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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吹-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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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人情世故是不怎么了解的,但她也知道自家的那位夫君对她应该是没什么心的,恐怕更有几分生疏抗拒,否则,刚才也不会只在外屋和她说话。
自然男女有别,自然他们还是生疏的,但再怎么说,从名义上他们已经是夫妻了。
她这个妻主拖着病体去看望新进门的夫君,那夫君却连里屋都不让进……如果说新少君羞涩倒也说得过去,但那人虽然还穿着新服,又哪里有半点的不好意思?
不过高平倒也没别的想法,换成她自己,在现代嫁个这样的丈夫,也不会多热络了。
过了两天,高平的身体好了些,当然说是好了,也就是能多走几步路,能不用别人搀扶的做几个简单的动作,总之,也就是再给父母敬茶的时候不要因为手抖举不起杯子,体力不支晕倒哪儿罢了。
这种状况,在高平自己看来,离好还有很远的距离,但在他身边的人看来,那已经是大好了。
高平自己不知道,她没穿来之前,其实这个身体连下床都有些难度,要是病起来,更是起码要趟上十天。而这一次她虽然还是病了,但第二天就能下床,三天就能敬茶,她的娘爹都是惊喜异常,高老夫君更是坚定的相信是冲喜的作用,连带着,对林若鸿也多喜爱了几分。
三日归宁,说起来这天也是林若鸿要回家的日子,高老夫君爱惜女儿,本想着依然让高晨代替的,但高平却执拗的坚持,非要亲自陪自己的夫君回去。
“爹,孩儿觉得已经大好了,而且也想出去透透气,这次的事,就不劳烦三弟了。”
高老夫君是极不愿意的,虽说是应该高平陪的,但怎样也是女儿的身体要紧。但高平坚持,他也没办法。只有先打发了人到林家去准备,又把身边的两个使年派过去,又亲自盯着高平穿了衣服,围了斗篷,这才让人护着前往林家。
这一大堆事忙下来,已经快到了中午,不过总算是出了高家,高平吁了口气,正要和林若鸿说什么,只见林若鸿淡淡的坐在那儿,神色中,并没有半点的欣然。
归宁 (全)
第三章 归宁
高家特制的马车,表面看起来还一般,里面却非常的宽裕。
高平和林若鸿脸对脸的坐着,中间还放了一个小茶几。因为高平身体不好,玉暖和明霞也坐了进来。她身边跟了两个使年,明鹊自然也跟了上来。
一个车厢坐着五个人,却不见丝毫的热络。
玉暖和明霞是高老夫君身边的,此时自然不会多嘴。明鹊因为受了自家少爷前两天的叮嘱,此时也闭紧了嘴巴。而林若鸿是一直都淡淡的,几乎从不主动开口。至于高平,碰了这么个不软不硬的钉子,现在也没有说话的兴趣了。
她倒不是生林若鸿的气,只是她实在不知道和自己这个又漂亮、又有才的夫君说什么。
而且她从来都不是个会伏低做小的,在现代虽然没混出什么出息,但作为一个自由工作者,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看上司的脸色,当然也会有读者批评、编辑冷待,但毕竟是隔着网络,用着文字,和直接面对还是不同的。并且,也没有所谓的办公室政治。
她对林若鸿倒是有几分怜惜——小小年纪,嫁了一个病秧子,本身又是有才华有容貌的,当然会不高兴。
这一点她是非常理解的,但要让她去哄林若鸿,那是绝对做不到的,毕竟,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哄一个男人。
