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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萌凤鸣翠柳-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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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厢小凤似乎非常不满意这个俗里俗气的名字,咧嘴就哭,哪知道大婶听不懂她的鸟语,乐呵呵的把她抱起来:“老头子你瞧,天赐高兴的都哭了。”
老伯也笑:“那是那是,天赐小乖乖。”
就这样,小凤就在这深山之中一对夫妇家里住了下来。





 第六章 阴差阳错(三)

老伯和大婶把小凤当做亲闺女养活着,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五年过去了,这夫妇俩盼星星盼月亮的,就希望小凤健康成长,可是这小凤成长得异常缓慢,五年过去了,旁人家的孩子早能下地说话打酱油了,小凤却像个痴傻儿似的,整天愣傻傻的,个子还是三岁孩子的模样,别说下地打酱油了,就连话都不会说一句。
大婶看得很是捉急,她对老伯说:“老头子啊,天赐这孩子……不会有什么毛病吧?”
老伯看着长得白白嫩嫩清清秀秀的天赐,大手一挥:“兴许是长得晚些,说不定哪天她自己就开窍了,我听说这样的孩子往往以后都是顶聪明的天才!”
大婶一听,心中好受了些,但是仍然不放心。
于是又过了三年,小凤还是整日如此,虽然会下地走路了,却还是那副痴傻样,大婶心中既失望又难过,她想,怪不得当初这孩子的父母要抛下这个孩子,原来是先天有毛病,就是长不大的。
老伯也愁,他一口一口的抽着烟斗,好不容易得了一个孩子,他们夫妻俩别提有多高兴了,既然他们都把孩子当做亲子,就该肩负起父母的责任,绝不该像这孩子的父母似的,一见孩子有毛病就抛弃她,那样灵秀的孩子,如果要长成了大姑娘,定是要倾国倾城的,现在却这一副痴傻样,徒叫人难受。
唉,这俩老夫妇哪里知道这小凤不是一般的孩子,既然是神鸟,那就该有个神鸟的成长环境,仙气灵气那是必不可少的,人间浊气重,哪里供得了小凤这尊大佛?能长到三岁孩童的模样已是不易。
某天夜里,老伯对大婶说:“老婆子啊,明天我带着天赐下山去找郎中看一看罢。”
大婶翻了个身:“天赐那样重的病,能看好吗?”
老伯说:“那也总得去瞧瞧啊。”
大婶皱眉:“是啊,得去瞧瞧,再拖不得了,咱家的银子也不多了,明天把那几只山鸡带上,顺路卖了换点银子给天赐看病吧。”
他们心里都清楚,那样重的病,天赐的父母可能也是因为知道看不好,才丢了这孩子,否则天赐这孩子眉清目秀的小模样,哪家父母会舍得丢?如果能看好,那么无论花多少银子也得替这孩子看好,否则等他俩百年之后,这孩子待如何?还是被饿死的命,真真让人唏嘘不已。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老伯就起身收拾行李,把天赐背在身后的竹篓,左边腰间挂了镰刀,防止遇见猛兽,右边腰上系着三只山鸡,大婶给老伯罗了几个饼子放在他怀里当做是路上的干粮:“家里就这些面了,省着点吃,银子缝在了你的裤腰上,照顾着点天赐,路上小心野兽。”
老伯应了一声,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天赐,再次冲大婶挥了挥手,踏着朝阳的光芒下了山。
谁知道,他爷俩这一去,便再没有回来过。





