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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别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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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孩子的代价
做好孩子,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和李向都想要做好孩子,想光明正大地争一口气,只可惜从来天不从人愿,我伤了左脚,他气走了丹丹,还有十年。

  我们疯狂地寻找,甚至还为此而惊动了年级辅导员。可是,似乎真的生气了,都快一个星期了,还是半点消息也没有。

  方可薇说:“你们别担心,她们玩累了自然会回来。”

  “难道我们就只能干坐着什么也做不了?”

  “那你现在所做的,有用么?”

  “可是,如果遇上坏人了怎么办?你还真狠的下心呢。”

  “对,我们现在就是要比狠。”方可薇竟然也毫不脸红,“一个想避运动会,一个想免去无休止的劝说,不想和我们决裂,便只好出走。既然出走,又怎么会让我们轻易找到?所以只有比着看谁更狠,累了,自然是要回来的。”

  说的何尝不是道理,只是,又有谁能心安呢?

  “你要不要考虑报警?”冷美人再发话,提的建议惊天动地。

  我望着李向,一句话也为说不出来。

  当晚就作了一个梦,梦醒以后,一身冷汗。

  我梦见深夜时分的十年独自一人行走在陌生的街头,身穿一袭淡蓝色的及膝连衣裙,柔软的长发随意地散落在肩上,眼神却空洞得连最基本的聚焦点都找不着。

  突然出现一个纹身染发的高大男子,手指夹着明明灭灭的烟头,嘴里吐着气味难闻的烟圈儿,一把搂上十年的肩:“妞儿,你真漂亮。”一腔的阴阳怪气。

  十年的反应当然是要逃离,闪过了他的怀抱,却又被抓住了头发,男子吐着烟圈,怜惜地说:“你的头发真美!”然后就要把烟头往发丝里刺。

  我清楚地看见了十年眼中深重的恐惧,想逃,却根本就没有退路,甚至连本能的尖叫都被生生地扼杀了。

  我知道的,唯有恐惧到了极点,才会连声音都丧失。可是,丹丹呢?她们一起走的啊,怎么只剩下了十年?

  我不顾仪态地冲到李向的宿舍:“报警!快报警,十年有危险!十年有危险……”

  终于回归,是在两个星期之后,代价是:擅自离校的,各记处分一次;伤了脚的,从此不能再长跑五千米;劝说不成反把人给吓跑了的,再不敢勉强,甚至连体委一职都恨不得立即请辞。

  真的,当好孩子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问:“你们到底去了哪里?”得到的回答却是,别问了,都过去了,权当开了一回玩笑,或者,只当作了一场梦吧。

  玩笑?可也未免太大了吧。不幸中的大幸是,我的梦境并没有成真,十年的眼睛,大而有神;她的长发,亦美丽依旧。

2、雪花纷飞的日子
我不得不承认,李向作为一个男生,无疑是优秀并且十分有魅力的。最有力的证据之一是,送给他的情书又开始如雪花般飘来。我之所以说“又”,是因为我在认识他的第一天开始就知道了他与情书有着如此深远的渊源。

  那年我才读初三,深秋的一个早上,班里突然转来一个男生,并恰好分到了与我同桌。而我还来不及多与他攀谈,已有隔壁班的女生拿着粉红色的信筏过来,悄悄地塞到我手上,羞红着脸道:“麻烦你了,谢谢!”然后转身跑掉了。

  什么回事?我突然有点糊涂,信封上明明写着“李向亲启”,怎么到了我手上?我还愣在当地,同桌的男生却不怀好意地笑了:“你还真热情呵,谢谢!”

  我更傻了,与他什么相干,道什么谢!

  他抽过信封:“我就是李向。”见我还是不说话,又道:“同桌,别告诉我,半天下来了你还是没记住我的名字。”

  我点点头,然后又摇头,后来连我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有没有在那半天时间里记住他的名字。

  个子高高的他稍稍俯下身子:“记住,我是李向。”

  他说“我是李向”,而不是“我叫李向”,语气里透着一种毋庸置疑的坚定与霸气。

  我答:“江天梅。”这三个字从此便成了他对我的称呼。

  从来都是如此的连名带姓,我却还是在其中找到了一份别样的亲昵。

  他玩味地看了一下信封,连拆的兴趣都没有,就把信丢回给我了:“以后,你帮我处理这些。”

  脑海里闪过那女生羞红了的脸和落荒而逃似的背影,我忽然感到受了侮辱,恨恨地瞪着他:“李向同学,关于你的情书,请你自己处理!”

  而事实上,他的情书,几乎都是我一手处理的。因为李向这个死家伙逢人便说“我是江天梅的表哥”、“江天梅是李向的表妹”……尽管我每一次都恨不得把头都摇下来以示反对,那些花痴女生们还是认真了,平均每天两封或以上。

  李向说:“江天梅,你帮我处理,或者直接扔掉都行,好不?”

  “我答应你我就是脑子有毛病!”

