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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那么回事-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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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长满新芽嫩叶,满身鲜活。原来在冬天颓败的,在春天也能重生。
为了不再胖下去,更为了把戒烟进行到底,我就买了一大包口香糖回来,每天都装一把在裤袋里。每当觉得自己的烟瘾来了,就掏出口香糖来嚼,不停地嚼,用力地嚼,嚼得牙齿又酸又累,就再也没力气吃东西了。我要说这个办法非常奏效,戒烟的人士值得一试。
过春节时,亲友们照例都要客气地问一声自己有没有找到工作,打算干什么,有没有交男朋友,准备多少岁结婚……总之什么乱七八糟的问题都有,我全部都敷衍塞责,支支吾吾地回答,妄图打发掉他们的好奇心。这种做法把对方弄得很尴尬,他们只得装出哈哈笑的样子替自己打圆场,“噢……没关系,慢慢来,总会找到的。”
我的父母看到了,就会带着愠怒的神色瞪我一眼,以斥责我的不礼貌,我就借机走开了,免得越说越错。我就是这么一个人,不喜欢应付那些客套话,做出一种连自己都厌烦的虚伪表情。真的东西最不好看,假的东西最好看,我是知道的。可惜我装不了假,只好退避三舍。
我躲在房间里做简历,准备投出去找实习。我在word文档里弄了个表格,在写上自己的基本信息后,看着它却不知还要填些什么进去。我想了想,最后把自己那些可笑的假期打工经历填了进去,就当作是社会实践吧。然后我就不知道还能写些什么了,发了一阵呆之后,实在写不下去了,就躺在床上裹着棉被来看电影,一部接一部地看,看到天昏地暗,又哭又笑,十足一个疯婆子。
我沉浸在电影的世界里,但是电影总会有结束的时候,《天堂电影院》里的老放映工说:“生活与电影不同,生活……难多了。”
是的,生活……
我仍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究竟想怎样。这是很可怕的,生而为人,居然不知所求,居然活成了这副堕落模样,真是愧对人类是“拥有智慧的高级动物”这个高贵无比的头衔,我是个人类渣滓。
春节过后,本来我父母想让我去一间中学当实习教师,那里有我父亲认识的一个朋友的儿子在任教,可以找他牵一下线。
我一听,是决意不肯去的,我不想依靠任何人的帮助,不想麻烦任何人,不想对任何人有所亏欠。我的父母已经为我操劳了大半辈子,现在自己要毕业了,却还得他们去送礼求人,真是让我无地自容。我明白他们的苦衷,我知道“登天难,求人更难;春冰薄,人情更薄”,凭什么我就得通过父母找关系来帮自己找生活?在中国,为人父母的,一辈子都在为儿女操劳操心,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悲哀。
我就在网上发了十几份简历,耐心等着消息,最后有一家杂志社愿意接收我。杂志社就在我们小城的隔壁市,两个多小时的车程,那里比我们小城要大要繁荣,至少看起来不会太死气沉沉。实习时间是两个月,因此我需要在那里租房子住。
我把事情告诉了父母,他们听了,父亲就没说什么,只顾抽烟,母亲就絮絮叨叨地说嘱咐了一些话。其实他们也知道没什么可说的,“仔大仔世界”,都由我自己做主,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他们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对此,我觉得我的父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他们不但养育了我二十二年,还给予我充分的自由,只是我至今仍然未能独立,心里不免感到愧疚。 。 想看书来
第七节 实习
为了减少花费,我就和杂志社里另外一个实习生合租一个房间来住。
我们的房间不是很大,却要摆两张床,还有一个洗手间,里面有个小浴缸,平时可以舒心地泡个澡,只可惜没有阳台,也没有我喜欢的大窗台,所以衣服都只能晾在窗户外面的铁丝网上,让冷风吹干。对此我也没怎么抱怨,我知道事物总不会十全十美的,我需要的是接受。
跟我同屋的当然是个女生,是刚刚从本市一间大专院校里出来的,叫华青梅。她相貌普通,性情却很开朗,平时会不停地跟我开玩笑,还笑着说过她们班里的同学给她取了个绰号叫“话梅”。
我听了后,就咧开嘴笑了,我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笑了。
除此,她的一切都挺好,只是我很不喜欢她无论做什么事都有点莽撞,总是要弄出很大的声音,因此常常吵得我无法静下心来做点事情,比如写点东西之类的。最受不了的是她甚至无法让我安眠,因为她在睡觉时都不安分,不但会打很响亮的呼噜,还大声说梦话,仿佛要让全世界都听到似的。她睡着时还会突然在半夜蹬床板,蹬得“咚咚”响,吵得我怒火中烧。没办法,为了保持精力,第二天上班时不至于变成“国宝”,我只得用纸巾塞住耳朵,塞得牢牢的再倒在床上,就当作“两耳不闻房内事”吧。
