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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珠三曲-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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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到深处,我冲烟花喊道:“你们好美啊,像流星一样,那你们能像流星一样实现我的愿望吗?我想要一碗热汤饭,里面要多放点火腿。”
烟花仍然灿烂地开放着,放烟花的人们仍然快乐地欢笑着,我仍然坐在地上痛快地哭着,但我却没吃到热汤饭,只吃了两天碎方便面。
何佳显然也想起了那个愿望,她美美咂咂嘴:“那个时候我真的很想吃热汤饭。”
我点点头:“嗯,真希望想吃热汤饭的时候都能吃到热汤饭。”
何佳微微一笑:“那你为什么还不放他进来?有他,你就能随时吃到热汤饭。而且他做的热汤饭是最好吃的热汤饭,火腿很多哦。”
我摇摇头:“我内疚。”
何佳直爽地耸耸肩:“那就以后不要再对不起他,好好跟他过日子,少吵架。”
我又摇摇头:“他的家人不能把我当亲人。”
“呵呵呵呵,”何佳欢快地笑了起来,“这是当然,你又不是在他家长大的,他们当然不能把你当亲人,只会把你当飞墨的媳妇。如果你想把飞源当成凡烈,把婆婆公公当成爸妈,肯定会失望啊。你只是百里飞墨的媳妇,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和他们互相尊重互相体谅即可,别把自己逼入死角。其实他们还是挺讲道理的,和很多婆家比起来,他们算不错的了。”
我白了她一眼:“怪不得你的成绩不好,原来是把心思都用在研究这些东西了。还有,他今天打我,气死我了。”
何佳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结婚那天不就对打过吗?你还赢了他。”
“这不同,”我不满地撅起了嘴巴,“那时我们是仇人,可现在人家把人都给他了,他却一点面子都不给我。”
“你不是还了他两巴掌吗?血都溅出来了,你怎么就下得了这个手?”说着,何佳吸了一口冷气,以表示她对飞墨的万分同情,“还有,他现在在外边挂牌示众,把你失去的面子也找回来了。两人相处是要双方都付出的,所以原谅他,就像他原谅你一样。”
我还是摇了摇头:“还有一件事,一直都卡在我心里。你知道的,上回你还跟我哭过。其实我挺蠢的,这么一点小事,黏黏糊糊,弄不清楚。”
何佳也无奈地笑笑,走到我身边,坐到床沿上:“其实对这件事我倒是有了一些新的理解。”说着,她将左手手掌伸到自己的下巴处,缓慢地闭上了双眼,接着,两行清澈的眼泪优雅地滑了下来。晶莹剔透的泪珠滴落在她的手掌上,在手心汇成了一汪清泉。
然后,她微笑着睁开了眼睛,轻轻往手心里吹了一口气。
令人惊奇的是,那汪清泉竟然在一瞬间就凝结成了一颗璀璨的钻石,微微折射着粉红色的光。
何佳抬起头,笑容如雨后的树林般清新:“你看,这颗钻石很漂亮,是我的宝贝,但如果它在那天出现,”她伸手抚上了我的心脏,“我相信你想要的还只是一碗热汤饭。”
我按住了她的手:“可钻石很美,美得让人如痴如狂。“
“美的东西你未必就爱,当然也未必就不爱。也许你拥有了这颗钻石,却发现自己爱的原来是那碗热汤饭。不过说不定,你得到了热汤饭,反而会想念这颗钻石。人最悲哀的事情,就是把渴望和爱混淆在一起。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有一天自己发现自己为了渴望,放弃了那爱。不管是为了钻石放弃热汤饭,还是为了热汤饭放弃钻石。”
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了半天,你等于没说。”
何佳也叹了一口气:“做出选择是最难的,但如果一个人不敢做出选择,那她什么都得不到。”
我微微一笑:“如果是这样,我懂了。其实我现在天天过得舒舒服服,说不定是因为我已经做出了选择。只不过热汤饭吃得太多撑了,才有精力去想别的。”
何佳一挥拳:”这就对了,我这么聪明,怎么会做无所谓的事情呢?”
我扭头看着她手中的那颗钻石:“可是它怎么办?”
