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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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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姥六岁时开始练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每三十年返老还童一次,每次返老还童的同时内功需重新练起,并且午时需饮生血,这样一天恢复一年功力和容貌,但是因为童姥开始修练的年纪太小,以致于永远都是六岁女童的模样。
天山童姥和的李秋水同时爱上风-流潇洒的无崖子,常为其争风吃醋。然而,无涯子心慕姿容绝世的师父逍遥子,只是此事有违伦理纲常,只能隐而不发。奈何无涯子忍受不了二人的痴缠,便假装喜欢小师妹,并因以外与其发生关系,生有一女。
日渐相处,小师妹渐渐发现了无涯子的心事,既震惊又伤心,原来,她对无涯子早已情根深重,只是她心性骄傲,无法忍受他只是把她当成挡箭牌,便带着女儿愤然离开。李秋水借与妹妹一样的容貌趁虚而入,奈何,无涯子对她冷淡异常;于是独自跑去西夏,凭美貌媚术当上西夏景宗李元昊的妃嫔。
此时正值童姥二十六岁,练功有成,手少阳三焦经脉逐渐好转,本可发身长大,与常人无异,哪知遭李秋水暗算,走火入魔,这回彻底长不高了,永远停留在六岁女童的身材。
作为报复,童姥潜入王宫,在李秋水脸上用利刃划了个井字,两人至此仇深似海。
而进入江湖的小师妹却混的风生水起,凭借着绝世容颜与俊逸犀利的武艺迅速成名,还博得了君兰仙子的美称。无涯子听说后,也开始挂念起小师妹,便决定下山去找她。得到消息的天山童姥和李秋水纷纷阻挠,阻止两人相遇。
嫉妒让女人变得恐怖,天山童姥知道此生要和无涯子在一起已是痴心妄想,但也绝不原意别的女人得到他,于是暗下杀手,决意除掉小师妹。
无涯子进入江湖麻烦重重,好在他能力出众,武功高强,每次都能化险为夷,但时日已久,就开始想念在无量山的师父,于是打算以后再寻找小师妹。
却不知,逍遥子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便独自下山寻找自己的埋骨冢,途中遇到被天山童姥追杀重伤的小师妹。此时的小师妹见到师父,委屈愤恨嫉妒不满,各种感情纷涌而至,泄愤似的刺了逍遥子一剑,却正好被赶来找师父的无涯子看到。
无涯子疯了似的打了小师妹一掌,却不知道小师妹那一剑刺的不重,逍遥子虽大限将至,但这样妖孽似的人物怎会如此脆弱,他本就是让着这个自己宠爱的弟子。
但无涯子并不知晓,看到那一幕他的理智已全无,而他那一掌,也将小师妹送入了黄泉。
逍遥子望着眼前的一切,抱起了小师妹道:“你与你父亲完全不像,他冷漠的很,却让人怎么也放不下。”说完,便消失不见了。
无涯子疯了,他知道自己爱慕师父,却不知到,在小师妹死后,他才发现,原来,他也是爱着她的,只是从来不觉得她有师父重要。
追踪小师妹而来的天山童姥看到了自己最爱的这个世间清俊无双的男子陷入癫狂的状态。
李秋水得知这一切,笑着笑着便哭了:“哈哈,都是妖孽,男人喜欢男人,父女相争,哈哈,不!我才不是你女儿,我也不是王妃,我是秋水啊,师兄!”
