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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的报恩-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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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镇的生意人,托了邻近燕菱的福,占着天时地利,自然不会有人傻得只做某个固定行当。
但凡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都可以拿去做买卖,他们几乎是一捞到什么新鲜玩意,就会乘船南下,去到燕菱偌大的市场上,试上一试。
“货娘”这一行,便是由此应运而生,说起这做生意的奇嘛,自然只有想不到,没有找不到。
近日众人皆是议论纷纷,说东江镇本来毫无名气的货娘丁晋,最近不知究竟撞了什么大运,就凭着许些奇特东西,往返东江和燕菱两地,大大地赚上了好几笔!
你若问丁晋她究竟寻得了什么宝贝?
乖乖,说出来只怕要吓坏人,那可是两头足足八钧有余(二百多斤),珍稀不凡的野生山猪啊!
这野山猪,其生长的环境与饲养猪天壤地别,由于长期活动的缘故,肉质较韧,烹制后口感爽脆,肉味香浓,通常可采用酱爆、红烧、酱蒸等多种方法炮制,其中是以酱焖,最能突出山猪肉的味美,皮糯肉香,叫人馋涎欲滴。
寻常人家只管知道山猪肉质鲜美,却还不通晓它神奇的药用价值。
据医书记载,野猪猪胃,性微温、味甘,有中止胃炎、健胃补虚的功效,而其肉,更是治久痔及下血不止的良药,仅需野猪肉二斤,切,著五味炙,空心食即可,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山猪会如此精贵。
野山猪常栖息于山地、丘陵、草地和林丛间,适应性极强,生存能力强大,加诸性情暴躁,几乎没有天敌,就东江村周围那些茂密的山头里,这种野兽,其实就不少见。
可听说归听说,这民风淳朴的东江,哪里又能平白出一个能手刃猛兽凶禽之人?
实际上,就算是东江本地的居民,也鲜少有人能见到山猪后又全身而退的,就算是以捕猎为生的猎户,一般在山中碰见它,多半都会选择绕道而行,更别说烹其身,啖其肉了。
但丁晋真真没想过,自己一个小小货娘,居然会在某一日摊上这么一笔奇特的买卖。
做货娘买卖,丁晋除了捞到珍稀货物,会亲自南下去燕菱呆上几日,大多数时候,为了节省舟车劳顿的费用,只能选择留守在这小小东江镇上,守着前堂是店,后堂是屋的小铺。
不比其他货娘能在集市街道附近抢占一席好位,家境普通的丁晋,只得将自家还算宽敞的房屋外堂隔出,用作商铺。
兴许也是店、家二处不分的缘故,开店关店,自然也就不像其他货铺那般固定,无须恪守日落打烊的规矩。
那日,是极为寻常的一日。
店里的生意同平常一样冷冷清清,黄昏时分,丁晋见再没有什么上门的客人,便回了后堂。
而后,她同小夫郎一同用了晚饭,这晚饭嘛,自然也是极为普通的一顿,可不知为何,这日里,丁晋的左眼皮,就是一直跳个不停。
前人道,左眼跳福,这分明就是有大事要发生的前兆嘛,你听,最好的证明就是,都说日薄西山,倦鸟归巢,可今日,这店门前树上的鹊鸟直到夜黑了,仍在啼叫!
丁晋虽不是什么迷信之人,但对自己的直觉却十分相信。
晚饭后,她愁眉苦脸,曲起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饭桌,做冥思苦想状,直叫身旁收拾碗筷的夫郎看了,开口笑道:
“哟,是什么事情,难倒了我们的丁大货娘啊?”
丁晋手托着腮帮子,抬眸瞄了自家夫君一眼,也不回答,收回视线,继续自己的思考。
看她如此严肃的神态,丁李氏当下也不敢开玩笑了,只当真发生了什么要紧事,匆匆擦完手,拉了椅子坐到她身边,用胳膊肘轻轻撞了她两下:“冤家唷,怎么了到底?看你愁的,都似老了五岁,别人不知道,怕会以为你是遥遥的娘!”
