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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三暮四-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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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熬粥的手艺曾让他赞叹不已。米粒饱满,肉蛋香浓,食之拍案。好吃的东西做起来费时候,但她就是愿意给他做。将香米反复清洗干净后,放入锅内,盖盖儿大火煮至开锅,然后放入切好的腊肉,小火微熬,每五分钟掀开盖搅拌一次,二十分钟后即可准备关火,关火前依次滴入少许色拉油,加入姜丝、松花蛋块,再盖上盖儿闷两至三分钟,便大功告成。
锅盖掀开,米的清香、肉的荤香,扑鼻而来,让人垂涎三尺。
要是现在能喝上一碗,该他妈多好啊!一碗肯定不够,至少得喝三碗!他无奈地捡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要了一碗面茶心想。
凑合着填饱肚子,他回了家。对着镜子照出自己一副落魄的样子:经历了一场发烧,憔悴了许多,惨白的脸上结着油汪汪的一层,胡子多日未刮,杂乱生长在腮边、唇上、下巴,头发蓬乱、油腻,让人怀疑里面已经长了生物,看上去说好听了像一个穷困潦倒的艺术家,说难听了简直就是一个要饭的。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连刚才那个早点摊上穿得油脂麻花的小服务员都对他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了。
他脱掉衣服,准备给自己彻底清理一番。先站在喷头下,给手里倒上洗头水。这瓶洗头水是她特意为他买的,普通洗发液他用后会产生头屑,困扰了他许久,她跑了许多地方,才找到这种将他的烦恼一洗了之的洗发液。她是学化学的,毕业后在化妆品公司上班,以严谨的专业知识为他选择相应的卫生清洁用品:适合于他油性皮肤的香皂和擦脸油,为他除去烟渍的特效牙膏……他曾说她,有这个必要吗,用什么不是用,你不觉得烦啊!可是当他深受其利并养成习惯已无法离开这些东西的时候,才知道她这么做的价值所在,用什么东西确实不一样,至少他现在不会每天顶着一脑袋头屑上班被同事们说三道四了。
洗去一身尘垢和疲倦,身体轻松许多。他擦去镜子上覆盖的雾气,拿出剃须刀,开始小心翼翼刮去脸上那堆有碍观瞻的胡子茬。原来刮胡子前,他都要拿下巴在她的脸上和手上蹭蹭,就像某些大人出于对小孩的喜爱而用自己的胡子去扎孩子一样,既是一种游戏,也是一种传递爱的方式,她躲来躲去,但最终都会被他掀翻在床,扎得一边哈哈笑,一边嗷嗷叫。今天这些胡子就这么被刮掉了,他觉得有些可惜。
他把换下的衣服扔进洗衣机。这个洗衣机他一次也没有用过,接上电源,琢磨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注水,索性拔掉插销,等衣服攒多了再说。以前衣服都是她洗,只有晾衣服的时候才叫他帮把手。她把洗好的衣服放进衣柜,他穿的时候信手拿来,整洁干净的衣服散发着洗衣粉的清香,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洗衣粉的香味。
无事可做了。平时周末他和她会逛逛商场、看看电影,可今天自己一个人去干这些事情实在没有兴趣。现在时间才早上八点,漫漫一天如何打发。
虽然昨晚睡眠时间不算少,但睡眠质量太低。此时困意袭来,他躺上床,拉开被子。 她给前男友做了拿手的荷包蛋。他吃了第一口,眼前一亮,又迫不及待地咬下第二口,如沐春风,第三口将剩余部分统统塞进嘴里,边咀嚼边称赞不绝:能吃上你做的荷包蛋,是一种福分,要是每天都能吃到就好了。
她想,可有人就不认为这是一种福分,已经吃腻了。
不等第一个荷包蛋咽下去,他夹起第二个说,回头儿我多买几斤鸡蛋,以前我一直以为鸡蛋虽然有营养但怎么做都不会好吃,看来我错了。
她想,也许对某些人来说,鸡蛋不仅不再好吃,连营养都没有了,只是一种充饥的食物,为的是填饱肚子,饿不死。时间改变了一切。起初她给他做荷包蛋既新奇又兴奋,很认真地去做,惟恐哪个步骤出现闪失,认为这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在创造一件艺术品,现在再做,已经成了机械性劳动,毫无兴趣可言,就是闭上眼睛也能做到万无一失,在她眼里,煎好的鸡蛋已经丝毫看不出鸡蛋的模样了,就像建筑工人和好的水泥凝固了。
但是今天听了前男友的几句赞扬,她的心旌飘摇了,就像当初听他夸奖她一样让她心花怒放。
