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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的报恩-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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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初春时节,仿若清晨缀着清露的枝尖嫩芽,直叫人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无端生出怜惜。
为了让陈叔专心做生意,不分心思担忧自己,史朗今日进镇见他,才格外选了这套穿起来显得人灵气十足的衣衫——月白色那件略显温雅,紫色那套又太过富贵,还是这身湖绿的,最适合平日里穿着。
郁青就那般痴愣愣地望着史朗,半晌未回过神来。
他虽知史朗不是寻常乡野儿郎,但也从未像现在这一刻,真真正正觉得,大户人家的公子,就该是像他这样,那浑身掩不住的灵动和美,似彩蝶终得一日脱茧而出的惊艳,清丽脱俗,直叫自己自惭形愧,不敢直视。
尽管是那样让人难以置信啊,却又是说不出的协调,仿佛史朗生来,本就该是如此。
听到儿子惊呼,郁大娘也立马从车厢后歪出半个身子一探究竟,见到史朗,未睡醒般使劲眨了几下眼,更是吃惊不小:“小朗啊,好一个活脱脱的美人胚子呐,”随后又顺手拍拍马车的车框,憨笑道,“叫你坐郁大娘这糟污的马车,大娘我都不好意思呢…呵呵……”
“郁大娘你说的这是哪样的话,小朗我谢您都来不及…”
独自抚养郁青的郁大娘是个直肠子,郁青随了她的性格,更是想到什么便说什么,也不管对方面皮之薄,是否担得起他二人这般发自内心的赞美和钦羡,史朗颇有些腼腆,展开手臂,低头看上一眼,这大早上便惹来句句赞美的衣裳,顺其自然的,便也就想起了那人。
自己独见过她两次,之后的这月里,虽觉出如影随形,日日相伴,可她,竟是连一次,也再也没出现过,久得自己,都快将她的长相忘记。
可是,真的能忘记么?
仔细回忆起来,就算脑子忘记了,自己的身体,却还记得那种莫名的战栗。
那种被人紧紧凝视的感觉,仿佛是个怎样挣都挣不脱的怀抱,狠狠地,忘情地,紧拥着自己,试想只要再一抬头,便能将那双盈盈墨玉收入眼底,还有,还有,那颗朱红的泪滴…
“终于好了!可以出发了!”郁大娘一声吆喝,惊了史朗的思量,他回过神,随即恼羞地蹙起眉,双手轻拍自己脸颊醒神,匆匆跟郁青道了别,便提着衣裳上了车。
※※
驱车去镇上,破旧如郁大娘的老马车,一个时辰也戳戳有余,郁大娘驾车,史朗坐在车中,倒也一路无话。
史朗挤坐在大包小包的货物之间,显得有些拘束,抬头往未挂车帘的窗外看去,只见太阳已经完全升了起来,给郁郁葱葱的林间小路洒上一层金色的光芒,叫人看了,心底徒生温暖。
注意到车内的微小动静,郁大娘皱着眉思量半响,终将马鞭别在腰间,拍了拍手上的灰,回头问道:
“小朗,可渴了?”
“多谢大娘,小朗不渴。”
大娘哈哈干笑了一声,任由憨实的老马自行拖车踏走,干脆转过身子倚在车框上,又问:“那肚中…可否饥饿?”
