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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香如故(正文+番外)-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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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吗呢,踩我了知道吗?”
林琳赶紧道歉,正要离去,又被人拉住:“我说让你走了吗?”转头对里面一个人说道:“九哥,我老远看这小妞就像那个十三姨,叫什么来着,关芝琳!您看像不像?”
九哥呵呵一笑:“我说你小子满场乱瞄,瞎瞅什么呢,原来老毛病又犯了,像十三姨又怎么着,你他妈以为自己是黄飞鸿呢!”
那人嘿嘿一笑:“哪儿能呢,在九哥你面前我哪敢逞能,不过这小妞是真的不错吧。”那帮人开始哄笑。
林琳这时有些害怕,急于挣脱走人,那人却拉住不放:“想走,没那么容易。你们上酒慢也就罢了,居然还踩我一脚,算了,我不跟你计较,你只要每人敬我们一杯就好了。”
林琳连忙说自己不会喝酒,那人不依不饶,把酒塞给林琳就去搂她肩膀,林琳又惊又怒,把酒往那人脸上一泼,趁他松手抹眼睛的功夫撒腿就向外跑,她再也不来这种地方了!
这天晚上,给林琳带来了无与伦比的震撼感受。先是生平第一次走进了鱼龙混杂的酒吧,再是被小混混调戏这种只在小说里才有的情节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学生,是个孩子,一个孩子怎么会被人调戏?这种感受让她头脑发热,感觉血直往上涌,满心满眼的排斥,不要,她不要这样!这太丑恶了,丑恶到她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变得肮脏。
还没来得及摆脱这种耻辱感,一种切切实实的恐惧又重新袭来,她到底没能跑过他们,刚出酒吧门口就被人抓住,丽霞姐不见踪影,她该怎么办!怎么办!
“住手!”一声清斥对林琳来说不亚于天籁之音,扭头看向来人却又赶紧低下头,原来是自己学校的同学,八班的周文彬和倪爱兰,两人都是一身白衣,清爽干净,在这在这凉爽的夏夜临风而立,宛如一对璧人,一看就是出自富裕家庭教养良好的孩子,和身处困境的自己有如云泥,让她顿时觉得自惭形秽。
可他们怎么会在这里?大概是路过吧,遇见熟人虽然丢人,总算让林琳脱离了那种求助无门的绝望边缘,但愿这些人见到还有别人就见好就收,她赶紧道歉:“几位大哥,我真的不是故意得罪你们的,我还是学生,以后再也不敢来这里了。”
林琳本以为示弱那帮人会放过自己,谁想拉住他那个人一听这话居然发了火儿:“你什么意思?你觉得我们欺负你了还是怎么着,以后不来了,是嫌弃我们吗?!”
还有人看向周文彬:“你小子瞎嚷嚷什么?活腻了吧!”
倪爱兰一看情况不对,赶紧拉周文彬走,小声说道:“你别管闲事了,这帮流氓不讲理的!”谁想到她临风而立,这句话被离得近的人听到了,一下子,谁也走不了了。
多年以后林琳回想起那晚的事情还是觉得后怕,如果不是丁逸出现,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如果不是沈长东唱了一出空城计,她也无法想象那天会是个如何惨烈的结果,如果因此而牵连别人受到伤害,如果这件事情被学校家长知道,太多的如果之下,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还和现在一样。这件事情让她明白,有些事决不能行差踏错,否则便是无法挽回的结果。
当然,这件事还有个天大的好处,就是让丁逸成为她高中阶段唯一的好朋友。
第三章
关于有人把她比作梅花,把倪爱兰比作兰花,把丁逸比作玫瑰这件事,她以前也听说过,听了不过一笑置之,那两个娇娇嫩嫩,比作花朵毫不为过,她却不过是荒地里的一丛杂草——也唯有做杂草,才能在恶劣的环境生存下去吧,看看这自己一身的狼狈,如何配得上高洁美丽的梅花?
