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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文化与潜规则(又名:道破天机)-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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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王朝中的人们因影响他人政治生命而掉脑袋,乃是遭受到了“王法”,而这些官员的杀人是个人行为。但从中仍然可以使人看到,在权力可以搞定一切的条件下,“政治生命”确实会成为你死我活的斗争。
这里,我想到了尼克松先生,他的“政治生命”毫无疑问是被人为终结的,不过在那个斗争中,倒也没有什么腥风血雨,政权对破坏其“政治生命”者无法约束,甚至积极推进调查,尼克松个人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是否动过杀人之想,没有人知道,起码没有任何人为他的“政治生命”的终结而付出性命。
当然,我并不夸张地认为,官员为了其“政治生命”的延续,总是会使出杀手。我很客观地看到,更多的官员在维护其政治生命的过程中,采取了低三下四的姿态。化名“小妹”或者任何一个女性气息浓厚的名字,广发信函,请求官员的帮助,只要暗示一下“你不会愿意我们的事情让别人知道吧”,往往就可以坐等汇款的到来。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先生更是以其下跪行为,显示了他对“政治生命”的无限珍惜。当官员下跪的时候,舆论是怎样评说的呢?认为这些人毫无人格,丑态百出,成了软蛋。我想,倘若他们有了丑行,只是变成软蛋,倒也还算是人性尚存了。倘若他们都像杨国瞿等人那样,丑行眼看败露,不仅不变成软蛋,反而杀心大作,那才更加可怕。
官员之间的残杀,留下一个个血写的问号:拥有一官半职,难道比拥有生命还重要?在正常人眼中,这是无法理喻的问题,而在扭曲的“官性”那里,这却是最自然不过的逻辑——视官如命,何妨取人性命。“官性”之异于人性,在于把做官当作最高追求,一切为了做官,做官就有一切,荣华富贵系于此,身家性命系于此,官职自然就比生命还重;为求做官、保官、升官,就可以挖空心思,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以命相搏。“官性”何以异于人性?说穿了,“官性”就是对人性的泯灭。而这一切,都是“官本位”社会的必然现象。
“官官相护”和“官官相杀
中国官场有两种现象根深蒂固,一种是“官官相护”。老百姓告状的,只要告的是官,没准就碰到他的保护伞──另一个官,牵一发而动全身,你仿佛身陷罗网中的蚂蚁,到处是官气、官威、官脸,整得你不死也得脱层皮。无怪乎,中国老百姓说,打死也不告官,告了也白告。另一种现象就是当下慢慢兴盛起来的“官官相杀”。
略略浏览一下10月份的报纸,便会发现两例“官官相杀”:
10月11日本地的《华商报》报导,西安市临潼区马额镇原党委书记郭天京持刀将时任该区药监局局长的寇胜法刺死。10月8日,此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郭天京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14万余元。郭之所以杀死寇胜法,原因就是平时对自己不满。
10月13日黑龙江的一份报纸报导,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长青乡3月22日晚,乡教育办公室27岁的副主任付殿忠,为了早些得到升迁机会,雇佣杀手谋杀乡教办主任孙纯才、吴景学,因为他俩离退休年龄太远。
这仅仅是官官相杀之一斑。翻开前几年的纪录,更是触目惊心:广东省阳春市财贸办副主任林启菊,“很不习惯”市长曾威斌的领导方式,感觉他老是“刁难”自己,了解到原副市长杨启周与曾市长之间积怨颇深,便找到杨启周,相约除掉曾威斌。1997年3月,杨启周与林启菊雇用杀手,50万元买曾威斌的人头。1997年4月16日,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杨锦生为谋取正局长之职,花3万元雇用黑社会势力,用浓硫酸将环保局局长杨明奕烧成重伤。2000年3月22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长青乡教育办副主任付殿忠策划谋杀了主任孙纯才。
2000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分院就隆安县原副县长李绍武为保官杀人,向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绍武的朋友杨丛“下海”办公司,李绍武加盟其中。后因利益分配不均,杨丛扬言要去法院告李绍武,搞臭他,让他当不了官。因县政府快要换届,李绍武很害怕,伙同他人用36万元雇请5个杀手,于1998年8月25日将杨丛置于死地……
“官官相护”是中国官场历来的恶习,“官官相杀”从表面上看和“官官相护”相反,但其本质却是一样的,也同样是中国官场的恶习。“官官相杀”在中国实际上源远流长。春秋战国,你整我,我整你。历朝历代更是变本加厉,各官员们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坑害。共产党统治中国后,更是把这变成了一门艺术──斗争斗争再斗争,上至高层,下至基层官员,一派腥风血雨。不过,过去的“官官相杀”多少还是有点文明,属于文斗和权力角逐的范畴。而如今竟然发展到雇佣黑社会,使用卑鄙手段,则有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似乎已经超出了官场的游戏规则,有点丧心病狂了,太赤裸裸了。口口声声称自己是人民公仆的中国为官者,一下子“凶”形毕露,变成了一个凶神恶煞的“刀客”、“刽子手”?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第十七章 官与经济
