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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淇淋恋爱了-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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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让你不要我。”我半天玩笑半认真。我笑笑地等他的答案,其实我很紧张,我希望苏回答我:“谁说我不要的,我要。”然而他没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我听到他说:“对不起。瑟瑟。”
  呵呵,对不起。五年的爱就是一声对不起。
  我头也不回的走掉。他追上来,递给我一张小纸片说:“我朋友公司的地址,你去试试?我给他打过电话了。应该没问题的。”
  “苏。”我说:“这算什么?”他不答,我还是接下纸片,在回家的路上,一点一点地将它撕得粉碎。在我走过的地方,春风扬起,碎纸如蝶。
  我以为我会死,但是我没有。
  也许是老天可怜我,我很快找到了一份适合我的工作,到一家公司做文员。我很漂亮,一分钟可以打很多很多的中文和英文,我年轻的老板一下子就看中了我,还给我宿舍住,并常常请我吃晚饭。老板讲话很风趣,他还没有结婚,他很正儿八经地追我,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一大把粉色的玫瑰,告诉我他爱我。
  我说我还不想恋爱呢,他笑着说没关系,我有足够的耐心。
  我没感动,但很安慰。
  有空的时候,我会在单位上网聊天,小丹尼告诉我他恋爱了,爱了上公司里才来的一个女孩子,那女孩真像你,小丹尼说,我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送了玫瑰,我告诉她我爱她。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到她爱我。
  这世上有无数的巧遇。我不敢相信童话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但是我相信了小丹尼的话: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
  最起码,我不会再活在回忆里。

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
更新时间2009…8…10 15:19:12  字数:5451

 因为一个来路不明的手机短信息,我又对黎中发了脾气,甩了杯子,扔了手机,砸了照片,打了他两耳光,骂了他无数句“死猪”,然后哭了个天昏地暗。
  黎中从一开始便一语不发,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在我切切的哭声中无情地出门,留我一个人在家。那条惹祸的短信息是:“我在老地方等你喝咖啡。”我离奇的想像提醒我此刻黎中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的眼睛干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像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良久,我才从沙发上抬起头来,在对面的镜中看到一个疲惫而陌生的女人,单薄而苍白的嘴唇,深凹而微红的眼眶,完全彻底受伤的脆弱,不禁顾影自怜。
  我知道,我给了黎中爱情,然后就把我自己弄丢了。
  我是个美女。
  其实并不是没人爱我,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无数的男生排队着对追我,在女生宿舍的窗口为我哑着嗓子唱情歌,我不为所动地坐在床边啃苹果,偏头看天空的鸟排着队被晚霞一只只淹没,感觉好得要命。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偏偏中了黎中的毒,一中就快三年。这一切只因为他给我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刺猬。
  以后每次亲呢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耳边连声地唤我“刺猬,小刺猬……”,他说没见过比我更像刺猬的女人。凶巴巴的时候是我最可爱的时候。可是现在,连我最可爱的样子都留不住他,爱情走得真是悄无声息。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黎中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的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刺猬啊刺猬,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这场爱情里,我不是没有得意非凡过。
  只是风过无痕。
  坐直身子,再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我看着重新鲜活起来的自己,想像着做一个最淑女的风尘女子,一定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黎中,我一定还是有滋有味地活在众多的宠爱里。可是他居然不珍惜,于是我决定出去放纵。
  去他的黎中!
  去他妈的爱情!
  我坐上了的。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哪里好玩去哪里,要不你替我挑一间最大最嘈杂的酒吧。”
  司机是个女孩,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这么晚一个人去玩不怕吗?那里可有的是色狼。”
  我说:“这么晚你一个人开车不怕吗?色狼哪里没有?”
  她闭了嘴。一路将我送到“蓝月”酒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其实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无措了,我并不是一个坏女孩,我真的只对黎中坏过,任性过,发疯过,那是他说他喜欢啊。
  其实我真的一直是个乖女孩。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的少女时光全给了黎中,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了最芬芳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
  有男人在我身边说:“不会喝就不要硬撑。”
  我抬头看说话的人,他长得真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忽忽,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暖味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长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他在我的对面坐下,说:“不如我请你喝西瓜汁?”