她自认大面上是尽力了,林若鸿要不领情,她也无可奈何。
喝了口茶,她掀开车帘。要说高家显赫,从这辆马车中就可以看出,不说别的,只是窗户上用的就是碧清纱。薄薄的一层,贴到窗上,就能透过光,而且最妙的是,里面能看到外面,外面却看不到里面。
这种东西在现代当然不算什么,但是在连玻璃都没有的时代,那是绝对比什么黄金珠宝都值钱的。
高平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一本杂书,上面说古代有一个极度受宠的公主,陪嫁的嫁妆里就有类似的东西,大概就是在下雨天的时候撑起来,雨再大也透不过去,而且还能在下面清清楚楚的看到天空。
当时她看的时候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用同样的东西。虽然她这两块窗户比不上那个透明雨塔,但也绝对是瑰宝类的东西了。
她掀开帘子,本以为能看到一幅古代生活图,结果却大失所望,外面的房子倒不少,但一眼看去,就见不到几个人。
她坚持陪着林若鸿归宁,自然是为了让自家新少夫少受点委屈,却也不免有出来透透气,看看所谓的古代社会的想法。
就算她过去是个宅吧,在床上躺了几个月,又没电脑漫画小说,早就呆腻歪了。
“这街上的人倒不多。”
她有点遗憾的道,玉暖轻笑:“小姐不经常出门,这是内城,又是东边,怎么可能人多呢,小姐要想热闹的话,咱们回来的时候从西边走,那里有个玉儿街,保管热闹。”
高平点点头,她虽然不清楚,但大概也可以想到,应该是东边这里住的都是像高家似的高门大户,小贩和普通百姓不敢过来。就和现代的富人区似的,占的地方很大,却没多少人。
“玉儿街吗?专门卖玉的?”
“自然是有卖玉的,但唱戏的、说书的、卖吃食的、家具的,都有呢。听说有一家八角楼,他家的海鲜那不是一般的好,连……”
“打嘴,你又没去吃过,说的这么肯定。”
不等他说完,明霞就挡着了,玉暖不服气,想要说什么,一看明霞频频给自己使眼色,连忙转口道:“是我的不是,本来也就是那些小丫头胡说的。其实外面的东西,实是不干净。”
高平听了也就是笑笑,心中直替那八角楼叫委屈。像玉暖明霞这样跟在老夫君身边的使年,平时连二门都少出。这些事情当然是从小厮那边听来的,而那些小厮,恐怕又是从丫头那边听来的。
这么一层层的传上来,也算的上是经过选拔了,现在被安上一个可能不干净的名头,八成,还是怕她来了兴趣,要去尝尝。
她这个身体,用药喂着,参汤养着,还一病三灾的,再去吃什么海鲜,很可能把小命给吃进去。
虽然对那海鲜是垂涎的,但也知道短时间内是吃不成的。正想再问问那玉儿街还有什么,就觉得马车停了下来,然后就有管事在外面回报:“小姐、少夫君,林家到了。”
和高平想的不同,从外面看,林家倒不显得怎么落魄,也是大红色的朱门,一排镶嵌着六个铜钉。
高平貌似记得,古代皇宫的钉是九个,王爷公爵的大概是八个或七个,而一般的官员大概是五个,而这六六三十六个,已经算是比较显贵的了。
翰林的品级有这么高吗,还是这女尊的社会有什么不一样的?
高平扫了一眼铜钉,也不问,然后就随人进了门。
大户人家的中门是很少开的,有的一年也不见得开一次,高平新婿上门,倒是走了大门,相对的,她也不能坐着马车和林若鸿一起进二门了。
还没进门,就有林家的管事迎着了,走了两步,就见一个女子匆匆而来。那女子穿了一身鹅黄的儒衣,腰系同色镶玉腰带,上面坠了一个嫩绿的荷包,在周围灰扑扑的衬托下,这样鲜艳的颜色倒让人眼中一亮。
离的还远,她就开始拱手了:“失迎失迎,没想到高家妹妹亲自前来了,开云失礼了。”
她走的近了,容貌也就越发清楚。作为林若鸿的姐姐,她的容貌显然是没弟弟好的,眉眼倒也相近,但就是少了那种淡然从容,虽然有几分儒雅,倒也平常。
高平也笑着拱拱手:“姐姐客气了,你我一家,有什么失礼不失礼的?”
