被绑了起来。小马偷偷地在绳子上抹了一些灯油。黄色的麻绳一下子被浸染得发黑。等夜行人睡去,小马就在四处搜寻,搜寻着他的救星。廉价的灯油在空气中散发出漾人的气味。小马的救星终于来了。这只老鼠显然没有精灵鼠小弟可爱。黑色的毛发杂乱地裹在身上,在月光下,发出滑溜溜的光泽。我们暂且称它为老鼠A。它刚和它的老婆*完毕,身子正发着虚,鼻子在地上微微地嗅着。当然,它不是狗。但那灯油的味道A还是嗅到了。A知道这附近是没有猫的。人吃饭都是问题,何况是猫!而所幸A所在的种群是生存力极高的动物。于是A走起路来的模样像是要进餐馆,嚣张跋扈。它就停在小马的脚边,小马不怕老鼠,可它顺着小马的裤管往上爬的时候,他才知道A们是多么的讨厌,尖利的爪子划过皮肤,让人浑身发麻。可小马知道他不能动。 A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奇怪的情形,绳子里竟然浸满灯油。它甚至怀疑这是一个陷阱。可它太饿了,如果你饿过,你会知道饥饿是多么强大的感情。于是它张开嘴开始咬起来。小马长舒了一口气,他知道他的计划成功了。A并没放过一丁点浸过油的绳子,它把它们化整为零,一点一点地吞下。贪婪的A甚至对小马手上的灯油也不放过。大口地咬下去,钻心的疼痛使小马顺势一抓,小马的手终于脱离了束缚。A也终于为贪婪付出代价。它感到五脏六腑被积压在一起,窒息般难受。小马紧攥着老鼠A的一切,A胡乱地挣扎,发出唧唧的叫声。 小马凑过去盯住A的眼睛。 A也看到了小马的眼睛,然后它感到浑身释然,就掉到了地上。A打了一个骨碌跑掉了。 这是我的恩人,我不能杀它。小马仁慈地想。 A的老婆正在等A。其实它老婆已经怀孕几个星期了。惊魂未定的A觉得今天的事太奇妙了,于是就经常在其它老鼠面前大肆地吹嘘着自己的经历,可是没有老鼠信它。于是A决定讲给它未出生的孩子。可惜这个计划没有实现,三天后,A死在捕鼠夹之下。
小马轻轻地打开门,摄手摄脚的。那道门没有如小马所愿无声地打开,厚重干涩的门板发出垂死的呕哑声,惊醒了夜行人。小马又开始没命地跑起来。一高一低的弱小的身影是那么的单薄无力。夜行人下午就觉得小马反常。睡得一直不安稳。现在终于抓住了这小子的现行。夜行人想,等我抓会了你小子,看我怎么收拾你。夜行人练过两年功夫,生命在于运动,功夫也是如此。虽然他这几年吃喝嫖赌的,但对一个孩子还是有十分的优势,况且还是个瘸子。 死瘸子,你给我站住。夜行人大吼道。小马感到气息越来越不济。双腿却仍在不住地摆动,奔跑已经变成机械化的动作。所以当他撞到另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双脚还在不住地乱踢。 那个人扭过头来,先看了小马一眼,这个眼中满是惊慌恐惧乞怜的小孩。接着就抬起头盯住夜行人。
你叫谁死瘸子?声音尖锐如碎掉的玻璃。夜行人首先感到了压力。那双眼睛紧紧地跟在他身上。他这才发现这个人也是个瘸子。酒是壮胆之物,有时候也会害人。夜行人仗着自己身材高大,和那烧刀子的力量,全然没有理他,昂然地伸出手去抓小马。突然间一股凌厉的杀气包围了他的手。本能使他急忙缩手,他的动作不慢,可是他依然感到手腕处一阵发凉——别离已经产生。 夜行人的心像是被什么猛拽了一下,十指连心,急血上涌。哇……的一声长叫划破这宁静的夜。没有什么多余的动作,那个人已经把兵器匿于无形。他没有再说话,把已经晕过去的小马扛在肩上,像小马那样一高一低地离去。
睡在街角的乞丐把舌头都咬破了,可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这一幕无疑对他来说太恐怖了,他疯了一样地跑到了街的中心,张惶地叫:杀人了!!! 迎接他的是一盆洗脚水。这是个冷漠的时代,我说过的。 清晨时分,夜行人才醒过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他的断手。谁也没告诉他,有一只饿急了的野狗刚从这经过,它已经饿得发慌。夜行人扭曲着面孔,和他的伤口一样怪异。失去一只手的他,活下去都是问题。没多久,湖边多了一具泡得发白的尸体,有人看见他醉酒失足而死,乱坟岗的蛆虫又多了一顿美餐。有时候,死也许是种解脱。 。 想看书来
