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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情感故事精选-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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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看起来既高贵又迷人。

    终于到了晚上,慕容雪、元元和琳琳一起去了系里包下来的迪厅,因为是学校办的迪厅,所以才租的下来呢。里面灯光四射,七彩缤纷的,照的慕容雪更加靓丽了,第一个节目便是自由跳舞,慕容雪坐在椅子上,淑女的很,欧阳风穿了一件条纹衬衫加一条蓝色牛仔裤,倒是和慕容雪的裙子很相配。音乐缓缓响起,欧阳风一眼就看到了今晚美丽的慕容雪,走过来邀请她跳舞,秀发高高盘起的慕容雪正好显得高了很多,被欧阳风带起来飘飘然然,其他同学也都纷纷上场,裙摆飘飘,舞不醉人人自醉了。舞罢散场,慕容雪要准备和两个死党一起唱歌了,她们准备了好久,拥有百灵鸟歌喉的慕容雪,千方百计才说服元元和琳琳一起唱的,“下面欢迎我们系三大美女唱一首《很爱很爱你》,大家鼓掌”,主持人报着,三个美丽的女生缓缓走上舞台中央,慕容雪站在中间,深情的唱起来,其他二人就等于陪衬她的。曲中,欧阳风还上台送了跟香蕉给慕容雪……

    晚会结束了,欧阳风尾随着三人,说和慕容雪有话说,慕容雪就和欧阳风先走了,到了校园的石凳上坐着休息一会,慕容雪问:什么事情啊?欧阳风说:你今晚化了妆,都不像平时的你了。“哦,是嘛。“把你的手给我”,“啊?”欧阳风握着她的手,小小的,说“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慕容雪都愣住了,不知道怎么样回答,一直以来都对他有好感,可是介于二人身高差距,她是不敢这样想的,却情不自禁的点头了,欧阳风高兴极了,握着她的手都不肯放。

    接下来的大三和大四,欧阳风和慕容雪轰轰烈烈的谈着恋爱,让很多人羡慕着。慕容雪清楚的记得第一次的接吻,那时十一过后,欧阳风耐不住思念,早早的来到了学校,少看一眼慕容雪都觉得不安,终于那天下午,欧阳风带着慕容雪去看电影,是那种小包间的,欧阳风慢慢的靠近着,在她的额头上亲亲一吻,顺势印在慕容雪的唇上,那样甜蜜,那样陶醉,这可是二人的初吻。慕容雪被吻的喘不过气,挣扎着逃开欧阳风的怀抱,脸颊一片绯红,让欧阳风看得更加过分,真是个可人儿。有了初吻,二人的吻技也渐渐摸索出来了,从开始的蜻蜓点水,到后来的唇枪舌战,吻的死去活来的,二人的感情也逐渐升温。

    秋天的校园充满着浪漫,在幽暗的小树林里,一双双的情侣正在拥抱着接吻,怪不得都说:校园的鸟都会谈恋爱。慕容雪坐在欧阳风健壮的腿上,小鸟依人般的依偎在他宽大温暖的怀里,欧阳风身上有一股特别的香味,淡淡的烟草味加上独特的男人味,让慕容雪晕眩,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大男人了。总的来说,欧阳风是体贴的温柔的,虽然有些大男子主义,却给了她足足的安全感,在他眼里,她像个孩子被宠爱着保护着。

    不知不觉到了初冬,慕容雪和元元报了第二专业法学,想多拿一个学位好找工作。辅修课基本上都在下午和晚上,一次,两人一起去上课,夜晚的风凉凉的,很舒服,可是快要下课的时候竟然下雨了,凉飕飕的,慕容雪穿着中袖恤,汗毛都竖起来了,不禁打了个喷嚏。这时欧阳风打来电话,说来接她。慕容雪心里面甜甜地,也不觉得冷了,不一会儿,欧阳风撑着伞来到教室门口,手里还多了件外套,慌忙给慕容雪披上,慕容雪被这突如其来的温暖给震住了,被欧阳风半楼半抱的送回寝室。回来后,元元就开始宣传着欧阳风的体贴,让大家羡慕的不的了。

