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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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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玥乖巧的把书递给他,他拿起书翻了翻:“啧啧,丫头的字画是不错,看起来有好些年的功力,你不会真的十八岁了吧。可惜,文章写的不行,功底太差,倒是挺通俗易懂的。”
虽然从小学习古文,但在白话文大行其道的现代社会里,沈欢的水平只比普通大众好一些,写成这种半文半白的风格已经不容易:“我是天赋异禀,字画双绝,至于文章,我又不用科举,大家能看懂就行。”
“没出息的丫头,哎,赵丫头也来了,今天热闹了。”
沈欢把书收起来:“你们先别看了,我带了好东西来!”
说着,把两坛酒拿了出来:“哈哈,新鲜出炉的青梅酒,你想不到的人间美味!”
其他人都有些期待,只有秦老头嗤笑:“吹得真好,酸涩的青梅能酿出什么酒来。”
沈欢不理他,把封口的泥巴揭掉,打开酒坛。一股迷人醇香悠然散开,沈欢拿起一个茶杯,先到了一盅,酒色温润浅黄,她小酌一口,梅子的青花淡香,与蒸馏酒和糖的浓烈、醇厚交揉在一起,果香交融,口感酸甜怡人,回味无穷。
“这么小,喝什么酒。”秦老头忍不住抢下酒坛,为自己到了一杯。
这边钟灵钟秀也为其他三人倒好了酒。
秦翊品尝了一口:“酒味儿醇郁浓烈,不似一般的酒,的确不凡。”
秦越和赵玥觉得有些辛辣,但还挺好喝。
“这青梅酒不但好喝,还有多种保健功能,怎么样,秦老头,酸涩的青梅酿出的酒能喝吗?”
只见秦老头一脸迷醉,听到沈欢的话,立马清醒过来:“的确好喝,酒味儿醇烈,果味儿酸甜,这酒是怎么酿的?”
秦老头目光灼灼的看着沈欢,沈欢还颇有点儿招架不住,好在她也不打算卖关子:“就是梅子,冰糖和酒一起泡着喝。”
“不可能,一般的酒不会有这么醇烈。”秦老头摇头。
“对啊,我还没说完呢,你就打断我了。”
“那快说!”
这下沈欢却不说了,只是让秦越拿出纸笔来,画出了一套东西,这是她和祖父参观博物馆看到的一套古代蒸馏酒的工具,具体她不知道怎么弄,只花了一个大概样子。
“你看,就是这样,我把酒放在这。。。。。这样,酒地浓度就提高了,味道也就更醇厚了。”
秦老头沉思,秦翊秦越赵玥一脸惊叹,让沈欢很不好意思:“这不是我想的,是我娘想的办法,她喜欢喝酒,也喜欢酿酒。”
“好东西!”秦老头突然道,然后拿着图纸和两坛酒就往外走:“小孩子家喝酒不好。”然后就消失在了门外。
屋内几人面面相觑,最后一笑。
“酒没了,还有点心,这是我家一位师傅做的,十分好吃,大家尝尝。”
却见秦翊将秦越的杯子拿过去:“小孩子不能喝酒,吃点心。”
“以大欺小。”秦越瞪他。
“照顾幼小。”秦翊温和。
“狡辩!”秦越愤然。
“有理说不清。”秦翊无奈
。。。。。。
没想到秦翊还有这样孩子气的时候,沈欢和赵玥在一旁看戏,还意犹未尽呢,秦翊停了下来:“美酒难得,名画少有,我这里刚好有一幅前朝名画,不知姑娘可愿品鉴一番。”
说实话,沈欢虽然拥有青染衣留下的不少名人字画,但她还没机会鉴赏,并不了解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绘画水平和欣赏风格,这次有了机会当然不能放过:“自然不能放过了,想来秦大哥的收藏绝不一般。”
于是几人来到秦翊的书房,秦翊从书架上拿出一个黑漆匣子,打开取出一个画轴,缓缓在他的红木大案上一点一点展开。
一幅乍看十分富丽堂皇的图展现在众人面前,此图是一幅竖轴画,画中牡丹、玉兰、海棠布满全幅,花丛间有两只杜鹃,图的下方,湖石边绘了一只羽毛华丽的野禽。枝叶与花鸟,先用墨笔勾出轮廓,然后再敷以色彩。玉兰、牡丹、海棠,白的淡雅,粉的娇媚,在石青铺地儿的映衬下,更现端庄秀丽之气韵。
这种满纸点染,不留空隙的画法,是受了佛教艺术的影响,不知道这时的壁画发展的怎么样了。
沈欢看着画,却跑了神。纵览中国古代美术史,上溯远古时代,艺术匠师们便把壁画当做是最伟大的、最动人的也最能传之久远的艺术形式,他们把壁画当做是艺术天才纵横驰骋的天地。
南朝四百八十寺的无数壁画随着岁月递嬗而湮灭,唐代吴道子的真迹也因唐末灭佛运动而无存,唐以前的东西在偏僻的敦煌莫高窟才得以大量遗存,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唐宋画家必画壁,不画壁者,不能享盛名,而且画法自成一家,绝不摹仿,我即是画,画即是我,学我者,亦我也,有此成风,故画不提名。
如今来到这个时代,不知道能否见识到徇烂多姿恢弘壮丽的壁画,让人真心期待。
“姑娘觉得如何?”