第一次在老师办公室和丁逸正面交锋,丁逸正意气风发地指点着成绩单,认为自己该读文科,林琳来办公室就是为了这件事,她多番考虑之后认为自己更适合学文,但是又对丁逸随便评论她感到心有不甘,尽管她承认丁逸句句都说到了点子上。于是林琳一反常态,以一种挑衅的姿态面对丁逸这个众人捧在手心里的大小姐,出乎意料的是,丁逸没有对自己的挑衅反应过大,也没有退缩,而是一语点中要害:林琳学文有优势,学理必不如她。
这次交锋,让林琳对成绩顶尖且心直口快的丁逸心生好感,尤其是那种从容和自信,更是自己欠缺的。林琳虽然给人的印象是事事低调,一直都在安安静静地学习,可她自己内心明白,她不多说话是因为怕见识不够,说错话而被人笑话,不敢跟人亲近是怕别人了解她的事情太多而看不起她,这是她自我保护的手段。尽管如此,她却是无比地羡慕那种能在人前暢所欲言潇洒自如的人,比如丁逸。
毫无疑问,丁逸也是富裕家庭出来的孩子,和她那位沈长东一样,两人光洁的脸上都是几代富裕生活才能侵染出的从容不迫和处变不惊。但是爱笑爱闹的丁逸,嚣张跋扈的丁逸,却没有让她有在周倪二人面前的那种自惭形秽,而是像一个温暖的发光体一样,炙烤着她阴冷潮湿的一面,吸引她不断靠近。
丁逸还有一种本事,就是让人无法拒绝她的安排,因为她即使是在帮助别人,也总能做的像是在求别人帮忙一样,里子面子都给足。她给自己介绍的家教工作,让她整个高中都不再操心钱的问题,却经常挂在口头感谢自己教好她表弟纪天恒,舅舅舅妈如何感激她云云。临上大学,她又软磨硬泡让自己放弃上师范大学,改而报考最高学府,让自己成为那年夏天全市最受瞩目的少女。末了,连上大学的学费和家里母亲的治疗,她都给自己安排好了。得友如此,夫复何求?
大一那年春节过后,和丁逸一起返回北京,在火车上,她第一次见到吴未,那个沈长东用他名号吓走小混混的人。是不是有点讽刺,黑道人敬畏的“吴哥”,竟然成了公安大学的高材生。
其实吴未长得很阳光,小麦色的皮肤,剑眉星目,牙齿雪白,一看就是那种正面角色,跟黑道扯不上边的。并且在他得知她就是那个高考文科状元时,一脸赞赏,明显对她的关注增多起来。
虽然他和他的同学一路上对她们两人照顾周到,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自己曾经因他而受惠,可不知为什么,林琳就是无法对他产生好感,厌恶说不上,就是看到他别扭,可能是吴未这个名字,总能勾起她对那个夏天无助和耻辱的回忆吧。
吴未的感觉显然和她不同,回北京后就经常过来找她和丁逸。林琳不像丁逸,她没有爱憎分明的习惯,一般情况下,如果丁逸应约而她又有时间的话,就会参加。丁逸身边常常伴个沈长东,很多次就成了四人约会,看沈长东和吴未一副“好兄弟,讲义气”的样子,吴未大老远跑来似乎不可能是为了丁逸,几次之后,林琳不得不多想了一些,开始以忙为理由推掉约会。
其实她也是真的很忙,课业不说,她在加入了院学生会,兼两份家教之后,都没有精力再去理会各种社团,虽然B大社团种类繁多,虽然师兄师姐们的介绍听起来很诱人。
