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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甘(重生美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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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用三种不同食材调和的馅料口感丰富味道均衡还让人食欲大开的美味,在哈特一家人的心目中已经完全、彻底地击退了他们曾经热爱的意大利烤肉披萨。
结果,它居然也是“dumpling”?!真让人难以接受。
应邀前来的泰勒夫人稳如泰山地坐在餐桌旁细心聆听着哈特先生和他夫人的争论,她的一只手已经拿起了今天的第三个包子。
最终,沈何夕想到后世的老外们给包子划定了分类叫做steamed bun with minced pork stuffing,这才是给哈特太太解了围。
不过,有碎肉馅儿的馒头这种称呼也一点没有高大上的感觉呀。
哈特先生愤愤不平地吃了五个大包子。
第11章 培根炒饭
一顿包子宴解决了驱车赶来的哈特一家,送他们离开的时候,沈何夕看见哈特太太对自己欲言又止,大概知道她想要说什么。
要么是愧疚,对自己的。
要么是愧疚,对哥哥的。
前者自己早已经释怀,后者在命运的捉弄下苍白。
沈何夕拎着当做小礼物的肉松饼,脸上生生挤出了少女孺慕又快乐的笑容,只觉得自己内心属于高龄不婚族的的节操碎成了肉松一样。
就这样吧,让您在我的无忧无虑中认为哥哥也过得很好。
在腐国,沈何夕渐渐也有了自己的交际,比如当初闻香而来的田婉孜,还有她的几名大学同班同学——包括把吃鱼头当成冒险的琳达。
琳达是苏格兰人,那个以男人穿格子裙,吹风笛而闻名的民族,有着与众不同的饮食爱好。
某种程度上来说,和华夏有些相似,所以琳达能够很快地接受“剁椒鱼头”也就不足为奇了。
尤其是在一次周末品尝了琳达给她带来的苏格兰特色美食“哈吉斯”之后,沈何夕对欧洲人民对食物的龟毛坚持有了完全不同的认知。
哈吉斯被很多吃过的中国人叫做“苏格兰羊杂肠”或者什么类似的名字,它的做法是把羊的心肝肺之类的内脏磨碎,然后搭配燕麦和各种各样的调料一起塞进羊的胃里,塞得好像香肠一样饱满,再把两头扎进,放在锅里煮熟(也可以烤熟)。
说实话,看起来有点倒胃口,就像是把一截没有处理过的羊胃摆放在餐桌上,颜色是灰褐色的,形状是鼓鼓的囊状……味道倒是还好,腐国的羊膻味比较轻,羊杂里面又混入了大量的调料,没有膻味也没有肉类的丰满口感。吃在嘴里的感觉倒是和棒子料理米血肠有点相似。
琳达笑容满面地看着沈何夕面不改色地搭配着土豆泥和花椰菜吃掉了几片“哈吉斯”,决定把这个看起来瘦弱又没什么表情的东方女孩儿当做自己真正的朋友。
沈何夕没有预感到自己将要收获来到腐国后的第二份友谊,她在品味哈吉斯的时候尝出了里面混有羊脂……看来在羊肉的烹饪上,中西方之间还是有共通之处的。
前·大厨默默点头,琳达认为Cici的表情说明她觉得这个东西味道不错,又心情愉悦地给她切了厚厚的两大片……
周五的晚上,迈尔斯拎着自己的背包出现在了他表弟租住的公寓门口。
“那个娘们儿把我赶出来了……”门刚被打开,迈尔斯就把自己的包从门缝里扔了进去。
哈维脖子上还挂着毛巾,刚刚剧烈运动完的汗水从他□□的健美肌肉上缓缓流了下来。
他见怪不怪地闪过迎面砸来的包,吐槽自己的表哥: “因为你睡了她的姐姐?”
“不……是弟弟。”
哈维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下次会不会是你女朋友养的狗?”
“她弟弟嗑药我把他揍了一顿。”迈尔斯很自豪地说。
哈维点了点头:“干得好!”
