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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血狱女王-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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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会合(上)
“今天,你觉得怎么样?”温和的声音响起,将兰深从沉思中唤醒,但他并未作答,蓝紫色的眼睛仍然一动不动地盯着某个方向,没有半点聚焦。
来人对他的冷淡已经习惯,他不回答,也不在意,只按着自己的心意说下去:“喝药的时间到了。”
散发着淡淡红豆甜香的味道靠近了他,一只勺子凑到了他的嘴边,兰深一扭头,无声地表示抗拒。
“你的眼睛还没好,不能不喝药的。”温柔的声音,没有一丝的不耐烦。
“没用的。”兰深终于开口,他的身体他最了解,施展了那样强力的禁术,他只是眼睛失明而已,算是轻的了,他的家族先辈中,胆敢像他一般尝试的人,没有一个能活过三十岁的。即便是这样,再让他回到那个瞬间,他依然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你不试,又怎么知道没用?这世上的药物千千万万,总有能够治好你的!”那人的声音温和却固执,温热的瓷碗小心地放入兰深的手中,“你自己来。”
“你有没有喝过你自己熬的药?”兰深忽然问道。
“没有,怎么了?”温和的声音里多了几分疑惑。
“没什么。”兰深面不改色地将瓷碗中的药一口饮尽,不要以为这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因为那药闻着香甜可口,难喝程度却是他所喝过的药中最顶级的!真不知道这种巨大的反差这人是怎么做到的,但,不管多难喝,不管这药物里是否掺杂了什么多余的成分,对兰深而言,都没有太大的差别。
他不怕吃苦,更不会轻易中招,无论这个人如何温柔地对待他,如何一次又一次地在他身旁念书,企图净化他的心灵,他都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
就好比现在,这人又开始念书了,今天,他念的是一本想象瑰丽、意韵奇诡的文——《逍遥游》。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那人的声音抑扬顿挫,那奇异的场景也让兰深稍稍提起了一些兴趣。
原本这个世界没有文字,更没有书,但在神域和魔域创立后,天忽然大开,掉落下三山书籍,人类的智慧才真正地开化。这些天书,都有着很奇异的思想,每一句话,都仿佛别有深意,其中的任何一本,就足够一个人用一生的时光去研究。
但,这毕竟还是个以武修为主的世界,单纯做学问的人,是不存在的,而像他身边这位学识渊博,却又深不可测的,更是难能可贵。
即便一开始猜不出,但这么多天相处下来,这人的身份,早已在兰深的心里呼之欲出了。
方天齐,方家这一代最神奇的男子,曾和他有过两面之缘,都不是什么好印象啊!一次是在徐梦雪的生日宴上,他跟着夜无痕一起去杀人,混乱的场面,他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印象,但后来却从啰嗦的林斯文口中听说到,当时,他差点砍伤了他的弟弟。第二次,就是在跟着梦云去方家寻找小狼的时候,方天齐如同他最讨厌的神棍一样,说着让他倍感可笑的话语。
说起来,某些时候的方天齐和林斯文还真是有些相像呢,但差别又极大。林斯文那副温文尔雅的外表不过是为他谋得更大利益的手段而已,方天齐呢,如同谪仙一般高高在上,看似温和,却比谁都冷酷无情,偏要装出一副悲天悯人、博爱天下的模样,真是令人作呕!
第一次,兰深觉得林斯文还算是个不错的人,那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家伙,活得很真,真的又很有趣。像他那样的人,要是遇到自己现在的状况,估计也能如常的说话,甚至还是那样欠扁地故意激怒他吧?
读书声骤然停止,方天齐的声音带了一丝惊喜:“你也喜欢这书吗?竟然笑了呢,这是你来我这里第一次笑!”
