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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婚,首长饶了我吧-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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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残废的坐在轮椅上,双腿一动不能动,而看到了她,却再也不能让人移开眼睛。
那是一种透彻心扉的薄凉,就连笑起来都是带着苦涩的感觉。
茯苓瞬间想起了她已经死去的丈夫,顿时红了眼眶。
她安安静静的,突然说道:“先生,小姐,请进来坐吧。”
那种带着和蔼可亲的语气和脸上淡淡的笑容,茯苓甚至是有一种错觉,要是她是一个健康的人,穿上一袭晚礼服,一定是京城当中最为美丽的名媛。
那什么陶萱梨的,见鬼去吧。
“这里有些寒酸,还望两位见谅一下,小沪,去给阿姨和叔叔倒杯水来。”
小孩子一听立马就快速的往内室跑了去,茯苓赶紧儿起身,一下扶住了小沪:“别累着孩子,我们不渴。”
“别客气,家里什么都没有,水还是有一杯的。”
茯苓放开了手,不在阻拦。
“我叫盛岚,你们叫我阿岚就好。”她低低的诉说着,然后看着天边下的越来越大的雨点:“阿杰每三天回来一次,不过今天好像迟了。”
茯苓的脸色霎时惨白,不知道该怎么去告诉面前这个淡漠的女子,她的丈夫已经死掉了。
手掌被人握住,掌心传来温暖的感觉,佟卓谦没有看着她,只是看着盛岚,看着她低低的自言自语,然后低声的笑。
她笑的有些苍凉,一双眼睛好似看尽了人世间所有的离别和爱恨,她突然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开始诉说着。
“三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是个怀着孩子的小姑娘,年轻气盛去缅甸找阿杰,那时候看到他,一身的泥泞,全身都是伤痕,我就想着,他也快三十了,却看起来还是那么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身上满是岁月战火留下的疤痕,那时候,我就发誓,一定在结了婚后,把他的肚子给养圆。”说着,她突然笑了起来,仿佛一瞬间又回到了三年前初见的那一天,而那一天,阳光明媚的好似开了花。
“我们从缅甸回来,我却失去了一条腿,父亲不让我跟他在一块,曾经千方百计的阻拦,后来,我下定决心跟着阿杰,跟父亲断了关系,然后跟着他一起离开他最爱的部队,来到这里生活。”
她还是笑,苦涩已不再,有的都是和爱人在一起的喜悦。
“他最爱调笑我,而他本来也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却偏偏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挺不老实。”
茯苓摸了摸鼻子,佟卓谦好像也是这样的。
小沪端着水小心翼翼的走了出来,不过才三岁的孩子却特别的聪明,茯苓突然想到了这个孩子的病。
好像别人都在说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都比常人的孩子聪明一点。
小沪放下了水,然后对茯苓咧嘴一笑道:“阿姨,你是除了我妈妈之外,我见过的最好看的阿姨。”
茯苓咧开嘴笑,对这句话很是受用。
“小沪,进去。”盛岚发了话,小沪依旧是笑着,露出两颗小虎牙,然后做了一个拜拜的手势,就进了内屋子里去。
茯苓侧过头,却蓦然对上盛岚明亮的眼光,那眼光虽然不锋利如刀,却好似看透了她内心所有的揣测不安。
“阿杰每三天后的中午就会回家来。”她突然说道,然后似乎是红了眼睛:“我在屋子里等了他许久,直到你们的到来——”
她终究是个聪明的女人。
毕竟出生名媛世家,盛华清的女儿又怎么会是等闲之辈?其实从听到她名字的那一刻起,茯苓和佟卓谦都知道了眼前这个女人的身份。
