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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愿石-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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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不知所云就是经过!不是有句话叫‘酒后吐真言’!”轩风咄咄逼问,“你就把他不知所云的东西告诉我,我来组织!”
抵抗不住她的气势,凯渥鲁夫只好屈服。
“这个,好吧。不过真的是很莫名其妙的话,而且事隔多年,我也忘得差不多了。他说……'阿古达真是造孽,坑了老团长不够,还坑新团长,真该把他的尸体让秃鹰分食';'首领真可怜,那么宝贵的初恋';'我早该想到的,诺因!我对不起你,首领';'那个臭丫头,不,臭小子,就算是为了卧底,也不该……而且还穿丝袜!混帐啊混帐';'不过他的剑术真好,难怪首领对他另眼相看';'唉,我早该起疑的,女人哪有这么好的剑术,而且杀起人来狠得像豺狼似的';'为什么呢?为什么是男人?那么清秀可人的小女孩';'不过阿古达也看走眼了,要他做压寨夫人';'不对!这么一来,首领和阿古达岂不成了情敌?诺因城主,我和你势不两立,你这个变态人妖'……”凯渥鲁夫偷瞄对方越睁越大的双眼,越说越小声,终于打住,澄清道:“呃,轩风,你别当真,这些应该都是克劳德的无聊醉语……”
“不。”
“轩风?”
少女捂住咧到耳根的嘴,眼神阴险地道:“我想,是真的。”
******
第二天早上,轩风瞅准青年喝汤的时候,好柔和好柔和地问道:
“贝姆特,你喜欢诺因城主是不是?”
“扑——”一如少女预计,年轻的城主喷出嘴里的箩卜汤,随即趴在桌上,咳得上气不接下气。轩风遗憾地望着他的后脑勺,她就是为了看他那个面红耳赤的可爱表情,才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她很快就如愿了。
“你……”贝姆特抬起呛咳得通红的脸庞,狼狈地道,“你说的这什么乱七八糟的!”轩风一脸无辜地道:“没有啊,我是很认真地问你,是不是喜欢诺因城主?”贝姆特露出快昏厥的表情:“我和他……”
“别说‘我和他是敌人’这种话,只会让我更肯定你是在欲盖弥章。”轩风笑嘻嘻地打断,“放心,我不会以为你是同性恋的,因为你喜欢上的是男扮女装的诺因城主。”
“……你怎么知道的?”
迎视对方镇定的视线,轩风明白他没有被套话,而是真的打算承认,不禁勾起唇角,心道:真是个坦荡的男人。
“猜的。那天,你们俩当众吵架,你不是骂他‘女装癖’吗。”不过,“性无能”是什么意思?难道那个傲慢的黑发帅哥因为贝姆特没有侵犯他,就那么骂?
贝姆特瞥了她一眼,道:“凯渥鲁夫告诉你的?”
“呃!”
“是吗,他还是知道了。”青年轻轻叹息,合上眼。轩风又惊又急,还没开口,贝姆特先一步道:“别撒谎了,知道这件事的唯有克劳德,而能从他嘴里挖出来的只有凯渥鲁夫。单凭那次争吵,你根本不可能猜出我和诺因的真正关系!”
沉默片刻,轩风低声道:“你别怪外公,是我缠着他问的,他原本是想叫我劝劝你。”贝姆特睁开眼,牵起一个笑容:“你是真的在担心凯渥鲁夫吗?”轩风一怔,不假思索地道:“当然,他是我干外公耶。”话音刚落,她悟出对方的言下之意,打了个寒噤:“我是……”
贝姆特凝视她别开的小脸,许久,淡淡地道:“我不会怪凯渥鲁夫的,你不必担心。”轩风这才转过头,暗暗松了口气,嗯了一声。
“凯渥鲁夫不可能相信我喜欢诺因,一定是你自己揣摸的。”
“是我揣摸的。”轩风强调,心安后,她的好奇心又冒出来:“而且,我猜的没错,对吧?”