“然后她弟弟觉得我充满了让他迷恋的魅力。”
迈尔斯双手一摊,一副魅力天成,区区凡人只能跪舔的样子。
哈维抽起脖子上带着汗味的毛巾甩了门口那个逗比一脸。
“你今晚上住在这里没问题,不过我明天早上要早起。”
“哦~~大好的周末,多么美丽的姑娘都不会让我离开我的床的。”
“六点。”
“上帝,你已经变成教徒了么?最虔诚的教徒也不会在周末的早上六点做弥撒的!”
“门在那,包在那,你现在可以带上你的包出门然后在外面关上。”哈维毫不妥协地指了指门口。
要么忍受哈维的早起,要么滚……
刚刚被人扫地出门的迈尔斯可不敢跟自己这个身板堪比健美先生的表弟对着干,只能乖乖地拎着包进了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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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的早晨,沈何夕的肠胃早就受不了过去五天吃的热狗和炸鸡了,前一天夜里焖好的米饭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米饭,从锅里舀出来,米虽然不是特别好的米,但是胜在蒸饭之前已经泡水了半小时,又在蒸饭的时候点了一点橄榄油,看起来粒粒分明,饱满可人。
没有大葱,用的是圆葱和培根,还有两枚鸡蛋。
鸡蛋打散,圆葱切碎,培根也切成颗粒状。
锅里倒一点油,油锅烧热,把鸡蛋炒成金黄的鸡蛋碎。
重新起锅,油锅里先把培根炒出香味,再放进圆葱、鸡蛋,最后倒进大米。
一点盐和胡椒粉调味。
另一边的燃气灶上的锅里是已经开始沸腾的番茄汤,汤里还有几块切进去的卤牛肉。
一汤一饭,又开胃又饱腹,足够支撑沈何夕今天打扫卫生的“辛苦工作”。
天知道能徒手举起几十公斤重物的女孩儿面对这点家务有什么好“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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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尔斯是在一阵让人胃部抽搐的香味中醒来的,胃部的抽搐感觉完全是因为嗅觉带来的饥饿感。
循着气味他光着脚跑到了厨房。
干净到几乎一无所有的厨房里,只有他的表弟哈维正一脸陶醉地往全麦面包片上涂抹番茄酱。
“你买了最新式的番茄酱么?”迈尔斯吞了吞口水,尽管那个番茄酱看起来很普通,但是如果有这么美妙的香味那一定会好吃到爆的!
“没有,最普通的番茄酱,最普通的面包,还有两片培根。”哈维扬了下手上的面包,让迈尔斯看清楚他手上的番茄酱毫无特别之处。
“这是什么这么香?”
哈维拿着勺子的手指了指窗外。
窗外雾气弥漫,阳光才刚刚降临这个城市。
但是晨光熹微中,迈尔斯还是能看见对面的住户也是窗户打开,一家人就在这冷风里吃着早餐。
“你别告诉我对面那个体重超过两百磅的家伙有这个手艺!”迈尔斯难以置信地看一眼窗外再看一眼哈维。
“不,当然不,是楼下,楼下有个神奇的留学生。”哈维老神在在地在香气的陪伴下三口两口吃掉了手里的三明治。
“留学生?美丽的乌克兰姑娘?哦,我上个月认识的东欧小妞儿那个双腿……”
“好了,我吃饱了,你继续回味你的腿吧,希望不会让你再饿了。”
“不,哈维你不能这样,把面包给我留下!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快饿死了!难道你楼下住的是来自东方的女巫么?”
哈维把最后一片面包塞进迈尔斯的嘴里,拎起最后一点培根,深吸了一口气,伴随着空气中即将消散的香气吃了下去。
“你说对了,据说她是中国人。一个每天五点起床锻炼身体,周六的早晨六点会准时烹饪美味的中国人。”哈维愣了一下,原来他对这位邻居的了解比他自己想象中还要多?