又到了晚上,他不禁心惊胆战起来。这两天可被蚊子折磨惨了,偌大的八尺男儿竟然对一只弱小的蚊子束手无策,被它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由此不得不承认人类的局限性,航天飞机上了天,一只蚊子却弄不死,如果谁能将蚊子这一种群彻底灭绝,将功不可没,他想。 想起这场战争不知何时才能结束,他已经底气不足。
今晚蚊子出来觅食比以往早一些,也许是昨天吃得少,消化得快,饿得早。它如一颗颗流星在他眼前多次一闪而过,然后就消失了。不知道敌人身在何处是最危险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冷不丁它就会从什么地方窜出来咬你一口。他不得不处处提防,时时小心,坐卧不安。 蚊子飞了一会儿也累了,便落在他和她倒下的相框上休息。他抄起一本书,慢慢向它贴近,距离已足够近了,为了准确无误地击中目标,他又凑近一步,俯下身,只见它长腰婀娜,玉腿纤细,黑白花纹相间,好像穿着性感的网眼丝袜,翅膀上有七彩的荧光,一看就营养丰富(营养不良的人头发焦黄,营养充足的人头发乌黑发亮,有鉴于此,也许翅膀的颜色是考察蚊子体内营养程度的重要标志)。还想看看它的眼睛是否有神,可找了半天,没找到它的眼睛。 它是不是把眼睛闭上了,何不趁此良机,将其击毙。他将手中的书狠狠向蚊子拍去。只听“喀嚓”一声,相框的玻璃碎了。
如果以相框损坏为代价换取那只蚊子的死亡,他认为值得,但如果相框坏了而蚊子没有死,他就只有恼火了。刚才出击的速度已经够快了,可蚊子还是逃脱掉了,他拿起书看,只有破碎的玻璃片镶嵌在相框内,玻璃破裂的条纹纵横阡陌划过照片,使得上面的他和她变得模糊不清。 毕业论文通过后,他和她背着背包去了一个山水秀丽的地方。北京郊区有不计其数这样的地方,美其名曰,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它们的共同之处就是,有山有水有人家,并都取了一个美妙如画的名字,什么桃源仙谷、雾灵山庄、云矇峡……风景却大同小异,差别只在于,山的高矮,水的湍缓,住店的贵贱。恋爱以来,他们几乎去遍北京周边所有这样的地方,虽然景色雷同,也没什么可玩的,但无论去哪儿,玩什么,只要在一起,就开心,就好玩。
那次他们在山下住了一宿,次日清晨起床爬山,跟在一对晨练的乡下老夫妇后面。老夫妇一路上拉着手,遇到坎坷的地方,老太太扶着老头,让他先上去,然后老头转过身,再把老太太拉上去。他们的手一刻没有松开过。
她问他,许多年后你会像老大爷抓住老大妈的手那样永远抓住我的手不放吗?他说会,只要那时候咱们还走得动。
到了山顶,他为她引吭高歌:“跟我去爬山吧,山上有雪莲花,跟我去采雪莲吧,用它装饰咱们的家……”
然后她高呼:“我爱你。”声音在山谷中久久回荡。
他和她幸福地坐在山石上,听老夫妇回忆他们很久以前的爱情故事,对眼前这对经历风雨相濡以沫的老夫妇羡慕不已。
临下山前,他们站在刻着“缘”的岩石前,把相机交给老夫妇。
于是就有了这张照片。现在承载它的相框坏了,他不知道还有没有修复的必要,不知道是把这张照片收起来或是丢掉。
他还是决定去配一个新镜片。
既然蚊子还活着,他无法摆脱痛苦的煎熬。打开电视,随便找了个节目。
蚊子忽隐忽现,有意不让他看好电视。若不去管它,于心不甘,总想打死它万事大吉,而当拍打它的时候,却总是落空。他的双手一次次拍合在一起,却一次次让蚊子逃之夭夭,而他好像在为电视里的人喝彩似的,掌声雷鸣,经久不息,似乎不止他一个观众在鼓掌,似乎节目有多精彩,其实电视里正在播出的是晚间新闻。
久而久之,他把手拍疼了。掌心红肿,手指粗壮,就像被国民党对他的手用过刑,贴在脸上火辣辣地烫,他想如果这个时候将手伸进水里,应该能听到“嗞啦”一声。
他想起她总说自己手冷,他便会抓住她的手,而这个时候才发现,她的手并不凉,比自己的还暖和。他说你的手挺热的呀,她说那也别松开。哪怕是在夏天,她也总是抱怨自己的手凉。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他现在除了躲避,已无计可施。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三十六计走为上了,也终于明白了她的出走。
他去了通宵影院,想在那里睡个觉,明早再回家。
电影院里人不多,他找了个远离音箱的位置躺下来,对上映的电影并不感兴趣。
银幕上正放映着高晓松的《那时花开》。他看过这部电影,是和她一起看的盘。那时他在系里的实验室做毕业设计,守着一台高配置电脑,老师不在的时候,他就把她叫来看盘,《开往春天的地铁》、《周渔的火车》、《花样年华》、《我爱你》、《一声叹息》……他们喜欢看爱情片,而且只看爱情片。中国的看完了就看外国的,《廊桥遗梦》、《罗马假日》、《失乐园》、《钢琴情人》、《泰坦尼克》……电影看完了就看电视剧,相继找来一套《东京爱情故事》、一套《将爱情进行到底》、一套《过把瘾》,还有一套《东边日出西边雨》只看了一半,可惜他的毕业设计做完了,而她已经在网上订了一套历史更悠久的爱情老片《渴望》。