  我说:“好啊。起码两杯。”
  “你喝多少我请多少。”他看着我,我躲开他的眼光,听到他的轻笑,又不服气地转头看他。
  “Jack。。”他自报家门。
  “英文烂。”我说:“拜托说中文。”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儿八经。
  我忍不住笑出来。一个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一夜情倒也不错。只是剧情开始得太突然,我甚至来不及准备,戏已经开场。总有些惴惴。
  “怎么称呼?”他问我。
  “随便。”我说。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说,“你的淑女屋长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气,一个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欢。”
  一个可怕的男人,不是吗?
  “那就叫我刺猬小妖吧,”我又喝下一大口,昏头昏脑地说,“他喜欢叫我刺猬。”
  “他呢?”
  “在陪别的女人喝咖啡。”
  “呵呵,你不也正在陪别的男人喝酒?你们扯平。”
  我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可是他们有可能在亲吻呢。”
  “你要是不反对,”他说:“我可以吻你。你们依然扯平。”
  “哈哈哈。”我摇着头说不,“我讨厌茄克衫,喜欢西装。他总是西装笔挺,每天换一根领带,衬衫总要我烫了又烫,我打他骂他,他从来都不还手。他说我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凶巴巴的时候。但是他说变心就变心,爱情就是无聊的代名词。”
  “难怪他要和别的女人喝咖啡。”夹克衫说:“实属正常。”
  “你什么意思?”我很不高兴地对他说:“别以为你长得好看又请我喝西瓜汁我就不会骂你!”
  “你知道你的缺点吗?”
  “太凶?”
  “不不不,”他笑笑,也喝下一口酒,然后说,“你话太多。对一个陌生人尚且如此多话,他的耳朵焉能受得了?”
  我被他抢白,脸红到脖子根,站起身子来要走,他一把拖住我说:“脸皮这么薄的小妖到哪里去找?我不会放你走的。今晚好好陪陪我?”
  我第一次和陌生男子有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心里恨恨地想着黎中的薄情,我轻轻地歪到他怀里,不顾危险地说:“好。”
  我们坐到了一起,在酒吧的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他的手揽着我的腰,将西瓜汁送到我的嘴边。我一边喝一边在心里鄙夷地想男人真是无耻啊,真是无耻到了极点。他放下杯子,开始用手指轻轻触碰我的脸,我由着他做这一切,期待品尝放纵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还是自责!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没有吻我,于是我强做无所谓地说:“茄克衫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你怎么可以泡得到我?”
  “这就算泡?”他低声警告地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全身一下子就凉了起来,有些说不出的恐惧。推开他的手坐得笔直,他却又将我揽了过去,他的拥抱和黎中的是完全不同的,黎中喜欢紧紧而疯狂的拥抱我,而他却是那么的温柔和细腻,让我不屑却又无法抗拒。我就在这种游戏的快乐和痛苦里挣扎,像一尾无水的鱼。心没根没基地痛着。听他对我说:“小妖,你的眼睛像一颗淡蓝色的眼泪。”
  “叫我刺猬小妖。”我指着我的蓝裙子,苦笑着说:“只是刺猬小妖没一根刺,整个人就是一颗淡蓝色的眼泪。一碰就碎。根本无法自卫。”
  “怕吗?”他问我。
  “怕什么?”
  “被我碰碎啊。”
  “碰吧,”我说,“碎过无数次,无所谓了。”
  “吹牛,”他说:“我赌你是第一次。”
  我被他说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来。他拍着我的背说:“哭吧哭吧。说真的,还真舍不得碰你。”
  酒吧里一个女声在幽怨地唱:“我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什么时候你说过我完美……”我听得笑出来,对茄克衫说:“女人最丑陋的时候,就是像个怨妇。”
  他呵呵笑着说:“怨妇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怎么会想到泡你?”
  我吃惊地问他说:“你也失恋?”
  他朝我挑挑眉:“可不?”
  “帅哥也会失恋?”我说,“真是世道炎凉啊。”
  “美女也会失恋?”他说:“还真是世事难测!”
  我歪在他怀里咯咯的笑,他又说:“我一进门我就看到你了,看似招摇其实内心犹疑不定,你并不常来这种场所,对不?”
  “茄克衫,”我说:“你是主修心理学的?”
  “好奇心这么强,我赌你超不过23岁。”
  “算你厉害!那你多大了?”
  “35。”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长了声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只说了两个字:“调皮。”
  我在他的声音里听到疼爱,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沉溺于他的怀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对我说:“带你去兜兜风?”