何佳将钻石凑到嘴边深情地吻了一下:“这么漂亮的东西,当然要好好收着。该长大了,我不能永远赖着做个那个刚进学校的大学生。”
我无奈地望着她:“飞墨说你不会哭,我看果然如此。就算是亲吻自己的眼泪,我也看不出你到底是哭还是笑。“
“哭笑都只是人生的过程,只要人生的方向正确哭笑都没关系。”何佳站起身,“我该走了,下次出现的时候我绝不是这个样子了。”
我不解地问:“什么意思?”
“我是说我下次要换身打扮,”何佳笑得一脸灿烂,冲我的肚子眨了眨眼睛,“我要穿一件红色的小礼服,一双金色高跟鞋。现在有儿子了嘛,得在孩子面前树立我威严的形象。”说话间,一颗颗像萤火虫一样闪着金光的小光球晃悠悠地从她身上飞了起来,飘到我身上,融进了我的身体,而她依然面带微笑,“百里少夫人,坚强点,你应该比我和孟书都强。”
看着那个渐渐消失的身影,我想哭,但是又哭不出来:“何佳,谢谢你。”
她不以为然地一笑:“谢我干什么,虽然你不完全是我,可我是你啊。”
终于,她完全消失了,空气中只剩下那颗漂浮着的钻石。也许这是因为钻石是世界上最永恒的东西,永远不会消失吧。我伸手,想去抓它,可就在我的指尖碰到它的一瞬间,它也化成了无数颗光球,顺着我的指尖钻进了我的身体。四处静下来后,我很想再眯一会儿,但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于是我睁开了眼睛。
屋外飞墨仍然在气急败坏地骂着那些跟着他胡闹的下人,我走到门边将门拉开,再走到窗边推开了窗户。然后打开橱柜,将我早上翻出来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放回去。
不一会儿,背后响起了急促的跑步声。我也不理,只顾着收拾东西。飞墨小心翼翼地走到我身边,也不多说话,乖乖地帮我叠着衣裳。叠好了就递给我,由我放进橱柜。两人一个叠一个放,配合还挺默契。
等我们收拾完,丫鬟们也摆好了饭菜。从昨晚折腾到现在,我们一点东西都没吃,挺对不起孩子的。
飞墨一坐下,就殷勤地往我的汤碗里舀了一勺凤舌羹。这道菜的做法很讲究,原料是活鸡舌头,做一碗汤至少需要上百只鸡。据婆婆说,孕妇常吃这道菜孩子的口才会非常好,所以厨房每天都会特地为我做一碗。

弦寄余音(17)

我噘了噘嘴:“我要吃汤泡饭。”
飞墨劝道:“不行,吃汤泡饭对胃不好。”
“汤泡饭。”我又说了一遍。
飞墨无奈又高兴地笑了一下,拨了点绿汪汪的香梗米在我的碗里,又细细地用凤舌羹拌匀,这才将勺子递到我手里:“小丫头,吃吧。”
我不客气地接过勺子,舀起一饭送进嘴里,边嚼边说:“衣服太难看,看着影响胃口。”
“嗯?”飞墨不解地看着我。
我扫了一眼他衣襟上的鼻血:“你的衣服上有血。”
“哦,”他开心地笑了起来,“我忙,都忘了这茬了。春娘,给我找件外衣来。”
我轻哼一声:“哼,你去处理婶婶的事,自然要和很多人打交道。依你的性格,怎么会穿这件衣服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肯定是换了件干净衣服去处理事情,回来的时候又把这件衣服穿了回来,以博得我的同情。”
他愣了一下,随即不好意思地挠挠额头:“原来你都知道啊。”
我得意洋洋地眨了一下眼睛,往嘴里送了一口饭:“当然,谁叫我这么聪明。”
他一边站起身换衣服,一边谄媚地笑道:“呵呵呵呵,娘子,我们这叫心有灵犀。”
“油嘴滑舌。”我小声骂道。
和他做了这么久的夫妻,我早已对他的这些小把戏了如指掌,他一张嘴我就知道他要吐什么象牙。那么丢脸的道歉方式,如果他不是事先和婆婆老太太商量好,她们恐怕早就来阻止他了。所以他一定事先跟婆婆和老太太打过招呼,说不定连主意都是她们出的。不过这也说明婆婆和老太太这次站在我这边,可因为面子的关系她们没有来安慰我,而是放任飞墨出丑,给他个教训。
同样的,他也对我了如指掌,知道我一看见他的可怜样就心软。
飞墨穿好衣服,俯下身从后面趴上了我的肩膀,貌似可怜巴巴地说道:“娘子,我只在你面前油嘴滑舌哦,别生气了。”
“要我不生气也不难,”我扭过头看着他,认真地命令道,“不过你以后不许离开我,也不许再打我,不然,我要你好看。”
飞墨这才松了一口气:“我哪敢啊小祖宗,这回我的面子都丢光了,现在百里府上上下下谁不知道我怕我家母老虎啊?”