“已在晨间用过早食,”史朗双手交叉叠放在膝间,如实回答着,视线落到大娘笑得略微有些尴尬的脸上,心下明了,便继续道,“大娘若有话想问小朗,直说便是,小朗定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哎呀!这大户人家的孩子就是心思玲珑!连大娘我的想法,都叫你看的一清二楚。”
郁大娘拍着大腿长吁短叹,老实交代道:“大娘也不自作聪明,拐那些花花肠子了!其实,其实…是郁青这孩子,前些日子他跟小朗你交好,大娘我见了,自然是极高兴的,可独独有那么一日,青儿回来后便有些怪异,夜里直到很晚,房里的灯都是亮着的。从那以后,那孩子似乎总是在人后面带忧郁之色,偶尔又一人呆坐在屋内,傻傻痴笑……”
大娘顿了一顿,叹口气,“大娘我是过来之人,哪会不知道青儿究竟是为何这般,青儿到了这年岁,有心上人也不奇怪,只怪他苦命的爹爹过世得早,这种闺房里的话儿,我一个大女人也不方便与他明说,不知那孩子…是什么时候在小朗家见过旁人,大娘我这找不到别人问,所以才……”
12
12、011 。。。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说明天放的,因为最近人气寡淡,今晨发现收藏也掉了几个,莫名心伤……
我,需要安慰 JAJ
011
郁大娘说的这些,心思向来明白的史朗又怎么会不知道。
别说郁青在人后一时痴笑,一时忧郁,就单说他次次拜访自家那种忐忑,史朗一眼,也能收入眼底。
郁青他,像是抱着想见什么人的想法一般,每每来到自家院子前,总是徘徊不定,看到他那个既期待又害怕的仓皇表情,史朗就已经明白,郁青是在不经意间,把心丢给了那人。
…青青,你不能的,也不该的。
那女子,那女子她……
史朗只这么想着,却找不到能去阻止青青的理由。
女未婚,男未嫁,这些,都是别人的自由,本就和自己无关,自己又管得了什么?
既然说无关,可为何每每想起这些,总是如此无所适从?
之前本已因此闷闷不乐了好几天,无缘无故的觉得心下不痛快,叫他对着好食的饭菜都提不起兴趣,今日叫郁大娘这么一问,更是烦恼上头,但面上不好表露,只得淡淡回上一句:
“小朗确实不知。若日后青青提起那人,我一定告知大娘。”
郁大娘这么一听,也只好作罢,直道:“我还当是小朗家哪个俊俏的表亲娘子要了我那孩儿的心,若能跟史家做亲家,我也是再放心不过的…可惜瞭……可惜瞭哇……”说罢便重新抽出马鞭,规规矩矩坐回去,继续赶车,之后一直到目的地,史朗再也没有赏景的心情了。
不消多久,二人就到了东江镇,大娘将史朗放在邻近“史铺”的集市路口,并约好落日之时,再来此处接他回村,史朗点头,直道些感谢的话,郁大娘摆摆手,便赶车走了。
甫一进集市街道入口,吆喝声便不绝于耳。
其实,东江人嘴里的“集市街道”原有个文绉绉的名字,叫“朝暮巷”,是东江最古老的街区之一,取集市生意“朝起暮归”之意,久而久之,便被当地人简化为集市街道。
“朝暮巷”南北走向,北起葫芦东街;南止地榆东街;全长近二里;宽三十丈,与苓化大都是同年建成,可说是东江举足轻重的买卖之地。
久些日子未来,一时间人潮汹涌,叫卖不停,史朗竟有些消受不起,耳中嗡嗡作响,面对嘈杂之势,只叫刚才的烦恼忘得干干净净,刚走进巷内没几步,便听路边做首饰生意的老妇招呼道:
“小公子,来看看吧,都是今日儿刚从外面进的新货。不买也没关系,看看,就看看!”
妇人看史朗衣着精致,面貌出众,只当他是大户人家的宝贝公子,独自一人溜出来逛集市,便想逮住他,好好赚上一番。
史朗久不曾叫人这般关注,便随了那妇人的话,上前一看。
信手拣起卖摊前沿的几样银簪玉镯,摸了摸,又看了看,做工都甚是精巧,老妇一看史朗有些兴趣的模样,便更加卖力地吹嘘起来:“公子好眼光,好眼光呐!您手上拿的这几样,前几日都卖断了货,可不那么巧,这才将将补上,只怕过了今日,明儿就别想再找到啦……”
其实史朗也是随手拣来看,并非真的相中,听妇人这么吹嘘,直觉她当自己是不懂行市的傻子,有些不悦,顺势放了开来,杏眸淡淡一扫,在一堆玉石首饰中,瞄到了一双不那么起眼,但是样式乖巧、可爱的耳坠。
耳坠极是简单,象牙色的玉石磨了个方形,比起其他勾花点金、镶嵌拉丝的华丽耳饰,这小小的白玉方石只是恰恰坠在耳珠之下,显得他那饱满小巧的耳珠,更是精致可爱。
配着史朗透着粉红的凝脂白肌,殊不知,哪个才是冰雕玉琢,哪个才更为玲珑剔透。
“哎呀呀啊,小公子唷,您这眼光真真不一般,看着这么平凡个死物,戴在公子身上就像是活了一般,真是,真是非您莫属了啊!”摊主老妇不吝言辞,砌上种种华美辞藻,手拿铜镜,对着史朗左边比比,又右边比比,殷勤至极。
看着镜中自己的投影,心中也是极愉悦,并不是为着摊主的称赞,独独因这对不起眼的耳坠,摆在些华丽的玉器之下,显得那么干净、单纯,没有来的,心中就是喜欢得紧。
这些日子,家中一直没有开销,所有东西几乎都是那女子给置办的,史朗便也存下了不少银钱,他伸手捏了捏腰间还算鼓胀的荷包,问道:“多少银子?”
