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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家玩好吗-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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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吴接着问:那皮啊肉啊什么的?我继续说:不妨事,整张皮,掀下来硝揉好,裁成方幅和长方幅,请浙江美院的几位老师每人替我画一幅小册页,选的稿子都是宋元名稿,后来西泠印社小林给写了不少字,裱好以后所有人都说不错,以前董其昌和王石谷,都做过类似的临摹,叫做小中见大。他们还四处打听这是什么材料,画得这么舒服?我回答,牛皮。
老吴点头:纺织品是对皮的仿制,纸张又是对纺织品的仿制,他们觉得好是当然的,肯定是没用过这么好的材料。女人的皮,又细洁。那么皮的边角呢?丢了?当然没有,我笑:这个人虽然讨厌,被弄成一堆材料,倒还是要好好爱惜的。碎皮就大锅熬胶,蒸煮以后滤掉杂质,晾干成型,就是颜料桌上那一片一片的胶条,可以用来调整墨或者传统矿物颜料的胶性,还有些索性再入笼熏蒸,合上油烟粉,可以直接做墨。骨头的很多碎屑,也是这么做的,有时候两种在一起熬出的骨胶成分和皮胶成分相当,人身体的材料做出的东西,样样件件都比普通动物的好,这样的胶特别坚韧光亮,远远胜过牛皮或者兔子皮的质量,真令人惊讶。
骨头的边角料这么用掉了,整块整片的大骨头,我就取下来,磨了些围棋子和方形印章。反正二画室里有雕塑和打磨工具,我以前裱画,也替别人做过骨签,很快就做好,丁老师至今不晓得,后来我悄悄把他的一套围棋子换掉,就是那套装在清朝的棋篓里的,他因为生病,现在也不能下棋,所以蒙在鼓里,印章当时我就带在身边,后来送朋友了。
丁大师继续做着谁也看不懂的动作,哼唧着,似乎告诉我们他知道些什么。我暗暗用力握一下他的手,继续说:肉和脏器比我想象的少,都切成小的滚刀块,煮开晾干,和狗粮混在一处,重新装回到狗粮袋里密封。剩下的头发,正好一个朋友尝试发绣,我就送给她了,地下室有一幅很小的钟馗嫁妹,据我朋友说,就是拿我送给她的头发为基础,绣出来的,她回赠我做个纪念。
雨势渐小,几乎都听不到什么声音了。老吴给丁大师、我都续上茶,我们三个人盘腿坐在地上,时间久了,难免有些腿胀。老吴慢慢地开口:“丁大师,听到现在,也有些累了,你有没有一样的感觉啊?我还是有些疑点不太清楚,你呢?”
丁大师和我都坐直身体,听老吴继续说:“老鼠其实是个病人,病得一点也不比老丁轻,身体很虚,肠胃和胆囊都有问题,对了还有胰腺。他正验证了古话叫手无缚鸡之力。而且这个人,尽管偏执地喜欢画画和画画有关的一切事情,事后那些鸡零狗碎,可能真的是老鼠做的,但是他很虔诚地信奉着佛教,佛教最忌讳什么?杀生。这所房子里,有胆魄杀掉自己女人的,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平常就一直在教导学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先要有勇气举起屠刀,对么老丁?如果这么看,那么你的右手不方便,可能就不太成立了。我现在不知道,是你一开始就伪装成中风,为了让自己右手的画可以炒作到比较高的价位(这个事情,我们不是商量过么,在场的还有南京荣宝的经理),还是真的中风,后来慢慢康复好转。总之,我猜想,是你在那个晚上等自己太太夜归不归,盛怒之下,杀了她,老鼠,只是擦擦屁股的小角色而已。他是最喜欢你的学生啊,为了你肯做任何事情的。”
老丁的脸突然不再歪斜,他突然灵巧地伸出右手,点燃一根烟,灿烂地笑起来,左手敲敲我的肩膀,回答老吴:“你真是个怪物,告诉你吧,真相是这样的。”

阿小和阿小
文/蔡崇达 @蔡崇达 媒体人
1
阿小和阿小是两个人。
小学五年级前,我只认识一个阿小。他住在我家前的那座房子。
那是座标准的闽南的房子:左主房,右主房,中间一个天公厅——这是专门用以供奉神灵和祭祀的厅,闽南家家户户都供着一个神仙团,节日繁琐到似乎天天都在过。接着下来是左厢房、右厢房,中间一个天井。本应该接着连下来的,是左偏房、右偏房,中间一个后厅,他们家当时没能力一口建完,草草地在天井附近就收尾,把空出来的地,圈住了个小庭院,里面种了芭蕉树,养了一条黑色的土狗。
那是个海边典型的渔民家庭。他父亲从小捕鱼,大哥小学毕业后捕鱼,二哥小学后毕业后捕鱼。母亲则负责补网,还有到市场叫卖收获的海鲜。他当时还没小学毕业,不过他几次和我宣誓一样地说:我是绝对不会捕鱼的!
