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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红楼梦-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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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薛宝钗这句话是发于内心,还是表面装蒜,很多人争论不休。

    “尊薛而抑林”派说:这并非是薛宝钗有意做作,而是出于薛宝钗的性格,修养的自然,也并非是薛宝钗有意和林黛玉争夺“宝二奶奶”的位置,而是有着深深的封建道德观念的薛宝钗的心中,婚姻大事完全决定于父母之命,媒婆之言,如果表现出任何一点主动的意图和行动,都是伤风败俗的可耻勾当。

    “尊林而抑薛”派反驳:薛宝钗在初次和贾宝玉单独相处时,很热衷于贾宝玉脖子上的“通灵宝玉”,并急切地让贾宝玉认识自己项上的金锁;搬进大观园后,薛宝钗还常常到贾宝玉的怡红院玩到深夜,以至于引起晴雯的不满;薛宝钗去探视被老爸打了PP的贾宝玉时,压抑不住内心的爱怜之情;有一次,忘情地坐在午睡的贾宝玉身边,为贾宝玉做活计。这,便是所谓的淑女形象?

    本人一直在想:假如,提亲的不是贾府;假如,要嫁的那个人不是人见人爱的贾宝玉,而是大街上的某个乞讨,或疯子,薛宝钗美媚会不会这样理直气壮,说出这样的所谓的“三从四德”的封建淑女的话来?

    不得而知了。

    也许会。

    也许不会。

    谁知道呢,那么伪善的一个人。

    反正,林黛玉和薛宝钗这两位美媚,世人对她们褒贬不一,各有各的看法。喜欢林黛玉美媚的人大把,薛宝钗美媚的粉丝也不少。

    有人这样不偏不倚地给予这两个美媚肯定:薛宝钗温婉大方,宽容平和,林黛玉有灵性,充满诗意;薛宝钗是现实的,她劝宝玉读书走仕途,林黛玉是浪漫的,她看不起男人为官为宦;薛宝钗是一个好妻子的典范,她会扶助男人,林黛玉是男人梦想中的伴侣,永远那么诗情画意。

    简单一点说,林黛玉是不食人间烟火,薛宝钗是凡夫俗子。

    是不食人间烟火好?

    还是凡夫俗子好?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第15卷 第118节:假如宝黛两人私奔(一)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林黛玉是红玫瑰,薛宝色是白玫瑰。

    薛宝钗因为嫁给了贾宝玉同志,成了贾宝玉同志的妻,所以薛宝钗很不幸的成了贾宝玉同志的“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错失了成为“窗前明月光”的机会。而林黛玉呢,永永远远是贾宝玉同志的“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结局,是林黛玉美媚不愿意的,还以了她的生命作代价。

    如果有得选择,相信林黛玉愿意做贾宝玉同志“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贾宝玉同志也愿意,让林黛玉成为他“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可惜,两人生不逢时。

    更可惜,两人胆小如鼠,就是每人送一只大水缸给他们作胆子,相信他们也不敢学了司马相如和卓文君那样私奔。

    当然,私奔不但要有勇气,也是要本事。

    人家司马相如,是后来出了名的辞赋家,音乐家,卓文君除了漂亮外,还善琴,文采非凡,勇气亦可嘉。两人私奔后,生活窘迫,卓文君就放得下富家大小姐身份,把自已的首饰当了,开了一家酒铺,亲自当垆卖酒。

    私奔的另外一对也很出名,是李靖和红拂女。

    红拂女是歌妓出身,却能独具慧眼,而李靖是一位落难才子,文武双全,通兵法谋略,心怀大志。后来李靖有功被封为卫国公,红拂女妻因夫贵也被封为一品夫人。两人恩恩爱爱,相伴过一生。

    林黛玉美媚也是个出了名的美人儿,家喻户晓。同样家喻户晓的,林黛玉美媚是个纸美人,身子虚弱得很,风吹就倒。虽然,林黛玉美媚也懂得弹琴,诗词也作得好,但林黛玉美媚就做不了卓文君第二,更做了第二个红佛女。

    贾宝玉也与司马相如和李靖差得远,给人家提鞋子也不配。

    如果贾宝玉和林黛玉私奔了,那只有死路一条。

    本人一直觉得,林黛玉美媚最大的幸运,是她早早上天堂,赶在贾府败落,树倒猢狲散之前。林黛玉美媚还有一个幸运,是她没能嫁给贾宝玉同志,做贾宝玉同志的妻;贾宝玉同志也没能娶林黛玉美媚,做林黛玉美媚的夫。

    贾宝玉和林黛玉,只配生活在童话里,谈谈情,说说爱,呤呤诗,作作对,不吃人间烟火。如放到平民百姓家中,不知道柴米油盐醋是何物的公子哥儿和千金小姐,简直就是废柴一双,没有半点谋生本事。

第15卷 第119节:假如宝黛两人私奔(二)

    先说贾宝玉同志。

    贾宝玉是“娘娘腔”的代名词,阴气太重,阳刚气不足,不像个男人,大概是太漂亮的缘故,如果尖了嗓子说话,还真的给人错觉,是东方不败第二。也许,贾宝玉是和女孩子混多了,留恋于脂粉丛中的时间太久,于是便成了半个女孩子。

    贾宝玉没有一技之长,因为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啊,以为家里的金山银山,够他吃几辈子,要一技之长干什么?

