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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向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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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啊,巫医大人说了不能说。二叔你行行好先放我出去。我阿妈身体还没好,求求你们把我放出去吧。求求你们了!”
“不说你就等着死在里边吧!”
“二叔!二叔!!”
没有人,甚至没有声音搭理她。
那一间暗室里没有阳光,暗无天日的日子几乎把她折磨得发疯。
她从不知道那些曾经温恤的人在生死面前原来是这样一幅模样,她更不知道其实所有的虚伪在褪去了华丽外表之后是这样空洞无力。
那大概是她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弱小——即便是阿妈濒死的时候,也没有这样叫人绝望。
四角里酸腐的恶臭简直叫人不能忍受。没有人给她送一点吃的,更别说是水了。耳边只有一遍又一遍恶狠狠寻问着药方的络腮胡子,连面容都在黑暗中显得模糊不清。
她想她是中了什么诅咒,又或者最初的那场雨本身就是一种诅咒?
这样的生活,即便是温亦,也觉得难以忍受。这样下去,真的会死的。
不能死啊,她还想活着。
从来没有这样渴望活下去,但是真正要死的时候,这样的欲望竟在以一种无法估量的速度膨胀,甚至要炸毁她所有的脑细胞。
温亦安慰自己,她其实很擅长安慰自己——
就算不想活着,阿妈要怎么办,能不能照顾自己?要是她死了,宋丹辰会不会哭?会不会为她立一座衣冠冢?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舍不得,她不想抛下不能抛下。
那么,说出去好不好?
这样想的时候,舌头已经控制不住地把所有秘密和盘托出。
这样算不算恩将仇报?可是白雨没有打算帮她,救她阿妈的其实是宋丹辰,是不是?是不是!
是的吧,是的吧!
她没有注意,听的人已经跑丢了踪影,他们手舞足蹈地在暗室门口消失不见,然后……
大门“嘭”地上锁。
她蓦然惊醒,发现自己依然与世隔绝。
或许,连宋丹辰都把她遗忘了。
不知不觉,眼泪越滚越欢,她终于哭出来。
天昏地暗。
后来,后来终于有了一点吃的,送吃的似乎是个女孩。温亦看不清她的模样,那声音很好听,却总吐露着最为残忍的话。
好像谁都欠她几条命一样。
第一天,她说:“白雨逃了,不过她的父母都死了。温亦,我带了老鼠肉,帮你庆祝一下吧!”
轻柔幽弱的语调,愤恨讽刺的语气。
温亦不敢搭理她。
第二天,她说:“宋连生也挂了,那个庸医被人打死了。哈,今天咱们吃馍!你该替我庆祝了。”
温亦没有吃,她缩到了角落里去。
女孩冷哼了一声,转身而去。
第三天,她说:“温亦啊,你阿妈死了!”
一句话,温亦瞬间僵滞。
全身血液仿佛倒退回流,腿脚都止不住打起哆嗦。
女孩递过来一壶酒,温亦茫然地看了一眼,忽然劈手夺过仰头灌下大半壶。她想,酒,和眼泪一个味道。
第四天,她说:“白雨被抓了!”
这一天,没有吃的。女孩缓缓走过来,温亦来不及躲,又或者是吓得忘了躲。
那只脚狠狠踢在她的小腿肚上,然后顺着曲线往下,流连在她脚趾上撵了好几个来回。
她说:“温亦,她比你重要!”
第五天,第六天……
残忍的消息,残忍得让她都要麻木了。直到第七天……
那女孩从没有说过宋丹辰的消息,只有这一天,她只说了一句,似乎也是记忆里最后的一句。
“温亦,他来救你了。”
温亦痴痴地,愣住:“什么?”