《决斗》
《决斗》
文/李海洋
有一个人必须死去。
小马抚摸着别在腰间的弧形剑,胸中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没有理由的。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把剑他也不知握过了多少遍。剑锷已被岁月消磨得光滑如明镜,手柄上缠着的白布也业已破烂不堪。可是每当要杀人时,还是会不自觉地紧张起来。七年前他带着他的剑出现时,人们都嘲笑他。因为弧形剑是一门极难练的兵刃,练他的不是高手就是傻子。显然年轻的小马并不是高手,可他也绝不是傻子。他活了下来,这就是明证。
他喜欢抚摸他的剑就像抚摸情人的身体一样。它已和小马的身体成为一体。就是走路吃饭甚至搂着女人睡觉时也会把剑带在身边。它是小马唯一能信赖和依靠的东西。记得有一次和一个叫小翠的*睡觉,那个女的是个雏,一摸起来就会咯咯地笑起来。可她浑身上下段段都是*,跟水做的似的,工夫也不错。她后来还是死了,原因是她动了小马的剑。当剑穿过她洁白坚挺的胸膛时,她还瞪着惊疑不定的眼睛。你为一把剑杀了我?她说。小马点点头。拔出剑的刹那鲜血开出一朵绚丽的花,她才像泥一般倒下来。 没人能动我的剑,除非我死了。这是小马说的。可是听见过这句话的人都死了。因此它形同虚设。
小马并没有朋友。作为一个刺客是不能有朋友的。小马相信只有死人或者是畜生都比人值得信赖。所以他养过一条狗。黑色的毛如缎般光滑,像狼似的。最重要的是它衷心耿耿。不过它也死了。在一次刺杀的任务中,小马在一座屋檐下躲了三天三夜。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几个夜。流香浮动的黑暗下的屋檐狭小阴暗潮湿,小马在那一动不动地守着。吃着硬冷的干粮,只有蜘蛛和老鼠和他作伴,它们会发出唧唧的声音,像是在嘲笑他。甚至有胆大的老鼠曾嘶咬过他。可他知道他不能动。因为屋檐的下面有足够多的能杀死他的人。幸好他已习惯这样。终于那个肥得像猪一样的人抱着一个女人从外面走来。可是谁也不能小瞧这头猪。他的手是天下最有名的手。富贵神仙手,每一根手指都足以要一个人的命。所以小马从屋檐上一跃而下时,首先就削掉了他的手,然后剑仿佛毒蛇般钻进了那头猪的咽喉。等他赶回家里,那只狗——被他关在家里的狗已经死了。肚子干瘪如漏了气的球。旁边还有几堆老鼠毛。看来这家伙已经饿疯了。小马很伤心,在埋它的时候就发誓以后什么也不会养了。
刺客是最古老且回报优厚的职业。然而他们甚至不如*,是最见不得光的职业。小马认识一个叫小强的刺客。他想做出名的刺客,做梦时都在想。结果他的确办到了,他的尸体被人挂在城楼上三天且*。他的肚皮上被人用刀刻着他的名字,那两个字大而鲜艳。那三天从城楼下走过的人都认识了他。
小马的客户会通过中间人和他们联系。告诉那个人的姓名,年龄,住址,习惯和他在外面养了几个女人等等。而这一切的目的就是:要那个人死。他们会先付五分之一的定金。等收到那个人死的消息后再将剩下的部分存在江湖上最有信誉的票号“利源”。当然也有赖帐的,不过还好他们也都死 了。曾有个客户跪在那抖抖索索地掏出银票求小马不要杀他。你坏了规矩,小马说,做我们这行的最恨这个。说完这句话小马就杀了他。其实小马很讨厌那些叫中间人的东西,他们像跗骨之蛆一样吸着你拿命换来的钱。可是小马却不得不依靠他们才能找到生意。这是一种畸形的共生。
作为一个刺客的痛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也会像普通人一样去庙里求菩萨保佑那些他们刀下的亡魂不要在夜里来缠着他们。小马对此嗤之以鼻,他宁可认为遇神杀神,遇鬼杀鬼。只有一次他亲眼看到杀牛的情景,那头牛的血哗啦啦地流着,生命也随之失去。他突然弯下腰呕吐起来。他决定以后杀人的时候一定要一剑给别人一个痛快。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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