“这话我爱听,以后若鸿还要妹妹照顾了。”
高平心中抽搐,还是勉强维持着微笑:“这是自然。”
林开云带着高平向里走,一边介绍着自家的建筑,一边观察着这个新上任的弟妻。
第一次登岳门,高平特意穿了正装,她没有进学,但身上有个常侍的虚职,一开始知道自己还挂着这个名的时候,她第一个反应就是十常侍,差点没被雷晕了,十常侍,那可是汉朝鼎鼎大名的十个人物啊,看穿到三国的文里,几乎没有不带他们的,而且都是反面形象,难道她穿过来也要当一把奸臣?
后来她总算弄清楚了,这常侍虽然是跟着在皇帝身边的,但也可以只挂名,不做事的——当然,她也没办法做事。
常侍在大雁朝算是内宫的一个职位,平时的工作也就是给皇帝逗乐,负责处理一下琐事,要说有职权也可以有相当大的职权,要说没有职权,也没有,完全就看在位人的态度了。
她老娘和皇帝的关系好,所以替她弄来了这么一个虚职,每年大概可以领到八百石的俸禄,年节还有六十两的赏赐。
高平在现代的时候写文,查过这方面的资料,大概知道一石相当于现代的一百二十斤,一两银子差不多也就是一千块人民币的购买力。这么算下来,她每年差不多能拿到十五六万……就算是在帝都魔都,也是绝对不错了,而至于她自己,是从来没有在一年内赚过这么多的。
想到自己过去天天想着中大奖却次次不中,她也只能感叹“学会经书技艺,不如有个好妈妈。”
大雁朝的规定,没有规定是不能穿儒衣的,但她因为有官职,倒也可以穿,同时也能佩戴相应的头面。常侍是正七品的,按规定,她可以戴三支金钗,挂两色玄珠,而因为她娘和皇帝关系好,所以她这个从未上过一天班的摸鱼份子还混了一个金鱼袋。
此时,她穿着青色儒衣,挂着特赐的金鱼袋,头上是三支内造的金钗,一眼看去,倒也有几分贵气,只是她常年不见阳光,早上还喝着药,那病气也不比贵气弱了。
先前离得远还看不清,此时林开云就站在她身边,就觉得她脸色苍白,眼底发青,怎么看,都不像是长命的样子,心中对自家母亲不仅又多了几分埋怨。
“那高家是显赫的,高太尉也和陛下的关系好。但这种显赫又能到几时?富不过三代,高家虽然是世家,但一代比一代差,这一代还能不见衰败,完全是因为高太尉和陛下有少年交情,只是那高太尉也是不学无术的,靠着旁门讨陛下欢心,不过一幸臣罢了。而陛下至今仍未有女,将来……”
林开云想到这里摇了摇头,她是一个传统文人,就算对皇帝的某些做法不赞同,也不会想皇帝如何如何,此时想到这里,就立刻又想,就算陛下有了公主,这没有后代支撑的高家也是要败的,自家弟弟嫁过去,不过是吃苦。
这边林开云将高平引向正厅,那边林若鸿已经坐着马车进了内院,林老夫君刘氏以及林之一的两个侍夫崔氏、杨氏并庶出的三个儿子早已等在那里,林若鸿刚下马车,就被迎了进去,没等他下跪向自己的父亲行礼已经被刘氏抱住了。
“父亲……”
“我的儿啊,你我父子,还做这些虚的做什么?难道你嫁入高家,就不是我的儿了?”
他抱着林若鸿道,脸却板的硬硬的,旁边的崔氏道:“哥哥,二公子不过是守礼,哥哥这两天哪天不要念叨二公子十次八次的,今天他好容易回来了,哥哥这又是做什么?”