  我对车一向不精通,连夏利和桑塔那都分不清。但我知道“夹克衫”的车是很高级的那种,因为坐在里面很舒服,还有缓缓的音乐低低地流动。
  他转头问我:“飞车,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头。
  “那系好安全带。”话音刚落,车已如离弦的箭飞奔起来。老实说我从来没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看灯火阑珊的夜色变成彩色的风从眼前掠过,心里说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开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再哼两句我喜爱的歌,心情high到了极致。
  这梦一般的夜的飞翔。
  我爱它!
  直到车终于在一条寂静的林荫道上停了下来。
  我喘喘气看着茄克衫。他也看着我,然后问我说:“开心了?”
  “嗯。”我点点头。
  “那么,”他说:“接下来想做点什么?”
  “做爱好吗?”我被优雅的夜色和满天的星星彻底扰乱了心,大胆地看着他,誓将放纵进行到底。
  他却看着我笑了,说:“我赌刺猬小妖会后悔啦。”
  “怕我的刺?”
  “你不是没刺?”他说,“我可不想碰碎一颗美丽的眼泪。”
  我怀疑地看着他问:“那你带我出来做什么?”
  “老实说,一开始我想,但现在不想了,”茄克衫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温暖地看着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老男人真伟大。”我忽然觉得很累,疲惫极了。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淑女形像荡然无存。
  “明天醒来,”他说,“你会发现一切和从前一样,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烟消云散,你们还是相亲相爱的过日子。”
  “茄克衫,”我问:“你主修教育学?”
  “一场梦,”他哈哈笑着说:“你遇到我只是一场梦。”
  我用力拧拧自己的胳膊,疑心这真是一场梦,我捏得太用劲了,以至于疼得自己尖声地叫起来。他又笑,手伸过来说:“要是困,就睡会儿。我守着你。”
  我倒到他怀里,竟然就真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已是黎明时分,我躺在车子的后座上,蓝色长裙完美无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面是他黑色的茄克衫。
  我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车上,沉沉地睡了将近一夜!
  然后我闻到了一阵香味,我坐起身来,一个热热的汉堡和一杯热牛奶递到了我的面前。
  “麦当劳。”他说:“孩子的最爱。”
  我盯着他,真是一个好看的男人,经过一夜的风霜依然那么风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说:“我不刷牙从不吃早饭。”
  “那好,”他把东西放回袋子里说,“住哪里,我送你回家。”
  车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他说:“慢走?”
  “好。”我说。但是我没有动。
  “呵呵,”他说,“回家别和他吵,有什么事慢慢说。”
  “好,”我说,但我还是没动。
  “好啦,”他说:“我还要赶着上班去。”
  “茄克衫,”我说:“告诉我你姓什么?”
  “姓茄啊,”他说:“刺猬小妖笨笨的。”
  “记住了。”我拎着他替我买的一大堆还热腾腾腾的食物下了车,一个萍水相逢的陌路男人,你能跟他要求些什么呢?
  我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有些想哭,但是终于没有。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黎中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满屋子的乱转,看到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手机不开机?”
  “你急?”我茫然地看着他问。
  “我都急死了,”他紧紧拥抱我说:“你再也不可以这样随便失踪。”
  “你不是有人陪你喝咖啡?”
  “那该死的短信息,”黎中说:“一个朋友的玩笑而已啊!”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不是在气头上么,听得进去?”
  “那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出门?”
  “我只是想等你气消了再回来,顺便给你买点你喜欢吃的!”黎中说:“谁知一回来你已经不在家了,急得我一夜没睡好。大街上找了好多个来回!”
  我哑口无言。
  “告诉我你去哪里了?”他柔声问我。
  “哪里也没去,”我躲开他的目光,闪烁其辞地说:“在街上走了一夜。”
  “我的刺猬,”他再次紧紧拥抱我,肉麻地说,“我不能没有你。”
  “好。”我说:“我不再乱跑。”
  黎中松一口气,放开我去替我放洗澡水,在哗哗的水声里他对我说:“刺猬我快升职了,我可以早一点娶你进门了。”
  我才恍然大悟,其实黎中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我跟着他不是没有理由的,最重要的是,他容忍我所有的坏脾气。
  我依然爱他。
  只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刚刚经历完冒险的一夜。和一个叫茄克衫的男人,不不不,那男人有个很好听的英文名字,叫Jack。我差一点在他的怀里沉沦,所幸的是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叫我刺猬小妖,他说我的眼底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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