 第七章 人间无常(一)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老伯虽往日也常常下去,今日却也得万分小心,毕竟身后还背着一个天赐,纵使千般小心万分注意,老伯还是一不小心在一处陡坡失足滑了下去,他立刻侧身,怕压着天赐,天赐傻兮兮的拿着一只拨浪鼓摇着,只感觉突然下坠,心里还觉得有趣,竟然还笑了出来。
现在正值初夏,老伯身上穿的皆是单衣,这一摔,便将胳膊大腿都磨破了皮,腰侧的山鸡也压死了两只,但是他听见身后的天赐笑得开心,遇上这样的事情便不觉得有多苦楚,还颇有些自得其乐之感,他对天赐说:“天赐啊,方才好不好玩啊?”
天赐哪里会说话,只是咧着嘴傻笑。
老伯从袖子上撕下一条包扎了伤口,又开始上路了,不知是老伯今天运气太差,还是方才伤口的血腥味太重,竟然吸引来了两头野狼,眼珠里绿光闪烁,显然是恶了许多天了,老伯立刻拔出镰刀,额角的汗水一滴一滴的落下来,天赐却仍然傻呼呼的摇着拨浪鼓,嘴角还流着一丝可疑的液体。
饿狼们一步步的逼近,老伯一边环顾四周找着可以逃生的路,一边缓缓后退注意着那些饿狼的动向,可命运至斯,老伯背抵悬崖,退无可退,饿狼眼看着就要扑上来。
突然。
悬崖上竟然滚落下几块大石,饿狼纷纷避开,老伯为了保护天赐,只得生生受下那几百斤的重量,为身后的天赐留出一块生存的空隙。
有滚烫的液体飞溅在小凤的脸上,在这一瞬间,有什么东西像针一样刺进小凤的心里,在她尚未开化的心中狠狠得扎了一刀,在她雾气迷蒙的眼前狠狠吹拂,一股温暖的小小光明从小凤的身上散发出来,包裹住了老伯的身体。
大石将老伯和小凤掩埋得严严实实,老伯用胸口挡住巨石,本该当场昏死过去,却因小凤发出的光芒,还留有一些气息,他断断续续地叫着小凤的名字:“天赐,天赐……”
小凤躲在老伯的身后,有点挤,但是却觉得无比安全,有点闷热,却不觉得难受。
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的眼睛虽把看见的一切都实实在在的记在了脑子里,却又完完全全不明白那是什么,她笑不因为她觉得快乐,她哭也绝不因为她觉得难过,只仅仅是生理上的原始反应,她甚至觉得待在这小小的空间里也十分舒服。
很快,外面有了动静。
一人说:“二弟,你把这大石头推下来,要是砸死了那小娃娃可怎么好?”
又一人说:“反正都是要煮来吃的,死了更好,省的下手时哭哭啼啼的。”
小凤只觉得一阵光芒射了进来,周围的石头都消失不见了。
一个长得猪头人身的家伙正把最后一块大石头搬起来,甩向一边,旁边另一个虎头人身,看着老伯背后的竹篓,惊道:“哟,原来这小家伙还有些本事,竟然用法术护住了自己和这老头儿。”





 第八章 人间无常(二)

原来这几年中,天上地下都传疯了,说从一只凤凰的仙蛋被人偷下界来,若能吃上一口那孵出来的神鸟,便可增长数万年法力,因为凤蛋丢失不是小事,天庭也派了天兵天将秘密寻找,是以,神仙找小凤,妖怪也找小凤,神仙找小凤是为了向天庭立功,妖怪找小凤是为了增长修行,倒是在目标上达成一致了。
眼前这两个杂碎小妖怪不就是如此?他俩连人形都变不全,只闻着远远一股清幽的仙气飘来,就跟过来盯上了老伯和小凤,可笑的是,这俩妖怪也不知道小凤到底是不是那传说中的神鸟,只想着有仙味儿的东西吃了都是好的。
“大哥,你确定这小娃娃就是神鸟?跟人类的小娃娃也差不了多少嘛。”那猪头人身的妖怪道。
虎头大哥答道:“这小娃娃还能使点法术,即使不是那传说中的神鸟,也是个仙胎,吃了也能补补身子。”
天赐听见说话声,把头探了出去,瞧着是谁在说话。
老伯一生从未见过妖怪,只从刚才他二人的话里听出了端倪,此刻也顾不得害怕,努力张开双手护住小凤。
那猪头妖怪笑道:“这小老儿有点骨气,不如我们把他一起煮来吃吧。”
虎头大哥的妖怪思索一番:“也罢,左右一个小娃娃是不够吃的。”说完,他走向老伯,将小凤从竹篓里拎着后领提了起来,丢在一边,猪头妖怪开始生火,又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口大锅,添了水,当真煮了起来。
老伯活了六十年,从未见过这等可怕的荒唐事,看着不远处的小凤,虽有心却无余力,只能喘着粗气叫道:“天……天赐,快跑!”
天赐在玩拨浪鼓呢,没理会他。
虎头大哥一脚踹上老伯的胸口:“安稳点儿!”
老伯再没了动静。
猪头妖怪守着锅,用手在里头炒了炒:“大哥,水差不多开了,可以把这小娃娃扔进去了。”
小凤完全不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成为这两个妖怪的盘中餐,仍然拿着拨浪鼓玩的专心致志,正当虎头大哥拎着小凤要丢进去的时候,一阵狂风刮来,迷住了所有人的眼,等狂风过去,虎头大哥再睁开眼的时候,手里哪还有小娃娃的影子?
不远处的枝头上,胡緋双手掐着小凤腰,左右细细的打量:“唔,这次出门果然捡到了一个大便宜,你瞧,这精粹的仙气,不是凤凰神鸟是什么?”
胡洱也稀奇地盯着小凤,凑过鼻子在小凤身上闻来闻去。
“喂!你们俩个是什么人?竟然敢抢我和大哥的食物!”那猪头妖精冲着胡緋两个大喊。
“去。”胡緋把小凤抱进怀里,“把那俩个没用的废物解决了,我在山下等你。”说完,胡緋纵身一跃,已然飞过了几个枝头。
小凤趴在胡緋肩头,一双大大的眼睛向后看去,昏倒的老伯远远离去,很快便被树枝挡着不见了,只听见远远两声尖叫,忽然,好似盘古开天辟地用斧头撬开了天地一般,小凤的世界忽然一片清明。