。。。。。。
洒了一通狗血,沈欢心情大为畅快,也没想过这样刷新三观的故事适不适合小孩子看。扭头发现钟秀都趴倒桌子上睡着了,而钟灵的眼皮也开始打架了。
一问时辰,已经过了子时了,这才赶快休息。
第二天一早,沈欢差点儿没起来。
上午是杨先生的课,教了一会儿指法,便让沈欢自己练习,然后自己回房看书了。
往常,沈欢还会自己练习一会儿,但今天,她也不在意了,只管回书房。因为,她发现了自己任务十分艰巨,昨天只是编了一个故事,就用了那么长时间,今天要把故事完完整整的写出来,用的时间只怕更多了。
此后每天,沈欢都是这么废寝忘食,写完一个故事,还要配上十几幅插图,几天下来,才搞定了天山童姥。
然后是妖媚多情狐妖,霸气侧漏黑山老妖,精怪可爱玉泉精,邋遢酒鬼老道,清俊呆萌书生等的搞笑情仇妖怪故事,最终结为跨种族跨年龄跨性别的金兰亲友。
还有酷炫狂霸拽的海盗与神秘毒舌腹黑的海妖相爱相杀,引发国家纷争,最终一一被平息的绝壁丰富感人的情感故事。
怎么能少得了鬼怪故事!意外死亡的中年狡诈商人遇到意外出现问题的黑白无常,见缝插针,把握机会,最后成功谈判得到七天时间。重新复活的商人却发现自己开始看得见鬼魂,然后是一系列鬼怪出现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最终商人受不了折磨,只多活了六天。
啧啧,盗墓这么好的题材,不写就对不起观众啊。于是,一对好基友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也由此诞生。
奇人奇事不能少。一个潇洒不羁的诗人,机缘巧合,一日内游览仙界,妖魔界,魂界的奇幻故事。一个善良淳朴的平凡人在艰难黑暗的世道,被重重迫害,最终黑化,成为一代佞臣奸臣代表的沉重的现实主义故事。
最后沈欢忍耐不住加了一个男女灵魂互换的故事。
十日到了,沈欢没有完成任务,计划好的八个故事只写了两个半,没办法,只能给秦越带了个信,过些时候再去看他,自己在家继续奋斗编故事。
沈欢自认为不是什么吹毛求疵的完美主义者,但却是个想把自己的事情做好的信守承诺的认真的人,一个月多过去了,江南燥热的梅雨时节来临,苦夏的沈欢日子不好过了。
好在每日练字绘画编故事,忙的不亦乐乎,如今故事都已经写完了,可还有五个故事的插图没画呢。
对于插画,她对自己的要求更高,每次都要修改七八次才能定下一张稿。好在,最近的收获也不少,虽然笔力不够,但笔法用墨更加纯熟,也因为最近一些列突变,使得她的心境变化巨大,意韵境界得到了不小的提高。
她极喜欢近代大师吴有如,虽然他在海派画家中笔墨老辣朴茂不如吴昌硕,色彩淋漓斑斓不及任伯年,意境俊逸秀冷不若虚谷,风质博大沉雅比不上祖父,但他博闻强记,丰富多彩,观察敏锐。
吴有如描绘的清末社会各阶层的生活和众生相,酣畅淋漓可谓近精刻微、入木三分。达官显贵、巨贾大商、地主农民、流-氓地痞、才子佳人、睿智顽鲁、老-鸨-妓-女、贩夫走卒无不形神毕肖、如灯取影、妙趣横生。并且作为中国新闻插图第一人,曾有大师评价,他绝对是“前不见古人,活不见来者”的唯一一人。
所以,沈欢的插画多模仿他,可惜笔力不够,表现力不足,只能又扬长避短,增加笔墨,使画面更加丰满。
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这样安安静静沉下心来练习了。沈欢还是很享受这种状态,把自己这么多年学到的见识到的感悟到的统统沉淀下来,一点一点融会贯通,一点一点成长进步,十分美妙。
只是夏天实在太难熬了,不过画了一会儿画,就出了一身汗。钟灵钟秀叫来婆子,又拿来了两个冰盆,沈欢这才好受一些。
“恐怕还得再拖几天了。”沈欢一边抱怨,一边下笔:“我决定到七夕的时候再过去。”
第十五章 偷闲
钟秀有些没精神,这一个多月,跟着沈欢高强度的工作,她和钟灵也没清闲,每日只能睡三个时辰。
“姑娘也别着急,还是身体要紧,秦越小郎君应该不着急的。”钟秀担心沈欢的身体状况,每天除了上课,都在写写画画忙个不停,常常忘记吃饭睡觉。再过几天怎么撑的下来。
“拼了!大不了杨先生的课逃了,也要赶紧把这本书做好。”
看着沈欢有些咬牙切齿的的表情,钟秀笑着劝慰:“慢工出细活,姑娘想做好,就不要着急嘛。”
可是你家姑娘我着急啊,我想出去玩儿!