“就你贫!为妻就算敢当,遥遥是否敢喊?”丁晋假嗔,伸手在李遥遥的鼻梁上惩戒性的刮了一下,又道,“我是在想,究竟是什么事情,就要发生在我们家了…没准,我说没准啊,老天爷也看到我丁晋勤苦多劳,打算奖赏我们,让为妻和遥遥有机会,朝着富贵之路迈出极有意义的一步~”
丁晋这人,确实勤恳能干,当初丁李氏也是看中她这点,不嫌弃她长自己八岁,十五岁行冠礼后便义无反顾的下嫁于她,至今二年有余。
丁晋确实没有什么别的不好,除了偶尔会关起门,在自家说些疯疯癫癫的话以外。
今日说什么梦见狐仙下凡,明日则又说预见财神降世,最近尤是频繁,可怜丁李氏的耳朵,听得都快生茧了。
见她又在青天白梦,小夫郎哼了一声,不悦地一把打在丁晋托着腮帮子的手上,让她不留神一个踉跄,脑门差点磕到桌子上,只听他怪罪道:“亏我还担心你,又开始说胡话了不是!”剜了丁晋一眼,小夫郎忿忿转身,预备去屋外院子水井里取点水,用来净碗。
春天的白日比冬天时长,已至戌时,院子里还有些灰蒙蒙的光亮。
丁晋忙着继续做她的春秋大梦,小夫郎便只好自行去取水,这厢丁晋正百思不得其解呢,过了约莫半柱香的时间,夫郎人没回来,却从外面传来一声惊恐的尖叫!
听到夫郎的惊呼,丁晋不做多想,当即拔腿就往外面冲。
丁李氏虽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儿郎,但也胜在年轻貌美,寻常瞧不起丁晋又偷瞄上他的人,三天两头来小打小闹不在少数,虽然每次都以丁晋的鼻青脸肿告终,但好歹对于李遥遥,却从未失守,丁晋在实战中摸爬滚打,倒也练了手不错的防身本事。
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遥遥别怕,为妻来了!
当丁晋五步并一步飞跃进院子的时候,丁李氏双脚瘫软在地,后背倚着水井石壁才勉强得以支撑,脸上分明写着“惊魂未定”四个大字,连刚摇上来的水桶也翻到在地。
丁晋再顺着李遥遥直愣的眼神扫过去,独见院中立着一个利落潇洒的身影,再往下看,她脚旁地上,扔着的,可不就是一头刚断气不久,膘肥体胖的野山猪嘛!
乖乖隆滴咚,丁晋明显也受了极大刺激,忘记去扶瘫坐在地上的俏夫郎,首先伸手,狠掐了一把自己的脸蛋,疼得喔喔大叫后更是激动的喊道:“果然不是做梦!遥遥,你看,我说的财神,真的来了…”
野山猪体躯健壮,四肢粗短,头较长,耳小并直立,吻部突出似圆锥体,硬蹄,尾细短,犬齿发达,雌性上犬齿外露,向上翻转,呈獠牙状。
丁晋能知道这些,并不是因为她有多熟知山猪。
要说起缘由,只是因为镇上早先有许多猎户,抱着一夜致富的侥幸心理;成群结队的去东江村山上狩猎,寻那浑身是宝的野山猪。
几次轰轰烈烈的入山狩猎,皆以空手而归告终,更有甚者伤亡惨重,缺胳膊少腿的不在少数,叫人简直不忍直视,而这些惨案背后的凶手,便是后来被人们传得神乎其神,力拔山河,横扫千军的山猪。
现在,忽然出现在自家院子里的这头,没有雌性显著的外露犬齿,体格也略显小,看是应该是一头极是适合食用的雄性山猪。
虽然已断气,后脖颈上,还立着一排硬如松针的黑色鬃毛,丁晋知道,这鬃毛,一般只在山猪异常愤怒和激动时,方才会显现,想要拿下它,果然非要经历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恶仗啊…
可再看来人,根本…根本还是一名未达及笄的少女!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之泡男秘笈——
首饰摊老妇:老身真真不懂,既然想将首饰赠予小公子,为何不直接拿给他,非要通过老妇卖给小公子。
常笙:送啊,谁说我不直接送。
老妇:(指指常笙递过来的玉簪)那又为何……
常笙:这你就不懂了。男人嘛,送给他,是满足他的虚荣心,让他自己掏钱买,是满足他的购物欲……岂可相提并论?
老妇:……
阿要:……
常笙:难道我说得不对?(转头微笑)
老妇&阿要:(相视一眼)不,不,受教了……
9
9、008 。。。
008
再看来人,根本…根本还是一名未达及笄的少女!