“不多不少,五两银子。”
“五两!?”史朗心下一惊,这五两,换了平时,几乎够他吃一个月的了,现在荷包里所有的碎银子,加起来怕也就七两,怎么能拿五两去买一对耳饰?
老妇见史朗惊呼,心下也有些不愉快,想着什么时候大家公子居然变得如此小气,放下了手中的铜镜,继续感叹道:“哎,公子唷,不贵了。看看这样式,怕是放在整个东江,再也找不到第二对。花钱,总要买个精,买个独,您说可是?”
史朗的确动了要买之意,可一想到那价格,便又犹豫起来。
是不是自己最近过得太滋润,所以把从前困苦日子全忘光了?
得意忘形,居然还惦记花钱买些没用的首饰,史朗心下暗暗责怪自己,只想着若这样继续下去,哪一日…哪一日,要是那女子突地离去,自己又回到一个人生活,那时,又该,又该怎么办……
胸中顿时酸楚难忍,史朗当下取下耳坠,面色难堪地谢绝了老妇的好意,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径直走进巷内。
直到史朗走了很远,摊主还在唠叨。
她悻悻地收回耳坠,捏在指间,眯起眼对着光比了比,啧了几声,又摊在手心,看了看,不住唾弃地摇头道:“公子哥儿家要是都这么吝啬,老妇这点小本买卖,以后都不用做了啊!”
“你说谁吝啬?”
“啊?”听人质问,老妇抬头,发现摊前不知何时来了位年轻貌俊的小娘子,当下老脸立马换上标准笑容,客客气气的问道,“小娘子是否来给心上人买首饰啊?那可真是来对了地方,老妇我这里啊,有许些…”
“你为什么不卖给他?”不理会老妇的絮叨,常笙又凶巴巴地问道。
被问得一愣,摊主便也就知道了,来人啊,分明是为刚才在她这里吃瘪的小公子出头的。
不知这位华衣小娘子的来路,老妇人不敢乱说话,只陪笑脸道:“哪里是我不肯卖给他唷,是那个小公子他…”
不等她解释完,常笙蛮横地一把夺过老妇还拿在手里的耳饰,斜了她一眼,将玉坠子捏在指间摸上一摸,左右细细端倪了一番,冷哼道,“这根本不值五两,三两最多了,这破石子儿又不是什么好料,给的无非是个巧手工艺钱,道是无奸不成商,真真不假,就是丁晋,怕也不敢这样宰人!”