抬头时,女孩已然消失不见。
第八天女孩没有来,来的是宋丹辰。
温亦从来不知道光影可以在现实中把人打造得那样深沉美好。
他逆着光,站在刺眼的光辉里言笑晏晏。阳光打在他凌乱的头发上,甚至带上了一点馍的香甜。
背后,是轰然崩塌的屋舍,腾空的尘埃晕出他朦胧的形状。
一直飞鸟掠过他的肩膀腾空展翅,翱翔而去。
然后,他缓缓缓缓地伸出手来:“温亦,我来接你了。”
时间,如此定格。
作者有话要说:
☆、桑城(下)
作者有话要说:
在那之后,桑城毁了,毁在那场瘟疫里。两个仅有的幸存者坐着吱呀呀的飞机逃离了那场灾难。
用孩子气的话说,王子和公主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你是不是这样想的?
嗯?你以为我是白雨?不好意思,我不是。
我没有她那样孩子气的天真。
是时候自我介绍一下了。
我姓宋,单名一个简字。
温亦是我同母异父的姐姐,而宋丹辰,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
很讽刺是吧。
或许还不止。
桑城是一个不能用科学解释的地方,不然我也无法解释自己存在的意义。
我是一只鬼,还没有出生就已经死了。
那时候,莫桑怀了我,宋连生给我起的名字就叫宋简,意喻生活简单平顺。
如果不是莫桑,他大概会是一个好的父亲。但这世上没有如果。可笑的人呵,他那时还不知道,自己勾搭了一个有夫之妇。
然后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应当——莫桑的肚子一天天鼓起来。我来不及出生,温富,也就是温亦的父亲,他发现了我的存在。
试问谁的眼里揉得下沙子?至少我不能,温富更不能。
其间又发生了什么我全然不记得了,反正就是你折磨我我折磨你,哭哭笑笑过上那么一遭罢了。
我只记得那个八月初五的午后,桑城的霉腐气息渲染得愈发强烈。欢欣鼓舞的人们将瓦罐举过头顶,以接收上天带给他们的“恩赐”。
天空中的电闪雷鸣交手一阵,隆隆的响雷尚未远去,城西白家上空同时响起孕妇的嘶吼和婴孩的啼哭。
宿命就是喜欢这样开玩笑。那一天,又或者那一刻,白雨出世,而我成了桑城一只无父无母的孤魂野鬼。
这种记忆刻骨铭心,我想如果是我独自成长,莫桑,温富,宋连生,温亦,宋丹辰……他们根本不可能活到瘟疫到来的时候。
那是我十多年来唯一的幸运,我遇上白雨,然后牵着手一起走过生生死死的十几年。
我犹然记得最初见她的时候,是她出生的第四天。
她的皮肤黄得出奇,身上还起一身鸡皮疙瘩,一只手放在嘴角舔,一只傻兮兮地伸出来要摸我。
我好奇地看着她,然后躺在她身上滚了一圈。睁开眼的时候就发现她飘在了我的头顶,舞着爪子泪眼汪汪地要把我从她身体里掰出去……
鬼附身!
那之后的十几年里,她坚持不懈地在求我附身和把我挤出身体之间徘徊劳作,勤勤恳恳乐此不疲。我不知道她这种乐趣从何而来,反正始终无法理解,索性由着她去。
白雨的身体一直不好,但她对我很好。
她会为了道歉跑到辣椒地里去采一朵野花,然后拖着一脸红肿回来讨好地看着我。结果自然是被白大伯狠揍一顿扫地出门。
她会在我年少无知喜欢上一个男孩的时候,拖着我从城南一直追到城北,然后苦哈哈地被人家从家里赶出来,灰头土脸好不狼狈。
她总是试图牵住我虚无缥缈的手,轻声说些什么——
“阿简,桑城好久没有下雨了,我都快忘了雨是什么样子。你还记得吗?”
“阿简,你阿姐考试又是第一名,师傅说会读书的娃都能出城去看看。真想去看看,你说桑城之外,是个什么样子?”