他笑了?兰深微微愣住,下意识地抬手去摸,那微微弯起的弧度还没有完全消散。
真的呢!他居然在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笑了?这绝不是因为喜欢什么逍遥游,那后面他根本就没听,唯一的可能性只剩下一个。能够让他发笑的,也只有那个没脸没皮的家伙了。
果然是天生搞笑的家伙啊,居然连他都不能幸免!一想到这里,又想揍人了。
“你的笑,很好看,要多笑笑才好。”温和的声音里隐隐的有些伤感,很淡很淡,却还是让兰深捕捉到了。
身为一个瞎子,他的听力和其他的感觉总是比常人更敏锐一些。
“不管你想的是谁,我都不是他。”笑容彻底敛去,兰深的声音冷淡至极。
房间里一时安静下来,好久好久以后,他才听到方天齐压抑着悲伤的声音:“你说的对,你不是他,谁都不可能是他,他早已经不在了。你真的很像他,但,毕竟不是,对不起,我很抱歉。”
“知道错了,就不要再犯。”兰深依旧冷淡,方天齐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他的想法他不会在意,至于他究竟将他看做谁的替身,兰深更没有了解的兴趣。他,只是陌生人而已!这是兰深早已划定的界限。
又是沉默,更长一段时间的沉默过后,那人的脚步声向门边移去,吱呀吱呀两声,门开了又合,方天齐,离开了。“醒了?”一睁眼,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一张憔悴的面孔,深蓝色的眼睛里不满了细密的血丝,却在对上她视线的一瞬间,亮得惊人,深邃的蓝色,像是传说中灰域西畔的大海,仿佛连她的魂魄都要吸走了。
一时间,梦云恍惚,只觉仍在梦里。
直到,“云儿!”一声欢喜的呼唤让她彻底清醒,这是娘亲的声音。
“嗯。”梦云轻轻地应着,既是在回答云幻,亦是在回应王燕。
“混小子,现在好了,我的云儿已经完全恢复了,赶快给我放手!”温柔的娘亲,转瞬就变成了凶恶的夜叉,对待她和云幻截然不同的态度,让梦云直想发笑。
可,当身体脱离了那双纤细却温暖有力的胳膊时,她的笑容顿时有些凝滞了,那空空荡荡的感觉,她不喜欢。
梦中的场景再次在脑海中回放,那一幕幕,越发的清晰起来,仿佛火烫的烙印,深深地烙在她的心上,想忘也忘不了,每每想到,除了心痛难过,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何其有幸啊,世上竟有人将她看得这样重要!何其有幸,重活一世还能再次和他相遇!何其有幸,他还活着,她也还活着,那些痛苦的可怕的未来,绝不会重演!
小狼的身影慢慢地淡去,云幻的面目却越来越清晰。梦云的心里,少年的地位越发特殊起来,她隐约觉得,娘亲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啊!
宁静而平和的世外桃源,粉蓝色的天空,忽然笼罩上一层淡淡的红。
随即,一个熟悉的僵硬的声音响起来:“警报,警报,有外敌入侵,启动一级防御体系,所有人留在屋内,不得外出!”
“怎么回事?”梦云吃惊极了,原本已经松手的云幻,又立刻拉住了她的手,温热的手掌传递着热量,更是传递着让她安心的力量。
“有人企图强心渗透项链内部。”王燕的声音近在耳边,“哼,没用的,要是那么容易就被他们潜入,祈云项链的秘密又怎么可能在我族保有这么长的时间?”