我喜欢他的母亲乌惜,每次和母亲去见她,就意味着家里难得要会有顿海鲜大餐。乌惜似乎从来只会乐呵呵地笑,而不懂得其他表情,每次看到我,都要找点小零食给我吃,过年过节找个理由就往我家送点小鱼虾。偶尔他的父亲和哥哥也会来逗我玩,甚至他家养的那条狗,我还没进巷子口,它就已经在那边摇着尾巴欢迎我。
但阿小,似乎总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不参与我们两家的交际。他很安静,这种安静却分明带着点高高在上的感觉,似乎永远在专注思考着什么。他唯一一次和我聊天,是听我母亲在和乌惜开心地说,我又考了年级第一。他招招手傲慢地把我叫过去,说,黑狗达,所以你要好好读书,离开这个小镇。
我当时还觉得小镇很大,没有离开的迫切感,但对他心里莫名一种佩服:一个能看不上小镇的人内心该是如何的宽广。然而他读书却并不好,这让他这种高傲的安静,被理所当然理解成一种孤僻。
孤僻的阿小,街坊开始这么叫他。
2
另一个阿小是搭着高级的小汽车抵达我的生活的。
还记得那个下午,一辆只在电视里看得到的小汽车突然出现在巷口那条土路上。巷子太窄了,车子进不来,来回倒腾的车,扬起呛人的烟尘。把围观的人,弄得灰头土脸。
我光着脚站在围观的人群里。那时候,白色的运动鞋,水手服样式的校服已经在小镇流行,但我习惯穿拖鞋的脚,却死活耐不住运动鞋里的憋闷和潮湿。老师说,不穿运动鞋就只能光脚来上课,学校禁止粗鲁的拖鞋。我干脆就把运动鞋往书包一装,无论下雨酷暑,永远一对赤脚。日子久了,脚底磨成厚厚一层皮,甚至踩到玻璃不会刺穿,开始骄傲地强迫同学叫我赤脚大仙。
然后这个阿小走下车了,他脚下是电视里小少爷穿的皮鞋,身上穿的是电视里小少爷穿的吊带裤,头上梳着电视里小少爷才梳的那种发型,皮肤白得像他身上的白色衬衫。
他长得一副小少爷该有的模样,白得发亮,瞬间让周围的一切都灰暗了。他是我东边邻居阿月家的侄子。父母到香港承包工程发了家,哥哥已经办好香港移民手续,接下来办他的,这中间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这时间里他就暂且借住在这里等。
香港阿小,街坊觉得这名字特别适合。仿佛香港才是他的姓氏。
香港阿小在这群野生的孩子的内心,造成了极大的触动。或许印第安人第一次看到欧洲人也是如此的心情。
从那天开始,他的家里总围着一群偷窥的孩子,这些孩子好奇他的一切:他说话老喜欢扬扬眉毛,他头发总梳成四六分的郭富城头,他喜欢吹口哨,还每天洗很多次澡。没过几天,这群老赤脚到处乱窜的小屁孩,个个说话也扬眉毛,头发也梳四六分,也开始吹口哨。竟然还有孩子偷窥他洗澡。阿月姨家稍微殷实点,在那片地区是唯一的两层楼。香港阿小每次换洗的白色的T恤和内裤就挂在楼顶迎风飘扬。那白色的衣物,雪白得太耀眼,似乎是文明的旗帜,傲慢地挺立在那边。对这些青春期的孩子,那衣物夹着莫名的荷尔蒙感。香港阿小来的第三天,有个小孩爬上电线杆就为了看一眼阿小最贴身的秘密,一不小心摔落下来。还好以前的土地都还是土地,而不是冷酷的水泥地。孩子磕出了伤痕,但不至于伤残。
这样的故事,小镇甚至羞于传播,大人们当作一切没发生。他们用假装没看见,或者不理解,继续守着风土的简单。
我其实内心已经认定自己不会喜欢这个阿小的。在邻居小孩共同组成的拖鞋军团里,我最会读书,也是最得长辈和同龄人关注的,阿小虽然也引起我的兴趣,但他夺走了原本属于我的许多目光,让我多少有点失落感。我假装漠视这一切,直到这一天,阿月姨来邀请我去和这个阿小玩。“你读书好,多带带他,别被那些野孩子带坏了。”我竟然掩饰不住地激动。
3
第一次的见面,有点狼狈。我手心全是汗,说话有点结巴。还好是他淡定。他身上有花露水的香味,穿着雪白雪白的T恤。
他笑出白白的牙齿,说:我叫阿小。听说你是这里最会读书的孩子?