丁晋?“小娘子…说的,说的可是地榆东街脚的货娘…丁晋?!”老妇一听,眼放金光,像是爱腥的老猫见着了肉耗子。
时下很多人都想和丁晋合伙,只为分一杯美羹,她几日之内方可暴富,众人又未尝不想去做那丁晋第二。
自从名震东江的第一笔买卖成功后,丁晋竟然又不知从哪处儿,源源不绝地弄来许些鹿茸、参王、熊胆一类,件件都是价值不菲的珍品,只怕就算拿到苓化大都,也不是普通官宦人家能够消受得起的,羡得东江买卖人的眼睛,全都红出了血。
旁人都知丁晋出名,却不知,她究竟是在何人手下出的名。
常笙不打算多跟这不厚道的老妇罗嗦,随手拿出一锭分量十足的二十两白银,在她面前晃上一晃,“耳坠你收好了,日沉之时他还会到这里,到时候不管你用什么办法,都必须说服那公子高高兴兴地买下这对耳饰。他说多少钱,便是多少钱,与市价相差的部分,你便从这银子里扣。日后也要这么办,价格不管高低,只管他看中便好,这二十两要是用尽,你只管上丁晋铺里取,我自会给她打声招呼。”
这小娘子年纪轻轻,说话却无端霸道,虽不是刻意上门闹事,也让人闻言胆颤上几分。
想来那小公子怕是她心尖上的人,而她又极是护犊子才会如此吧?当下老妇只敢点头,哪里还敢摇头,半点意见也无,干脆地一口应了下来,常笙见状,这才调皮地眨眨眼,翘起嘴角,笑眯眯地将银子放到老妇手中,又帮她包住手掌握住,口气一转,欢快道:“那老板你收好了噢~”
这亲热劲直叫老妇冷汗涔涔,面皮上陪着笑脸,心中却苦不堪言,怕是自己再一个不小心,又无端惹得面前这人阎王俯身。
果然美丽的东西都是毒物啊,老妇人在心中垂泪,别看小娘子生得美如冠玉,柳眉入鬓,那双凤眸则真真是不怒而威,眼下那颗媚人的红迹,哪是什么惹人怜惜的泪痣,根本就是活生生的催命符啊,催命符……
摊主老妇悲凉地摇头,见常笙蹦蹦跳跳,欢乐地寻着小公子远走后,这才将憋在胸口半天的闷气,哎的一声,叹了出来。
※※
久不来“史铺”,形同虚设的少东家走到自家布庄门口时,竟添了些迟疑。
史朗自小在这儿长大,血里肉里流淌着的,都是“史铺”特有的味道。
是娘亲偶尔冒充账房先生玩算盘的磕哒声,是爹爹为她泡的那些又浓又淳的茗香,是贾掌柜满面笑容地和客人讨价还价,是日落西山后,伙计小厮们掩不住的满足和疲惫,这些感情,全印进了他骨子里,纵是想忘,也不能忘掉。
脚在门前站定,史朗缓缓抬头,直到视线触及匾额,那双琥珀色的瞳仁,紧紧一缩。
红木匾耐腐防蚀,随这布庄徒过百年岁月,涂字的金漆,东缺一块,西缺一块,掉了不少,“史铺”两个大字黯淡无光,像是为了见证,往日的辉煌也随之逝去一般……
史朗深深吸入一口气,心下认定自己再没有多余的时间去伤冬悲秋,愈发坚定起日后要认真跟着陈叔,好好学做生意的想法。
与娘亲,与爹爹,与史家祖祖辈辈,作为史家的独子,他史朗有责任,务必要让“史铺”在这繁华盛世中重振兴荣,再流转百年不可,所以,当初为了保住布庄的正常运转,他连家中的老宅,都义无反顾地卖了出去。
是,他史朗可以去过乡野生活,但史家,却单单不能失去这布庄。
“史铺”布庄经营长达百年,到史朗娘亲那代,已经花了整整四代人的心血。
老店店面不小,集市街道来往客人又是极多,除了掌柜坐在台内,店中往往足要三人,才能够勉强应付。
客人一旦入店,伙计娘子便会以专业眼光审时度势。
喜欢直来直往,看中就买,买了就走的客人,伙计娘子会直接推荐给她与其气质、肤色匹配的布料作为选择;
若是遇到话多的客人,就算连蒙带猜,为其讲解布料是如何先织后染,单独成缎的原理,也是家常便饭;
再有甚者,花上几柱香时间,大摇大摆绕着全店走上一整圈,红绿紫黄,薄厚软韧,匹匹看尽,样样摸到,却什么也不买的,也往往大有人在,直叫年纪尚轻的伙计娘子气得七窍生烟,若不是有一旁打下手的小厮给拼命拦着,恐怕就要作势将那小气客官一脚踢出布庄。
讨个生计便是如此之难,天天累得跟死狗一般不说,还得陪着笑脸上前迎合,刚来史铺当小厮的小荻,满肚子总有说不完的抱怨。
此刻,他看见在门前犹豫不决的锦衣公子,想到那些花白白的,成堆成堆的,极容易就可能会进兜儿的银子,小荻的心情像五月的阳光,顿时明媚了起来。
“这位小公子,是初次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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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 。。。
012
“这位小公子,是初次来吧?”小荻将掸布的鸡毛掸子背到身后,极是热情地站到门边,让出道来给史朗进门。
史朗初是一愣,视线落到小荻脸上,想了一想,硬是没记起他的名字,既然看着也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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