“那么,外面的人是谁?”齐浩没有想过自己会碰到这样的事。
很倒霉地被有纨绔大集合的不破兵团的老大张满羞辱,还没等真的报仇,就听说纨绔大军全军覆没,还没来得及高兴,又被王城来的特卫队给带走了。
王城特别护卫队,一个神奇的组织,只听命于神王一人,没有人知道他们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却似乎每一件大事之后都有他们的影子,被称为连世家都不敢得罪的恐怖存在。通常情况下,被特卫队带走的人,不管有没有错,都会先脱掉一层皮。
齐浩知道事情不妙了,飞鹰兵团是最后与不破军团相遇的人,还起了冲突,怎么看怎么都很可疑,要说他和他们的死没关系,齐浩自己都不相信。
谁不知道,不破兵团的人虽然实力差劲,战斗力却是一般普通兵团拍马也难及的,人手一身的超高防御内甲,威力强大的各式武器,还有以箱为单位来计算的便携式灵力球……用钱堆起来的杀伤力,那是惊人的恐怖,要说全将城有谁能无声无息地干掉他们,那也就是齐浩的飞鹰兵团了。
纨绔们虽然被家族所不耻,但毕竟也是世家的成员之一,动了他们,就是在打世家的脸,世家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反应呢?于是乎,疑点最高的齐浩刚把林斯文送进了将城的监牢,自己就进了一个更恐怖的地方,也因为如此,林斯文被捕的讯息就这么阴差阳错地被隐瞒了下来。
第六十三章 会合(中)
离开的兰深的屋子,方天齐的心情很低落,他难得有像这样控制不住情绪的时候,可那人的冷淡确实让他受了伤。
“真是活该啊!”方天齐喃喃自语,明明应该毫不犹豫地将人直接丢进监牢,或者交给特卫队,但是,“小叔叔……”
兰深像他的小叔叔,一个早在他十岁的时候就去世的男子,那个方家一直深深隐藏的第一天才人物,也是他方天齐平生最钦佩的人。
小叔叔方君兰,天资出众,才华横溢,却不幸天生带了眼疾,只能看清极近的东西,远处的,却是一片模糊。不管方家人想了多少办法,请了多少名医,他的眼睛却始终无法治好。
因为眼睛的缘故,方君兰不喜和人太过亲近,却独独对方天齐例外了。很小很小的时候,他第一次违逆父亲的意思,偷偷跟着他跑进了方君兰的屋子,又理所当然地被发现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他的小叔叔,居然笑了,这难得的笑容,使得当时身为将军的爷爷立刻拍板,让他养在了小叔叔名下。
五年时间,他跟在方君兰的身边,学了很多很多,他的天赋,让方君兰觉得惊喜,不遗余力地传给他各方面的知识,而曾经被大家公认为全方家最顽皮的男孩子的他,竟然一点也不抗拒,如同海绵一样努力地吸收着小叔叔教授给他的一切。
曾经那个调皮捣蛋的坏小子方天齐,就那样成长为了一个风姿卓著,气质高洁的少年,还被天启殿的殿主林峰相中,成为他唯一的入室弟子,带给方家无上的荣耀。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方君兰。那人,总会温和地抚摸他的头顶,总会用那一双绝美的淡蓝色的眼睛注视着,肯定地说:“天齐,你一定会成为方家最大的骄傲!”那样纯然的信任,是他从未接触过到的。
怎么可能呢?最初的他如此想着,可心里却还是忍不住欢喜起来,第一次有人对他这样的有信心,他好高兴!因为不想辜负这一份独一无二的信任,他努力地学习着,连自己也不敢相信地拼命努力,从一开始的艰难都后来的轻松,这漫长的过程里,他越来越自信,再听到那相同的话语,只觉得,恩,我会做到的!
他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以后,他一定要找到更多更好的大夫为小叔叔治病,神域请不到,就到魔域去,甚至灰域也行!一想到可以治好小叔叔的眼,让他那耀眼的才华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他就兴奋不已!却没想到,他的计划还没实施,他就已经失去他了,这个他生命中最重要最特别的人。
那一天,他永远都记得的一天,他十岁生日的前一天,五月初八,小叔叔倒在大雨中,倒在他的面前,再也睁不开眼了。
大雨中,杀人者早不知所踪,唯有小叔叔的身体,冷冰冰地躺在地上!一向洁白胜雪的衣裳,多了一抹刺眼的红,沾满了泥泞!无论他怎么呼唤,小叔叔都不会再回应他了。
小叔叔的死,让方家震怒,不到一个月,凶手就被找到了,他的小叔叔,最敬爱的小叔叔,害死他的竟然是同为方家的族人!那人一直对小叔叔心怀嫉妒,使了诡计引小叔叔出来,欲羞辱于他,高傲的小叔叔怎能容忍,于是,那人一怒之下,就……
如果小叔叔可以忍那口气……他忍不住地一再地想着想着,直到兰深的冷言冷语,才让他有些惊醒了。不管多么的想象,他们毕竟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能够为了生存不择手段的是兰深,不是他的小叔叔。
他之所以会去徐家,只是想着查探那里是否有师父所说的恶魔留下的痕迹,却不料碰上了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当兰深抛出那灰色的斗篷,露出那雌雄莫辨的俊美容颜时,他忍不住慌神了。不是为他的美,而是那傲然的笑,那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强大的骄傲与自信,正如记忆中那个人一样!