我幸灾乐祸地冷哼一声:“谁叫你打我的,活该。”
“书儿,“他突然隐去了笑意,用手指温柔地刮着我的脸,眼里全是自责和怜惜,“我一直在骂自己,当时怎么就下得了这个手,以后,我再也不会动你一根指头,我发誓。”
我也伸手抚上了他的脸,手指轻轻地从他那清秀的嘴角滑过:“百里大少爷的誓言永远是最可信的,所以我相信你。还有,这次我也有错,我太喜欢刺激了。我也发誓,从今以后会好好保护自己和孩子。”
飞墨点了点头,将头伸过来吻了吻我的嘴角。
我们谁都没有说以后不许吵架,因为我们都知道,他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做老公,我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做老婆。我们有很多事情不明白,有很多东西要去学,在这个过程中不吵吵闹闹是不可能的。
不过这次的风波总算让我们甜蜜蜜地过了好久,两个月后,大战再次一触即发。原因是我看准了扶风郡收成不太好,来年会缺粮。所以精心从各地的百里粮铺将粮食调到扶风,准备在来年青黄不接的时候大赚一笔。没想到飞墨竟然下令将一半的粮食以正常的价格全部预售了出去。这是我学做生意以来决定的最大一笔生意,按照我的计划至少要赚上万两的。可被飞墨这一插手,搭上调粮食的路费,最多只能赚点稀粥钱。钱还是小问题,最重要的是,这是我多好的一个表现机会啊,愣是被他浪费掉了。
听到下属的报告,我一急就上火了,躺在院子里呼哧呼哧地生闷气,准备等飞墨回来找他算账。
下午,飞墨终于鬼鬼祟祟地出现在院门口。看到我怒气冲冲的脸,他抢先一步从身后拿出了一个竹篮,跑过来讨好似的说道:“娘子大人,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蒙落的葡萄。这个季节葡萄都快没了,只有那些特别的地方才有,喜不喜欢?”
我没好气地看了看那葡萄一眼,咽了咽口水:“不喜欢,现在吃什么吐什么。”
他装傻一般地摸了摸我的肚子:“哎呦,儿子,你娘怎么生气了?”
“少装傻,”我拍掉了他的手,气哼哼的说道,“你干嘛把我的粮食卖掉?知不知道什么叫放长线钓大鱼?苏家,李家,都在屯粮。你现在就马马虎虎地把粮卖出去,能赚什么钱?”
飞墨得意地笑了起来,将葡萄交给丫鬟,然后在我身边坐下:“不是马马虎虎地卖,买粮的人必须凭他们的官府文书买,每家都有最高限量,不许多买。而且必须到了明年五六月才能领粮。这样,等来年饥荒的时候,也能少饿死几个人。书儿,记住,昧良心的钱,百里家不赚。”
我白了他一眼:“那你为什么不把粮全卖出去?”
飞墨狡黠地一笑:“你不是说了吗,苏家,李家都在屯粮,所以,我们还要继续屯粮。虽然我们不赚黑钱,但我们做生意也要讲究不亏本不白费力气。那上万两银子算什么,咱们赚的是另一个人的东西,价值连城的东西。”
我豁然开朗,原来我竟然和承天的最高统治者有了一次几乎零距离的接触。百里家不愧是百里家,和一般的商人不可同日而语。
我有点激动地说道:“那你应该早点告诉我啊,我也好更加尽心啊。”
“我怕你一听到这事与上面有关就会没日没夜地干,累着自己。咱们百里家和皇家有关的生意多着呢,这点事算什么。你现在随便了解一下就够了,以后再慢慢来。”飞墨笑着,从刚端上来的葡萄里挑出了一颗,喂到我的嘴里,“对了,下午有客人要来。”
“这葡萄好甜,嗯,谁啊?”