沈欢放下笔,看着刚画完的一幅插画:“还可以,也是,做事讲究劳逸结合,收拾东西,去花园里逛逛去!”
说着,沈欢就开始收拾笔墨。
“可是,姑娘,外面正在下大雨呢。”
。。。。。。
“呵呵,我忘了。没关系,到走廊里,咱们看雨打芭蕉!”
然后,沈欢带着钟灵钟秀看了一幅雨打残焦图:“今年雨水有些凶残。”
“是啊,连樱桃结的果子也没原来多了。”
“哎,时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沈欢酸酸的来了一句。
“姑娘说什么呢。”
“我在唱歌啊。”这个时候都是整齐的律诗,长短句什么的都是歌词。
“姑娘又在说笑了。”
“啧啧,这是你们没见识了吧,我这是说唱。”
说到这里,沈欢还真想唱歌来着,想当年她可是麦霸无敌手呢。
“色白花青的锦鲤跃然於碗底
临摹宋体落款时却惦记著你
你隐藏在窑烧里千年的秘密
极细腻犹如绣花针落地
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
而我路过那江南小镇惹了你
在泼墨山水画里你从墨色深处被隐去
。。。。。。”
沈欢轻声唱了一段,笑道:“怎么样,你家姑娘我可是相当多才多艺呢。”
其实,沈欢在音乐上的天赋远高于在书画上的天赋,她从小跟着世界级的大师学习二胡,这位大师是祖父的好友,本打算不再收学生,却又珍惜沈欢的天赋,收她为徒。
期间又涉猎钢琴提亲,还自学过一段时间的吉他陶笛,就连唱歌也像是无师自通,唱的很好,祖父还送她去学过一段时间的京剧,后来怜惜她受不了唱戏的苦,才不了了之。
可惜沈欢不管干什么都凭兴趣,在音乐一途远没有在书画上用心。如今学习古琴,因为杨师傅的态度,让沈欢完全不想学习,怎么都学不会。
所以,沈欢骨子里还是个任性妄为的人。
钟秀看着沈欢带有怀念的笑容,以为这是青染衣创作的歌,沈欢是想她了。
“虽然听不清姑娘唱了什么,但是很好听。”
沈欢轻笑,周董的歌,自然是听不懂才好听啊~开玩笑的,沈欢虽然从小学习古典音乐,但身为年轻人,是不可能逃得过现代流行音乐的魅力的。
“等哪天弄把胡琴,我给你们弹,一定惊呆你们。”沈欢查过书籍,此时已经有二胡的出现,只不过是叫胡琴,是下等乐师才会弹得乐器。
想着沈欢糟糕的琴艺,钟秀无奈:“到时候姑娘可要手下留情。”
沈欢噗哧笑了出来:“看把你吓得。”然后伸了个懒腰:“外面太热了,我还是进屋继续努力吧。”
第二天是休沐,沈欢刚完成了一个故事的插图,脑袋有些疼。
“算了,今天休息,钟灵钟秀,咱们先出去逛一圈儿!”
