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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朝文武爱上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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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吃饭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没有胃口。
蓝玉问我怎么了,我苦着脸指指眼角的痣。
蓝玉仔细看了看,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地,然后温柔地说:“没事,不仔细看看不大出来。你要是不喜欢,有空我打听一下哪个郎中去痣的手艺好,把它拾了就是。”
还是蓝玉最好,一下子就能看出我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用眼角撇一下狐狸,他在想什么出神,从早上到现在都是眉头紧锁。
长痣的是我,又不是他,怎么看起来他比我更上心。
吃完饭,朝廷的间谍又向我报告,说是所有的新弟子都已经安排好了,还缺一些生活用品啥的,向我请示让谁去。
我顿时大乐,当然是让丫头去,这种肥差干嘛假手别人。
我装模作样想了想,深沉地说:“往常都是丫头去,她比较熟,还是让她去吧!”
间谍没有惊讶,一副早已经知晓,只是走过场的样子,这个人一点都不敬业,表现的也太明显了。
间谍走以后,我开始教丫头怎么杀价,我说:“如果卖货那人是被雇用的,你就跟她说,给我最低价,我让你吃回扣。”
丫头冲我眨眨眼,然后问:“回扣是什么意思。”
我想了想“就是她给你便宜,你就适当给她些赏钱,给她的数目,按她给你便宜多少来定。”
丫头眼睛一亮,算是听懂了,土拨鼠还蹲着,傻傻地看着我。
狐狸看书,蓝玉练武这都是他们的习惯。
昨天我打发丫鬟给我买了东西,本来像早上就给蓝玉,没想到被那颗新长出来的痣给折腾忘了。
一晃神,蓝玉好像又悟出什么,手比划着练武去了。
我在旁边等着,等着,忽然没有了耐心。
于是转悠到狐狸的门口,伸头一看,狐狸正在写字。
我小时候最讨厌练字,特别是毛笔字,光抓笔就觉得难受,更别说去写了,练半天从手腕到手指,没有一处不疼。
那些喜欢练毛笔字的人说,练这东西,能让人聪明,锻炼手腕和手指的灵活性,培养耐心,心乱了最好去写毛笔字,这样可以静心。
狐狸平时不都是靠在椅子上看书吗?今天怎么练起字来了。
我悄悄走过去看。
写的都是繁体字,连我这种外行人都觉得狐狸写的好,字迹雅致整洁,一看就是经常练字。
字体清俊秀拔,笔画连贯一气,绵绵不断,又有一股雄辩有力的感觉。
有人说看一个人的字,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可惜我不大懂书法。
狐狸写了好多字,我一张张望过去,好看是好看,但是总觉得看着不舒服。
狐狸对我笑笑,继续写,毛笔沾着黑黑的墨汁刚要下笔,我急忙说:“等等。”
几步到他身边。
狐狸奇怪地看着我。
我翻开墨砚旁边的青色颜料盒,里面是红红的朱砂,我说:“用这个试试。”
狐狸的眼睛紧紧盯着我,好像想从我脸上看出什么来,然后眼角一晃,扫了眼我的滴泪痣,笑了笑说:“好。”
取了一枝没有被墨污染的毛笔,轻轻在沾了朱砂,在纸上写了起来。
红红的字,透着股子尊贵,好像高于一切,果然看着顺眼多了。
就是有些繁体字加上是毛笔写的有些难辨。
我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狐狸写的是:死生……,与子成说。
死生……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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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纯洁的爱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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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前迅速闪过一幕,这几个字好熟悉,红色的朱砂字,如果写在布满黑字的折子上,会显得尤其突出。
我的眼角又开始烧灼般的疼,于是皱了皱眉。
狐狸竟然直接扔下笔,来扶我,“又觉得不舒服?”
眼看笔就要掉在刚写好的字上,我连忙扑过去接住,还好,还好,要不然好好一副字就给毁了。
肇事者还皱着眉。
我笑笑,“没事,就是瞬间有点难受,现在已经好了。”
狐狸的眉头总算松了一些。
我主要还是对狐狸的字爱不释手,厚脸皮说:“送我几张吧,你写的好,我喜欢。”
狐狸倒不小气,带着宠溺的笑,“喜欢就拿走吧!”
这我就要谢谢凌雪痕这个壳子了,人家全是看在凌雪痕的面子上。
我首先要拿的自然是红笔写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剩下的那些其实我都想要,但是全拿去又不好意思,捡了几张我认为最好的,收起来踹怀里。
高高兴兴往外走,就听丫头说:“基本上都弄好了,由于用度太大,要禀告掌门以后再去拿回来。”
跟她说话的是那个间谍。
丫头真会掐时间陪我演戏,我板着脸说:“正好我要出去办点事,边走边跟我说吧!”