这时我常常不自主地想念在学校时,唐默默睡觉时发出的磨牙声,那么亲切可爱的磨牙声,以后再没多少机会听到了。
“女人,要有一个人属于自己的房间”,伍尔夫这样说。我也想要实现这个理想,可惜现在条件不够,自己总得暂时忍耐一下,坚持到最后的才是胜者,我知道。
我所在的杂志社规模不是很大,出版的刊物其主要内容属于青春校园那类,读者和投稿者通常是隔壁几个城市的青少年,包括学生、因辍学而早早踏入社会的年轻人等等。他们的文字都比较稚嫩,甚至纤尘不染,像我在中学时写的那般纯洁幼稚。
整个杂志社只有十几号人,全部挤在一间大办公室里工作,每人一个小套间,都配置有电脑。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集中精力对着电脑屏幕,迅速扫描上面的每一行字。你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会发现他们多数面无表情,一脸疲倦,灰头土脸,没有任何活力可言。
主编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终日红光满面的,很胖,腆着个大大的啤酒肚,肯定是应酬过多,酒肉囤积成了脂肪,藏于肚中,以为可以代表“满腹经纶”。主编性情比较好,跟大家都容易相处,空闲时候会跟我和青梅这两个实习生开开玩笑,做出一副亲民姿态。我们只得无奈地给点回应出来,至少我是这样。
副主编就恰好相反,是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比较瘦,整副身子简直可以说干枯得像一根枯藤,或者说像童话中的老巫婆。一个正当更年期的女人,想也知道是很难相处的。她开会时动不动就会发火批评人,杂志社的几个组长都被她张大干瘪瘪的嘴巴吼过,仿佛他们做什么都是错的。只是他们好像早就打过预防针,对此免疫了,坐在那里神情泰然,连主编都是咪咪笑的模样,任由她大喷口水。
我和青梅面面相觑,眼里发出的信息是“这里真是奇怪啊”。
不幸的是,副主编对我们两个实习生尤其看不上眼,鄙夷到在平时瞟都不瞟我们一眼。不过这也好,难得耳根清净了。
幸好主编和副主编都另有办公的地方,就设在大办公室的隔壁,可能是方便监视吧。大办公室的另一边还有个小休息间,员工可以在里面抽烟,喝东西,放松一下神经,只是也放松不到哪里去,没一会就得被现实拉回来。
看着这些可怜人,我在心里想着:“我绝不要成为他们这样。”
我这样想,没有任何抬高自己贬低他人的意思,我只是明确表示自己不喜欢这种生活方式。我不知道自己会选择哪种,其实哪种都一样,无论我怎么选择,终究逃不出生活的魔掌。但是我很想问,生活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为何人人都要为它奔波劳碌,一天天地被这个吸血鬼来压榨,最后一滴血都不剩,悲惨地干枯死去。生活让格里高尔这个旅行推销员变成了一只大甲虫,而这些人呢,还不是一样,窝在一个小地方,几十年弹指过,只是为了满足欲望中的生活?
我不怕平凡,我相信自己终会平凡。因为在人类历史中,除了少数伟人和天才之外,大部分人都是平凡的,都将被历史给淹没。我害怕的是平庸,是丧失了尊严和自由的平庸,作为一个人,只能无奈地向拥有强大力量的生活低头,想想都悲哀。做一个有尊严,有自由的平凡人却不一样,每个平凡人的背后都有一段不平凡的故事,如果有人愿意去了解、挖掘,把它记录下来,写成一本书或者拍成一部电影,这样世界上肯定会减少许多垃圾文化并同时产生许多优秀文化。我是愿意做一个拥有不平凡故事的平凡人,可惜生活不是我愿意就行了的,我也逃脱不了这个窠臼,只希望不要继续当行尸走肉。
青梅在学校里学的专业是编辑,在处理文字和图片方面都在行,所以办公室里的人经常会把一些简单的排版工作交给她去做。她就一脸兴奋,认真地完成工作,以博得大家的赞赏。
我却是个什么都不会的人,每天的工作首先是打扫一下办公室,然后哪个人需要帮忙的话就把我叫过去,帮着做打字、打印、复印这些简单的手工活,有时别人忙得不可开交,甚至还要我斟茶递水。总的来说,我就是办公室里一个打杂的,可有可无。
我想起曾经有老师吹牛说中文系毕业的学生出到社会时,能胜任大部分工作,就像万金油,哪里都可以搽。现在我知道我们确实是万金油,只是哪里都搽不到点,治标不治本,所谓“通才”就是这么悲哀的了。
实习时,等到没事干了,我就会坐在一台空置的电脑前敲敲字,我在尝试着写一些短篇文章,诸如小说、散文之类,诗歌当然是不会的了。这种写作念头是在寒假时冒出来的,我想自己这么大一个人,总得找点事情来做,不能白吃干饭,才不枉活在这世上。
那些写出来的散文几乎都是我的呓语,而小说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千篇一律,主人公是一个孤独无聊的女人,为了保持贤淑优雅,绝不抽烟,爱喝牛奶,很少喝咖啡,原因是她喝了咖啡会失眠,整夜都醒着那种。她却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个秘密,因为如果有人请她去喝咖啡的话,她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眉头都不皱一下就喝下去,永远都那么识大体,那么规矩,不过是为了找到一个爱自己的男人。她总是在和自己熟悉的、陌生的,爱的、不爱的那些人告别,所以到头来除了寂寞,她什么也抓不住,注定孤独一个。她就是这样一个忧郁的、寂寞的、渴望爱的可怜女人。
