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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尸走肉之末日侵袭-无主之城-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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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的方向,一步两步去往前方可能存在的村落。
    这一走,就是两天。
    开始众人还很有干劲,觉得这么走走也不错,虽说慢了些,但别有一番滋味。这种步行的新鲜感一直持续到当天夜里,女人们终于扛不住了。最先败下阵的是苏岚,这个高冷办公室美女固执的踩着那双高跟鞋,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走了大半天,等她叫苦停下的时候,脚脖子整个肿了一圈。
    其余人虽然嘴上不说,但都累的够呛。也就小米和小魏还面不红气不喘,两双眸子也夜里也能保持警惕与灵敏。
    赶过路的都知道,长路跋涉不能停,这一停,再想走可就难了。
    无奈之下,一众人首次决定露宿野外,又折腾了几个小时,众人在一处山路间找到个背风处,燃了篝火,烧开些水,凑合吃了些冷硬吃食,一个个抵不住疲惫,安排了岗哨,就此睡去。
    
    第一百二十九章 老羊倌
    
    这一夜,大家睡得还算安稳。
    前半夜,有些人各怀心事,听着枯枝被燃起的爆响,迟迟不能入眠;后半夜,鼾声此起彼伏,无论大人小孩,个个睡得深沉。第二天一早,众人被早晨的薄雾湿冷惊醒,火堆已然熄灭,宋瑶抱着腿,坐在望风处替了最后一班岗。
    小麦穿得有些少,夜里受了些风,地面湿气重,有些感冒的迹象。好在随行有医生,几粒药片下肚,多裹了几层衣物,到了中午时分,小麦已经发了好几身汗,虽然汗津津的有些不舒服,但鼻涕不流了,脑袋也不晕了。
    这一路很是漫长,金博和曹良担纲向导,一会儿辨认方向,一会儿分辨位置;明俊伟和晁逸帆负责队伍左右前后的安全,行走在这种荒郊野外,虽然四下空空荡荡,但心里免不了有些惴惴;小米和小魏哥俩儿时不时钻进林子里游荡一圈,运气好的时候能抓到只野兔。
    一直到两个小时前,众人略带悠闲的山野旅途结束了,高速路没看到,倒是一脚踏进了一望无际的黄土高坡。
    金博和曹良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是瞅着g65高速的方向,怎么还扑进沙漠了咧?大陕北这些年土豪老财层出不穷,怎地还会有这种未开发过的黄土高坡??
    这倒不能怪两个半路出家的向导,毕竟他俩不是本地人,对陕北这边不是很了解。
    据明俊伟所言,陕北虽然有不少盛产原油煤矿的地方,但贫困的山区依旧是主力。经济发达的几个县城屈指可数,人们被一些土豪大款一掷千金买开心的新闻所迷惑,容易误以为大陕北这片黄土高坡遍地原油煤矿,好像端个盆过来就能舀起一盆钱一样。就像前几年的山西,谁都知道山西煤老板多,但你走在大街上能碰见几个煤老板?
    明俊伟没有来过陕北,所了解的一些皮毛都是平日涉猎而来,笼统的有,细节不甚清楚;金博虽然有四海为家的浪子风范,但往详细了说,也是个二把刀。俩人一你言我一语,将信息简单的整合一番,悲哀的发现,他俩连此刻身在何处都分辨不出。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金博所说的山顶大腰鼓,众人肯定无缘得见了。
    无论怎样,脚步不能停下,一众人简单的塞了些干饼肉脯,补充了两日来损耗的气力,再次背起行囊,踏上光秃秃的黄土坡,朝着商定的方向而去,期盼可以在途中寻得村落或是公路。
    一个小时后,众人穿过一条沟谷,总算看到一处界碑,界碑矗立在土埂中上了年月,被黄土埋了大半截,也不知道还做不做数。上面红漆字迹斑驳,隐约可见‘天赐湾’三个手书字,下面还露出一半数字。无奈,几人取了刀枪就地开挖,刨尽沙土,这才露出石碑下的文字。略一分辨,发现是xxx乡政府70年代立下的碑,根本没有其他有效信息。
    唯一值得庆贺的是,地图上找到了天赐湾三个字。对于这个还算好听的地名,众人只知道这是主席曾经战斗过的地方,至于它位于何方,那就两眼一抹黑,完全无从知晓了。不过终归是知道了地方,聊胜于无。
    越往深里走,脚下的黄土便越是松软,黄土浮于地表,又被大风带到空中。一行人根本不敢张嘴,开口就得吃土,只得闷不吭声行进许久,直到日上三竿,被火辣的日头晒成了落水狗。一行人在这植被稀疏的黄土高原上走得吃力,十月份的太阳比大家想象的毒,加上土质松软,人越走越累,水和食物消耗巨大。
    明俊伟和金博、曹良三人朝着东边高耸的一处土坡而去,那边可以看到一片植被,颜色和黄土迥异,三人估摸着走了许久,应该快到达这个名为天赐的村镇了。于是加快脚步,顶着日头疾步而去。
    期间,曹良感慨道:“这黄土高坡就这德性,戈壁滩可怎么办好?”
