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穿越之无田无泉农女-第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所以涂月兰从屋里拿了装水的木盆和湿抹布给杨思媛用,因为有人使用石臼,涂月兰就将针线拿到柴门外的屋檐下做,这样就能一边跟里面的人聊天,一边又不耽误手上的工夫。
简单清理了石臼,杨思媛决定先打些面粉,毕竟这个事打算晚上就吃的,再加上蜀黍的粉子是深色的,万一还剩下下脚料留在小麦粉里,总归不太好,而小麦粉的下脚料落在蜀黍里完全没问题。
杨思媛只浸泡了大约两三斤的小麦,这个量石臼完全够容纳下去,所以杨思媛一下子倒了进去,而栓子着站在木板上开始踩木板。
伴随着“吱呀、吱呀”的响声,杨思媛和栓子的工作开始了,栓子在卖力地踩木板,杨思媛乘机扫石臼里的麦子。
屋外涂月兰有一针没一针地做着针线,不时跟屋里的人聊会天,到也不显得枯燥乏味,一下午就在这样的“吱呀”声中度过了。
晚上回到家里,杨思媛用水将面粉和好,这个时候杨思媛不禁庆幸这个时候又吃手擀面的习惯,家里还有根擀面杖,否则就悲剧了。
揉面和擀面,她都是第一次做,不过小时候看过外婆和奶奶们做,所以大致上还是知道怎么做,只是因为是第一次做,面和得有些稀,不过她也担心有这样的情况,也没有将所有的面粉都到进去,所以又加了些面粉,才勉强将面团揉开,然后又烧了热水将吃饭的桌子烫了两遍,拿干净的抹布擦过了,才将面粉倒上去开始擀面。
这个时候的面粉没有杨思媛看到那么光洁、细腻,也没有杨思媛平日里吃过的那么白,有点发暗,不过却不影响杨思媛将面粉做成面皮,用力包馄饨。
在杨思媛擀面的时候,杨思媛就将栓子赶到灶膛旁烧火煮开水了,那边栓子在烧火,这边杨思媛在摸索中慢慢也掌握了擀面的诀窍,很快就将一张大大的面皮擀了出来,杨思将面皮叠好,就拿刀将面皮切开。
“姐,我们吃面吗?”实在忍不住的栓子问道,他实在很怀疑姐姐说的什么馄饨,明明就是做面条的工序嘛。
杨思媛一边切面,一边回道:“不是,我们吃馄饨,等会我教怎么包馄饨。”
将切好的长方形面皮又叠到一起,杨思媛再切长小方块,然后将下脚料放进面盆里,准备和下一团面一起再加工,将馄饨皮放进用力准备放馄饨的簸箕里,杨思媛决定向教栓子包馄饨,这样也能加快工作效益。
于是杨思媛从碗橱里将调好的馅料拿了出来,然后示意栓子过来看,栓子走到旁边,只见杨思媛摊开正方形的面皮,然后夹了一小块馅料到面皮正中间,然后将面皮对折再对折,再将之前对折的两端粘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奇怪的形状。
“像不像元宝?”杨思媛问道,“其实它还有被名字叫元宝,过年的时候吃的话,就很有寓意。”
其实栓子根本没见过什么元宝,最多就是在年画上见过,所以还是点了点头,看着的确有些像。
“去洗个手过来帮忙,我擀面你来包,等会就可以下锅煮了。”杨思媛吩咐道。
栓子乖乖去洗手,要说起来,杨思媛觉得虽说栓子非常调皮,也不好管教,但是的确要比很多她见过的小孩好一些,至少能说得动,也肯帮她做事情,像是包馄饨,她绝对放心让他来帮忙,要是放在以前,她是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放心,只求那些小太爷们离她远些才是正经的。
栓子跟着杨思媛学着包了几个后,就自己能捣鼓了,这个时候杨思媛也就放心让栓子自己包了,而她就开始擀第二章面皮儿。
忙忙碌碌中姐弟两个将所有的馄饨都包好了,剩下的面脚让杨思媛做成了饺子皮儿,直接包成了饺子,中间栓子还好奇地追问馄饨和饺子有什么不同,这个问题还真把杨思媛给难住了,一样都是面皮里面包了馅料,为什么一个要叫饺子,一个要叫馄饨呢?
