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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唱-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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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在上午九点正式开始,赛制采用的是“瑞士制”。
顺便借此机会现现宝,来介绍一下什么是“瑞士制”。“瑞士制”是国际象棋比赛中常用的一种赛制,即胜得一分,和得半分,负不得分,并在每轮后按照当前积分高低排好名次,令名次相邻且未交手的选手对局,七局后(此处依据参赛人数多少而定),按总分高低排定最终名次。然后将各队参赛选手的名次数相加,得数最低的即为冠军。
比赛开始前,各队的领队上台为选手的首轮对局抽签。别的学校的领队都是由老师担任,甚至还有两鬓斑白的爷爷辈的人物,钰儿站在他们中间,就像是“鸡立鹤群”,倒越发凸显出杭高的与众不同来。
两局战罢,大家都无一例外地灰头土脸。我和小蓝各积半分,老魏的处境稍好一些,还胜了一场,拿下一分,总算是在上午还有开张。
吃午饭的时候,我们空前的沉默。看得出来,老魏还在为第一局时那步莫名其妙的昏招而懊悔不已,小蓝则对刚结束的那盘胜券在握却意外被对手逼和的棋而耿耿于怀。
“来,振作一点,还有下午和明天呢!”钰儿沉思了一阵,出人意料地伸出手来。我们都楞了楞,然后一个一个地把手掌叠了上去。必胜的信念在手心手背中传递,我们心里都明白,我们是一个整体。
下午的比赛顺风顺水,也许是受了钰儿的鼓舞,我几乎没费什么劲就连砍两分,老魏和小蓝也不甘示弱,捷报频传。吃晚饭的时候,大家的兴致又高涨了起来。
“第二盘真爽,我把那个人的子都抽光了,还变出了三个‘后’,”小蓝将积了一上午的郁闷一扫而尽,显得较为激动,“要是这样再下和的话,我就干脆去跳楼算了。”
“羡慕啊,我就比较晦气了,还没来得及升变,唉,一不小心就把他将死了。”老魏这小子正话反说,显然心情也很不错。
我没有说话,只是抚着钰儿的手。其实下午两名对手的实力和上午的明显不在一个等级,也可以说击败他们的不是我,而是他们有如长江之水绵绵不绝的失误。
这该归功于“瑞士制”吧。如果你战绩不佳,那么你接下去的对手也会随之一蟹不如一蟹。这个简单的道理,老魏和小蓝不会不明白吧。
但赢棋的感觉,终究是很令人兴奋的。
挟着这种兴奋的状态,我们一路势如破竹地杀到第二天下午。距暂列榜首的浙大附中的差距十分微弱。简单地说,鹿死谁手,就看这最后一轮了。
周日,多云,无风。
食堂餐桌前。
一个男人飘然而至,在我对面坐定。
高,瘦,干练,精悍,一如他胸前校徽上张扬的字——“浙大附中”。
我没有问他的名字,他也不知道我的名字。名字之于比赛,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符号。
出手前,我们象征性地笑了笑,也许又没有笑。笑之于比赛,也同样无关紧要。
落子如飞。
没有人能看出他下手到底有多狠,也没有人能看清我出招究竟有多快。
我们没有躲闪。因为彼此都知道,一切皆是徒劳。
此时,老魏和小蓝都结束了各自的战斗,站到我身边观战。我依稀听到一句“只有赢了才有希望”,然后钰儿把食指竖在唇前“嘘”了一下,就没有人再说话了。
雾中的机场,人来又人往,有人焦急等待,有人送走所爱;雾中的机场,模糊的泪光,而我只是默默离开。雾中的机场,锁不住时光,从此梦碎两端,至今无法遗忘;雾中的机场,窗外的景象,和我都是一片茫然。
——张信哲《雾中机场》
很不幸,我听到了那句话。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还远未臻此境界。
战斗在继续。心里的天平却已失衡。
只许胜不许败,连平局都是不能接受的灾难。
进攻,别无退路。
杀敌一万,自损八千。这应该是个谁都知道的道理。可惜我明白得太迟了。
结束了。
桌子还是那张桌子。人已不在。
地上除了几只变了形的纸杯,还有一颗白色的皇后。
我们握手言和,各得半分。然而他脸上洋溢的,分明是胜利者的微笑。
杭高在最后一轮,终未创造出奇迹。
我背对众人坐在食堂后排的角落里,两眼失神地盯着铺满瓷砖的地板,像一尊佛像,一动不动。
身后传来了极轻的抽噎声。
我毕竟做不到似佛像般八风不动,于是回过头,凝视着钰儿湿红的眼睛。
“怎么哭了?”
“因为看到你伤心,我却帮不上什么忙……我……我真的很难过。”
周一升旗仪式后的例行晨会上,校长以宣读喜报的方式表扬了我们。老魏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我想他大概也和我一样,都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地过去。
四月的最后几天,钰儿拿了本同学录,成天让大家签来签去。
“嘿,急什么,离毕业还早呢!”当她最终把本本递到我的手上,我刮刮她的鼻子说。
她不加理会,仍是一本正经地杵在我面前,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
我笑笑:“写哪儿?写什么?”