17。1 官与经济
经济重来就不是孤立的经济,从来就是政治的表现。所以有关经济发展一直是比较敏感的问题,争论也很大,要么不谈,要谈的话,事先一定要把住领导的脉搏,一定要了解最新的最近的信息。
计划经济有这样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在宏观经济领域,行政控制经济,排斥市场作用;二是在微观经济领域,扶持国有企业,消灭民营企业;三是在发展战略领域,重工业优先发展;四是在收入分配领域,批判按劳分配,搞绝对平均主义;五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全面批判西方经济学,全党学习苏联的《政治经济学》。
计划经济是一种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是一竿子插到底,既管宏观又管企业;市场经济则不同,政府调控是宏观调控制,政府只调节市场,由市场引导企业。我们抛弃计划经济,也不是反对企业有计划。计划经济与计划是两码事,切不可张冠李戴,更不能把企业计划的重要性当作否定市场取向改革的借口。
彻底的市场经济是无耻的,有的只是利益搏弈。在这种搏弈中,双方都有权去寻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关键看双方有没有利益共同点、彼此利益重合的地方有多大,以及搏弈双方的处境和力量对比。如果双方的利益非常一致,或者重合的地方很多,且双方处境相当,那么,搏弈的结果就会趋向均衡,这种均衡对双方来说,都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结果。
经济学里有句名言:资本是有嗅觉的。只要有利益的地方,资本总能知道,并且千方百计地进去获取利润。很多地方的房地产是当地重要的经济支柱,房地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而人为提升的结果。
有的人政治嗅觉相当敏感,要是事先被他嗅出了什么味道,他就会立刻采取措施,变被动为主动。所以,高手往往不从政治上入手,而是从经济上入手,使对手疏忽大意,以为只要自己政治上不出问题,就不会有问题。但他忘了一点,有时侯政治也会以经济的面貌出来,这就要犯错误、吃大亏、栽筋斗。
在过去的许多年里,一个重要的、流行的理念是“算政治帐”,于是导致了很多违反基本经济规律的荒唐和严重的浪费。如今是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年代,算帐的方法似乎完全被颠倒了过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用经济帐掩盖政治帐和道德帐。
中国的特色之一,就是政治话语在经济生活中依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商场上的权力和金钱是紧密结合的,表面看起来好象遍地都是生意,其实真正的资源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不惜一切代价,如果不惜一切代价,这个代价太高。
从经济力量的角度看,资本的话语权越来越不容忽视,商业价值、社会价值、权力价值之间的制衡与互动机制已经体现。
一味追求效率的结果,就好象以最快的速度爬上梯子,然后发现架错了墙。
公有制在名义上是人人所有,实际上是人人都没有。这就造成人人都想占有这种现象的滋生。
试点推广模式是中国改革经验的金科玉律之一。改革开放的许多难题都是通过试点、试验田、特区逐步解决的。试点模式一般被认为稳妥郑重。但是,试点思维本质上不过是计划经济与中央集权的产物。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领导单纯当干部不搞经济不行,出不了政绩;知识分子单纯搞学问也不行,财力、物力不支持,出不了成果。只有领导与学者相结合、学问与权力相结合,才能如鱼得水、如虎添翼。
市场经济的核心,其实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买”字,一个是“卖”字;在市场经济的天平上,包括人,都是可以卖的。
垄断霸王的巨额利润,实际上就是每个老百姓的生活成本。竞争格局只是一种伪市场化的表象,背后的“利益同盟”才是垄断的本质。
一个企业家,一切思考都以利益为前提,政治正义之类的东西,并不是影响他决策的重要因素。
在现实中,最初是企业求银行贷款,当银行向企业投入大量资金以后,关系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是银行求企业还息。至于还款,银行连想都不敢想,,因为这已经是显而易见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只要企业不破产,银行就烧高香了。开始银行是企业家的老爷,而一旦贷款到了一定规模,银行就会变成企业的儿子。再说,银行是国家的,风险也是国家的,与银行具体的信贷员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贷给谁都是贷,只要给点好处就能打倒,太容易了。
17。2 关于官商问题
官商关系的历史考察。
中华帝国从宋朝开始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其表面特征之一就是工商业的繁荣。在明清两代出现了以前没有的大商帮,晋商和徽商为其中声望最显著者。