“我们是朋友。”贝姆特平静以对,“虽然我是曾经对他有好感,但在我知道他是男性时,这点好感就烟消云散了。”轩风惋惜地道:“为什么!男人也可以谈恋爱嘛!”
“……那你和伊莉娜姐姐是不是也可以发展恋情?”
“我和伊莉娜跟你们不一样,我们对对方一点那种好感也没有,但你不同,你已经对诺因城主产生好感了,哪能说散就散?”轩风头头是道地分析。
贝姆特斜睨她:“你为什么硬要把我们俩扯在一起?”轩风吐吐舌,俏皮一笑:“嘿嘿,好玩嘛。”
好玩?他烦恼了那么久,挣扎了那么久的一段情谊,竟然被她看成这样?青年胸中怒火翻腾,强自压抑,最后化为深深的疲倦沉淀下来。
“你生气了?”注意到他脸上一闪即逝的怒色,轩风脸色一变。
“你不必在意,我不会对你发火,也没有对你发火的理由。”贝姆特微一苦笑,自言自语,“好玩吗?也对,对异世界的人而言,这个世界的人际关系大概就这么点感触。”
“不是的!”轩风拍案而起,满脸懊悔,“对不起,贝姆特,我的确想捉弄你,但绝没有伤害你的意思!”
“我明白,没关系。”
轩风颓然坐下,十分沮丧,在心里痛骂自己:笨蛋!得意忘形!因为对方大度,就不管分寸胡乱挑衅,活该尝到苦头,这下完了,要怎么做他才会消气?
贝姆特盯着她,缓缓启口:“轩风,你不必将我看成遮阳伞。”
“!?”少女抬起头。
“隐捷敏亚和梅迪不同,只要你有自身的价值,就算我不罩你,你也能活得很好,所以不用害怕,不用讨好周围的人,你这样,对凯渥鲁夫他们很过份,对你自己也很过份。”
“……”
望着对方再次低下去的小脑袋,青年的声音柔和下来:“我答应了伊莉娜姐姐照顾你,就一定会遵守诺言,我以人格担保,绝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轩风叹息般吁了口气,以耳语的音量道:“你这个人啊……”
“嗯?”
“没什么。”轩风微微一笑,抬起头,诚挚地道,“谢谢,还有,对不起。”
贝姆特点点头。
“我一直做噩梦。”轩风垂下眼,神情一黯,双手紧紧揪住衣摆,“梦见被押上绞刑架的情景,还有那场血流成河的战争。我很害怕,很不安……明明想重新开始的,想不再骗人,可就是禁不住害怕!害怕恶梦重演!我好想向伊莉娜倾诉,但是她不在,只剩下你我可以信任,可以不用战战兢兢,生怕得罪,可是我终究无法完全信任你,毕竟我们只认识了这么段的时间,所以我只在你面前放松,没把心事告诉你。”
“现在好些了吗?”
“嗯。”轩风擦擦眼睛,冲他绽开笑靥。贝姆特歉然道:“对不起,我早该想到的,那天我抱你去客房时,你就呓语得很厉害,一副做恶梦的样子。”
轩风一愣:“那天……抱我的人是你?”
“是,怎么了?”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
“没什么。”轩风笑了笑,再度露出恶作剧的表情,“贝姆特,你真的不喜欢诺因城主吗?”年轻的城主深吸一口气,咬牙道:“如果你指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
“是吗。”
轩风翘起唇角,很高兴地笑了。
******
“真奇怪,为什么贝姆特那么好的男人,竟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听到轩风的自言自语,在厨房帮佣的少女一齐停下手边的活,面面相觑,奇道:“不是有一个吗?你!”
“呃,我是说除了我之外啦。”轩风虚笑。众人睨视她:“你什么意思,竟要自己的男人三心二意,是不是想背着首领红杏出墙?”