“我这是做什么?我这是做什么?我这不过是在心疼他罢了。”
说着,刘氏的泪就出来了,林若鸿连忙拿出手绢帮他擦:“爹爹这是做什么,儿子并没有半点不好啊。虽然儿子出嫁了,以后见面可能不像在家中这么便宜,但到什么时候,都是爹爹的儿子的。”
刘氏点着头,自己拿着手绢被这人擦了泪。他是个要强的,虽然妻主不过是个翰林,但也是从五品的京官,翰林院中的侍读学士,大雁朝的清流砥柱!
自然,他们家的生活是不怎么富裕,但是大雁朝又有几个母女同为翰林的?不管是在王夫还是什么皇夫面前,他都能硬挺的直起腰,面对下面的儿女以及妻主的姨夫更是从容雍容,从不让人见半点弱,像这种当中流泪的事情,那是几十年来都从未有过的。
“也是我一时忘形了,现在也是午时了,让下面的人上饭吧。”
午饭是早就准备好的,刘氏一传,下面的小厮使年就把一直放在火上的温着的端了上来,林若鸿看了,除了松鼠鱼、三套鸭这几道个他平时爱吃的外,还有一道五丝驼峰、一道祥龙献宝,此外还有两道绿油油的青菜,一碗和蟹肉冬瓜鸡蛋蒸出来的燕窝粥,带上熬炒鸡、莲藕肉,菜色倒也不过十道,说不上多。但林若鸿知道,那驼峰、燕窝还倒罢了,他们这样的家庭,就算清寒,这种东西也是有些的,但龙虾青菜,特别是青菜,就稀罕了。
现在虽说已经开春,但天寒地冻,除了白菜、包菜,萝卜土豆这样能长时间放的,又有什么蔬菜长出来了?这蔬菜不用说,也是暖棚里养出来的。
暖棚中的菜,内宫都少,下面的官员也就是极受宠的或世家大族能尝尝鲜,像他母亲这样的清贵翰林,是鲜少能轮到的。而这青菜又放不得,哪有这么凑巧就在今天得了赏?
心下摇头,面上倒不带分毫,他今天归宁,上面早他两年出嫁的长兄也回来了。
但第一,他是新嫁出的儿子,第二,他是这屋里唯一的嫡出,在没有女子的情况下,就坐了刘氏的下首。
林之一是传统文人,讲究的食不语,她的夫君姨夫儿女也都养成了习惯,一行人吃了饭,又闲聊了几句,知道他们父子有体己话要说,崔氏等人都纷纷告辞。
没了人,刘氏将屋里的使年小厮也打发了出去,拉着林若鸿的手,眼睛慢慢又有些红了。
见父亲这个样子,林若鸿心中也有些发酸。
“我的儿,你莫要怨念母亲,她心中,也是真疼你的。”
“父亲说的是哪里话,我又怎么会怨母亲呢?”
刘氏叹了口气,对于妻主将儿子嫁给高家,他是一百个不愿意的。
在公,他家是几代翰林,一贯的清贵,而那高家却是世家贵族,高太尉更不过是个幸臣。刘氏虽然是男子,对于这样的世家心中也是鄙视的。
在私,他儿子琴棋书画男工礼仪无一不是出挑傲人的,从小到大那都是他的骄傲,京城男儿的典范。而那高平呢,却是出了名的病秧子,不说什么才华,就连个健康的身子都没有,若不是生在高家那样的家庭,若不是高太尉只那一个女儿,恐怕是早就没了命。
从哪方面看,他儿子的姻缘都是委屈的,但出嫁从妻,他就算再不愿意,妻主决定的事,他也无能为力,现在能做的,也不过是劝说儿子。
林若鸿自然知道父亲的想法,心中虽然悲苦,却不愿说出来,又劝了两句,转而道:“父亲,儿子这里有一句僭越的话,刚才的那顿饭,有些菜,也太过了。虽说是父亲疼惜儿子,但拿了燕窝也就罢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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