    “两两相差无几,咱们先走出这荒原再说罢。”明俊伟停下脚步喘了口气,指着远处连绵不绝的荒山,道:“这里从来都不适合农业生产,虽然没有行尸威胁,但基本生活都无法保证。否则,咱们可以寻个窑洞啥的安居,也还不错。”
    “咱们再往前走走,陕北村落不少,我听说黄土高坡上水库很多,咱们如果能找到水库,我觉着就不用去那个基地了。”金博一直刀不离身,这几天都没有见过行尸,这把宝刀也渴的够呛,从神兵沦为拐杖,枣木鞘上满是沙土。
    “先过去看看吧。”明俊伟暗叹一声,心说谈何容易?首先安贞那里就不好说,这个女医生现在把所有的希望都倾注到了发射基地,在她看来,那个神秘信息要似乎更加可信。
    三人停止交谈,半瓶水轮换一圈沾湿嘴唇,喘着粗气继续往高坡上边攀登。
    金博回头看了一眼,留守原地的众人还能看到,阳光曝晒的土坡上,几个黑点异常清晰。
    “别担心,这里应该是安全的。如果这儿都能出来行尸,我他妈——”
    明俊伟的嘀咕声戛然而止,距离三人不过十余米的坡顶,摇摇晃晃走上来一个衣衫褴褛的家伙……之所以没有说它是行尸,是因为这个人身后,又颠颠儿跑上来一群白花花的玩意儿……
    “羊???”
    “行尸??”
    金博和曹良的关注点不一样,不过把两个人的惊呼综合一下,就可以得出三人目瞪口呆的原因所在了。
    “俊伟啊,你刚说……这儿要是有行尸,你怎么着?”曹良咧咧嘴,拉着两人退开几步。坡顶羊群蜂拥而下,无视半坡的三人,‘咩咩咩’叫唤着跑下土坡。
    “我我我…”明俊伟‘我’了半天,没能‘我’出个所以然,身子一闪,躲开一只埋头冲锋的山羊,眼见坡顶那行尸蹒跚而下,举枪就要射击。
    就在此时,坡顶后头传来一声嘹亮的号子。
    “哎嗨~~圪梁梁光光任你走~~一夜里三次你吃不够~~村东的河水哗哗地响~~妹妹我快活的直喊娘~~”
    “黄河水它流走回不去~~几回回哭得我快断了气~~大雁雁南飞秋声声凄~~荒了责任田你富了自留地~~”
    “白花花的大腿水灵灵的逼~~这么好的地方留就不住个你~~~哎嗨~~留不住个你~~~”
    ……
    酸曲罢,歌者现。
    一个满脸沟壑的老头子,头包白毛巾,右手烟锅,左手放羊鞭,身着麻布坎肩,腰系绸子裤带,腿上是一条破洞旧军裤,裤脚挽起,脚下踩着一双黑面儿布鞋。这个老不修佝偻着腰,颌下蓄着一缕发白的山羊胡,站在坡顶一声吆喝,手里的辫子挥出一道残影,‘啪’的声响,乱哄哄的羊群像听到集结号一般,‘咩咩咩’着掉头跑了回去,一窝蜂挤在了老头子面前。
    而那个衣衫褴褛的行尸,似乎是没站稳,被疯跑过去的羊群顶翻在地,打着滚儿摔了下去,咕噜咕噜滚出老远。
    明俊伟三人面面相觑,看着那老羊倌和滚下土坡的行尸,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哎~后生几个弄甚着了?”老羊倌裹了口烟嘴,咕嘟嘟喷出一道烟气,皮鞭一抽,羊群自动让开一条通路。羊倌双手背在身后,呵呵笑着,迈着外八字的步子走了下来。
    金博抢身上前,挡在明俊伟和曹良前边,右手微动,长刀半刃出鞘。
    “别。”明俊伟按住金博的肩膀,和曹良交换了一个眼神,后者心领神会,清了清嗓子,吆喝道:“大爷!我们是逃难的!您这是啥地方?”
    老羊倌信步到几人面前,瞅了眼几人的装扮,根本无视金博手里寒光奕奕的刀刃,抹了把山羊胡,哈哈大笑:“城里后生?”
    “昂,老爷子好嗓门。”明俊伟咳嗽一声,微笑道:“这地界是天赐湾不?”