三年前,京城第三富豪和其女儿恩断义绝的事情,可是在那个夏天里被所有的京都人津津乐道。
而如今,茯苓却在这个残破的地方见到了当年那件事情的女主角。
就像别人说的那句胡一样,人生就是一部戏剧,一不小心就演成了悲剧。
三年如一日的等待,每三天之后都会等着自己的丈夫归来,而如今只是晚了一时一刻,就发现不对劲了。
而佟卓谦脱下来的那一件松枝绿军官服饰又是那么显眼。
盛岚是个聪明的女人,她不会傻到以为一个军官来到自己的家里,而又正好是丈夫迟迟不归来的时候。
她的双手有些颤抖,她突然按住心口道:“从今天早上开始,这里就一直疼,一直疼——”
她的表情苍白无力,像是一瞬间失去了所有的东西,那般彷徨,那般无助。
佟卓谦突然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取下头上的黑色贝雷帽,做了一个无比敬重的礼,然后掷地有声的说道。
“盛小姐,节哀。”
那一瞬间,茯苓仿佛看见了她眼中的星火熄灭,一叶船舟在大海中沉沦。
盛岚没有哭,只是安静的看着眼前的一块空地,久久的不曾眨眼睛,半响,她轻微的眨了眨眼睛,而一滴泪水却突然滑落,滚入了灰尘当中,惊起了一小片的尘雾。
“他……出什么事儿了?”良久,盛岚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轻轻的询问。
茯苓看着她强作镇静的摸样,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揽住她的肩膀。
“他是个英雄,她救了我,然后牺牲了。”
有女人低声啜泣的声音传来,盛岚开始绝望的哭了起来,她开始手忙脚乱的弄起自己坐的轮椅来,然后在佟卓谦和茯苓的视线中,开始逃避。
直到游走回了屋子里。
茯苓抬眼向着佟卓谦的方向看去,然后惨淡的一笑。
佟卓谦附身抱住她,轻轻的拍着她的背。
“卓谦,我好难过。”
第一次,如此温顺的喊了他的名字。
。。





 第108章:我给你幸福
 更新时间:2013119 23:53:40 本章字数:4049

盛岚一直没有从小屋子里走出来,小兽一样小的孩子蹲在角落里,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不停的打量着,这两个从异乡来的漂亮阿姨和帅气的叔叔。
小沪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到底是怎么了,按照他的记忆,爸爸也是应该在今天回来的,会给他带很多好吃的,可是一直都没有回来。
会不会是因为他们呢?
天色逐渐的升空,已经到了正午,茯苓在阴沉的天气中,置身于破烂的民房里,她侧过头,却突然对上了小沪狐疑的眼神。
茯苓一颤。
那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有那种眼神?
“我爸爸怎么一直不回来?”
茯苓这一刻终于是信了天生带病的孩子脑袋都聪明这一说,她蹲下身来,抚摸着小沪的脑袋:“小孩子家家的甭乱想。”
小沪鼓着腮帮子,样子十分可爱,却是生气了,冷冷的佛开茯苓的手,也进了小屋子。
那个地方是这对贫穷母子唯一的小天地,茯苓不想去破坏,所以直接和佟卓谦选择呆在了外面。
阴沉的毛雨还在下着,湿了茯苓的手腕,却好像也湿了她的心。
她重重的握住佟卓谦的手腕,然后拉着他走向了阴雨茫茫的大陆中,她仰天大笑,心酸一吐而出,那多日来的阴暗低沉的心思仿佛被这细雨冲刷走。
“佟卓谦,我们去走走好不好?”
佟爷冷冷的一皱眉,那件松枝绿的代表了一个男生一声至高无上的权利和荣耀的军服,咳咳。
被佟爷烂布一样的挡在了孟茯苓的头顶。
“赶紧儿回去,怀着孕还给老子不老实,找抽?”
茯苓反抗着他的动作,知道他心有顾忌不敢太使劲,她沉沉的一笑,似乎有些疲惫,那些从昨日起就存留在她脑海里的血色,久久的挥之不去,像是张牙舞爪的恶魔,逼迫着她的神经。
“我想吹一吹冷风,让自己清醒一下。”
蓦地,犹如一枚钢针穿过心脏,带来剧烈的疼痛,佟卓谦一时间看着她故作坚强的摸样,心疼万分,他从来都是孟茯苓是个倔强的女人,她决定的事情是任何人都改不了的。
那么她既然想走走,他陪陪又何尝不能?
