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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丈夫-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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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事进行了不到一个礼拜,聂军就已经打进察哈尔境内。聂人雄心知马伯庭要在双十节之后参加总统选举,届时少不了要派差使下来,所以此刻十分加紧,想要速战速决。这日凌晨,他带着李琨一团以及几十门野炮,趁着夜色翻山越岭,想要绕到蔡军后方去搞偷袭。
秋季天凉,露水最重。聂人雄骑在马上,向前疾行。李琨随在一旁,步步紧跟,追得十分来劲——据他猜测,这一仗过后,凭着自己的表现,兴许又能高升一级。
李琨作为一名娃娃团长,年纪正轻,且对聂人雄十分崇拜,故而死心塌地,毫无异想。无声无息的走了许久,聂人雄忽然勒住战马,直觉上感到了不妙。回头望向来路,正是一片黯淡苍茫。
李琨见他神色有异,便是低声问道:“沐帅,怎么了?”
聂人雄犹疑的慢慢一挥手:“不要跟着我,快去押着野炮殿后。一旦有兵包抄过来,不用问话,直接开炮。”
李琨答应一声,调转马头立刻就走。后方队伍极长,聂人雄眼看着他快马加鞭跑远了,这才微微俯下身去,提起精神继续前行。单手将缰绳在腕子上绕了几圈,他腾出另一只手,从腰间拔出了手枪;心里不怕,反而是十分的亢奋——在京城内的种种活动,虽然也是一样的让他升官发财,可总像是影影绰绰,不够确实。不隔三差五的到战场上走一圈,他就觉得自己是落了伍。下意识的低了头,他正打算紧一紧身上的武装带,哪知就在此时,破空忽然起了一声枪响!
众人看得分明,就见聂人雄随着枪声身体一歪,直接便是堕下马去。那马惊了,长嘶一声想要撒蹄狂奔,而聂人雄的一只手还缠在缰绳之中,这时便是被那战马向前拖去。
周遭士兵也不知他是死是活,一哄而上要去追赶。与此同时,四周的枪声爆豆一样传来,后方也震天撼地的开始了炮击。
这时骑在马上就太危险了,旁的不论,首先就很招子弹。随行的田副官跳下马去,张着双手还要去追前方的聂人雄,口中又带着哭腔大喊“沐帅”,正是魂飞魄散有心无力之际,聂人雄却是忽然有了动作——他猛然抽出腰间佩刀,随即一个挺身,狠狠砍向上方缰绳。只听战马一声刺耳惨鸣,锐利刀锋不但砍断缰绳,而且深深陷入马身。聂人雄得了自由,一个翻身滚向一旁。
田副官见状,当即调转方向,哭唧唧的张着双手继续冲锋:“沐帅!”
聂人雄没理他,自己抬手一摸脖子——湿漉漉的又热又黏,定然是血,可这血是从哪里流出来的,他却是不知道。惶惶然的扭了扭脖子,他见自己这脑袋和身体尚未分家,便是拎着手枪想要起身,不料刚刚站到一半,田副官如风而至,他猝不及防,正被对方撞了个仰面朝天。
抬手又在脖子上摸了一把,他迷迷糊糊的发慌,几乎不能确定了自己的死活。天光暗淡,田副官依稀看他颈部血淋淋的颜色深重,登时就要去摸,然而未等他伸手,聂人雄已经再次挺身站了起来。
聂人雄一边开枪一边呼喊,要让队伍撤入山林之中。沿途伏兵越涌越多,单是炮轰已然无济于事。李琨一边命令士兵拖炮入林,一边抓过一名便装打扮的侦察兵,一马鞭子把他抽了出去:“回指挥部,就说我们在山里遭了伏击!”