    慕容雪是冬天生的,她的生日就要到了,腊月初八,一个很好记的日子,那天,慕容雪穿了一件粉红色羽绒服,脚上穿了一双雪地靴,系着粉红色围巾,头上还带了个粉红色帽子,宛如一个粉红色天使,惹人怜爱。欧阳风带着她去吃了她最喜欢吃的火锅,吃完后,去了他的寝室,欧阳风让慕容雪闭上眼睛,慕容雪乖乖的闭上,等待惊喜,欧阳风拿出一条别致的手链,戴在了慕容雪的手腕上,睁开眼睛,慕容雪高兴的说:好漂亮啊,谢谢你。欧阳风嘴角扬起了笑容,端着慕容雪的尖下巴,吻了上去,这一吻吻了好多时间,冬日的寒冷都不见了,只有甜蜜和浪漫的滋味了……

    大学的时光就是过的很快,眼看着就要毕业了,大家都忙着找工作,个个脸上充满了无奈和焦急。慕容雪拿到了双学位,早早的就和苏宁电器签了合同,一点也不着急。可是欧阳风却没有找到,谁叫他平时不好好学习呢,不过欧阳风一点也急,因为他叔叔是个小官,可以帮他物色一个政府的工作,可是慕容雪却不开心了,因为不能在一个地方工作,她怎么忍得住没有他陪伴的日子啊。二人享受着大学的最后几天日子,整天黏在一起,舍不得分开,欧阳风说:雪,我送你去上海吧,你一个人去那边我不放心。“那你可以在上海寻找工作吗?”,我尽力吧,你知道的,要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寻找工作,比登天还难啊,而且我妈给我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还是找不到的话,就要回去了。“好,一言为定”。

    这个夏天,他们都要去奋斗,慕容雪刚去上班,一点都不适应,要知道这种服务性行业这么累的话,她也不会签了。欧阳风也不闲着,到处找面试的机会,可是个月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他依然没有找到工作。慕容雪依依不舍的送走他,欧阳风深情的望着她,恨不得把她印在脑子里,不会忘记,慕容雪冲上去吻了他,欧阳风一把抱住慕容雪的腰,将他的唇压在了她的上面,“我会等你的”慕容雪说到。

    半年后,欧阳风的叔叔帮他找到了政府机关的工作,算是稳定了下来。而这边的慕容雪根本无法适应这么辛苦的工作,她一刻也呆不下去了,听到欧阳风的好消息,决定过去找他,欧阳风也禁不住日夜思念,想马上把她接过来。慕容雪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和欧阳风去了城市,终于可以和欧阳风在一起了,再也不用朝思暮想,两地煎熬了。欧阳风的家人很开明,还帮着在市区租了一个房子,简单布置了一下,欧阳风和慕容雪有了属于彼此的小家了,尽管只有1米2的床,却是那样的温馨,欧阳风每天上班,慕容雪也想尽快去人才市场看看,夜晚,欧阳风带着她去散步,去上网,然后双双入睡,这一夜,她终于把自己完整的交给了他,灯光微弱,粉红色窗帘,欧阳风抱起慕容雪,坐在自己的腿上,闭上眼睛,在她的耳边喃喃说到:雪,我会爱你一生一世。炙热的唇压在了慕容雪的唇上,他的大手在她的身上*,温柔的*着,整个房间都是缠绵的滋味……

    一年后,慕容雪去了一家外贸公司,欧阳风也很受上级赏识,终于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小小的戒指戴在了慕容雪的无名指,他们的经济条件虽然不是太好,却也买了二手房,什么都不缺,小家被布置的干净温馨,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第二节 回想大学时我的爱情】………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爱上了一个人。那时候,我这样错误的以为,世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她也爱我。我想我错了。

    在百无聊赖的大学生涯里,恋爱可能是最好玩的一种游戏了。至少,两个人无聊总比一个人无聊好一些吧。我是这样想的,在我的恋爱还没有发生之前。可能还有很多的校园情侣,他们也是这样想的,这我无法去一一求证,但不管为什么,校园里的情侣多的让人目眩神迷,却是事实。而我则在努力的争取加入他们的行列。