“不是啦!我只是奇怪,贝姆特那么好,为什么都没人喜欢他?除了我。”
“喜欢他的人多勒!我们就是。”
“啊!”轩风张口结舌,瞪视众人,“你们喜欢贝姆特?全部?”一个少女笑道:“放心,我们不会嫉妒你的,因为你是首领选择的人。”
轩风怔了一下,若有所悟:“你们对贝姆特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吧?不然不可能不嫉妒。”众人对望一眼,脸露微笑:“不愧是大姐头,跟首领一样厉害。”
“别叫我大姐头!”
“好好,轩风。”众人赔笑。本来厨役们也和其他人一样叫轩风大姐头,在后者三令五申下,总算扭转过来。
先前开口的少女笑道:“说老实话,我是曾经很喜欢很喜欢首领,不过现在已经转变成你说的那种喜欢,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我也是,但我还是很喜欢首领。”好几个少女点头附合。轩风好奇地问:“你们喜欢他什么地方呢?”
“这个嘛,首先是气质。你知道,首领长得并不是很出色,但他有种特别的气质,让人忍不住亲近、依赖他。”一个少女回忆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刚离开家乡来这里打杂,一边切菜一边哭时,首领在外头敲窗子,要我拿点吃的给他,我那时不知道他是首领,加上觉得丢脸,随便包了两只干馍就递给他。他抛了两枚铜币给我,告诉我哪儿有买纸笔,哪里专门寄家信。我好奇地问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在思念家人而不是失恋什么的,首领说失恋的话你切菜的动作应该再狠一点……”
“噗!”众人喷笑,“哈哈哈,没错!首领(那家伙)就爱说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那少女也绽开笑容,续道:“我那时也忍不住笑起来,首领见我不哭了,就挥挥手走掉了。之后他还是每天问我讨东西吃,直到我接到家人的回信。那时候心情真复杂,既高兴又难过——高兴和家人取得了联系,难过首领再也没有出现。”
另一个少女叹了口气:“嗯,首领就是这样,温柔又严厉。伤心时给予你鼓励,可你一旦振作起来,他就像风一样走掉,连片云彩也不留。”
是吗?轩风寻思:那我得装得柔弱点,让他没法开溜。
“就是这样才好啊!”几个少女抗议,“首领总是给别人实实在在的帮助,从不用花言巧语哄人!虽然有时候听上去很不入耳,但每句都是真真切切的关怀!”
“嗯!”一个个头娇小,看上去有几分病态的少女重重点头,“像我就是,我是被家人卖来这儿的,因为我身子骨不好,什么活也干不好,是个赔钱货。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我得了重感冒,想肯定活不了了,就从厨房跑出来,想见家人最后一面,死也死在家里,结果半路撑不住,倒在路上,是野冰发现我,然后首领把我抱回去,叫医生帮我看病。我那时烧得迷迷糊糊,根本认不出他是谁,就骂他多管闲事,他和我对骂,说我脑子有毛病,半夜跑出去淋雨,简直是活腻了,我说我是活腻了,要他别管我,之后就不说话,也不吃药,医生拿我没办法,首领却不管,撬开我的嘴巴灌药,还威胁我,如果敢不康复,就把我的衣服趴光,扔出去让大家观赏。我气疯了,想扇他耳光又没力气,只好乖乖养病。后来我才知道,首领最讨厌人家不珍惜生命,也很少真的发火,因为他一旦发火,就会说出很伤人的话,所以那时他是真的被我惹火了。我病好后,他向我道歉,我才看清他竟然是首领,吓得缩进被子,他嘲笑我怎么变老鼠了,先前骂他时明明凶得像只雌老虎,我火冒三丈,又和他吵起来。”
“他是故意惹你生气的。”众人很有经验地道,“为了让你不甩他。”
少女笑道:“我知道,那时我就明白了,所以我告诉他为什么半夜跑出去,还有被送来这里的原因,我以为他会同情我,岂料首领又骂我,骂我懦弱又无聊,小小的重感冒也值得大惊小怪。我气得用枕头丢他,说他这种健康的人怎么会明白天生体弱多病的人的心情。首领说人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没别的分类,因为只有性别是无法改变的,其他都可以扭转。只要我想,就能从痨病鬼变回正常人,证据是我连许多大男人都挺不过的肺炎也战胜了。那个时候,我真是又惭愧又感动,觉得能遇见首领真好。”
“玛莎,你现在还喜欢贝姆特吧?”轩风柔声道。玛莎摇摇头:“不,我和约翰——医生好了,但首领永远是我心里最喜欢的人,改变我一生的人。”
“我真搞不懂,你们每个都喜欢贝姆特,却又喜欢上别人,定定心心爱他不好吗?还是他拒绝了你们?”