工商业者为中国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这些一点都没有改变人们对商人的鄙视,其中原因很复杂,最让人不能容忍的就是商人和官员之间的暧昧关系。
明清以来的商人大多数有很强的依附性,由于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财富没有法律保证(甚至连道德保证都没有),因此他们大多数有依附于某个官僚,依附于腐败政治的倾向。骤然壮大起来的商人,在腐烂的政治环境中左右逢源,翻云覆雨。由于“钱能通神”的格言屡试不爽,他们无所忌惮地收买官员,攫取财富,他们的财富与其说来自于他们的生意头脑,不如说来自于他们杰出的交际能力,因为他们从事的是一种垄断性质的生意,只要拿到政府的特许证,就可以财富滚滚而来。
商人们利用贿赂官员来牟取发财的特殊机会,保护自己的财产,这也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但是这种方式其实到头来并不总是有效,即使有效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和成本。
从1865年到1890年,满清政府总共创建了21个军工企业,创办人几乎都是地方的督抚。这些企业只不过是这些督抚的另一个衙门而已。对这些企业的控制权,是与这些地方督抚的权势直接相连的。控制这些企业,是成为一方霸主的有力资本,因此大员之间常常为争夺这些企业的控制权而产生纠纷。
而近代新式企业的出现并没有改变这种局面。如果没有地方大吏的保护和扶持是建立不起来的。没有一个官方的保护人难以筹措到大额的股金,在传统的社会中,也得不到能与外国资本和旧式企业竞争的特权,躲避不了来自官方的勒索;依附于官僚,自然也就难免来自官场的骚扰和腐蚀,由于各督抚都把这些企业作为自己的私人势力范围,所以新式企业成为督抚安插亲信的肥缺。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企业总是带有严重的衙门气息。
企业中贿赂公行,任人唯亲,冗员泛滥,正所谓“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依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
进入民国以后,在中国丧失了基本的政治秩序后,企业与政治的关系变得异常复杂:一方面企业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能量,他们操纵政治,为军阀提供财政支持,两面三刀,朝秦暮楚,甚至可以左右政府的产生和政策方向,如上海的总商会可以影响舆论、控制市面;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极为虚弱,任何一个军阀随时都可以前来勒索,威逼企业家,甚至绑架杀害,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更不要说能够建立正常的秩序和竞争规则。
作为一个自觉的阶级,企业家在利用政府、官员的特殊关系的时候,一定不能让这种关系危害到企业的制度理念,所以对于政治,企业是利用,而不是被同化,这之间主客关系的区别看似极为细微,但在实践中这一差别却将决定企业的命运。
会馆演绎的官商故事
官商之间的事儿,从来都是大事。自秦汉以来,封建制基本上见了鬼,皇帝要靠官僚来治理整合国家,从此以后,中国社会的两大最有势力的群体,一是官,其中包括候补和退休的,一是商,其中包括半农半商和半官半商,他们之间的事,小得了吗?不过,在一般人看来,官商之间,没有什么好事,提到“官商”后面跟着就是“勾结”,勾结之后,自然是坑害老百姓,损害国家利益。
官商勾结,是官主动还是商主动?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这个问题,在有皇帝的年月,答案一向是清楚的,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大家都认定商家一方,是罪恶之源,就像亡国都怪那些倾城倾国的美女一样,板子不由分说,都打在老板的屁股上。即使到了今天,前几天刚看的一个黄纪苏写的话剧,《我们走在大路上》,依然是批官的时候,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打商之时,乱棍齐下,既狠又黑。在这些人看来,世道坏,就坏在商人黑心趋利,把官老爷连带老百姓都带坏了。
尽管我不相信商人都是邪恶的逐利之夫,但在官商关系上,的确商显得要主动一些。问题是,商人为什么非要巴结官?道理很简单:在官与商之间,官是绝对的强势,不仅握有公共资源(可以通过商来分享),而且享有福人祸人的权柄,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也是百里侯,人称“灭门县令”。纵使富埓王侯,一个有权的小吏,也可能让你阴沟翻船,身死财空。反过来,商人,则处于绝对的弱势,不仅权势上无法与官抗衡,连自家的身份也带有道德上的污渍,在有“市藉”的时代自不必说,身份上就是准贱民,在有了正常的法律地位之后(明清),士农工商,商依然排在四民之末。
商人勾搭官府,到底是出于分享公共资源的动机多些,还是出于自保的动机多些?这还真是个问题。
不管哪个原因多些,反正只要做买卖,就得跟官府和官员打交道,赶集买菜也就罢了,只要有个固定摊位,哪怕卖包子,也得对衙役老爷陪个笑脸,忍受人家时不时白吃几个包子。大一点的商人,跟官府打交道,途径当然有很多,但跟今天比起来,却有太多的限制,王朝政府对商人的道德岐视,无形中增大了商人与官员沟通的难度。官员接受商人的吃请,包括同赴妓馆青楼,都可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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