    我并不觉得我的行为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现在想起来,那时候没有急着给自己找个情人的,只有两类人,太聪明,太笨。我不够聪明,也不够笨。我在努力的寻找我的她,远比对学习要努力的多。不过好在大学里几乎并没有人在努力学习,所以我努力的心安理得。

    关于找什么样的女生做情人的问题,我从来没有考虑过,总觉得能够振振有词的说出自己的择偶标准的人很白痴,挑女朋友又不是买白菜,那来什么标准的,看着顺眼也就可以了,或者,换句话说,我竟然像一个生活在远古时代的怪物一样,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我又错了。因为到底我也没能对谁一见钟情。喜欢她,是在见了很多面以后的事情了。当然,她有名字,在后面的故事里,她就叫洛。

    洛很漂亮。这是别人告诉我的。后来,洛自己也跟我这么说过,说在中学的时候,有多少人追她,是班里的班花云云。我并没有觉得洛很漂亮,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觉得洛很难看,我只是觉得她很顺眼而已。我真的不知道洛漂不漂亮,但我知道,我喜欢她。

    “很喜欢你直爽的性格,机敏的反应,爱笑的脾气,不娇揉造做的言语和对朋友的真诚和宽容的态度。这些都和我心目中的“梦中情人”的条件很相符。但唯一我无法确定的事是—究竟是你恰好符合了我的所有条件,还是根本就是因为你才使我得出以上条件的呢?”

    在第一封情书里,我这样写道。时间隔的太长了,我已经忘了,究竟那时写这些话的时候,是真情还是假意,所以,可能真情和假意,本来相差也并不多。我和洛开始恋爱了,但不是因为那封蹩脚的情书吧,我记得是这样开始的,在一个没有人的教室里,我半开玩笑的对她描绘着我们的将来。嫁给我吧,我说,我们会有一幢漂亮的小茅屋,门口养了很多小鸡小鸭的,那里有很漂亮的蓝天,很温柔的空气,除了这些,就只有你和我了。现在想起来,当时一定是金庸的小说看的太多了,所以把书上的台词顺口背了出来。洛背过脸去,没有看着我,没有说话,但是,我分明的看到,她在无声的抽泣。

    第一次有女孩子因为我而哭泣,我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感动,好像还有些诚惶诚恐,甚至是暗暗窃喜。或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真正的爱*。

    恋爱的最美好的时刻,是在开始的那一段日子吧。我想我是疯了。但值得庆幸的是,她也和我一样,我们都疯了。所以我们很快乐,真的很快乐,纯粹的,毫无目的的快乐。因为从小好逸恶劳,所以,从不知道腰酸背疼是什么滋味,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一次知道这种滋味,竟是因为和洛在公园里连续坐了8个小时,从早上,到黄昏。我并不奇怪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话可说,让我感到奇怪的是,8个多小时,竟然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时间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啊。

    那是初夏的一个晚上。草地上,洛坐在我身旁,穿着一条黄色的长裙,风从头上洌冽的吹过,我的目光随着她的长发一起飞扬,落日的余辉洒落在她的身上,裙子映射出一片金色的光芒,更映射出洛肤光胜雪,那一刻,洛真的漂亮极了,我想,我这一辈子里,再也见不到更漂亮的女孩子了,和那时的洛相比。天慢慢的黑了,我握着洛的手,渐渐的,她靠在我的身上,我们不再说话。那天洛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你会永远喜欢我么?我不知道,因为没有人可以承诺永远。

    我的鼻子经常的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因为慢性鼻炎,我记得古龙说过,上天总是很公平,给你一些,夺去一些。他时常夺去我鼻子的呼吸功能,却很奇怪的使我的嗅觉变得特别灵敏。这似乎很矛盾,但事实是这样。