沈欢回过神来赞叹:“这幅画富贵华丽,却丝毫不见庸俗。所作花木禽鸟,形骨清秀,用粗笔浓墨草草写枝叶萼蕊,略施杂色,使色不碍墨,不掩笔迹,一变黄筌细笔勾勒、填彩晕染的画法,属于清新洒脱的花鸟画新风格。
且此画以淡墨勾线,造型生动,以淡彩敷色,给入超逸清雅之感,精确细致,确是难得的佳作。”
秦翊轻笑:“看来姑娘眼界高瞻。”
沈欢看到赵玥迷醉的样子,有些了然。这幅画确实不错,但沈欢见惯了古今中外大师巨匠的佳作,面对这样的作品,赞叹有之,但主要还是观察其线条画法,设色布局,以及评价其价值。
沈欢还没开口解释,秦翊就转了话题:“我见姑娘的插画,线条流畅,气韵生动。笔墨不多,亦不设色,却意蕴皆现,着实佩服。”
“我自小就喜欢书画,从会拿笔就开始画,每日练习,从未间断。”
“不过也看的出姑娘于书画一道,天资不凡,可谓是百年难得一遇啊!”
这时,赵玥也回过神来:“你别这样夸她了,本来就自恋,这下尾巴不知道要翘多高。”
秦越也点头同意。
秦翊笑道:“越儿,你的三十张大字还没写完,快去吧。我要回药房,就拜托赵姑娘帮忙监督他了。”
然后他收起那幅画,转身离开了。
第十八章 遇事
秦越乖乖练字,赵玥也找了本书看,沈欢心中却不平静。
仔细想秦翊的话,就觉得他话里有话。他是想说她的天赋不凡,但还是收敛低调点比较好吧。
但她向来自然坦荡,心思简单,并不愿意自己生活的小心翼翼,尤其是面对朋友。
好在她不傻,知道些分寸。仔细想想,她从没有在冯先生和杨先生面前展示什么过人之处,每日练习的字画手稿都收拾起来,每过十天,就会烧掉,除了钟灵钟秀,就连涟漪也没见过她的手稿。
她在西瓜上作画写字的事情涟漪也听说了,只觉得村人夸大其辞,并没有在意,而且那些西瓜也已经被吃掉了。
秦翊一片好意,沈欢心领,也暗自警告自己以后万事要小心,想通之后,沈欢也不再纠结了,于是向秦越走去,想看看他的字练得如何。
谁知她一靠近他,秦越就停笔不练了。
“这么不专注,练字就没有效果了。”
“那你是怎么练字的。”秦越有点儿扭捏,他见沈欢不过比他大了一点儿,字已经写得很不错了,有心讨教,却不想沈欢太得意。
沈欢微笑,也不再开玩笑:“练字首先要会执笔,刚才见你的姿势,还算标准。要知道,指使笔,腕使指,肘使腕,而指腕肩均听役于右体,右体要支援左体,下体要支援上体,方能倾全身之力送到笔锋上。。。。。。”
“我知道,你能不能不说虚的。”
看着秦越不屑的表情,沈欢有些郁闷,她理论知识丰厚,指导秦越应该没问题,但秦越练字也有些时日了,基础理论也都知道,高深点的他又不需要,最重要的还是练习,但具体的练习笔法她又不能一点一点教。但好歹有着几千年的理论做铺垫,就找些有用的说说吧。
“练书最好先写篆书和金文,有了底子之后在写碑。等到字之间的间架结构弄熟了,善行中锋,有了腕力,再学行书草书,这样才会落笔不俗,格调自然就高。。。。。。你每日再加一些篆书练习。”
扒拉扒拉说了一不少,也不知道秦越听进去没有,沈欢喝了口茶,润润嗓子。
“那练画呢。”
“你想学习绘画?”