她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印着一个少女的半身素描像,依稀能看出几分钰儿的神韵来。她低头想了一想,然后缓缓地说:“嗯……就把你在毕业时想对我说的话写在这儿吧。”
呵,多么异想天开的想法,还没有毕业,又怎能体会临毕业时的心境。但我不再争辩,沉思了片刻,提笔写了起来:
“静静地,我注视着你,目光与美丽相遇,许久舍不得分离。
那一刻,你可曾铭记,或许是未脱稚气,不谙离别的含义。
也许吧,有那么一天,翻开尘封的回忆,有你路过的痕迹。
回忆中,那一刻的你,可爱着并且美丽,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右下角,依旧是一个大得与正文不成比例的“Hill”。
“好了。”我不等字迹晾干,便飞快地合上同学录,交还给她。
本以为她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看我写了些什么,但她竟不动声色地将它放进了书包里。难道说,她要等到两年后我们毕业的那天再打开?或许到了那天,我们还可以肩并肩坐在夏日的树荫下,翻阅这岁月的见证,怀念那流逝的过往。
然而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切,竟然都只是海市蜃楼般美好的幻想。
又一个七天长假到来的时候,钰儿去了北方。和上回一样,这次又是不辞而别,如果不是那天清晨浔浔从机场打来的这个电话。
“钰儿要去北京了,你不来送她吗?”
“去北京?我不知道啊。她去北京干什么?去度假么?”
“度你个头啊,是去北京念高中。”浔浔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依稀带上点哭腔了,“你到底来不来啊,飞机一起飞,你就见不到她了。”
电话挂断了。我冲出家门的速度足以令罗拉自愧不如。
坐上出租车时忽然想起房门没有关,但大脑里此时已是一片混沌,好像关不关门对我而言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穿出闹市区,出租车的速度明显快了不少。
再快也无法达到我理想中的速度。除非下一秒钟,车就能停在钰儿的面前。
二十多分钟后,我终于狂奔进了机场的候机大厅。
人潮拥挤,可是浔浔那一头栗色的直发依然醒目。我看到她挥手的姿势,顺着她挥手的方向,我看到了那个曾经拥有过的静谧的背影。
我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歇斯底里地呼喊着她的名字。而钰儿却只是朝前走,头也不回地朝前走,仿佛丝毫未曾察觉身后震耳欲聋的呼唤。
要不是安检口有重兵把守,我早就破关而入了。
浔浔伏在我肩上失声哭泣。我想,哭泣的应该是我才对。我和钰儿的最后一次见面,居然没有一次目光的交汇,即使连一个远远的回眸和浅浅的微笑,她也没有留下。
但是,我终于还是没有哭。
走出机场,浔浔塞给我一封信,一句话也没说,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信封上的字迹,又将思绪导到了刚开学时她粗心遗忘在台阶上的那本《飞狐外传》。要是当初的我没有捡起那本书,是不是就不会有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也便没有了今日别离的痛苦。——假设,毫无意义的假设,没有人会知道。
信纸依旧是叠成了小屋子的形状。我野蛮地把屋子拆散,里面却仅有寥寥数语。
“Dear: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无论你还愿不愿意,请让我最后一次这样地称呼你。
家里人一直想让我以后到北京上大学,又正逢父母的工作发生了调动,于是就花钱为我买了个北京户口,让我到那里去念高中,全家也都一起搬过去了。因为谁都明白,在北京考本地的大学,比起从浙江考过去要容易得多。
我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我一定会很不习惯、很不适应,但又有什么办法呢?这也许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缘”吧。当它到来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回避;那么,在它即将离去的时候,我们也要学会直面,不是吗?
所以,忘了我吧,就当我们从来都只是一对普通朋友,很普通的——朋友。
再见了,Dear,如果我们还有缘,那么若干年后,上天一定会让我们在某个巷道的转角相遇。盼望着到那时,还能看到你如同阳光般灿烂的微笑。
再见了,Dear!