  于是,请求变成了威胁:“你答应的话,我可以不再说你是我表妹。”

  我沉默着,终于还是妥协,因为无论我答应与否,雪花总会先飘到我这里,然后沉没在到达的地方,收件人根本不屑去看。

  是,他是有资格傲的。

  虽然是初三,但直接升读本校的保送名单里已经有了我的名字,所以我也就乐得去拜读那些信。我自己没有收到情书,替别人读、替别人回信或撕掉,也是好玩的。

  但是,很显然地,李向并非君子。他根本没有停止过宣传我和他的“表兄妹”关系。甚至,连班主任都好奇地来询问事情的真相。而他的回答竟是:“对,江天梅是我姑妈的女儿。”

  我终于忍不住发作:“我舅舅的儿子早死了啦!”

  顿时,办公室里七八双眼睛齐刷刷地望向这边。 电子书 分享网站

3、五千米长跑冠军诞生记
“对不起,老师,表妹她今天不舒服。我先带她回去好吗?”李向不得已陪笑道歉。

  “既然这样,你们就先回去吧,别惹她生气了。”我现在才知道,班主任原来也是个菩萨!

  这回倒好了,水洗都休想洗清楚了。真不明白,我上辈子是不是欠了他什么。

  我整整气了七天。这七天里既不和他说话,更不替他接信,便是自动到达我桌面或抽屉里的,我都一律视作垃圾,扔之不迭。

  他终于投降:“等你跑好了五千米,我保证,绝对不再胡说八道,到时候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不好?”

  “你的保证何尝当了一回事?!”

  “我发誓!”

  “发毒誓也没有用。”跑好五千米?——这又是什么概念啊。况且,真的,与非君子的人无需谈君子之约。

  “那好,你就继续当我表妹吧。”他也撂下狠话。

  最后缴械投降的,当然还是我。似乎我与他的每一次“交锋”,都必须要以我的失败他的得意结束,可是,为什么江天梅总要处在下风?这是一个问题。

  不过,可喜的是,女子五千米冠军,就是这样诞生的:在他的逼迫我的不甘下。

  初三学生是不允许参加校运会的,而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我请相熟的学妹把女子五千米冠军的时间记录下来,然后找来李向,趁着晚自习的课间休息,在操场上拼了命地跑给他看。终于比校运会的冠军快了半分钟。

  可是,到达终点以后,也许是太累,又获许太高兴了,总之,我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骄傲地看着他,一个不留心,竟直直地往前栽了下去,从此埋下了左脚的隐患。

  罪魁祸首的李向终于从惊讶中觉醒,把我背到了医务室。

  “你还真行啊!”语气中终于有了敬佩的意味。可是,他不知道,我为了不输给他看,每一天晚自习的休息时间,都被我用来疯狂地练习,甚至上学放学,我都舍弃了自行车而代之以跑步。爸爸妈妈都心疼了,问我为什么,我却也只好编着谎话说要好好锻炼身体,不能生病。

  而我如此辛苦,终于换回了“清白”,我那可恶的同桌李向同学,终于不再提“表兄妹”的事。总算,当了一回有口齿的“君子”,虽然事实上,我们之间的“表兄妹”关系早已被全校认可。而那些情书,自然还是我这个“表妹”代为处理。

  而这一次,当我把小师妹要送他的情书撕掉以后,他居然大发雷霆了:“江天梅,你能不能尊重一下别人的隐私?!”

  老天,他居然说隐私,李向居然和江天梅说起要尊重隐私!真是天大的笑话!多少年来不是这样,今天,居然……他是不是吃火药了?

  我犹在辩解:“不过一封情书……”

  “就是一张废纸,你也不该不问当事人就擅自扔掉!”看来,真的是怒了,根本就忘了,中学时期的李向,是多么的视情书为垃圾,别说未看便丢掉,就是边听我念边狂笑的时候都有,什么时候,他居然也学会了“隐私”这么一个词?

  我也恼了,一向的理智俱被此刻刺心的冲动打败,我冲口而出:“李向你别跟我装好人!你什么德行这么些年来我还不知道么?!隐私?你何曾把别人的心当过一回事,还跟我大谈特谈什么鬼话隐私!”

  他突然把手高高地扬起,额前青筋暴突。

  我盯着他,不躲不闪,似是被吓呆了,却更多是挑衅的意味。

  那奋力扬起的大手,终于渐渐垂下,那样的无力。是,我谅他没有这个胆量。可事实上,我也是押上了这些年来对他所有的感情来赌这一次的,我发誓,如果这一个耳光扇了下来,我会和他从此恩断义绝。

  耳光是没有打成,我却始终不能够接受,凭什么我们长达五年的交情,竟然连一个尚未在他脑中形成初步印象的小师妹都比不上,却是那么的脆弱,乃至如此的不堪一击?