侦察兵答应一声,撒腿就跑。

第 36 章

小铃铛蹲在指挥部内的一间空屋里,正对着一只小小的火酒炉子发呆。杜副官蹲在她的对面,也是全神贯注的盯着炉子。
炉子上面坐着一只小锅,咕嘟嘟的炖着一只小母鸡。今日是个秋雨靡靡的天气,香气热腾腾的升起来扑上鼻端,于是一大一小两个人就一起垂涎了。
小铃铛眼看小母鸡熟了,便熄了火酒炉子,又忍烫出手,拧下鸡腿先给杜副官吃。杜副官还不肯要,只说:“你吃你吃,把鸡屁股留给我就行。”
小铃铛把鸡腿放到杜副官的饭碗里,然后自己一舔手指头上的汤汁——杜副官这人心地不坏,可是不知怎的,很不招人待见;所以小铃铛看在眼里,就很同情,想要私下对他做些关怀。
“屁股脖子都是你的。”她噙着手指头说道:“翅膀给我。”
杜副官很感动的往嘴里扒了一大口饭,正是一嚼一嚼的想要回答,不想窗外忽然起了一阵骚乱,小铃铛伸长脖子向外望去,就见一名樵夫打扮的青年站在孟庆山面前,气喘吁吁的大声说道:“报告师长……沐帅在山里遭、遭埋伏了!”
小铃铛立时站起了身,一双眼睛瞪得又大又圆。
指挥部里差一点就要乱了套,还是孟庆山临危不惧,压住消息不肯慌张。新派出去的侦察兵很快回了来,说是蔡军正向前线大量增兵,而聂人雄所在的山头是个复杂区域,林海茫茫,这边就算派兵冲破了蔡军防线,可又到哪里和他会合去?
孟庆山命令指挥部立刻向李团发电,希望可以找到李琨,届时双方内外夹击,共同作战。然而直等到了傍晚时分,李团还是杳无音信。小铃铛知道此地轮不到自己插嘴,可是等到这时,实在是忍无可忍,就一脚踩在门槛上,强压心火探头问道:“孟叔叔,他们不回电,我们就派人过去好啦!”
孟庆山正在研究墙上的大地图,听了这话,便是随口答道:“派人?我倒是想派,可是前方道路已经全被蔡君武封锁,连老百姓都不让通过,我怎么派?”
说到这里,他转身面对了小铃铛,抬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大圈:“除非绕过防线,可是路又太远,耗费时间。”
小铃铛张了张嘴,心中一片茫然:“我们强行打进山里不成吗?”
孟庆山看她急得可怜,就忙里偷闲的多说了两句:“即便我们打进了山里,也是守不住地盘。蔡军集合起来,还是要把我们赶回来的。现在段世荣已经带着队伍赶来增援了,不过人在路上,不能立刻就到。”
小铃铛抬手扶着门框,声音轻飘飘的没有力气:“那……是不是只要能够找到干爹就好了?”
说到这里,她迈步向内走去,一直停在了地图前面:“孟叔叔,你讲一讲,如果当真找到了干爹,又该怎样救他出来?”
孟庆山本来是没时间和她废话,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这话不说还不行。万一自己这边当真是耽误了时机,外人看在眼里,也许要怀疑自己是有意拖延;如果沐帅平安归来了,这小丫头也可以充作大喇叭,将自己的一片苦心广播一番。
小铃铛仔细倾听了孟庆山的讲解,又将地图反复看了几遍。末了她抬头说道:“孟叔叔,让我去吧,我去找他!”
孟庆山登时啼笑皆非:“开什么玩笑!那边连本地村民都不许通行了,你怎么去?”
小铃铛答道:“我混过去!”
孟庆山这回直接摆了摆手:“丫头,回房歇着去吧,我定会想方设法救出沐帅,你就别跟着添乱了。”
小铃铛垂下头来,心想你单是想方设法又有什么用?这一天眼看着就过去了,你的方法又在哪里?十分烦躁的咬了咬牙,她心有怒火,却不敢发,因为毕竟如今孟庆山是军中领袖,她怕自己得罪了他,他会迁怒到干爹身上。
小铃铛悻悻回房,站在墙上一面玻璃镜前,她望着镜中人愣了片刻,随即转身从抽屉里翻出一把剪刀。抬手摸了摸光滑的头发——头发长得快,已经快要垂到肩膀,烫出的卷子也松散了,只在发梢那里还能看出明显的弯曲。侧过脸去揪起一绺头发,她毫不犹豫的合了剪刀。
片刻的工夫,她给自己剪了个狗啃似的短发。换上一身松松垮垮的男装,她见桌上还摆着一盘点心,就扯过屋角小床上的枕巾,把点心尽数包起来塞进怀中。杜副官的手枪素来是随便乱放,这时也被她翻出来贴身揣好。刷刷点点的写出一张字条留在房内,她像个秃小子似的,鬼鬼祟祟溜了出去。
小铃铛在人生的前十二年里,仿佛一直都在到处乱窜,像一只很有眼色的小老鼠,四处寻觅食物果腹。如今她重操旧业,在夜色中跳跃向前,轻而易举的就溜出了军营。
她等不得了,再等下去,会活活的急死。她不信这世上真有铜墙铁壁,这次就要去试上一试,看看蔡军的防线是否真的针插不入、水泼不进。
走出十里地之后,小铃铛已经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只土猴。
前方隐隐有了火光,必是驻扎了蔡军人马。这样的通达大道,她是绝不敢走的,所以立刻转身扑进荒草丛中。荒草都有半人来高,带着浓重露水。小铃铛弯着腰走得深一脚浅一脚,身上的夹袄被打了个半湿,不时腾起一团秋后的蚊子,嗡嗡叫着围了她一头一脸,见肉便要叮个红包出来。
小铃铛过惯了养尊处优的好日子,懂得了文明卫生的好处,这时就感觉有些不可忍受,可也没有多想,一味的只是向前走,偶尔抬头看看星空,辨认方向。如此不知过了多久,她自觉着再走下去便有迷路的危险,故而回归正途,继续向前。哪知走了没有多久,前方影影绰绰的,又起了火光。
这让她有点傻眼——原来蔡军的防线竟是如此漫长!