可惜,豪气冲天的沈欢出来就蔫儿了,这鬼天气,没有太阳还这么热。整个大地仿佛是一个蒸笼,刚出来没一会儿浑身就汗津津的,知了却越发精神,震天似的叫个不停,虽说昨天刚下过雨,但今日地上一点儿痕迹都没有。
沈欢一边走一边没有精神的看着四周生机勃勃的绿色植物们,心情略微好了点儿,也幸好走了不大一会儿就来到了大水塘,荷花开的正好,沈欢兴奋的向附近清爽翠绿的一片竹林里走去。
靠近水塘时,就觉得凉快了一两分,走进竹林更觉神清气爽,如获重生。而且,竹林里有不少竹椅竹桌,许多村里人正在这里纳凉,见到沈欢,纷纷热情的打招呼。
“姑娘,来几块儿西瓜吧,刚从井水里捞出来,解渴消暑。”
沈欢扭头一看,竟然有还有几个摊铺,卖水果茶水。此时说话的是一位十分白净的中年妇女,用蓝色头巾扎着头,十分利索。
“好啊,钟灵,咱们吃点儿西瓜。”
女子赶忙请沈欢三人到前面的竹桌上坐下,端来了一个人头大的小西瓜,当着沈欢她们的面切开。刀尖刚切进西瓜里,瓜皮砰的一声就裂开了,一听就是好瓜。
果然,红壤绿皮黑子,看着鲜艳可口。
几块儿冰凉多汁的西瓜下到胃里,沈欢身上无一处不舒畅。
“姑娘,您悠着点儿,身体不好,别吃这么多凉的。”看到沈欢还想再吃,钟秀忍不住劝阻。
想到自己削弱的身体,沈欢只好悻悻的放下魔爪:“哎,小管家婆,你家姑娘我真是可怜死了。”
许是被沈欢装出来的一脸可怜可惜的扭曲表情逗乐了,卖西瓜的女子扑哧笑了出来:“这位姑娘说得对,身体不好,姑娘就少吃些,我给您倒杯大麦茶,温润养胃。”
“姐姐说的对,我就听您的,暂且放过这个管家婆。”
那女子一脸不好意思:“我夫家姓赵,姑娘叫我赵大娘就好,姐姐听的。。。让我觉得占了姑娘的便宜。”
沈欢觉得这位赵大娘说话十分有意思,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这位这大娘顶多三十岁的样子,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叫姐姐。
“您这么年轻,叫姐姐符合,叫大娘的话总觉的把您叫老了。”
赵大娘笑着摇摇头:“我有一双龙凤儿女儿,女儿都快及笄了,姑娘叫我大娘可不吃亏。”
沈欢惊叹:“没想到大娘看起来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大的孩子了,而且还是龙凤胎,看来,大娘是很有福气的人啊!”
赵大娘边收拾桌子边笑:“姑娘惯会说好话。”说着端来一盘荔枝:“这是我儿子摘的,我知道姑娘不缺这些,但这野生的却比那买来的要好吃些,姑娘尝尝。”
沈欢没想到几句话就让人家献出一盘荔枝来,倒有些不好意思,但心中欢喜,便大大方方的接受了。而且,赵大娘眉目温柔婉约,气质可亲,让沈欢有种被母亲温柔照顾的感觉。
“大娘,你儿子女儿长的像吗?”
赵大娘停下手中的活儿:“小时候倒是像极了,可惜越长大越不像,只是两人多像他们父亲。”
“像赵大叔?赵大叔长的可英俊神武?”
赵大娘笑了出来:“可别提什么英俊神武了,不过是个文弱书生。”接着又露出怀念的神色:“是个极好的人。”
“看样子,您和赵大叔感情一定很好吧。”
赵大娘笑着点点头,却没说什么,继续手中的活计。
沈欢觉得有些奇怪,却没有多问。一会儿赵大娘走走远了,沈欢邻桌的一位老太太对沈欢说出了实情。这才得知,原来赵大娘的夫君是个举人,几年前在参加科举的路上不幸去世了。
沈欢想到这么多年来,她一个人照顾两个孩子和一位老母,但还保持者幸福祥和的样子,不得不十分佩服。
一时感慨,沈欢便抱着一个西瓜,在上面写字:心态安好,幸福长存。
笔意潇洒流畅,如削金断玉,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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