间谍看着我,“您要出去?”
我深沉地点点头,“我带蓝玉一起出去,其他的人你给我看好了,要是有什么闪失,回来有你好受的。”
间谍想了想,“掌门好久不出去了,要不要多带一些人手。”
没人监视就不让我出去是不是?冷冷说:“你看着安排吧!”
我自然不知道间谍和四皇子怎么联系,只知道我收拾好东西,要出门的时候,间谍没有给我加派人手“保护”我,而是毕恭毕敬把我送到门口,看见他那伪善的嘴脸,我就想到《十大酷刑》,别的不会,沾着辣椒水抽他,就能让他哭爹喊娘。
不明白武林门派为什么都喜欢建在深山里,可能因为山上地盘大,还有涉及到深山老林什么的会比较神秘。
没走几步,蓝玉就重重握了一下剑,剑身与剑鞘,发出清脆地撞击声。
我忙问:“怎么了?”
蓝玉向远处的草丛望了望,“大概是其他门派的探子。”
其他门派的探子?不是间谍暗中派来的眼线吗?我正疑惑。
蓝玉又说:“没关系,大概只是想知道你要干什么,没有什么恶意。”
是啊,不然干嘛逃跑,直接发一个信号弹,让一群人上来围剿就行了,最后得一个“平贼队长”什么的。
一眼望不到边都是山路,难道要这么走去集市。
走了一会儿,我连忙喊:“蓝玉。”
跟我熟悉的人都很了解我,我这个人有两个最大的缺点一是同情心泛滥,如果遇见弱小的,我就会变得强横用尽心思去保护他,二是如果遇见比我强很多的,我就会变得越来越懒,凡事又都不爱懂脑筋了。
现在就处于这种状况,狐狸和蓝玉本身都很强,根本没有我用武之地。
蓝玉最了解我的心思,指指前面,“再坚持一下,到那里我们就不用走了。”
我连连点头,到了蓝玉说的地方,我赶紧蹲下身使劲提了提鞋子,不然一会儿做了空中飞人,鞋子掉下来就不好了。
蓝玉看着我,一眨一眨就像婴儿纯净的眼睛,“整理好了吗?”
我点点头,上前去挽住蓝玉的胳膊。
蓝玉吓了一跳,脸呼一下红了。
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轻功不好,总要有一个人带我,丫头调皮捣蛋的模样,实在不能让我放心,只有蓝玉最好,温柔又体贴会随时注意到我。
我笑笑说:“走吧!”闭上眼睛,怕一下子飞起来会有些不适应。
蓝玉半天没动,可能是因为要带一个人一起飞,他也要准备一下。
直到我听到马车的声音。
蓝玉咳嗽了一声。
我睁开眼睛。
一辆马车停在我面前,丫头好奇地看着我和蓝玉。
蓝玉有些不安地攥着衣角,脸红地不像话,眼睛一直往别处瞟。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不是要用武功飞吗?怎么会有马车。
丫头笑嘻嘻地走过来,“掌门,你上不去马车要少爷帮你吗?”
什么跟什么啊。我说:“有武功为什么要用马车?”
这回蓝玉总算敢看我了,他奇怪地问:“有马车为什么要用武功!”
诶,古代的大侠不都是飞来飞去的吗?
不然要武功做什么?
丫头从马车里拿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小凳子,土拨鼠从她的肩膀上跳下来,先溜进车厢里去了,丫头说:“掌门踩着这个,我都准备好了。”
我准备走过去,才发现自己拉着蓝玉的胳膊,顿时脸红起来。
踩着凳子上了马车,丫头凑过来,神神秘秘地小声说:“掌门,你是不是喜欢我家少爷。”
我被问地一愣,心跳忽然像打鼓一样,一回头就看见蓝玉。
蓝玉的眼睛跟我接触,本来清澈如水,忽然波涛汹涌热烈地看我一眼。
我从来没有看过蓝玉这样的眼光,竟然看呆了,蓝玉犹自水雾的眼睛忽然迷蒙起来,甚至有一丝难以掩盖的慌乱。
我们同时僵在那里,好像是我在思考蓝玉刚才的眼神是怎么回事,而蓝玉是在慌乱自己刚才为什么会那样。
蓝玉的样子古怪的很,手放在一侧,修长的手指微张微合,眼睛看看远方又看看脚尖。
丫头又跟我笑嘻嘻说了一句悄悄话,“掌门,我家少爷很好的。”
土拨鼠抓住我的衣服,爬上我的肩膀,身上毛茸茸的一股太阳的味道,在我耳边蹭啊蹭。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蓝玉那么纯洁,连感情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我想起他刚才那个眼神……
丫头故意咳嗽一声,大喊一句,“再晚就不能赶回来吃晚饭了。”
我和蓝玉同时回神,我猫腰进了车厢,蓝玉再丫头后面跃上车来,袍子轻轻抖动很帅气。
马车开始往前走,蓝玉把剑放在一边,干脆闭目养神,看不到他的眼睛,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丫头蹭到我身边,悄悄说:“少爷在练功。”
丫头说完话,我看见蓝玉的眼皮重重跳了一下。
练功,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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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公子艳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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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拨鼠第一次跟我这么亲近,沉迷在用鼻尖戳我的动作当中,原来知道猫和狗的鼻尖是凉的,现在发现,这只土拨鼠粉红色的鼻尖软软,冰凉。
我掀开车帘往外望。
青山,碧水。
到处都是清新的空气。
马车走过一个小山坡,隐隐地远处有一个黑点。
好像是一辆马车,前面还站着一个人,看见我们过来,正兴奋地冲我们招手。
古代的马车也会抛锚吗?