我点头。
你比我大两岁?
我点头。
黑狗哥好!
回到家没多久,拖鞋军团的人早在等我,他们像堆苍蝇样聚拢来,叽叽喳喳地问询。我当时还假装深沉地说这小子很客气,不是简单人物。心里早生出了无比的好感。担心他一个人孤单,也担心他被小孩子带坏,亲戚给他配了两个保镖——他两个表弟,一高一矮,一瘦一胖。阿小对他们说话都是命令式:你们给我做什么去……
我不知道阿小是哪点喜欢我,第一次认识后,他就不断支使他的两个表弟轮流叫我。一会问:“一起玩弹珠?”要不“一起捉迷藏?”或者“一起玩飞行棋?”
拖鞋军团的人开始意识到可能失去我,他们看着阿小的表弟拜访我家,也派一个小孩,卡着同样的时间通知我。抉择的时间到了。
我犹犹豫豫,直到那表弟又来了:“我哥问,要不要一起看他从香港带来的漫画书,还有任天堂游戏。”
于是我选择阿小那边了。当天,拖鞋帮宣布和我决裂。
于我,阿小真是个让人愉快的玩伴,他总有最新奇的东西,漫画书、游戏机、拼图、积木……而且还有两个跟班帮你处理一些杂事:口渴了,他们去弄来冰冻饮料(香港带来的冲剂),热了,他们打开小风扇(香港带来的)。于他的表弟,他真是个霸道的王子。吃桑椹表弟多拿了一个,他一瞪,表弟马上转过头去一声都不吭。玩游戏,我赢他可以,表弟眼看着也要超过他了,他喊了句表弟的名字,形势马上就逆转了。
拖鞋军团站在外面的空地上,拿着用纸卷起来的纸筒不断喊:叛徒、走狗……我隐忍着不吭声,阿小却一个人走出家门,对着他们大喊:你们吵什么吵,野孩子。
我意识到战争开始了。
拖鞋军团惯用的绝招是——牛粪加时钟炮。时钟炮于当时的我们来说,是高级的武器。它就像巨大的火柴棒一样,一擦,火着了,会按着固定的时间爆炸。炮有一分钟的,也有半分钟的,恶作剧的关键是,时间卡得刚好,把炮插在准备好的牛粪上,等我们刚好走到,还没注意,牛粪突然仙女散花般,飞溅我们一身,就算成功。
然而,这些伎俩我太熟悉了,几次都成功地避开。直到拖鞋军团恼羞成怒,竟然直接把炮往我们身上扔。阿小怒了,回家拿出一把打鸟的猎枪冲出来,斜斜对着半空打了一枪。
碰——声音像海浪一样,在耳朵一起一伏。拖鞋军团的人吓呆了,我也是。“野孩子,吓傻逼了吧。”他骂人的时候,口中的牙齿还是很白,但声调傲慢得让我有说不出的寒意。
4
或许是不愿意失去拖鞋军团的传统友谊,或许是对香港阿小傲慢的不舒服,我慢慢地在找平衡。刚认识几天,我们几乎绑在一起,到枪击事件后,我决意抽出一半时间和拖鞋军团的人玩。
阿小察觉到了,竞争一般,拿出他所有的宝贝——香港来的拼图、香港来的唱片、香港来的遥控飞机。直到他意识到,我们俩之间确实有某种隔阂了,他也淡然了,冷冷地说,有空来玩,没空我自己玩。我知道。他是在自己亲身感觉到自己的失败前,先行切割。
其实我偶尔会同情阿小的,特别熟悉后。我觉得他是个孤单的人。这种孤单我觉得是他父母的错,他活在“去香港前准备”的生活里。他经历的所有一切,都是过渡的,无论生活、友谊还是情感。那时候,香港是个更好的世界,他即将去到的目的地,让他不得不时时处于迫不及待离开的状态中,他会觉得,自己是可以蔑视这里的人。但他却是个孩子,他需要朋友。