要是放在原来的世界里,倒也好回答,一个是北方的食物,一个是南方的食物,然后就是外形不一样,一个可以干湿两吃,一个只能煮了吃,可是这个时候只怕全世界也就杨思媛家里又饺子和馄饨,哪里来的南方和北方之分?
不过后面的解释还是能用到的,所以杨思媛就说外形不一样,吃法上也不一样,所以才分为饺子和馄饨,总算把这个问题给掩饰了过去。
煮好第一锅馄饨,杨思媛用熬了差不多一下午的骨头汤配了一碗给栓子吃,第一次吃的栓子立刻被折服了,倒不是有多好吃,只是不过因为骨头汤熬得香浓,再加上熬得久了,骨头里的油脂也被熬出来了,怎么会不好吃呢。
其次杨思媛毕竟是在大城市生活了很多年,煮馄饨也是有讲究的,一定是汤和馄饨分开的,而且馄饨是不会煮散的,有些地方吃馄饨,就喜欢把馄饨煮散了,感觉就是一锅面和馅料的混合物,看着就没有什么食欲。
见栓子狼吞虎咽地将馄饨吃了,杨思媛又从碗橱里拿了几个大碗,每碗装了十多个的馄饨,然后吩咐栓子将馄饨给平日里交好的人家送去,当然这些馄饨就没有栓子吃的待遇好,不过是白水煮出来的而已。
栓子自然有些不肯,觉得这么好吃的东西,当然是自己和姐姐吃最好,其他人就不要想了,最后杨思媛又给他一通思想教育,栓子才不情不愿地提着篮子去给那些交好的人家送去。
这边杨思媛倒也没继续煮,簸箕里还剩下差不多四十多个馄饨和饺子,能包出这么多主要还是她小气了不少,每个里的馅料比起往日里的只怕只有三分之一,倒是几个饺子里的馅料比较多,这个也是有原因的,饺子里馅料少了撑不起来,然后就是饺子是要留给自家吃的,自然要多包些馅料。
等栓子回来后,杨思媛才开始煮另外一锅馄饨,并且也将骨头汤里的豺狗骨头都捞了出来,放在桌子上凉着,准备等下跟栓子两个将骨头敲开吸食里面的骨髓,从以前杨思媛就喜欢吃骨头里的骨髓,事实上很少有人不喜欢这种食物,虽然很油腻,但是熬煮过后真是一道美味啊。
栓子回家后一脸兴奋地拉着杨思媛就开说,说是他给人家送去后,那些人家对这个都很稀罕,毕竟没有人吃过这么新鲜的食物,一听说是栓子做的,都夸奖栓子有出息,自从父母去世后栓子还从没有被人这么夸奖过,心里这么不兴奋,怎么不开心,所以一路上简直是飘着回来的,见到杨思媛后,更是嘴都没停过。
昨天去参加亲戚家的死忌,一早出门帮忙做圆子和折纸钱,晚上回到家里倒到床上就睡着了,还打了一夜的呼噜,我老公一早问嘴巴酸不,我都不懂,老实的回答说不酸,我老公就说,你打了一夜的呼噜,嘴巴不酸?气得我差点想给他几拳,还不是他们家的亲戚,死米良心的,我做圆子折纸钱,他倒好,就在那里跟人闲扯和打牌,坏蛋
正文 第四十一章 节 赶集
杨思媛含着笑意看着栓子,心里也为他感到高兴,得到别人的认同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以前的栓子之所以那么桀骜不驯,就是因为再也没有人赞扬、认同他了,所以总是做一些不好的事情,他只是想引起人的注意而已。
最后的结果的确是让人注意了他,同时也让人们更加厌恶他,最后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所以坏孩子不是天生的,有时候一些简单的话语和一个笑容,说不定就能挽救一个失足的孩子。
而杨思媛没想到,自己仅仅一个突发奇想却改变了栓子,看着栓子满脸的自信和快乐,杨思媛知道这个孩子跟以前不一样了,哪怕以前他因为害怕受罚而不得不听话,可是现在这个孩子懂得追求荣誉了,一个人有了羞耻感之后,很多事情不用多说,他都会想着向好的方向走。