离得越近,看得越清楚,一辆马车停在路边,拉车的马匹,一身火红的毛色,正挣扎着想从地上站起来,它身边站着一个白衣男子,戴着白色的斗笠和长长白纱,右手不停地抚摸着马背。
远处我看见的那个站在马车前招手的是他的书童,看见我们,立即跑过来,“这位小姐,帮帮忙,我们的马崴了前蹄,不能走了,麻烦您带我们家少爷进城吧!”
书童的脸黑黢黢的和丫头有一拼,我看了眼丫头,再看看他,抿嘴一笑。
书童不知道我在笑什么,傻傻地挠着头,是一个忠憨的人。
再看向他那个少爷,还在抚摸红马的脊背,马腿要是断了,就生不如死,男子不停地安慰着痛苦的马。
我刚想答应带这主仆一段,蓝玉拽住了我的手腕。
我回头,看见蓝玉明亮的眼睛里都是戒备。
我知道我现在是一个高危人物,但也不用小心成这样吧。
憨厚的下人,对一匹残马流露出异样关怀的主子,能有多坏。
带着斗笠的男子转过身,风吹过他蒙面的白纱,隐约映出一个轮廓,我眼睛紧紧地盯着他,怎么也挪不开目光,虽然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是在吸引着我,我说:“你们这是要去哪?”
男子看着我,冲我摇了摇头。
白纱随风飘舞,我很像揭开,看看他的脸。
书童说:“我家主人不会说话。”伸手比了比自己的嗓子。
是个哑巴。
我几乎能看见白纱中的人,温雅一笑。
像一朵淡淡的白梅。
我早就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总是同情心泛滥,我的好友曾说过,我早晚要死在这个毛病上。
如果一个人足够了解我,就要从我的同情心人下手。
看着不会说话的公子,我没有了其他主意。
书童从马车里取出他们的东西,就是几本古朴的书,我让他们上了马车,我本来想和他们主仆坐在一侧,被蓝玉伸手拦住,坐在了主仆对面,蓝玉则坐在我身边直对着男子。
丫头晶亮的眼睛来回看那书童,还不时摸摸自己的脸。
马车继续往前走,我知道没有我这样的,猛盯着一个刚刚认识的公子看,可是我就管不住自己,莫非这就是神秘效应?越遮遮掩掩,越让人好奇。
一路上什么也没发生,平安进了城。
东临国今年发了洪水,好多灾民挤到都城来,城门外支起了一个个临时帐篷,官兵在有条不紊地发放粮食。
不时传来歌颂四皇子的话。
我不屑地笑了一声。
蓝玉不解地问我:“在笑什么?”
我说:“笑有些人作秀而已,”众皇子都盯着金銮殿里那个宝座,谁不想表现一下自己。“但有时候反而会弄巧成拙。”因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成为众口之矢行动起来更麻烦,我喜欢釜底抽薪的做法。
说完,眼角一瞥,那公子正好抬起头看我,面纱那边好像是一双逼视人的眼睛,我瞬间有一种被看穿的感觉。
我正觉得到不自在,书童说:“谢谢小姐,我们这里下就行了。”
我连忙让车夫停下,公子和书童起身下了车,我撩开帘,抬头一看,是一个府邸前,蓝框的红色牌匾上写着“张府”。
公子站在那里没有说话,只是冲我轻轻鞠了半躬。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和一支漆黑的炭笔,在上面写起字来,半响交给书童。
书童笑着说:“我家公子让我谢谢您。”
我笑笑要开口说些场面话。
蓝玉忽然说:“你家老爷是不是当朝宰相。”
书童油然生出一种自豪的表情,“是了。”然后又冲我鞠了一躬。
寒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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