  当然不是这样,他为的另有其人,不过,等我意识到已经太晚了。 。 想看书来

4、是药三分毒
向来被称誉为“理智型”的我,第一次犯了禁忌。

  暴饮暴食,我想应该不止我一个吧,而且我无比坚定地相信着,还会有许许多多的同道中人沦陷于此。

  是不是女孩子都会这样,一遇上痛苦,便会以暴饮暴食的方式来惩罚自己?可我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会去跑步,只要跑步,所有的不快以及不安,都会烟消云散。只是这一次,实在跑不动了,他逼出来的“冠军”,再也无法采用以往的方式来解决来自他的误会与无理取闹了。

  我想起了十年。那个于去年的深秋,不顾冷烈秋风里蹲在天台哭泣的柔弱女孩儿,她骗我说食物里有小虫子,我当时被吓得躲之不及也就信以为真了,并未曾认真追问下去,现在才知道,那叫暴食。

  在这以前我根本无法理解,一个人一下子怎么可以吃得了那么多的东西?可是现在不同了,当我也亲身尝试于此道,才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至少,比跑步省力多了,只需要动动手指,动动嘴巴,既可饱腹更能转移注意力。

  人长大了,面子也重了,于是,事隔五年之后,我们之间的冷战大戏重新上演。

  只是丹丹却看不过,要来当调解员。

  可惜无效。不是我不知好歹要拂她的好意,也不是我故意要李向难堪,而是,心里的疙瘩,必须要当事人才能解,所谓“心病还需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是也。

  可惜他也不是那种能够轻易低头的人,这一点我从认识他那天就知道了,只除了,运动会时对丹丹的请求。

  实话说吧,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能想明白,他那么积极地动员丹丹去参加长跑,为的到底是我还是她?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那么一点儿嫉妒。嫉妒姿色平平的靳丹凤怎么能够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令我的王子轻易地低头去“求”人。

  是,至少在我的心目中,李向是我的王子,至于他承认与否,那不干我的事。——不,很关我的事,只是,即便如此,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也能学着那些可怜的女孩儿,拿食物来分散注意力,并且,都是些一无是处甚至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垃圾食物。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坚强的江天梅竟然也需要用食物来疗伤。

  但是,俗语有云:是药三分毒。到了这个时候,食物是药,固然也是有毒的,最直接的病症是:牙痛。

  我不知道那些如我这般挣扎的人是不是也会这样,但我是终于领教到何谓“牙痛不是病,痛起来却要命”的苦了。别说不能正常地进餐了,便是睡觉,也整夜整夜地不得入眠,好不容易迷迷糊糊地略略睡着了,还得痛醒过来。

  只须短短的三天,我便整个儿都憔悴不堪了,面如菜色,大大的黑眼圈深重无比,无力到走路都自觉要散架了,更别提什么跑步。

  十年破天荒地来串了一次门。其结果是,把病的不成人样的我硬拉到了医务室。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这么一所著名的大学,医院里竟也没有设置口腔科!不得已,只好求着校医签了条子转到兄弟校里。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然是由平时看着柔柔弱弱的筱十年同学一口调配的。

  我点点头凄惨地笑着,以示道谢,却比谁都清楚,此刻的笑,与其说是笑,不如说是哭更切合实际。

  而上了药之后,确实好多了,当天晚上就没有再痛下去,终于安稳地睡上了一觉。

5、我曾以为我是他的天
第二天,李向找来了。

  “你,还好么?”

  “一时半刻还死不了吧。”我说呢,原来是为着我的牙病。可是,我却无法责怪十年的多嘴,也许,这正是一个绝好的和好机会吧。的确,我并没有要彻底闹翻的决心,尤其是,对方还是我的王子。

  “别这样,江梅。”他的语气终于恢复了往日的自然。

  “别这样又能怎么样呢?”我反问。

  “江梅……”

  是了,江梅——我终于记起了,自从认识了丹丹,他便也学着叫我“江梅”了,把那么多年来一直连名带姓称呼的亲昵全忘了。我在他心中,终于失掉了一个“天”字。

  我笑着纠正他:“江天梅。”如同第一次把自己正式介绍给他,连名带姓,却明白早已失去了该有的滋味。

  他略怔了一怔,然后说:“对不起。”

  聪明如李向者,不会不懂我话里的意思,只是我依然固执地选择了相信,相信他的道歉是为着前些日子那股莫名的怒火,相信他到底明白了不该朝我发那么大的脾气。是的,我相信,相信着我的王子,他不会忘记这些年来的美好。

  可是,我错了。纵然我多么多么努力地劝自己坚定相信,却原来也只能是自欺欺人。

  五天后,按照预先约定的,十年陪着我再去了一趟医院。

  本来也没什么的了,谁知医生竟然要我补牙,而且事前一点儿口风都没有告知过我,上来就要捣鼓我那可怜口腔,并且声色俱厉地下着我根本听不明白的命令。

  终于,我借口上卫生间,逃之夭夭了。

  其实我也知道的,补牙是最好的补救方法,而我确实也有坏掉了的牙齿。只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补牙这么一回事,我只想着,不痛了,便是天下大吉。但那校医确实是吓坏我了,尤其是她那些莫名其妙的命令,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神恶煞的“救世主”。

  十年不解:“瞧你不要命跑的,难道后面有鬼追你不成?”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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