“凡烈。”
“怎么才告诉我?”我开心地跳了起来,凡烈半个月前刚刚考中了武举第四十二名,正在等待军营分配,这孩子终于能独当一面了。
“惊喜嘛,哦,还有,孟家有个长辈要随凡烈一起来帮你哥哥送聘礼,这几天他会暂时在百里家落脚。”
“是吗?呵呵。”我对这另外一个人倒没有多少兴趣,当年孟书和凡烈落难的时候那些人没有一个站出来。现在我成了百里家的大少奶奶,在旮旯角都能遇到亲戚。
下午,公公婆婆都特地赶回来了,就连老太太也穿上了见贵客的服装。家里张灯结彩,还准备了好几桌宴席,邀请了很多秦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作陪。看着这些我隐隐地有了一种暴发户的感觉,他们做这些全都是因为我。可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穷得身上只剩下三十多两银子。
从这次宴席的接待规模来看,来的孟家人应该是辈分很高的。
大约下午三点钟的时候,小厮来报,说是人马进城了,于是公公下令打开大门,洒水扫地铺地毯,带着我们出去迎接贵客。
百里家这么多主子一起出现的机会并不多,所以门口早已聚集了一大群人等着看热闹。待我们出现在门口时,人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声惊叹。以这种仪式迎接孟家人,公公给足了孟家面子,当然也等于给足了我面子。得意中,我好像有点明白飞墨所说的人情世故了。
不一会儿,街的尽头处出现了几个骑马人的身影,人群又是一片哗然。
因为领头的凡烈太出色了,他身穿青色武将衣,手戴黑丝绣金护腕,足蹬白底云头靴。威风凛凛拉着缰绳,背直如松,座下是一匹油光滑亮的枣红马。半年不见,他脸上的青涩已经褪去了不少。微微高扬的下巴上透着少年初出茅庐时所特有的无畏无惧,那自信的眼神仿佛能傲视天下。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我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当初自己的选择正确,不然他现在肯定还是个小混混的模样。
刚高兴了没一会儿,我的笑容就僵在了脸上,因为我看到了凡烈后边的那个人。他大约有四十多岁,不怒自威的面容与凡烈有八九分相似,腰配漆黑的五尺长剑。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忙再次将他同孟书记忆中的人物对照了一下,终于可以肯定,这个人就是孟书那个失踪了很久的老爹——天极剑孟齐峰,怎么会是他?
就在我恍恍惚惚的时候,公公笑眯眯地迎了上去:“呵呵呵呵,亲家公,幸会幸会。”
早有小厮上前帮孟齐峰牵住了马,放好马凳。孟齐峰一脸微笑地下了马,也对公公一拱手:“百里义侯客气了,何必亲自迎出来?”
公公佯怒:“哎,咱们是一家人,亲家公为何那么客气。你旁边这位是小书的弟弟吧?”
凡烈像一只轻盈的雏鹰,飘然地翻身下马,一抱拳:“孟凡烈见过伯父。”
正当我看得发愣的时候,飞墨走到孟齐峰面前,先认认真真地拱手鞠了一个将近九十度的躬:“小婿百里飞墨见过泰山老大人,初次见面,大人请受小婿一拜。”然后一撩衣摆跪地,深深地磕了三个响头。
“贤婿请起。”孟齐峰灿烂地笑着,上前把住飞墨的胳膊将他扶了起来。
见此情景,我赶紧跟上去,费力地弯了弯僵硬的膝盖行了一个礼,同时别扭地喊了声:“见过爹爹。”
孟齐峰对我淡淡地点了点头。
见我们礼毕,公公笑道:“好好好,咱们进屋去吧。”于是他们几个男人寒暄着走进了府内。
我跟在后面,脑袋飞速地运转起来。孟齐峰的样子非常正常,虽然他对我没有多少亲密的表示,但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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