“她(she)?所以她真的是个美丽的长腿姑娘?”迈尔斯的关注点永远和他正直的表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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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扫完卫生已经到了上午九点,沈何夕拿起包打算出去买点食材,这两天她不打算再跑外面吃东西了,冰箱里空空如也,她要自己动手填饱自己的肚子。
顺便她还要准备一点点心送给泰勒太太,感谢她上次开着车帮自己从二手市场把买到的东西运了回来。
不过。
今天出门前似乎应该看一眼黄历的。
带着耳环穿着一身标准嬉皮士打扮的年轻男子就站在楼梯口,笑的极其荡漾。
“hi~我是你楼上的住户的表哥,哦~赞美上帝,您不光有一双奇妙的手,还有让人惊艳的美丽。”
“谢谢,请让一下。”沈何夕觉得这货大概是意大利人。
“哦,我的表弟真是太不够意思了,他居然不告诉我这个灰暗的角落里居然有您这样照亮四周的美人。”迈尔斯抬起手,手臂贴着沈何夕的发边杵到了她身后的墙壁上,另一只手揣在兜里,前后交叉站着,彻头彻尾的“playboy”做派。
沈何夕如果如果到现在还不明白自己被调戏了,她就把刚入手的大菜板一刀劈开。
正好,此时有人来为她解围。
“原来我的房子是灰暗的角落。这位先生,住客入住的时候是承诺过不会让外人留宿的,请问……”
泰勒太太一只手扶着楼梯的栏杆,气场全开地看着楼上的“放肆小男孩儿”。
在没人看见的地方,沈何夕收起了手里的锐利钢钎。
作为一名独自闯荡了全国的女厨师,沈何夕有的,不仅仅是一刀解牛的本事。
几个小时后,沈何夕从市场回来,发现自己的门前又有了新的不速之客。
高大笔挺堪的金发碧眼帅哥一脸正直地对她说:“早上我的表哥冒犯了,我是来赔罪的。”
借助某个逗比,哈维终于成了第一位和沈何夕单独相处的异性邻居。
第12章 宫保鸡丁
周一
早餐:米粥,萝卜干(亚洲超市的小包装)
午餐:学校餐厅
晚餐:学校餐厅
周二
早餐:清汤鸡蛋面
午餐:学校餐厅
晚餐:学校餐厅
周三:
同上
周四:
鸡蛋吃完了,培根炒面
午餐晚餐同上
周五:
夜里,沈何夕似乎梦见自己的胃举着一把刀对自己说:“如果你再让往我这里塞披萨我分分钟剖腹自尽!”
沈何夕说不清自己是笑醒了还是囧醒了。
清晨,外面大雾弥漫,不远处的灯光变成了橘色的幽影,潮湿的空气让人觉得身上的每一个关节都在迅速地生锈僵硬,似乎下一秒就会吱喳作响。
沈何夕在健身毯上轻松地劈了个一字马,修长的腿前后摆成一条优美的直线,像是波涛袭来时候,天际间笔直的分界。
一边做着上身伸展动作,她一边还在背着上节法律基础课上教授讲述内容的梗概。
外面天色昏暗,浓重的雾气像是随时能凝固成为固体,像是一整个世界都被隔离在外,只剩下这个灯光明亮的小小房间。
寂静,沉默,与世隔绝的环境,似乎特别让人能回想起过往。
比如此时的沈何夕。
她曾经在一座不仅雾气弥漫而且结构玄幻的城市里呆过一段时间。
那是她记忆中难得的从身体到心灵都轻松愉悦的时光。
在华夏大地上,菜系的划分并不仅仅是依靠地域,口味、民族、习俗都可以成为划分的依据。
其中最令人觉得味道丰富又记忆深刻的,当属川菜。
味多、味广、味厚、味浓是大概可以用来赞美川菜的变化多端,但是不入其地,大概谁也想不到,那个温暖又潮湿,秀致又爽直的地方,究竟蕴藏着多少令人惊奇的美味。
酸甜苦辣咸鲜香,川地人偏偏要在里面生生扎进一个“麻”!此间八味,在这个神奇的土地上衍生出了整整二十多种味型。
沈何夕是从陕地入的川地,在陕地她先后跟几位大厨学习白案手艺,每天每夜地和面团打交道,从饺子到饼到面条,一入川地,顿觉整个人都被解放了出来。
川菜内部也自分派系,被当地人称为:上河帮,下河帮,小河帮。