 第九章 人间无常(三)

胡緋抱着小凤一路飞跃,所有的景物都化成一道道彩色的线条朝后跑去,等胡緋到了山下,从树上跳下来,他再看一看怀里的娃娃,早已哭得泪流满面。
前头说过,以前小凤哭,不是因为她觉得伤心或者害怕,仅仅是因为她肚子饿或者尿了裤子,不舒服,她才哭,但是这一次的哭可跟以往大不相同,这一次,小凤切切实实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害怕,就在胡緋抱住她的那一刹那,一种莫名又强大的情绪冲上她的心头,让她不得不流点眼泪缓解一下自己心中的郁结。
胡緋看着自己怀里的小家伙哭个不停,也不哄她,就让她哭着,只因小凤的哭相实在太好看,因为她说不出话,便也不像平常家的孩子哇哇大叫,哭得让人闹心,小凤哭,是抽噎的哭,一双好看的柳叶眉微微蹙起,眼睑低垂,睫毛长长不时轻颤,小嘴撇着,脑袋还一点一点的,像极了一只小鸽子,着实让人心生怜爱。
都说人间浊气重,养不起小凤这神鸟,可胡緋却不是一般人,确切地说,胡緋不是人,胡緋是狐,一只修成人型的千年狐妖,这狐妖身上虽没有仙气灵气,但是总归有点妖气,特别像胡緋这种九尾白狐,若不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一身千年道行便相当于一个散仙。
小凤忽然遇上这样强大的妖气,混沌的天灵顶总算是开化了,虽然还是不会说话,倒是能懂些事理了。
这厢胡緋心中,也有些异样的感觉,他好歹做了这么多年的妖怪,对自己的情绪一向掌控的很好,虽不至于做到清心寡欲的境界,却也能冷眼旁观笑看云卷云舒。
胡緋自认不是个同情心泛滥的大善人,今日见到怀里的这只小鸟却觉得颇想抱在怀里好好疼爱一番,他素来喜欢顺着自己的心,因此便出手救下了小凤,最近几年的传闻,胡緋自然心知肚明,可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善人,也不是神仙,他不过是山中一小妖,人间一商人,自是要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让他把小凤拱手送回天庭?绝无可能,那把小凤吃了?他又觉得舍不得,不如先养在自己府中,当做个宠物,闲暇时间来顺顺毛,嗯,也是极不错的。
打定了主意,胡緋就问怀里的小凤:“你叫什么?”
小凤已经不哭了,白希的小脸粉扑扑的,她歪着脑袋瞧着胡緋,虽说脑袋终于不糊涂了,却仍然不能一时明白胡緋的话。
胡緋见她不答话,也不计较,自顾自的说:“都说飞上枝头变凤凰,你这凤凰是从枝头上掉下来的,便算不得凤凰了,顶多是只黄莺鸟,嗯,就唤你莺莺吧。”
小凤肚子传来一阵响声,她瞧着胡緋咽下一口口水,胡緋看着她的傻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这倒是无意中应了那句成语——秀色可餐。
现在的小凤当然不知道什么叫秀色可餐,她连美丑都分不清,却已知胡緋秀色可餐,这不得不昭示了两人之后的一段孽缘。