随后姐弟两个将剩下的馄饨和饺子悉数吃完,又将那些骨头敲开,将里面的骨髓吃完,这个时候栓子感叹着,原来骨头都这么好吃,杨思媛自然是取笑了他一番,然后姐弟两个又讲了一故事才洗澡上床睡觉。
在杨思媛的坚持下,栓子现在和杨思媛一样每天晚上都必须洗完澡才能上床,往日里的脏小鬼,现在只怕是村里最干净的小孩了。
这一夜还算平静,因为陷阱并没有重新布置,最多就是那些机关,杨思媛重新布置了,不过杨思媛觉得捕到东西的可能性不大,还是去看了看,结果果然是一无所获,她心里也不气馁,除了这些猎物,她还能采集药材。
虽说没有抓到其他猎物,却是让她抓到几只黄皮子,这个是因为她将昨天的豺狗的内脏放进笼子里当诱饵,结果还真让她抓到几只活的黄皮子,因为想着要拿到集市上去出售,所以杨思媛并没将其打死,而是装进同一只竹笼子里,又拿了其他的内脏给它们当食物。
接下来几天都没有捕捉到大型猎物,最多就是抓到一两只的黄皮子,杨思媛都将它们养着,准备拿活物到集市上去卖,再者她也不太会杀这玩意儿,因为有少量的豺狗内脏维持着生命,这些小东西倒也没有死掉。
就这样迎来去赶集的日子,因为提前就跟杂货店老板打过招呼,所以一早姐弟两个起床了就收拾了东西去杂货铺子等着了,至于家里就交给了外婆老太,头天晚上李老太就跟两孩子一起住的,等杨思媛他们出门后,李老太也帮着把屋里屋外都收拾了,又是挑水浇菜,原本就是闲不住的人,自然是忙完家务又去菜地里找事做,最后还看上了屋前的场子四周,想着种些蛾眉豆什么的,?又帮着外孙家做了不少的事情。
人到齐后就出发了,杂货铺老板姓李名耀祖,杨思媛姐弟称呼其为七舅,总之也是李氏家族的人,跟杨思媛的舅舅们同一辈分,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涂月兰的丈夫王顺,一个是涂奶奶家的小儿子潘海,王顺是进镇卖绣品,潘海则是去镇上打零工。
李耀祖家有一辆驴车,车上放满了物品,看样子是要拿到镇上去卖的,具体有些什么,杨思媛也没有去探究,而杨思媛自己也挑了一对箩筐,里面装满了晒干的草药和木耳、干蘑菇还有就是一笼子的黄皮子,大约有七八只,都有些恹恹的,大概是因为换了环境,而且又在家里豢养两三天的原因,杨思媛总觉得它们活不了多久。
驴车上都放满了货物,自然不可能在让杨思媛将东西放上去,而且其他人也都是步行,唯一只有李耀祖要驾车而坐在车上,不过杨思媛也没有什么怨言,只是一手牵着栓子,默默跟在驴车后面走着。
也许是自己现在这幅身体早就习惯了,所以她虽然挑着两箩筐的东西依然如履平地,一点不比其他人的脚步慢,也不觉得有多吃力。
一行人马不停蹄地走了一上午,杨思媛才发现路真的好远,都翻过了好几座大山,可是出现在他们眼前的依然是青山树木,和羊肠小道,最多能容纳两只车轮碾过,此时杨思媛真希望能有辆自行车,她也不求什么汽车了,哪怕是一辆自行车,她都心满意足了。
因为走了一上午,众人挑了个树荫下休息,这个时候杨思媛从箩筐里拿了蜀黍野菜团子出来跟栓子两个分吃,其他也拿了干粮和清水吃喝着。
坐下来休息的几人其实都挺好奇杨思媛的毅力,毕竟他们几个男人都有些累了,而杨思媛还挑着箩筐带着个孩子,跟着一起赶了这么久的路,明显那孩子已经累得走不动了,一路上还是杨思媛半拖着走的,这姑娘愣是没有抱怨过一句,果然是应证了那句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啊。
“小媛,等下叔帮你挑一段路吧,你就背着栓子走,行不?”王顺出门的时候,自家老婆叮嘱过,路上多照顾些杨思媛,所以吃过东西后,王顺就出言道。