“大哥说要开始学了。”
“这些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想要真正有所成就,非得经年累月的时间练习不可,你既然要学,就要坚持下去。
绘画一道,流派之繁,画家之多,不胜枚举。但不论什么什么画种,它们的造型观念都是相同的,造型手段表面上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都是首先从白描下手,也就是线条。
通过线条的逆往,粗细,徐疾,收放,起伏,聚散,刚柔,枯润,轻重,薄厚,浓淡,伸缩,扬抑等的变化无穷,传模自然和人物。”
“线条要练到一定程度,才能雄而不野,畅而不滑,灵而不浮,粗旷而不失逸气,满不臃肿,拙而弥隽,简可胜繁,这功底要毕生苦练,才能收纳天地造化,随心所欲。”
“说了这么多,就不能说些写实际有用的啊。”
“小屁孩!不懂理论怎么指导实践啊!”忍不住想显摆一下,还被嫌弃。
“初学者,在描画物象时,最好先学会用细线精到地刻画,不轻易放过所见的一切,要事无巨细的观察事物的构成,宁繁勿简。。。。。。”
讲的累了,沈欢干脆坐下,教秦越几种基本简单的笔法,面对一事物,要如何解析构架等,就连赵玥也听的津津有味。
“你的教的东西,与大哥说的的完全不同。”
“这个嘛,是我自己经验总结出的一些捷径,简单实用,你记着就行了。”
教了一些,沈欢不敢再教了,她根本不了解这个时代的书画水平,这样乱教一气,实在是不保险,于是就找了个借口带着赵玥离开了。
赵玥盯着她一脸探求:“我从没想过,你会这么厉害,真不知道你是吃什么长大的。”
沈欢被她盯的有些发毛:“无非是五谷杂粮,反正不可能吃花瓣喝醴泉长大。”
赵玥无奈摇摇头:“有时候觉得你精怪的不行,让人头疼。有时候觉得你成熟深沉,知道的太多,看的太明白。可有时候一派天真纯然,像个真正的小孩子。”
“人本身就是复杂的,就是你,不也是有好几面。我不过是经历坎坷奇怪些,你是知道我的身份的,总要聪明一点。”
“大智若愚知不知道,像你这样的就是些小聪明。”
沈欢大步前走,靠近马车:“智慧不多,够用就行!”
赵玥走在她身后,独自喃喃:“不管是什么样,总是潇洒自然,让人羡慕。”
马车快到赵家时,就听到一阵十分噪杂喧闹的吵闹声。
“怎么回事?”
赵玥脸色一变:“是我家那边传来的声音。”
两人连忙下车,向赵家走去,此时赵家里外围了一圈村民,沈欢看这情形就拽着赵玥停止了脚步:“钟秀,你先去打听一下,看是什么事,我在马车上等着。”
然后沈欢就拽着赵玥走向马车,赵玥脸色发白,显然也听到了“攀高枝”等字眼。
“是我大伯娘。。。。。。”
“怎么回事,你还有大伯?”
“我祖母是祖父的小妾,祖父死后,大伯就把祖母和父亲赶了出去。前段日子,我去城里看铺子,被大堂哥瞧见了。”
沈欢觉得无语:“然后他瞧上你了?”
“没有。”赵玥有些不好意思,“是知府家的公子钱秉坤。”钱秉坤,这是怎么回事?不过此时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他想把你送给钱公子?”
说到这儿,赵玥有些无奈:“他是有着这样的想法,但钱公子为人良善,并没有强迫我。”
“那这是怎么回事?”
赵玥摇头,紧握的双手表明了她的不安。
一会儿,钟秀回来了。
“姑娘,是范家人托赵姑娘的伯娘来提亲,被赵大娘拒绝了。”
一听是范家人,赵玥猛地抬起头:“怎么会!”
沈欢有些云里雾里,赵玥却平静下来:“范家是苏州府的大户,原不过是个富贵商贾之家,却没想到前几年范夫人的弟弟进士及第,高中榜眼,被崔丞相收做门生。范家水涨船高,也渐渐嚣张起来。范家独子范崇与钱公子不知何事交恶,常常针锋相对。”
“也就是说,因为钱秉坤喜欢你,所以范崇想要抢到你。”
“想来是这样吧,可恶!”赵玥皱眉。
这样事情就有些难办了,这范家素来嚣张霸道,又不知道钱秉坤是否愿意为赵家出头。
“你现在不宜出头,先冷静些,随我回陆家吧。”
赵翔正在苏州府学读书,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赵玥有些担忧赵大娘和赵奶奶。
“你别担心,我下去走一圈儿。”
赵玥拉住她:“不用,这里是陆家的地方,他们是不会太嚣张的。”
她不想让沈欢为她出头,沈欢身份尴尬,自己都要低调做人,小心翼翼的,怎么能为她强出头。
沈欢默然,这实在有些憋屈。
“先回去吧,实在不行,我就去求习总管,他打理着陆家在苏州的产业,应该有些脸面。”
沈欢带着赵玥回到汀芷院,又派梁婆子给赵大娘带了个信儿,就安排赵玥住了一晚。
本来今天是七夕,有很多活动,如穿针乞巧,喜蛛应巧等,可是如今俩人都没什么心情过节,就随便吃了点巧果。
第二天一早,赵玥没给沈欢告别就匆匆回去了。
由于要上课,沈欢只派了钟秀去打听,直到中午时,钟秀才回来,赵玥也跟着来了。
“来的真好,一块儿吃饭吧,锦书,再添一副碗筷。”
赵玥笑的有些无奈:“嗯,吃饭最大,再给我来坛青梅酒。”
“别告诉我你要借酒消愁。”
“愁啊愁,都愁到外婆桥了。”她先喝了口茶,又继续道:“大伯娘威胁娘亲,如果不答应提亲,就不让翔哥儿在府学进学了。”
“呵呵,蛇打七寸,你伯娘还挺懂战略的啊。”
赵玥不屑的一笑:“就她,还是算了。”
“你打算怎么办,我觉得挺好的,范家富贵,你嫁进去可就享福了。”
“也不是不可以,就算是妾,好歹是良妾不是。”赵玥凉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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