    单单凭着会写几首不咸不淡的诗,写几联对子,贾宝玉如果没有家中的大树荫着,顶多能跑到大街上摆个摊子,给人写写书信,设计几个签名的。

    有句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

    也有一句话说:大树底下草不长。

    贾宝宝便是“草不长”的那个。估计,贾宝玉摆摊得来的钱,仅仅够买几个包子,如果想减肥保持身材的话,几个包子加几杯白开水也够了,如果遇到下雨阴天不发市,那得饿着肚子,和林黛玉来个有情饮水饱。

    如果嫌辛苦,不想做小摊贩,不愿意日晒雨淋的,那只有去应聘做教师先生的职位,教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朋友“人之初,性本善”,运气好,有人不计较贾宝玉有没有文凭,有没有做教师的资格,愿意付出工资,那得来的薪水,也许餐餐用咸菜送窝窝头,身上的衣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倒可以勉强过日子。

    问题是,贾宝玉同志挨得苦么?

    贾宝玉同志愿意过这样的日子么?

    想挣大钱,又不用辛苦,唯一出路,对不起,只能挖掘自身资源,出卖色相了,找一个富婆,趁着自己还青春力壮时,把自己包了。不过前提是,贾宝玉得多多锻炼身体,钻研多点床上式样,人家富婆才喜欢。

    但如果这样,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便变了质,变了味。

    再说林黛玉美媚。

    林黛玉娇滴滴,弱不禁风,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下田锄地,纺纱织布这类事,“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林黛玉,又如能够胜任?做不了农活,那做点轻松的吧,帮别人缝缝补补,洗洗叠叠衣服,或做清洁工,扫大街,这些总可以吧?

    但得来的钱,够不够买药吃?

    因为林妹妹,

    挖掘自身资源,出卖色相,做人家有钱人的二奶,也不是孤芳自傲的林妹妹干的活儿,先不要说愿意不愿意,就凭她瘦瘦弱弱,三头两天病着的身体,相信也没什么市场,没有人肯投资。

    识得字,会作诗,能弹琴,来个卖艺不卖身,可连媚眼都不会抛,连娇都不会撒,和人家一言不合就拉出脸孔,不是说话带了刺儿,就是哭得稀里叭啦的林妹妹,会有人愿意聘请吗?别人的公司又不是收容所。

    住贫民区,吃窝窝头,穿着补丁的衣服,冬天没暖气,夏天给蚊子咬,想吃一只新鲜的水果只有咽口水的份,这样看不到头的日子,又如何捱得一生?

    因此,贾宝玉和林黛玉私奔,纯属瞎掰。

    想也是白想。

    不可能。

第15卷 第120节:新文:《爱情呼叫:寻找一个坏男人》

    新文:《爱情呼叫:寻找一个坏男人》

    他不知道,因为他,她才开成一朵欲望之花。他不知道,这一朵花,也因为欲望,从他开始,从他终止。

    http://bookapp。book。qq。com/origin/workintro/530/work_2269714。shtml

    序: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知道,总会有这么一天,我会为我曾经的痴爱而买单。

    但,我不后悔!我不后悔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是在与我深深爱着的人贴身相拥间,悄悄地,悄悄地,流逝如指沙。

    可是,即便到那一天,我也会决不后悔,我曾是那样深,那样纯粹地爱过他。

    苏色色语。

    ——

    ——

    十六岁之前的苏色色,叛逆得一塌糊涂。

    像了个小太妹。

    逃课,打架,谈恋爱,说脏话,混江湖,跟一帮坏小子们一起,学着电影上的样子,讲义气,结拜兄弟姐妹,不但颓废,堕落,还飙车(没奢侈到有小车,是摩托车),拼酒,以为自己很了不起。

    然而在十六岁那年的春天,苏色色突然就安静了下来,变成了淑女。

    因为,她遇到了陆子喻。

    陆子喻是一个来自省城的画家。

    他的画,获得过全国奖。

    大都市的灯红酒绿,繁华,喧闹,让陆子喻无法静下心来,无法在创作上有新的突破。为了寻找素材和灵感,陆子喻到了这个距省城有二百多公里的,多雨水,阴柔,缠绵,有着浓郁的江南水乡那种世外桃源韵味的小镇来。

    陆子喻决定在小镇住上一段日子。

    他要画出一批惊世骇俗的画。

    然后开画展,把画卖出去。

    再然后,去他梦想的艺术之都法国巴黎。

    那一年,陆子喻三十六岁了,他比苏色色,大了整整二十个春夏秋冬。

    三十六岁的陆子喻,并不显老。他看上去,像三十还没出头的样子,洁白的衬衣散发出淡淡的阳光香味,个子很高,人很清瘦,皮肤略略的苍白。他的眼睛清冷,嘴唇凉薄,颧骨微突,神情中透出浓郁的艺术家气质,清高,傲气。他的普通话说得很纯正,像电视中的新闻播音员,嗓音低沉,磁性,让人迷离。

    苏色色第一次见到陆子喻,是在春末初夏的一个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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