这天吃完晚饭,林琳回到宿舍收拾晚上自习要用的书。最近总是听丁逸抱怨课有多重,老师多么变态,自己学习压力虽然也不小,起码不用理会丁逸所说的那些图纸报表之类的。正忙碌着,宿舍有人敲门,一个女生探头进来:“林琳是这个宿舍的吗?一楼传达室有人找。”
林琳谢过之后收拾书包拎着暖瓶下楼,可能是学生会的人找她有事吧,顺便还可以去传达室看看有没有信件。
来到传达室,林琳发现一个熟悉的背影,背影的主人正和传达室大妈聊得开心,听到林琳的声音扭过头一脸惊喜:“运气真好,你果然在宿舍。”原来是吴未。
“你怎么知道我的宿舍号?”和自己联系的一直是丁逸,吴未从未直接来找过她,甚至连宿舍的电话也不曾告诉他。
吴未扬扬手中的信件:“你的信,好几封呢。地址上都填了宿舍号。”林琳无语,也不想人家是干什么的,这点小事再简单不过了,但是万一自己这两天没有信件或者取了呢,他还有什么办法?不过林琳不习惯抬扛绕舌,只是笑了笑,接过他手中的信。
传达室是透明的玻璃墙,吴未高大俊朗,和自己杵在这里已经引起外面经过的同学注意,于是林琳快速领着吴未往外走,边走边问:“找我有事吗?”问完又有些后悔,如果他像电视对白那样贫贫的回上一句:“没事就不能找你吗?”可真有够尴尬的。
好在吴未没有,他只是抓了抓短短的头发嘿嘿笑道:“今天过这边打球,谁想丁逸和沈长东都没空理我,想在你这里蹭顿饭,不过看来你是吃过了的。”
林琳刚想答“是”,吴未抢着说道:“不过我有个毛病,过惯了集体生活,一个人单独吃饭就吃不下去,你再陪我吃点好不好?”看看林琳的书包又道:“不会耽误你太长时间的。”
话说到这份上,再拒绝已经有些不好意思,林琳只好陪着他来到附近一家餐厅。吴未点了饭菜,林琳因为已经吃过了,就只是象征性地动了几筷,就翻出刚才拿到的信件来看。
吴未吃饭很快,但并不像一般男生那样狼吞虎咽,并且没有声响,可以看出家教不错,吃饭的间隙他抬头看林琳,见到她一脸笑意忍不住问道:“试验中学寄过来的信,你弟弟?”
林琳摇摇头:“是丁逸的弟弟,她大舅家的孩子。”见吴未一脸疑惑连忙解释:“我帮他辅导过功课。”
吴未点点头:“你确实比丁逸适合辅导别人。能考上试验中学,证明你的工作很有成效。”
纪天恒那小鬼还挺有搞笑天赋,把他现在的生活,以及如何捉弄老师同学都描写地绘声绘色,她看后被逗的不行,不由放松了心情,忍不住问吴未:“你为什么一定觉得是男孩呢?看字迹。”
吴未又点点头:“对,字还很能反映出人的性格,这个男孩一定还很调皮,绝对不是中规中矩的那种。”
见他猜得都对,林琳有些佩服,道:“那你能从我的字迹看出性格吗?”
这时吴未已经吃完,放下筷子笑看着林琳:“我还没有见过你的字呢。”
林琳被他看得有些发窘,是呀,虽然见过好几次面了,可还真不曾有什么写字的机会,自己向来谨慎,怎么会问出这种无里头的问题?正要做罢,吴未已经眼明手快地从随身包里掏出纸笔:“写吧。”
林琳只好接过来,犹豫:“写什么呢?”
吴未轻松一笑:“就写你的名字班级还有电话号码吧,下次来这里找人不就方便了吗?”
几次来往,两人又有共同的朋友,留下电话号码并不算过分,林琳只好按他的意思写出来。
吴未看后,一脸高深莫测:“你的字迹很秀气,说明是感情细腻的人,可是并不软绵,笔画有力,工整大气,隐隐可见风骨不凡,说明为人踏实且有抱负,将来定可一鸣惊人!”