有时她会像片中女主人公那样对他耍耍小性子、撒撒娇,当他意识到这是哪部片子中的情景是,就会忍俊不禁,然后一本正经地模仿男主人公是如何安慰女主人公并摆脱纠缠的。 《那时花开》是他毕业设计完成前他们看的最后一部片子。第一遍的时候,没看太懂,第二遍还是没有看懂,也许导演自己对这部片子也不是很懂。现在他没有再看一遍把这部片子搞懂的愿望,这是一部讲述主人公们大学期间和毕业后爱情的片子,他连自己的爱情还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呢,更不想去关心别人。
他一心只想着睡觉。
却久久不能入睡。不是因为电影中摇滚乐的干扰,是这两天已经形成条件反射,只要一黑灯,就感觉蚊子正绕着他嗡嗡飞,让他浑身发痒,总感觉有东西落自己身上了,坐起来又打又挠,还影响了后排看电影。其实什么也没有,只是心理障碍。
他想让工作人员打开灯,他睡觉不怕亮灯,但这是不可能的。你不怕亮,别人还怕呢,在座的多少对恋人不就是图这里黑才买票进来的吗,要是把这里弄得跟大街上那么亮,人家来你这里干什么。
这个道理他懂,这里曾经也是他和她频繁光顾的地方。
上学的时候,他们总想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一些。傍晚时候吃完饭一起去教室,却并不怎么看书,两个人净聊天了,那时候他们有说不完的话。教室十点关灯哄轰人,他们就在校园溜达,或者坐在长椅上倚在一起。宿舍十二点关门,如果这个时候不回去,半夜再回去,那么看楼门的老头就会秉公执法将你阻挡在门外直至次日清晨六点这个学校规定的开楼门的时间,夏天还好说,冬天可就难熬了,寒风凛冽,冷气刺骨,许多学生不得不冒着被处分的危险上演雪夜强闯宿舍楼的一幕。
那个时候他们的恋爱正如胶似漆,如火如荼,为了能厮守一处,既不怕挨冷受冻,也不怕受处分。一次凌晨二时许,他们坐在礼堂前的台阶上,只是手拉手静静地坐在一起,却被学校保安带走盘查。
保安问他们是哪个系的,为什么不回去睡觉(明知故问,自己没有女朋友也不愿意看到别人幸福)。他们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故意语焉不详,遮遮掩掩。保安见他们身份可疑,就给派出所打了电话。当时正值北京开重要会议,他们险些就被送去昌平翻沙子,幸好翻沙子人宿舍的床铺已人满为患。
那以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可以彻夜待在一起并动手动脚的好地方,通宵影院。
他现在所在的通宵影院就是当初他们第一次出来刷夜的那家。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走到这里,完全是下意识。
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他们受了身旁一对对情侣们的感染,他有些失控,对她进行了小小的侵犯,起初她很羞涩,后来经他做了一番深刻的思想工作,他说他爱她,爱她的所有,爱到永远,她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才对他伸向自己的手不加阻拦。
不知道为青年男女提供方便是不是通宵影院成立的初衷,反正现在成了这个样子,他怎么好意思叫人把灯打开呢。而他在黑暗中太压抑了,疑神疑鬼,提心吊胆,便不得不在距离天亮还早的时候提前退场。
他在路边的大排档坐了下来。自打她走后他感觉伙食标准大幅度下降,他不会做饭,几乎不开火,常在外面吃。饭馆的饭菜色香味虽好,但吃着不舒服,每次都吃不下太多,过不了多久又会饿。现在,肚子已经咕噜起来。
外面的饭虽然不可口,但还是要吃的。他要了几个肉串,一盘毛豆,一盘煮花生。服务员问喝啤酒不喝,他想了想,说喝。
他想多喝点儿提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如果蚊子再咬他,也会喝多的,等它醉了就好办了。想到这里,一口喝掉杯中酒。
他保持着每吃二十个毛豆或花生喝一口酒的速度。一瓶啤酒很快就喝完了,他又叫了第二瓶。
毛豆这东西挺奇怪的,嫩的时候叫毛豆,好吃;老了就改叫黄豆了,也不好吃了,跟他妈爱情一样。
黄豆磨成豆浆就好喝了,爱情呢,也需要磨,或许磨着磨着就磨出味道来了。
他吃着毛豆,边喝边想。
喝到头晕目眩的时候,他结账回了家。
蚊子正在家里等着他,看他回来了,就像通人性的宠物见到期待已久的主人回来一样欢蹦乱跳,它在空中舞蹈起来以示欢迎,并不时冲他来个俯冲,吓他一跳。
欢迎仪式过后,它落在墙上,像是等待着他的检阅。他酒气上升,杀心大起,拿起她留下的吹气锤,向它砸去。毫无疑问,它飞掉了。清醒的时候都打不着,更何况他现在酒气熏天,曾一度把蚊子看成了两只,对敌人数目骤然增长一倍而己方仍他一人大为惊惶。
他的胸膛充满这些天因蚊子而起的愤怒,在酒精的催化下,转变成无法抑止的强烈的屠杀欲望,凡它所落之处,锤子就狠狠地砸下去,不知疲倦,动作却慢它好几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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