听完几个人的故事,发现结局都和玛莎一样,轩风困惑地皱起眉,很为贝姆特不平:帮助了这么多女孩,结果连一个也不要他,都跑去另结新欢。
众人笑起来,似乎早就料到她的问题。
“不,我们没有向他告白。”
“为什么呢?”
“这个,该怎么说呢。”众人露出苦恼的表情,“一方面是觉得告白也会被拒绝,另一方面……”轩风打断:“还没告白过,怎么知道一定会被拒绝?”
“女人的直觉!”众人异口同声。轩风一脸难以理解。玛莎微微一笑:“轩风和首领两情相悦,所以大概没发觉。首领和女**谈时,经常会用担心的眼光观察对方,一发现有爱慕之色,就马上飞也似地逃走,从此再不见你一面。”
“他干嘛这样?”回想起贝姆特确有如斯表现,轩风大惑不解。另一个少女笑道:“因为首领是战士,战士的生命是没有保障的。”轩风恍然大悟。
“利克,我男朋友也是这样。他说战士只适合跟杀戮为伍,随时随地有可能掉脑袋的人,没有资格给所爱的人承诺,所以至今不肯接受我。”
“而且首领是战士中的战士。”玛莎叹道,“其他战士还有休息和死亡的权力,他却连这两项权力也没有,因为他一垮,大家就会跟着完蛋,所以他不能爱人,也不能休息,得永远飞翔,不然体内的刀就会变锈变钝。”
轩风黯然无语,良久才道:“这是…隐捷敏亚男子的生存方式吗?”
太悲哀了。
众人笑道:“是啊,而女人的生活方式有两个,一是伴随心爱的男人共同战斗,二是营造一个让他偶尔休息、放松的家园,生养一群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了不起的儿子或和他们的母亲一样坚强勇敢的女儿。”
“是吗?”轩风也情不自禁地笑了,内心的感伤消散不少。虽然隐捷敏亚的男子有着那样悲哀的宿命,但他们却拥有最棒的另一半,也算是种补偿了。但是……她神情一黯,想起那个连这种补偿也无法拥有的青年。
“轩风,你呢?你想选哪种?”
“呃,我啊……”轩风回过神,嗫嚅道,“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比较喜欢第二种。”
“这样啊,原来你是居家型的,我们看你那么努力地练剑,还以为你会选第一种。”众人都很惊讶。轩风毫不犹豫地道:“我学剑是为了保护自己。”
“好样的!隐捷敏亚的女人就算不能保护伴侣,也绝不拖累他。”玛莎真诚地鼓励,“加油哦,轩风!有朝一日,成为能和首领并肩站在沙场上的女性!”轩风动动唇,终是咽下到嘴边的解释,点点头,随即想起一事:“对了,你们刚刚说不告白还有个原因吧?”众人不好意思地看看彼此,道:“是不敢。”
“啊?”她没听错吧?不敢?
“贝姆特又不是三头六臂,你们干嘛不敢跟他告白?”
玛莎苦笑了一下:“不是不敢告白,是…没有勇气抓住他。”余人接口:“轩风,首领是大家的,没有任何人能独占,我们是这么想。”
“我不懂。”轩风皱眉,“我要是爱上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也会抓住他。”
“所以你才抓住他了啊。”玛莎深深叹息,“可是我们没有这个勇气,不,每个隐捷敏亚的女人都没有这个勇气,因为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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