心里这样想着,他直接把军服套在了茯苓娇笑的身子上,然后仅仅穿着衬衣的他,把头挡在茯苓的头上,而另一只手却牵着她的手。
脚步开始缓缓的动,茯苓仿佛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那土地有些泥泞,一脚踩上去,有棕色的泥土四溅,溅在了裤子上,溅在了鞋子上,看起来很是脏。
茯苓却毫不在意,在这冰冷破旧的地方,她感觉到了这世上最温暖的温暖。
身旁男人英俊的侧脸,在这毛雨之下,像是柔和了几分
他把他这一生里为之骄傲的军服给她遮风,他把他上战场杀敌人的手给她遮雨,那无声的陪伴,都让茯苓觉得——
这丫丫的是不是被情圣俯身了。
这一路走的不是很远,两个人看着天色再次迂回。
而远远的便已经看见了盛岚。
她穿着一袭旧上海的旗袍,牡丹花在天色下像是瞬间灿烂的展开一般,炫目夺人,她的头发也被高高的挽起,挺拔的脖子犹如天鹅一般高高的扬起。
即使她坐在轮椅上,那等风姿卓越的姿态还是让茯苓深深的触动了。
仿佛一瞬间,又看见了曾经那个仪姿举态优雅万千的盛家千金。
她的右手牵着小沪,手腕好像有些使力,孩子的手腕有些红,可小沪却依旧是开心的笑着,仿佛世间的一切烦恼都不曾让他烦恼。
“两位,我要去看我的先生。”
那声音婉转有力,犹如高山之巅流下的清澈的泉水,又像是春季黄鹂出谷低声的鸣叫。
那附带着的坚韧和挺直不屈,让茯苓深深的敬佩着这样的一个女人。
对丈夫死亡的恐惧,对丈夫离开的脑海空白,终于在短短的时间内调节回来,回归自我,去做接下来该做的的事情。
天色依旧是灰蒙蒙的,佟卓谦推着盛岚的轮椅,一路走到了他们停车的地方。
不知什么时候,齐小震带着军队来到了这里,分列成两派,车子也被拉回了正轨,而生活呢?拉回正轨了?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嫂子好!”这一生震天的呼喊,不知道是对盛岚还是对着孟茯苓。
茯苓小心翼翼的上了车,然后帮着忙把盛岚也拉上了车。
她的脖子始终都是那般高高的仰望,不曾低下一份。
三年前义无反顾奔向缅甸的女子,大腿被生生截肢的女子,和爱人在一起生下孩子不被父亲礼节的女子。
所有人都以为那个高风亮节,美丽优雅女人被岁月无情的洗礼着,磨去了她的像是劲草一般的尖刺,磨掉了她高贵美丽的年华,甘愿褪下锦绣衣服,做农妇,洗手羹汤,只为和爱人在一起。
车子缓缓的开进市区,开进这浮生未彻,悲歌一切开始的来源。
茯苓心思沉稳,却仿佛听见了一首歌。
她没有听错,也不是仿佛听见,而是盛岚在低声的唱歌,那声音很是好听,让她瞬间清醒,又瞬间带着一点倦意。
宁神,安神。
茯苓突然想起了在国外的时候,那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情了,她和朋友一起去意大利玩,却突然知道了中国著名的歌唱家盛岚要在意大利演出的事情,然后立马想尽了一切办法弄到了门票。
终于在万般阻碍和万般的艰难之下,她见到了她认为的唱歌最好听的歌唱家。
究竟是什么让她甘愿庸于平凡,是什么让她放下一身骄傲,只为他人笑颜,是什么让她放下一生中的名望和富贵繁华,而去那乡野小村过贫穷不济的日子?