这样看来,果然是绕不过去的,等到她凭着两条腿绕过去,也许战事早已完结,干爹也死在了山上。思及至此,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决定走一步、看一步。
在铜墙铁壁一般的防线之中,小铃铛终于找到了一处较为安全的缺口——在相距一里地远的两处岗哨之间,有着一片黑暗地带,正是一处乱坟岗子。
她素来不怕死人,这时就打算偷偷爬过坟地。一路连滚带爬的跑上前去,她正要离开草丛冲向坟地,不料就在此时,遥遥响起几声狗叫,却是一队巡逻士兵走了过来。
小铃铛富有经验,不怕士兵,反倒怕狗。小心翼翼的后退几步蜷缩起来,她见身边正有一洼臭哄哄的泥水,便伸手淋淋漓漓的抓了一把污泥,满脸满身的乱涂一气,想要盖住人的气味。心惊胆战的盯着前方,她连呼吸都停住了。
巡逻小队越走越近,随行的两只狼狗不时吠上一声。小铃铛心中暗暗祈祷,只盼狼狗万万不要嗅出异常,哪知狼狗还是半大的狗崽子,十分贪玩,且走且闹。及至到了小铃铛面前,越发互相咬做一团,你追我赶的乱跑乱跳。小铃铛吓得魂飞魄散,同时就把一只手暗暗摸到腰间,心想自己若是被发现了,临死前也要开枪射击,拉几个垫背的和自己一起走。
三分钟后,两只调皮狼狗被士兵吆喝着带走了。小铃铛这时已经憋得满脸紫红。咬牙切齿的慢慢呼出一口长气,她眼看队伍越走越远,这才臭气熏天的慢慢爬了出去。
小铃铛天生的长胳膊长腿儿,这时就趴在地上,一路向前绕过坟包蠕动。这般时候,正是月明星稀,偶然一阵秋风吹过,寒侵入骨。三两点鬼火不时闪烁,忽有忽无;远近响起虫鸣鸟啼,随着风声时隐时现,真如鬼哭一般。又因两边岗哨相隔甚近,所以小铃铛不敢肆意动作,只能是贴在地面上,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尽力爬行。
如此爬了片刻,那支巡逻队伍又溜达回来了。
小铃铛吓得心胆俱裂,因为这回躲无可躲,坟包低矮,后方也不能藏人。一时情急之下,她忽见身边有个坑洞,便是一翻身滚了进去。洞内之臭,无法形容,却是正中了她的下怀——她依然是怕狗。
及至队伍走远了,她只觉身下硌得好生疼痛。起身回头一瞧,她当即打了个冷战,口中骂道:“吓!这他妈的——”
话没说完,她反应过来,连忙收住言语。对着坑底那位龇着大白牙的骷髅,她毕恭毕敬的抱拳拱了一拱,心中暗道:“前辈,我冒犯您了,您可千万别生气。等我把干爹找回来了,一定给您重修一座好坟。”
然后她爬了出去,继续前行。夜色越深,周遭的环境越是恐怖。亏得她是从小野惯了的,否则恐怕换了一条好汉过来,也要吓得屁滚尿流。
一路爬到凌晨时分,她站了起来,进入山林。

第 37 章

一旦过了蔡军防线,那么后方便是平常村庄,虽然因为战事激烈,空气有些紧张,然而和前线情况相比,倒也还算一片太平。
小铃铛灰头土脸的走在山中路上,一路打叠起了百分的精神,只怕遇到蔡军士兵。心惊胆战的走出老远之后,她倒是遇见了几名上山采摘山货的百姓。故意苦着一张面孔走上前去,她大模大样的向着对方一拱手,然后哑着喉咙发出气若游丝的粗声,正是个闹嗓子说不出话的状态:“劳驾,请问这边山里可还太平吗?”