只为了这一眼,他留了下来。
结果,并没有让他失望,那个自信而骄傲的绝美男子,赢了。
可兰深付出的代价也极大,他的眼睛竟然由于那特殊的秘法而瞎了,比小叔叔当年的情况更糟糕。
自从被他带回来后,不管他做什么,那人都始终是淡淡的,没有热情,却很谨慎地不去触碰他的底线。方天齐明白,在那冷漠的背后,却是藏着一颗强烈的求生之心,正是因为这样的心,让他可以忍受所有的一切,包括那些味道诡异的药。
他没有喝过那些带着香甜气息的药物,却知道那熬药的小雅有点古怪的癖好,喜欢往药物里加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让药闻起来非常甜美,但味道却更糟糕。
是他的私心吧,想要看着那个冷漠的家伙变脸,就像是小时候偶尔也会生起一些恶作剧的心思,作弄小叔叔。
但,小叔叔从不上当,而兰深,从不在乎。
他们终究不是同一个人啊,他的梦,也该醒了。
“方天师!”毕恭毕敬的声音,让方天齐一瞬间从自己的思绪中清醒过来,面前,两个带着黑色铁面具的男子正低头向他行礼,而他们的身后,跟着一个有些眼熟的男子。
“你是,齐浩?”方天齐有些惊讶了,四下打量了一番,这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无意中来到了特卫队总部的必经之路上,“他犯了什么错?”
据方天齐所知,王城的特卫队分外队和内队两个部分,内队是暗中的势力,从没人发现过他们的真实身份,而外队则是摆在明面上的势力,又分成金银铁三个档次,根据犯事的严重程度,出动的人马也会不同,带着齐浩的人,是铁面,而且只有两人,说明问题不是特别严重,但能牵扯到特卫队,已经值得戒备了。
特卫队的人一向是神秘的孤傲的,不会卖任何人的面子,但对于天启殿的天师,尤其是像方天齐这样作为殿主直系弟子且年轻有为的天师,都是非常恭敬的,因为他们深深的明白,天师所掌控的力量是最深不可测的,有时候只要天师的一句话,就可以为你化解一场大劫。
纨绔兵团全军覆没的消息已经不是什么秘闻了,他们不说,方天齐也会从别人的口中知道,倒不如卖他一个面子,给这位年纪轻轻的天师大人留个好印象。
三言两语将事情解释清楚,方天齐看了一眼满脸无奈的齐浩,心中对他很是同情。他可是在场的唯一目击证人了,当然知道真正杀人的是谁,甚至那人现在还在他的屋子里,貌似,窝藏罪犯的罪行也不轻啊!
唉,既然这样的话,那就让齐浩走一趟吧,反正,他久经灰域,特卫队的手段,怎么也能熬得过去,哪里像他,不过是个只有橙阶初级实力的可怜人罢了!
没心没肺地想着,方天齐没有一丝的愧疚,正打算转个圈,绕到别的地方去,却被齐浩叫住了。
“等等,方天师,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吗?”半个时辰之后,方天齐愣愣地看着手里的祈云项链,很有一种跑到特卫队抢人的冲动。全神域都不清楚徐梦云究竟到哪儿去了,这个她那么在意不惜暴露了实力的项链,又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落到了齐浩的手中,而齐浩,将这项链混入一堆杂物之中,是为了掩人耳目呢,还是想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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