老天爷,丁晋一阵目眩,花着眼睛观察来人,女子穿着一身深色短打服,手臂、小腿和前胸处,均拿质地硬厚的皮革绑得结结实实,身上多处蹭了泥土,颊上也有些,但依然掩不住来人素面如玉,瞳若秋水的俊朗不凡,一头三尺青丝利落的在脑后束了个马尾,纵是面上带污,也有说不出的傲气。
明眼人瞧见了,看她这个年纪和着装,只当是个会些拳脚的少女,又怎么能联想到,她有手擒猛兽的本事?
这么一大头山猪,如果拿去燕菱卖,怕是笔不小的数字,五两黄金…不,只怕最少都能卖到八两黄金!
不过,无论怎么说,自己的杂货店,在镇上没有半点名声,更是不可能拿到最好的价钱,来人现身,究竟,所为何事?
“呃……这位小娘子,不知这么晚来丁某家中,是为着…”
“这个,嘶!……”常笙刚要开口说话,碰到磕破的嘴角,疼得倒抽了一口气,随即拿脚尖点点肥硕的山猪尸体,抬眸问道:“能卖么?”
“能!能!太能了!忒能了!”丁晋如获珍宝,当即搓着手心,笑脸盈盈的冲上去讨好卖乖,就差挽着常笙的胳膊称姐道妹,又道:“就是不知道…小娘子是如何会选上丁某家的货铺,实在叫人好奇得很~”
常笙考虑了一下,答道,“我背着这八钧的猪,颇有些费力,正好走到你家货铺前,发现还未关店,便进来了……”
“哦呵呵,哦呵呵…极是极是,我们这种小铺,不讲究天黑关门~小娘子,我们里面谈~”丁晋说着,一摆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又斜眼给自家夫郎眼神暗示,丁李氏匆匆整理了下,便小跑着进门去张罗茶水了。
※※
神使当初匆匆丢下一句话,让常笙前去报恩,给她留下的那些不算少的金银细软,她脑子一进水,头几日里便全拿去换了绒儿。
常笙这种没打算之人,是今日吃饱,便不管明日锅中是否还有米,如果不是在这太平盛世,养活自己都是不易,要说报恩,简直痴人说梦。
不过,常笙可不这么认为。
只要恩公喜欢,又未尝不可呢?钱财乃身外之物,用完了,再赚就是!
虽然之前记忆全无,但好歹活命的技能都还在,起先她见山里野生药材颇是丰富,凭借自己扎实的医学底子,便想乘空去山中挖些药,拿去镇上的大药堂变卖。
药是不错,说挖,倒也容易。
可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睡觉,常笙几乎都寸步不离的守着史朗和他那间屋子,直到夜里,史朗睡下,才摸黑去山上。
山中草药大多都属普通,若想挣钱,只能以量取胜,加诸乘黑挖药难度实在不低,偶尔运气够好,掘出几株值钱的老参,她又不舍,琢磨着,应该留着用来给史朗补身子…
一来二回,赚到的银钱,除了给恩公布置丰盛的一日三餐,几乎没余下什么积蓄。
正所谓,一文钱逼死活英雄,常笙当下咬咬牙,果断的用了余下的钱换了身行头,又添了把长约一尺半的匕首,打算改行当猎户。
人都说,别看东江不富庶,但那山上,可全是宝啊!
常笙抱着寻些雉鸡和野兔的想法,腿上绑上匕首,待给史朗做完晚饭后便上了山,可她却全然忘记,不是只有采药需要注意时辰,打猎也是一样呐。
太阳下山后,该归巢的归巢,该回窝的回窝,常笙寻着动物的足迹,跟了许久,也没能找到半只活物,不知该怨自己运气不好,还是实地捕猎的经验太少。
正值因为首次出师不利而黯然神伤,常笙没精打采,顺手分拨开面前一人来高的灌木丛,却吃惊的发现,面前泥潭里,有一雌二雄,三只正欢乐地打着滚儿,嗷嗷嚎叫的野山猪。
山猪每日一次悠闲的打滚活动突然被入侵的生人打断,凭着野外生物的敏锐,他们很快就嗅着了从常笙身上传来的危险气息。
未作片刻犹豫,三头体如磐石的山猪,带着浑身的臭泥,发着剧烈的“呼哧呼哧”声,以雷霆万钧之势,义无反顾地朝常笙的方向直奔撞去,大有不用獠牙刺穿对方的身体,誓不为猪的架势。
……
“这么说来,小娘子原来是误打误撞啊。”丁晋笑容不减,殷勤附和道。
“其实,当初它们若没有发动攻击,我自然也会离开,也就没有现在这上门求卖一事。我从不知,原来这野山猪,如此金贵。”常笙抿了口茶水,诚恳道,“实话说…我手头很紧,丁掌柜若是能寻到个好买主,在下自然是感激不尽。”
“诶诶,说哪里话,丁某一定尽心尽力,将小娘子这笔买卖做足,只不过…”丁晋为难的顿了顿,“丁某也老实跟小娘子说了吧,丁某这方小铺,从未做过如此大的生意,店里自然也没有这么多现钱,不知道可否等丁某将山猪卖出之后,再与小娘子五五分账?”