我想,他选择我或许只是因为,我是附近最会读书的孩子,他认为一种阶层上的接近。同时,或许他还有征服感。
在我开始疏远他的时候,他时常拿出自己哥哥的照片看。
其实他和哥哥并没有太多相处的机会。母亲疼幼子,小时候夫妇俩去香港打工,不舍得阿小跟着吃苦,就把他留在老家,每月寄来丰厚的钱求得亲戚对他的照顾。而长子他们带在身边,帮忙工地做点事情。
所以哥哥从小就在香港长大,现在已经长出一副香港人该有的样子:留着长头发,打了耳洞,夏天会穿白色短裤配皮鞋,有时候还戴着条丝巾。阿小崇拜这样的哥哥,我觉得他其实是崇拜着香港,正如我们崇拜着黑白电视里的游走在高楼大厦里的那些人。
但对我们来说,高楼大厦还是以后的事情,而对阿小,这是即将的事情。
他尝试几次把头发留长,都被爷爷硬押着给剪了,他自己尝试用针给自己穿耳洞,最终扎出满身的血,让爷爷急匆匆送医院了。现在这些他都放弃了,但是常拿着哥哥的照片一个人发呆。
和他保持距离后,我每次和拖鞋军团的人疯回家,就会来看看阿小,他会给我讲哥哥的故事:我哥哥很牛的,他像电视里那样,骑着摩托车,带着一个女的飙车。但是到了我爸的公司,又换了一身西装,可帅气了。有次他很神秘地和我说,我哥吸毒的。然后,拿给我一根烟,附在我耳朵说,这是毒品。一脸得意的样子。仿佛他掌握着通往天堂的钥匙。他给我看完,又把那香烟小心地包在手帕里,然后装到一个铁盒子里,放在床下——我知道那是他认为最宝贵的东西了。
他看着这样的他,越发觉得遥远,我知道他身上流动着一种欲望,一种强烈而可怕的欲望。他要马上城市起来,马上香港起来。他要像他想象里的香港人那样地生活。
我得承认,我看着电视上那些摩天大楼,心中也充满热望。但我老觉得不真实,它是那么遥远。而阿小,他简直活在奇怪的错位中:他穿戴着这个世界最发达地区的东西,肉身却不得不安放于落后似乎有几十年之久的乡下。
果然,一个晚上,阿小把我叫进他的房间,掏出厚厚一把钱:你知道哪里买摩托车吗?电视上那种摩托车,带我去买,我要去飙车。
但小镇当时没有卖摩托车的地方,要买,必须去到六十公里远的市区。他着急了,那毒品呢?大麻呢?
那个晚上,是我陪着他去一家地下游戏厅玩了赌博老虎机作为结束的。看着他在老虎机上几百几百地兑换游戏币,然后大把大把地输,我内心里决定,远离这个阿小。
我知道他活在一种想象的幻想中。我担心他的这种热望,也把我拖进去。因为我察觉到自己身上也有,类似的躁动。
5
实话说,我不知道,阿小和阿小是怎么熟上的。香港阿小很久没让表弟来叫我了,我也不怎么主动去。这天阿月姨叫我帮阿小补习——数学成绩下来了,他考了12分。我拿着他的考卷,笑了半天,连最简单的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他都不懂。准备好好糗他一把。
走进去,看到那个身上还带着海土味道的阿小。
他们俩头凑在一起,正在搭一架木构的恐龙。
我有点错愕。这个阿小,对外人说话都不愿意超过三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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