写完后,我猛地心惊,这简直就是我。
我在创造我自己。原来小说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作者的生活写照或者未完成的白日梦。生活实在是太枯燥了, 如果我不在小说中寻找出一点慰藉的话,真不知该怎么过下去了。
除此,我还会写一些戏剧片段,写那种全是两个人不停地在对话,大段大段的对话,语无伦次地说到口干舌燥仍不罢休,还要继续和空气说下去,就是为了这样说话。想想能调剂沉闷枯燥的现实,让我感到些许轻松快乐,明知是假的,却无法自拔。
我就这样一天天虚耗着日子,不知在等待什么,不知会等到什么,我猜也许什么都没有。
毕淑敏说:“蓝天下的女孩,在你纤细的右手里,有一粒金苹果的种子,所有的人都看不见它,唯有你清楚地知道它将你的手心炙得发痛。那是你的梦想,你的期望!女孩,握紧你的右手,千万别让它飞走!相信自己的手,相信手掌加上手指的力量,相信它会在你的手里,长成一棵会唱歌的金苹果树。”
看了这段激励人心的话,我再一次相信努力就会有结果,可惜不是在这里。我想自己是不会留在这间杂志社工作的,这里不适合我,每天的忙碌工作,只求得一份温饱,还要学会伪装术、攻心术,总之就是难呐。虽然我那么热爱文字,但如果以这种方式让我天天跟文字打交道,对着电脑做呆瓜,除了产生厌恶感,我会变得毫无知觉、麻木不仁,跟这里的人没有任何区别。
我想自己是仍然有选择的吧?可能吗?
第八节 别人去远方
杂志社里的人多数已是中年,都是一副慵懒相,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等着退休。不过也有三个比较活跃的年轻人,两个女的是文字编辑,一个男的是图片编辑,看起来都只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那个男的叫林家华,外表还可以,性情很温和,像个居家好男人,眼神却有点不羁。听说他一从大学毕业就在这里工作,至今已经三年了。奇怪的是他一看见我就要对我笑,而且一有点琐碎工作就要派给我做,经常让我坐在他的电脑前帮他敲一些不知道有什么用处的文字,他自己就跑去隔壁的休息间抽烟,隔着一层玻璃向他的位子望过来,向我望过来。他的这种做法总是让我感到浑身都有点不舒服,但还是对他的小技巧不理不睬的,继续低头敲字。
青梅就悄悄跟我开玩笑,说林家华对我有意思。我却不领情,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表示我毫无反应。
我是知道的,但我早已过了玩暧昧的年龄,也不想再跟任何人玩什么暧昧。我是棵残花败柳,我知道暧昧的结局总是不好看,不是无疾而终就是两败俱伤,所以还是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吧。
刊物是每两周出一本,每出完一本,杂志社里的同事都习惯地一起出去庆祝,聚餐、唱K、到酒吧玩之类的。我是不去的,实在是因为既没有功劳,又没有苦劳,连疲劳也沾不上边,就算有,那也是自找的,所以坚决不去。
青梅是常常出去的,她需要为将来的生活打好关系。她不在,我是兴奋的,一个人待在出租屋里面敲字或者看电影,难得清静。我喜欢一个人,喜欢享受一个人的时光,让我感觉那么自在和充实。
生活就这样过下去,等到杂志社里再一次举行庆祝会的时候,我去了,因为我的实习快结束了,我就要离开了,最后一次说什么总得去凑个数吧。
大家去唱K,我捧着杯橙汁坐在一堆人里面,看华青梅跟大家疯成一团。
林家华拿着罐啤酒和我坐在一块,提高声音跟我说话。
“你会留下来吗?”他问我,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沧桑,仿佛是从一个阅尽了世事的老人口中发出的。
“不会。”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也不会。”他说。
我奇怪地看着他。
“我辞职了。”他淡淡地说。
这让我有点惊讶,我又望了他一眼。据我看来他没得罪谁,工作也做得很好,连挑剔的副主编都没怎么骂过他,我还以为他会在杂志社里待到退休呢。
不知为什么,我把自己的这种想法告诉了他,他就笑了,连笑容都是沧桑的。
我就问他:“你要去哪里?”
“去远方。”他又笑,笑得有点苦涩。
我也跟着笑,是很明显的苦笑。人人都要去远方,远方又在哪里?
“你是本地人吗?”我问。
“是。”
“你的家在这里。”
“我去到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
我沉默了,男人就是这点好,能够浪迹天涯,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走,也随时可以回来。女人就不行了,有着太多的生理和现实因素阻挠,上天终究是做不到绝对公平的。只是想到没有爱就没有家,但是爱自己也是好的,虽然是一种不得不爱的自怜。
“三年来,我看过几个实习生,只有你很不同。”
“哪里不同?”
“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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