林琳忍不住笑了出来:“怎么像摆摊算命的,我的字哪有这么好。”不过被人夸奖总之是件让人高兴的事。忍不住心情又好了几分,拿出手里的几封信递给吴未:“吴大师,都给看看吧。”
吴未将林琳写的字条收起放好,又接过她手中的几封信,看看有一封没有贴邮票,是军队寄过来的,就先拿起那封。不知是不是错觉,吴未感到自己在拿起那封信的时候林琳有些紧张,乌黑明亮的眼睛盯着他看,似乎对这封信主人的评语十分在意。
吴未定了定神,仔细地看了信封上的每一个字才慢慢开口:“这个人写的字有些潦草,为人可能有些不羁,转弯有力且字的重心倒向一边,说明人很坚持己见,甚至有些固执,但是根基略有些浮躁,年少则必定轻狂,属冲动型,不大是踏踏实实学习工作的人。”
见林琳听到后若有所思,眼里隐现愁绪,吴未忍不住皱了皱眉,不过马上又哈哈一笑:“你别当真,我不过没事儿的时候逗着玩,上次评价了丁逸的字险些没被她打一顿。你可别告诉人家我这么说他啊,当兵的恐怕都得有两下子,我不一定是他对手。”
林琳回过神来,连忙笑着说没有。
吴未说了半天话,感到有些口渴,边倒水边问:“不过话说回来,这人是谁呀,据你了解他的性格是怎样的?”
林琳看他一眼,缓缓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被灯光打在脸上,留下一排阴影,慢慢开口道:“你猜得很准,基本符合他的性格,他,他是我的男朋友。”
吴未一口水呛到,猛烈地咳嗽起来,俊脸憋成猪肝色。
第四章
集团公司下属有十八所中学,林琳所在的初中即是十八中,距离市区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十八中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升学率排名还是校风校纪都是第十八,可谓名副其实。
十八中是矿区职工子弟学校,林琳所在的这一届有近200个学生,大部分都是工人阶级后代,因为干部或者家里富裕又有门路的职工,多数都会想办法把孩子转进城里读书。
即便都是工人阶级,也有三六九等的划分,工作年限长的老工人或者是双职工,多数能在学校附近的生活区分到单元房,那样不管是上班还是上学都会方便很多,家里有自来水有卫生间,周围是住宅小区,生活也很便利。
如果没有单元房,矿区的平房也是不错的选择,至少离单位和学校都还近些,门前也是有路灯的大马路,买什么东西都方便。
如果这两处都没弄到房子,那就只能住北山了,北山在开矿之前是一座荒山,后来职工住房紧张,矿里就决定在山上建一批平房,给职工临时周转着住,分到房子就搬走。可后来职工越来越多,不是每户人家都能分到单元房,分到了也不见得就掏得起那上万元的购房钱,久而久之,也就有人长期扎根在这里住下来,北山也就成了一处聚集地。
北山上百户人家公用一个厕所,一个水龙头,每天定时通自来水。到了来水时间,北山就会沸腾起来,大人小孩,大桶小桶,追逐着,笑闹着,一起涌向位于中心位置的水龙头。
一般是下午3点到晚上8点来水,可是家里有小孩的,往往吃完中饭就派小孩子拎着桶去排队了,到了来水时间就会出现龙型的水桶阵。
北山的住户大部分是从农村招来的工人,因为没有买房子,家属就没能把户口迁进城,多是农村户口,计划生育工作也就不太好做,几乎家家户户都超生,有女儿的想要儿子,有一个儿子还想要两个、三个,儿子多劳力多,生活过的就容易些。
不说别的,接水的时候就能体现出来,在这一点上,林琳的妈妈就特别羡慕隔壁江家,江家有一个女儿三个儿子,最小的儿子比林琳还大一岁。
江家人多,用水也就多,家里准备了一个大水缸,八只水桶。下午的时候,八只桶同时拿去排队,分别排在不同位置,一个人负责看着接水,另外两个往家挑,倒进水缸后拿空桶来,下一对桶又排到了,正好连拿来的空桶一起接满,严格说来这也算加塞,可都是自家的桶,三个大小伙子往那儿一杵,谁敢说二话?这么一趟打的水基本就能用上一周了。
与此相比,林家就惨上许多。林父要上班,三班倒不能按时回家,林母身体差不能太劳累,林琳上初中以后就负责家里打水的工作了。林家住在山的前方,离水源还有相当一段距离,于是下午放了学,林琳就拎上两只桶,分别排在间隔十几只桶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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