几名百姓上下打量了她,只见她是个直条条的身材,穿着一身臭气熏天的破夹袄,蓬头垢面的看不出相貌,便反问道:“你是从哪里跑过来的?”
小铃铛回身随便一指:“那边打得厉害,家里房屋都被烧了,我和老娘走散了,正是不知怎办才好啊。”
她的一举一动都类似半大男孩,所以对面几人当真没有瞧出她的女子身份。为首一人背着一捆柴禾,这时便是长叹一声:“小兄弟,山里也不太平啊!就在你脚下踩的这个地方,前天夜里刚刚打过一仗,你要是想找老娘,不如进到村里瞧瞧。山中没吃没喝的,老太太哪里能够安身?”
这人说起话来安安然然的,小铃铛便深以为然的一点头,又嘶嘶的发出声音道了谢。独自踏上道路,她心里略略有了安排,拖泥带水的继续向前走去。
太阳渐渐升起,她觉不出饥饿,两只脚走得很是有劲。身上的潮湿夹袄慢慢干燥,臭气引得一小群苍蝇跟在她的身后,嗡嗡着不肯退散。
小铃铛仿佛是带有一种动物性。在繁华的都市里面,她未见得如何出奇;可是如今进了山林,她就毫无预兆的精明灵敏起来。沿着地面上的散碎枪械和空子弹壳,她蹦蹦跳跳的翻山越岭。因为从小就爱追着军队觅食,所以她十分擅长寻找蛛丝马迹。眼前一片半黄的衰草显然是被群马啃过,这让她越发坚定了前进的决心。抬手在额头上抹了一把热汗,她停下脚步思索片刻,随即转了个弯,挑那荒草杂乱的道路去走。
她想干爹当时应该是仓皇撤退,自然不会沿着前人开辟出的平坦山路逃跑。山路四周皆是长草葱茏,若是遭人踩踏,必定东倒西歪,失了自然的形状。抓住这样一点痕迹,她迈出大步开始奔跑。正是跑得虎虎生风之际,她忽然扯着嗓子惨叫一声,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来,她疼得面孔扭曲,就见一只大捕兽夹正是钳在了自己的右脚踝上。
大捕兽夹是猎户布下捕捉猎物的,劲道极大,连猛兽都能制住,锋利铁齿能够一直刺透皮肉夹上骨头。小铃铛穿着一层裤子,虽然不知伤势如何,可见鲜血瞬间涌出,已经浸得裤脚湿透。
她疼的头脑中嗡嗡作响,一口气存在胸中呼不出来,两只手汗津津的直哆嗦。咬紧牙关定住心神,她伸手扳着夹子两边,先是试着用了力气,却是丝毫不能分开;张大嘴巴望向天空,她颤抖着哭了一声,然而随即低下头来,她还是得去自救。
随手捡起一根树枝衔在口中,她也顾不得伤处疼痛,两手再次抓住夹子,这回她屏住呼吸猛一发力,只听夹子咯咯吱吱的发出声音,竟是被她强行扳了开来。
这回右脚得了自由,她远远扔开夹子,也来不及挽起裤腿查看伤口,四脚着地继续向前爬行,一边爬一边疼,一边疼一边怒。为了排遣这种苦楚,她带着哭腔骂骂咧咧,问候了夹子主人的祖宗十八代,又把对方的老母拎出来,翻来覆去的操了百八十遍。
如此爬了足有两三个小时,她忽然眼前一亮,发现了前方草丛中散落了许多新鲜马粪。心中隐隐生出希望,她开始轻声呼唤:“干爹,干爹……”
在距离马粪两里地远的小溪边,她终于找到了聂人雄。
徘徊在营地外围的哨兵发现了她,大呼小叫的把她搀扶到了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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