 第十章 缘起缘结(一)

胡緋今早给自己卜了一卦,卦象上说,今日若是上山,将有大祸,胡緋忖度了一番,既是有祸,那还是避一避的好,哪知不久便有小妖来传话,说胡緋久居深山的老母亲近来想他想的紧,让他速速回去一趟。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如此,不如上山瞧瞧那祸是什么祸,指不定是一只绝色母狐狸,再者说,他已然活了千年,什么祸没遇见过?想及此,胡緋一甩袖子,对护卫胡洱说道:“走,随我上山一趟。”
这西陵城附近只有一座山,与西陵城同名唤作西陵山,胡緋的母亲就住在山顶的岩洞中。
生老病死因果循环乃是自然之道,纵是妖精也有要死的一天,胡緋唏嘘不已,看完母亲便下了山,下到山腰之际,正巧遇上虎头猪头妖怪要吃小凤,便出手救下了,他心想,果然是个“大祸”,私藏神鸟就像偷了一块不属于自己的宝贝在身边,自然是大祸,可他心中就是痒痒的,想把这小东西留在身边,只惋惜不是一只母狐狸。
然则,胡緋料到了结局,却没料到这过程,若是他晓得这怀里的小东西是让他伤情一辈子的“祸水”,恐怕他当初说什么也不会救她了,佛曰:孽缘尔。
胡洱不一会儿就从山上下来了,又忍不住用鼻子嗅了嗅小凤。
胡緋一啧嘴,侧身避开他:“本公子决定,今天开始,就把这小鸟留在身边当宠物养着。”
胡洱皱眉一沉思:“若是天庭找下来怎么办?”
胡緋在小凤脑袋上轻轻一点:“先用这法术压住气息,能藏一天是一天,若是以后天庭找上门来了,那就……”
那就什么?胡緋没有说。
小凤只顾着自己肚子饿,抓过胡緋逗弄她的手指就啃,胡緋的爪子岂是这么好啃的,小凤咬来咬去,连个印子都没有,胡緋倒是很享受小凤嘴里温温软软的触感。
如此俩人便下了山,胡緋速来低调地张扬,一身白色素衣不多鲜亮,却是城里一等一的天蚕丝做的,加上他那格外勾人的细长凤眼,怎一个魅惑了得,用媚眼如丝形容无过之而有不及,他在狐狸中的容貌都是上上等的,更何况是在人间,那想都莫要想,绝对是绝色中的绝色,因此也成了西陵城内,所有待字闺中的少女们心仪的情郎。
然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若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不行,胡緋不仅长着一张绝色的脸,他的私生活也是明白到不能再明白,他从来不去鸭馆妓院,连酒肆茶楼都鲜少去,身边只有一位貌美的小妾,不仅如此,他的经商才能也是一等一的,在荒年,所有商人都亏本的时候,只有胡緋,仍然盈利,如此说来,胡緋做妖怪做的高明,做人,也是极高明的。
后来小凤的贴身丫鬟告诉她,胡緋不去那些风月之地,不过是因为看不上那楼里的姑娘,的确,妖精要比人类美上百倍;胡緋做生意从来不亏本,是因为他有点金术,能把石头变成金子,他赢在起跑线上,如此一来,凡人根本比不得。





 第十一章 缘起缘结(二)

胡緋抱着小凤领着胡洱,从山上下来进了城里,所有男女老少的目光都投过去一角,花楼里的姑娘从二楼扔下来一只秀了鸳鸯的帕子,正巧飘进了胡緋的怀里,小凤的脑袋上,众人特别是姑娘们一齐瞪向那个扔帕子的美人儿,哪知小凤被这帕子上的香味儿熏得受不了,打了一个打喷嚏,只见那帕子悠悠的落在了地上,被胡緋毫不留情的踩在脚下,跟在后头的胡洱完全在状况外,也不明不白地踩在了帕子上,这可替姑娘们解气了,楼上的美人儿顿时白了一张小脸,关上窗户独自忧伤去了。
因得胡緋是万众瞩目,连带着小凤也沾光跟着万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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