或许是多年前少年的一回眸,让她试了心神,或许是那男人爱而不舍,爱到成痴的摸样,终于感动了她。
是的,盛岚一生之中最为风光的岁月断送在了最为年轻的华年。
可是,她不曾后悔。
她终究是个传奇。
因为她总是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就这样,仅此而已。
大头的原名叫做凡杰,寓意凡人之杰出着。
他这一生里从来都没有什么杰出的事情,而唯一杰出的就是爱上了那个高傲冷艳的女子,然后让她也爱上了自己。
不过他心里很愧疚,不能给她什么。
也许如今他死后也在愧疚,人的一生那么的漫长,他给了她短暂飘雨不定但却温馨的生活,而未来的几十年里,她将一个人度过,还有他的孩子,那个天生就带着病的小沪。
凡沪,凡沪。
他再也不能喊出他儿子的名字了。
——
凡杰的灵堂射在了京城最大的殡仪馆里。
地方虽大,却很少的人,除了那一排排列队行军礼,然后一排排下去,一排排上来的军人士兵。
他这一生里,活着没得到的荣耀,却在死后得到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讽刺。
就是那些知名的画家一样,人活着,做了无数副画,无人看得上眼,瞧得上眼,而一旦魂归九天,那些被人遗忘的东西被一些无聊的学者拉了出来,然后一番说唱,便出名了,值钱了。
盛岚已经下了车。
明明早上还是晴天的京都,却也在此时淅淅沥沥的下了小雨。
盛岚就那么的坐在轮椅上,安安静静的看着灵堂之中,那里面有一座玻璃棺,玻璃棺里有花有草,还有她深爱着的丈夫。
遗像挂的是还在当军人时候的他,个子瘦高瘦高的,看起来挺拔英俊,那时候不知道让多少女人喜欢,可是那样的一个小伙子却敢那么高调的来追她。
盛岚的脑袋有些晕,她突然想到了多年前的一个下午,她阔别了很多年的佟同桌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不曾是小时候不修边幅,邋遢肮脏的摸样,他个子高高,脸蛋英俊,笑得阳光明媚,连枝头上调笑鸣叫的鸟儿都比不上他欢快的笑声。
“盛岚,我发现,这么多年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恩。”他热情似火,她却冷淡回应。
豪门世家的女子不可能因为这一点点的称赞而脸红心跳什么的。
“盛岚,我喜欢你,想给你幸福。”
瞧,多么傻气白痴的话,可是那时候的她就是为这么一句话而心跳加速了。
她那么年轻貌美,追求她的人不占少数,而那些最常说的不过三句话。
“盛岚,跟着我,我给你一切你想要的东西。”
“盛岚,嫁给我,我的所有富贵都是你的。”
“盛岚,我爱你,愿给你所有。”这句话的男主角好像手里还拿了一颗十克拉的钻戒,才见她第一面,就说爱。
难道爱就是这么廉价的东西么?什么见鬼的一见钟情,去死吧。
而从来没有一个人这样眼神定定的看着她,语气坚强不屈,穿着正义阳光的军服,好似在整个国家和军队的面前说了那一句话。
她回头望了他一眼。
而就是那一眼,成了她这一生都难以忘怀的场景。
回忆移到了现实中,他的遗像在不远处,像是在看着她一样。
刹那间,黄河绝提,星河好似都湿了颜色,而在那一瞬间。
盛岚泪流满面。
那失去丈夫的无助的心痛,终于在这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在她的丈夫遗像钱,深深的爆发出来。
震撼了所有人。
。。





 第109章:全部都给还回来
 更新时间:20131111 0:01:46 本章字数:4269

盛岚用手支撑着轮椅,那轮子转动着,一步一步带着她离自己的丈夫越来越近。
那轮子在湿漉的的地上划出了痕迹,像是岁月的年轮在无声辗转反侧于她的生命,掀起一阵有一阵的血雨腥风。
她的泪水一直都在流着,像是坏掉了的水龙头,如此悲痛,如此让人心生怜爱。
而小沪看见自己的母亲哭泣,顿时像是找不到路回家的孩子,稚嫩的脸庞上慢慢都是茫然的神色。
良久,他也跟着哭了起来,而他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
也许,只是因为自己的母亲哭了,他看着不知道该做什么,于是也跟着哭了。
灵堂站着铁骨铮铮的军人,他们从来都是刀里来,雨里去,从来都不畏惧什么,而这一刻,他们竟也是在苍天心情不快的时候,也洒下了一滴泪。
为什么?
没人说得清。
只是隐约的知道,从今以后,一个无辜女人的天倒了。
茯苓愣在原地,良久才从那场景中回过了神,她也同样的步子沉重的跟在盛岚后面,想要帮着她推动轮椅。
而空气中却飘着她淡漠的语气。
“孟小姐,我自己来。”
茯苓终究还是放开了手,把这一生中她唯一的爱和骄傲留在这一路上。
盛岚突然收住了眼泪,然后漠然的上香,眼神深情的凝望着照片中的那个男人,转后她带着小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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