Yours钰儿
2000.4.30”
结束了,一切就这么结束了。我怔在原地,就像是个迷途的孩子,找寻不到回家的路。
又想起了《罗拉快跑》。如果能给我一个像罗拉一样重新起跑的机会,也许最终的结局就不一定会是这个样子。人总是习惯将未知的事物想象得很美好,我也不例外。
人生处处充满了偶然性,我知道。但残酷的是,命运却从来不给我们一丝回头的余地。
手上的信纸不知何时,已经悄然湿了一片……
不管值不值得,我会永远记得。我还是想在这里多留一刻,回味你的一切,不怕陷得多深。可以爱你真好,可以想你真好,可不可以到老,从来没人知道,其实也不重要。
——蔡健雅《可以爱你真好》
整个五月如同梦游,六月也一样,甚至于面对长长两个月的暑假,我也无所适从。
此时竟再无法想起那段不算短的炎热的日子里究竟发生过一些什么,就像是一节回忆,被锁进了一个幽闭的石室。我能够找到石室的方向,我也能够摸到门的位置,却仍不得不被无情地挡在门外——因为我没有钥匙。
以为这种灰暗的日子还会持续很长时间,可是当又一个新学期开学之时,随着一批学弟学妹的入校,我开始试着复苏自己冰封的心,去适应离开她的日子。
即使是冬眠的动物,睡了那么久,也应该醒来了吧。
“离开我,你会不会好一点;离开你,什么都难一点……”学校的点歌台又趁着午休时间为少部分人乱送祝福,全然不顾搅扰了大多数人的清秋大梦。
穿出那一排沙哑的喇叭所组成的封锁线,我钻进了古色古香的图书馆里。
图书馆的环境不错,僻静幽深,冬暖夏凉,尤其是隔音效果更是无与伦比,以致于很多人都爱把这里当作自习教室。
从上个学期开始,我和阿S就一直是这里的常客。并且我们连坐的位置几乎都是一成不变。他喜欢坐在靠近书架的那一排,理由是换书比较方便,不必来回奔波;我则偏爱于临窗的位置,午后的阳光可以毫不费力地透过树叶的缝隙柔和地洒在身上,挺有种美妙恬适的感觉。
而今天那个位置上居然放了个加菲猫图案的包。白痴都知道,这是占位置的一种方式。
我连忙掏出一支水笔,扔在了那个位置的邻座上,也算是给自己占了个座。
借了本杂志出来,一目十行心不在焉地翻阅。其实坐在这里也不错,多少能嗅到几缕暖暖日光的味道。呵,我真的是一个太容易满足的人。
换了三本杂志后觉得有点口渴,于是下楼去买了杯可乐。
端着可乐回到自己原来的座位上,边上那只加菲猫的主人终于现身了。
一个很面熟的女孩像是刚从包里蹦出来的一样。所谓面熟,就是说我以前曾见到过她。
但是我却怎么也记不得那是在一个怎样的场合了,或许仅仅只是茫茫人海中的一次擦身而过。可无论如何,那看似不经意的一眼,对我来说必定无异于“惊鸿一瞥”。否则,我又哪里会有什么“面熟”的感觉。
这么想着,眼睛也就不由自主地多朝她的方向瞄了几眼。
她左手支着腮,很专注地看着一本破旧的小说,并不时发出一串脆脆的笑声。
之所以我会如此肯定地判断那是一本小说而不是诸如《英语单词速记》之类的教辅书,是因为我很难想象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变态到背单词背到出神乃至笑出声来。
懒洋洋的午后,竟又变得燥热起来。
无端的躁动,有一种上前搭讪的冲动和欲望。
冲动归冲动,欲望归欲望,真要上前搭讪,我还是缺乏先开腔的胆量。
一阵发呆,说得好听点是思考。耳边又响起了阿S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虽然我并不急着“爆发”,但再怎么说,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走向“灭亡”。
目光朝四下扫了一圈,最终落到了手中的半杯可乐上。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美女套不着流氓。
如果仅从价值比例来考虑,那么这半杯可乐简直就是死有余辜死不足惜。当然,我还不至于脑壳长包地说这是由于美女价值比可乐高的缘故,毕竟我还不想被那些狂热的女权主义者们给扣上一个“视女性为商品”的罪名,从而不幸沦为女性公敌以致万劫不复。
这年头,连夸奖个人都不那么容易,起码也要“三思而后行”。
那就更甭提我还蠢蠢欲动想入非非地考虑着做其它一些事情了。
我端起纸杯,又抿了一小口,接着将剩下的大半杯可乐看似无意地移到了她的肘旁,然后一边强装镇定地翻着杂志,一边悄悄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窈窕,在《现代汉语辞典》里的解释是“形容女子美好”,而不是我一直理解的“形容女子苗条”,然而殊途同归,在她身上竟能兼收并蓄以上两种不同的见解,足显华夏文化的博大精深。
子曰:“食色性也。”我无从考证孔老夫子说这句话时是不是也正值年少轻狂,但是异性相吸,确是一条经过了千百年考验仍雷打不动屹立不倒的自然规律。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既然是规律,就要自觉地去遵守。
绞尽脑汁地引经据典,只是为了多找些后台来为自己撑腰,以表明我所做的一切,并不有悖于一个君子的行为标准。君子好色而不淫。以此推断,我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君子。
她看书的神情特别投入,比聚精会神和全神贯注更甚,因此那个左手托腮的pose她保持了几乎有半个钟头。就在我即将失去耐心的那一刻,她也许是看完了那本书,准备侧身去拿包,一直支着的左肘不偏不倚,一下子碰翻了那杯我精心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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