上河帮又称蓉派,那些大厨们恪守规矩,手艺世代相传,要求的调味精湛,用料考究,味道传统。在那里,“传统”是一个非常重要地判断美食的标准,很多外来的厨子在那里折戟,因为不够传统,所以不够美味。但是这样对传统的坚守也让一整座城市充满了对食物的尊敬和自豪,名门林立,全民爱吃,是无数厨子提高厨艺的天堂。
沈抱石联系了一位姓黎的故交好友,用家传的鲍鱼烹饪手艺交换他教会沈何夕二十道正宗川菜。
与上河帮相对的是下河帮,一样的味型,一样的食材,因为不一样的气质演化出了截然相反的另一种美食态度。多变、求新风气让下河帮历年来新菜不断,兼之又能和各大菜系融和借鉴,随着新菜的在全国的推广,下河帮成了闻名全国的川菜代表,风头盖过了上河帮。
对上河帮和下河帮之间的事儿全然不知的沈何夕先是在下河帮的地界儿里呆了三天,三天九顿饭吃了五种完全不一样的回锅肉之后,她对下河帮变化多端可以自由发挥的做菜态度大感兴趣。于是,她第一次自己主动出击找了一位苍蝇馆子的老板学厨艺。
那个姓黎的大师被她完全抛到了脑后。
直到三个月之后,上河帮领军人物,黎端清老先生亲自出马把她拎到了自己家的厨房里。
现在想想,白天坐着在楼宇间神出鬼没的公交车去馆子里当小工,晚上在渝地的夜市上卖小吃,一边卖一边吃自己同行的,偶尔入了深夜再去吃一顿麻辣火锅,日子过得粗放又简单,麻麻辣辣,清清爽爽,正如下河帮菜系的别名:江湖。
一菜一格,百菜百味……每道菜和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性格和姿态,就像性格多样的人们凑在了一起一样,就有了江湖。
沈何夕突然觉得自己饿了,强烈的饥饿感冲击着她的内心,就算在肠胃里填了十万斤披萨也完全无法抵消这种空虚。
干脆,换身衣服,她拎着钱包去了24小时超市。
超市里的东西可选的不多,买了鸡胸肉、黄瓜、豌豆、西红柿,接着又买了一打鸡蛋。
新买的保温饭盒这次能派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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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啊,不是只有周末才会有这种撒旦的诱惑么?”迈尔斯顶着一头乱发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随便抓一件套头衫就跑到了厨房。
“我昨天晚上三点才睡觉!上帝啊……真香啊。”走到餐桌前面,迈尔斯一脸嫌弃地倒了一杯咖啡喝了下去。
“我很惊讶你居然知道自己几点回来的?迈尔斯,我警告你,以后我每天都会十二点锁门,而且会带着耳塞睡觉。”
“哦~哈维,带着耳塞睡觉是老人才干的事儿,虽然你已经过得好像四十岁了一样,但是……天啊,那个东方女巫在做什么?她要用气味来召唤那些奇怪的光头神明么?”迈尔斯咽了一下口水。
哈维吃了一口从微波炉里拿出来的披萨,正直严肃的脸上闪过一丝嫌弃。
“好像有辣味,又不像印度菜,好像还有蔬菜和糖的味道……”迈尔斯相当专业地点评着空气中诱人的气味,整个人的上半身都探出了窗子。
在他身后,哈维站起身,大步向房门走去。
与其在这里假装是灵敏的犬类,还不如当那个主动出击的猎人。
鸡胸肉用刀背拍松,快刀切成小丁儿,接着放进盐、料酒、淀粉、蛋清,沈何夕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把鸡丁抓匀。
煎锅里是炒熟的花生米,夹一个放在嘴里,香脆皮酥,沈何夕心情愉快地眯了下眼睛,干脆分出一大半撒上盐拌一拌,成了一碟子咸香花生米。
油锅里花椒炸香,再把干辣椒爆炒出香气,倒进鸡丁翻炒一下,大火舔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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