    洛说我是第一个说她很香的人。我说我是第一个靠你那么近的人。洛真的很香,让我有一种想犯罪的感觉。一种罪恶感。我喜欢这种感觉。到后来,即使我离她不是很近,我也能感觉到她的味道。甚至到现在,我的房间里,还残留着一丝香味,只属于她的香味。

    我无法籍借游泳来显示自己强健的肌肉,因为我并不强壮。可我喜欢游泳。我喜欢蓝天、阳光和水。上海的天,虽然很少是蓝色的,可至少游泳池里的水是蓝色的。我喜欢躺在水里,如鱼得水的感觉。可我不是鱼,没有鱼像我这样笨手笨脚的游泳。洛才是鱼,她像美人鱼一样的游着,优美而灵活。我知道她以前曾经是市游泳队的队员,可游泳队并不会教队员像美人鱼一样的游泳的吧,我想。所以,那可能是她天生的本领。

    我追不*,只能呆在池边看风景。她又游过我身边时,我抱住了她,说,我抓到了一条美人鱼,洛回过头来,搂住着我的脖子,朝我甜甜的笑着。我的胸口轻轻的擦过她的背,肌肤相亲的感觉,好滑。不,她的笑容里怎么含有一丝狡诈?美人鱼是抓不住的!洛说。在她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中,我眼睁睁的看着她又从我的手里滑了出去。那是最终结局的预兆?我不知道。那时我们天天在一起。公园、草坪、游泳池、图书馆、路边的大排档,好像都不是可以称之为浪漫的地方,但那些是我见过的最浪漫的地方,我想那是因为我一生中90%的热情和青春在那里燃烧过。那时我们在热恋中。

    如果可以选择,你希望是短暂而耀眼的流星,还是暗淡却恒久的恒星?我这样问过自己,而答案是……。我想我是一个念旧的人,用过的东西,哪怕一支笔,一个杯子,也不舍得丢弃,我总觉得,世上最伤感的话,莫过于“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但我是这样的喜欢洛,我想做的是一颗燃烧着散发着耀眼光芒的恒星。

    我已经很老了吗?我已经可以拥有这么多的回忆,可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躺在草地上,眯起一双老眼昏花的眼睛,神情呆滞的看着前方,想起过去的事情,可以用“那时候,我曾经……这样的句子来做文章开头。或许老的只是我的心境,那一瞬间的心境,而过了那一瞬,明天依然还会有工作,忙到让人喘不过起来,什么都不用想的工作。那些并不浪漫,却很实用的愿望,房子,汽车,或许在一间很诗情画意的餐厅里,我会对一名很美丽的女子,用我那仅剩的10%的浪漫说,嫁给我吧,我们会有一幢漂亮的别墅,门口停了一部别克之类的东西,那里有很漂亮的人造喷泉,很假惺惺的空气,除了这些,还必须附带一个我。

    不管怎样,不知为什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日下午,我躺在草地上,想起了很多的事情,淡淡的,却好像再也不会忘记。只是好像而已。我想我还是把她写下来吧,那样可能更保险些。



………【第三节 一个丑女孩的玫瑰春天】………

    玫瑰并不一定要畏缩、自卑,只要心中宽容乐观,生命中的每一天都会开满玫瑰。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大学开学的第一第一天,宿舍里的一位女生一边整理床铺一边用甜得近乎童音的声音问我:“阿姨,你送的是谁?”天啊!她竟把我当成了送学生的家长。我涨红了脸,像一个吃多了辣椒的孩子哼哼哈哈地说:“哦,不,不……”话未说完眼里早就浮上了一层水雾,那是一种近乎心碎的无地自容。

    我不知该不该向老天讨回公道,我不仅长得丑,偏巧一场病毁掉了我的眉毛、睫毛,连头发也稀疏得只能勉强盖住头皮。更让我伤心的,是,我年纪轻轻,额头、眼角处却布满了骇人的皱纹。一声“阿姨”就像一把刀,轻易戳破了因为高分考上大学而勉强包在我心上的一层极薄的自信。

    深夜躲进自己的小帐子里,我尽情地哭。我仿佛看到无限湿重的空气布满我所出现的每一片空间。未来、青春、爱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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