光拿货不给钱的事儿,丁晋是从没做过,也不敢肯定,眼前的女子能否同意这看来是极蠢的提议,要知道,这可是山猪,是山猪啊!多少店家会打破头抢着收购?
比起丁晋的忐忑,常笙倒是随意得很,豪气的拱手一拜,“如此便有劳丁老板了,我知道南下还需数日,不如七天后我再来过,到时希望能听到丁掌柜的好消息!”
“好说好说,小娘子能如此信任丁某,是丁某的福分,我一定不辱使命。说起来…哎,我这也是头一回,不知这山猪是整头卖出值钱,还是剥皮分肉比较划算…”
“这容易,”常笙放下茶杯,又温和的笑了笑,慵懒得像夏日午后,在蝉鸣陪衬下的明媚日光,只是那笑容,让一旁的丁晋不自觉打了个寒战,背脊窜凉,只听她接着道,“其实我一共猎了两头,只有母的那头带伤逃了,不如一头整卖,一头分割,丁掌柜觉得可好?”
“……”丁晋默了。
最终,这两头野生山猪,由丁晋以整头八两黄金的价格,卖给了燕菱一富家商贾,另一头皮肉分买,价格更是高达十二两有余。
当她拿出整整两锭五两黄金,递给常笙时,平日里一向随意惯了的少女也忍不住眼放金光,直呼妙哉!
当然,和丁晋的合作,这才刚刚算是个开始。
常笙不可遏制地领悟道,若想要成功报恩,物质财富虽不是成败关键,却是最根本的基础。
至此,丁晋的名声也算是在东江打响,乃至燕菱,也有不少人知道她这么一号人物。那以后,丁晋就算足不出户,也偶见买主亲自登门,不嫌舟车劳顿,只为能在丁家看上去不起眼的杂货小铺,求得一角珍宝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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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牙牙和郁青在院子里同史朗学习珠算。
还未到晌午,便从庖室里传来乒乒乓乓的响动,夹杂铁锅大火翻炒的呲嚓声,间或还飘出些十分浓郁的肉香味儿,着实让人食指大动。
拨了一早上算盘的二人和教了一早上的史朗,腹中自然很是饥饿。
面对如此奇特的现象,见惯不怪的史朗还能勉强做到置若罔闻,但一无所知的郁青,可就不行了,三人之中,尤数牙牙定力最浅,被勾得频频回头不说,粉嘟嘟的小嘴还时不时发出“嘶溜~嘶溜~”的声响。
郁青满腹狐疑,他不知道身为独子且双亲皆丧的史朗,家中什么时候冒出了个厨艺不凡的火头,但碍于最近才刚跟史朗交好,也不便问得那么仔细,当下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专注着手下的练习,似拨非拨的鼓弄算盘珠儿。
眼见一丝晶莹从牙牙嘴边畅通无阻的流了下来,亮晶晶的口水珠儿就要滴落到小木算盘上,史朗皱起眉头板着脸,“啪!”的将戒尺拍到桌上,吓得牙牙那肥肥的小身板跟通电似的弹了一下,火烧屁股般难受地扭了几扭,才挺腰坐直。
纵不敢回头,心中却满是幽怨,因为…因为真的很香嘛…怎么能怪牙牙呢……呜呜呜呜……
史朗清了清嗓子,将师长的架子端得十足,开口问道:“牙牙,为何近些日子来得如此之勤?”
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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