“这样吧,还是让栓子坐我的驴车,思媛也个孩子,哪里吃得消。”李耀祖也开口道,自己的车上虽然货物不少,不过再多带个孩子,应该没有问题。
“谢谢表叔和七舅舅。”杨思媛也实在累了,也就不跟两个人客气了,直接道谢。
“顺哥,接下来的路,我就跟你替换着挑担子吧,思媛也不大,走了这么半天的路,只怕也是极限了。”潘海也道,想着自己一个男人竟然比不上一个小女孩,心里多少有些不服气,再说又是乡里乡亲的,帮点忙是应该的。
“也行,接下来的路,我们两个替换着给小媛把东西挑到集市上。”王顺点了点头。
杨思媛此时自然不好拒绝,自己接受了其他两个人的帮助,拒绝了潘海,搞不好人家会觉得她是不是对他有什么意见,于是嘴里道谢道:“那就谢谢两位叔叔了,等我赚了钱,请你们和七舅舅喝酒。”
“我倒是不想喝什么酒,什么时候你再包点馄饨给我和你婶子尝尝就心满意足了。”说着王顺砸吧砸吧嘴巴,似在回味着那天吃到的美味。
“什么馄饨啊?”李耀祖好奇的问,虽说他只是开了个杂货铺,早年也是走南闯北过,没吃过的吃食也听说过,却不曾听说过馄饨。
“什么好东西,让顺哥这么难忘啊?改天我也尝尝。”潘海也凑乐地开口。
“那东西样子倒是蛮奇怪的,里面包着跟包子一样的馅,不过是用汤煮的,倒不时蒸出来的。”王顺回道。
“两位叔叔和七舅舅想吃还不容易,等赶完集,我称几斤肉回去,多做一些给你们家里送去,包管让你们吃的开心。”杨思媛笑着承诺。
“那倒不用了,等哪天你再捉到豺狗,我们再一饱口福,何必花那个钱去买肉呢!”王顺道,他知道没有父母的孩子艰苦,自然不会想着去占杨思媛的便宜,其他两个人也称是。
最后这个话题也不了了之了,休息了一会儿众人就起程了,王顺果然帮杨思媛挑东西,而累的连话都不想说的栓子上了驴车,坐在驴车的另外一根车辕上,一行人接着赶路,路上栓子还睡着了,差点从驴车上掉下来,幸亏车速不快,而且李耀祖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之后就让他靠着自己睡,总是在天黑前进了镇子。
进镇后几人约定了回程的时间和地点就分道扬镳了,主要是李耀祖在几人中算是富裕的,自然找了客栈下榻,而潘海则是要去找零工打,自然要找熟悉人伢子找工作,只有王顺和杨思媛一道,一方面是照顾杨思媛姐弟两个,另外一方面是想省些钱财,所以就考虑着找个破庙什么的借宿一晚,第二天先将杨思媛引到集市,然后自己去绣坊将妻子绣的物件卖了,再买些新花样和针线回去就可以了,因为是经常代替妻子来卖绣品和挑花样子,所以这些事情做起来倒也不陌生。
比起山里,小镇的生活就要精彩多了,到处都是店铺,一时还真是晃花了栓子的眼,从来没有出过村子的栓子只觉得两只眼睛都不够看。
不过杨思媛毕竟见过比这繁华几千倍的大都是,只怕现在的皇城都没有她曾经居住的城市繁华,所以对小镇的繁华并不大欣赏,所以一点都没有第一进城的好奇。
因为不时第一次来镇上卖绣品,所以王顺很顺利的找到一间庙宇愿意借宿给他们,这个时候佛法已经传入中原,所以也能见到庙宇和和尚。
说是借宿,其实杨思媛和王顺还是掏了些香火钱到功德箱里,王顺知道杨思媛姐弟没有余钱,就自己多掏了几文钱,算是三人的住宿费用。
杨思媛自然是不肯的,于是就提议出去吃点东西,她身上还有二十文钱,这些是之前村小舅帮着卖豺狗肉的来的。
其实庙宇里也是提供饭食的,只不过是素食,而且价钱十分便宜,一份斋饭只需要三文钱,主要是一碗粗粮饭和一份时蔬杂炒,其实这样的饮食算是半施舍半卖。
王顺自然是不肯,原本是想啃自己带来的干粮,但是杨思媛打听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