“阿简,前几天我看到你弟弟了,他叫宋丹辰,长得可水灵了。你就算不喜欢你阿爸,也该去看看他吧。你要是愿意,我的身体可以借你用用的。”
“阿简,昨天阿爸去城里带了白馒头,好香好香,给你留了俩,要不要尝尝?”
“阿简,宋丹辰好聪明,你们姓宋的怎么都那么聪明啊?脑子分我一点不好吗?”
“阿简,我觉得我喜欢你弟弟,你说我该不该去追?”
“阿简阿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白雨的谈话开始围绕宋丹辰展开。
白雨是真的在追他,认真的。
但或许是心灵感应,我知道的是,宋丹辰不喜欢她。他在敷衍,甚至,打心眼里鄙弃着白雨。
我没有想法。
如果没有从小到大的相处,或许我也是鄙弃着白雨的。她这样的姑娘,如果没有长久的接触,你永远无法发现她的闪光点。
直到——
宋丹辰将她推倒在晒着辣椒壳的竹皿里。
他知道她会过敏,他知道那可能要了她的命。于是他不知所措,任由白雨浑身泛起红疹,然后,转身不知所踪。
那是我第一次恨起这个人。
我没有办法,只能附在她身上,强撑着几乎奄奄一息的身体将白雨带回白家。
那时候,她在一边看得心慌,一直在说什么,我却听不清楚。她不知道,即使是这样的身体,我依然觉得活着,很幸福呵!
到了门口的时候已经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我抬起头,看到那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人。
“宋丹辰!”
他怔了怔,很久很久,眼里凝出一丝惊讶:“你……还好吧?”
我瞪他一眼没理他,不想却被白雨拉住衣袖:“阿简!”
不蒸馒头争口气,我不知道她竟然卑微成这样。
我强忍着气回头去看那个少年。
他是我弟弟,我怎么也无法认同的弟弟。我有我的恨,本来无需迁怒到他身上,但他对白雨的态度却成了一根导火线。
所有的感情在那一刻爆发:“姓宋的我告诉你,要么今天治好我,要么带着你看人低的狗眼,滚出十万八千里去。还有,我不欠你什么,宋连生欠我的,还有今天你欠我的,要是没有一个交代,咱们新账旧账一起算!”
他似乎是吓住了,白雨也吓住了。但十多年的生活,我没有比那天更加痛快过。
宋连生终归拉回白雨一条命,但是,治标不治本。
临走前,他回头看看我,眉心凝得很深:“你究竟是谁?”
我冷眼笑他:“庸医呵!”
他气哼哼地走了。
我想我是恨他的,毕竟他对我没有半点生养之恩。我没有出生,这个人还算不算我的父亲?
之后宋连生再也没有出现在我面前,白雨也不再提及任何有关宋丹辰的话题。
直到某一天,她戴着一汪眼泪回来,抽咽着说了半晌,我才听明白。
“阿简,我好像,喜欢宋丹辰。”
我无言以对。
很久才恨铁不成钢:“不蒸馒头争口气啊笨蛋!”
或许是预感太准确,或许是感应太直接,又或许是将她看得太重。
我知道的,宋丹辰能给的,除了鄙弃,只有伤害。他不会把白雨放在心上,不可能得简直理直气壮。
温亦来到白家的时候,我就站在门的一侧。
她说明来意的时候,我其实明白这其中的意思。
不是白雨的血能救人。
宋连生只是把猜测放在我身上,把期待寄托在我身上。我想,他知道的,白雨身边,一直跟着他和旧情人的女儿——那个还没有出生,就已经死了的女儿。
但他显然高估了什么。
我都没有出生呢,所以和他们其实没有半点关系吧。他们凭什么认为我会救一个没有瓜葛的陌生人?
其实白雨不笨,她的拒绝甚至不是来自我的嘱意。
但我没想到,宋丹辰会用骗的。
他竟然会骗白雨说救了那个人,就会和她交往。多么痴蠢的姑娘,我为什么摊上这么一个没有脑子的姑娘!
但是,心甘情愿。
她是唯一对我好的人。
白雨怕疼,很怕很怕。
宋丹辰要割她手掌的时候,我把她的灵魂挤出了身体。
于是那种割裂的疼痛直击灵魂深处,我那时候想,宋丹辰,这真是个叫人恶心的人。
他放了半碗的血,我几乎要晕厥。然后强撑着把他拖出门口,反手给了他两巴掌。
“姓宋的你够了!”
“够?为什么够?你能救人为什么不肯救?我从没见过你这么没有同情心的人。”
“是啊,我没有同情心。我没有你那么伟大用爱你的人的命去救自己爱的人的命。你是不是觉得白雨的命很不值钱,但我告诉你,她比整个桑城都要值钱!”
“白雨你什么意思!你疯了!”
“没疯,我警告你,再敢对白雨做任何一点不安分的事,我要温亦和宋连生,甚至整个桑城为她陪葬!”
“你他妈的就是个疯子!不是白雨你是谁?抽一点血你就人格分裂了!你这样的人,老子一辈子瞧不起你。”
“宋丹辰,你记得住吧,我是叫宋简,但是从头到脚最恶心的就是宋这个姓!你今天做的一切,我要温亦用命来还。滚开!”
然后,他真的没有再来找白雨。
原以为一切尘埃落定,不想噩梦才刚刚开始。
病人不知从何处得来白雨的血能治病的消息,这消息以一种堪比瘟疫的速度传播开来。
鬼的听觉很灵敏,所以我告诉白雨要逃。
她真的逃了,可白伯伯和白伯母却在路上发了病,死了。
白雨割开手臂要救他们,可惜没有成功。我也是那时知道的,救人的不是血,而是灵魂碎片。当初宋丹辰的那一刀直直剜进我的灵魂,割开一道碎裂的伤口。
我那时才知道,白雨,鬼,也会痛的。
我在确定了她的安全之后返回桑城,但那时我还是笨,我没有料到的,白雨走之前竟然蠢得以为宋丹辰会去找她,把自己的行踪告诉了那个衣冠禽兽呵。
白雨,真的可以更笨一点!
然后,理所当然的,宋丹辰为了救温亦,出卖了白雨。
那个可怜的姑娘,一直到被抓回桑城才知道,宋丹辰其实一直都是一头披着狼皮的老狐狸。
我在白雨被抓的第四天得知这个消息,那时候,她的血都快要被那群疯子抽干。
灾难呵,这个世界其实从来没有给过好人安生的条件,所以坏人总是能为所欲为。
比如宋丹辰,比如我。
白雨永远没有我的强势,所以代替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开始了白雨温亦两头跑的日子。
说着刻薄的话,然后给那个名义上,或许也是事实上的姐姐送去微不足道的一点食物。
其实只有七天。
我知道自己支撑不了多久,宋丹辰的刀太不留情,我那时候的决定是,他剜了我的灵魂,所以我要把温亦的灵魂调个个儿。
礼尚往来,才不吃亏。
我不是好人,姓宋的没一个好人。
第七天,我问他:“宋丹辰,你为什么杀我?”
或许是那个“杀”字刺痛了他,割在手臂上的刀顿了很久。
很久很久,他说:“救人!”
“救谁?温亦么?”
“是!你现在这样,别想再打她的主意了,哼哼!”
他笑得疯狂,我也学着他冷笑:“是么?我说过我会要了她的命,我们打个赌,试试。”
那几天,白雨一直在哭。
把我挤出身体那种事,她其实一次都没有成功过。
我试图去擦她的眼泪,快要碰到的时候才想起,她的眼泪似乎一直和宋丹辰脱不开干系。
于是,手无力垂下。
“白雨,代替温亦,活下去吧!”
她说宋简,你不怕我恨你?我会恨你的。
可是那又怎么样?
第八天,我拎着白雨的脖子进入那个暗室。
门口吱呀吱呀的脚步声响起,温亦的眼里缓缓凝结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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