    “对着了,当就是天赐湾么。”老羊倌面色黝黑,脸上沟壑纵横,虽然干瘦,但声音中气十足。看他那挥手脆响的鞭子,估计是个老牧民了。
    老羊倌笑呵呵的绕过几人,走向还在坡底踉跄的行尸,吆喝道:“后生娃娃等等昂。”
    “昂……”三人学着老羊倌的口音应了一声,眼见羊倌走近行尸,而行尸‘赫赫’嘶吼不止,却并未扑上去撕咬。
    仨人大惊失色,心中连呼卧槽!这尼玛羊倌可以驯养行尸?
    只见老羊倌伸手将行尸扶起,助它脱离土坑,伸手推了一把,行尸嗷嗷吼了两声,跟在羊倌身后跌跌撞撞走了上去。
    三人见羊倌带着行尸过来,忍不住吞了吞口水,金博长刀出鞘,遥遥指着羊倌背后的行尸,冷声道:“大爷,这行尸是咋回事?”
    “莫急莫急。”老羊倌爽朗的笑声回荡出老远,挥挥手示意金博不用紧张,探手揽住高他一头的行尸,笑道:“这是我儿,不怕,伤不了你们。”
    明俊伟止住金博的刀锋,小心翼翼地凑近几步,上下大量一番,恍然大悟。
    这行尸虽然嘶吼不止,也探着身子想要攻击身边的羊倌,但却一直没有撕咬或探抓。明俊伟一瞧之下才发现,这行尸双臂竟被麻绳捆了起来,嘴里更是塞进去一团麻布样的东西。它躁动的样子虽然与行尸无二,但苦于手口被制,竟是伤不了老羊倌分毫。
    “我日。”金博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赞道:“大爷,您牛逼。”
    “这后生说甚了?”老羊倌没听清金博的话,看向面相较大的曹良,道:“你们是城里跑出来的?”
    “昂,大爷,我们迷路了,没吃没喝,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村子?”曹良这纯良汉子胡说起来一本正经,脸上一点波动都没有。
    “晓得了晓得了,这沙疙梁梁上常有跟你们一样的后生女子。”看样子老羊倌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推了把行尸儿子,把他搡到前头,回头道:“疙堆堆上也是你们的人么?”
    明俊伟暗暗称奇,心说这老头子视力真不赖,隔这么老远都能看到,于是便道:“是的,都走不动了,大爷您看方不方便讨口水喝?”
    “走么走么,院里有井,则跟我回个。”老羊倌叼着烟锅抽了一口,打量了三人一番,道:“我们那儿可多病羔子,你们该吃吃该喝喝,则不要张那些病羔子,昂?刀兰枪兰都放哈。”
    “……”明俊伟和曹良对视一眼,都听的稀里糊涂,看了眼金博,这小子也在勉力理解。
    “害不哈?”老羊倌嘴里浓烟狂喷,看着三个后生一脸呆逼,估摸着这仨人应该是没听懂他的方言,自己个儿乐的哈哈大笑。
    金博脸上一红,偏过头翻译道:“意思好像是让咱跟他回去,有吃有喝,就是啥冰糕不要的,好像还不让带刀枪。”
    
    第一百三十章 无题6
    
    一个人的善恶很难界定,至少对姜河来说,他不知道两者间是否会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姜河很困惑,这种困惑来源于邵山的所作所为。
    姜河遇到邵山,当时的情况很特殊,他自己半死不活,邵山有任务在身。虽然邵山后边表示,当时救他是为了获取一些有效信息,但实际上,姜河自己也明白,他其实并不具备那么大的价值。
    难道当晚邵山碰不到姜河就找不着高显镇黄校长一伙儿吗?没有姜河就找不到南塘乡所在吗?当然不是。就算之后姜河与安贞牵扯上干系,但大柳沟的情况却让他再次失去价值。如果按照姜河在南塘乡时对邵山其人的猜测,那他早死了。
    邵山显然不是一个爱心泛滥的大善人,救一次是碰巧,救两次是利用,那救三次呢?而且,救也分怎么救。老马给他治疗,无非浪费点时间,而邵山在行尸群扑来瞬间所做的一切,显然已经超出了姜河的预料。换种说法,姜河打破脑袋都不会想到,邵山居然会用如此极端的方式保了他一条命。
    让我们将时光回溯到五分钟前,也就是程龙心满意足的坐回了车子,凝望行尸群如潮水般淹没邵山等人隐蔽处的那一刻。
    邵山坐在地上,将步枪和手枪的子弹一一压满,看似漫不经心的说:“只要我没死,那还是平局。”
    姜河对这句话不可置否,显然他此刻并不在乎邵山和程龙之间莫名其妙的死斗。他当时已然绝望,眼瞅着行尸蜂拥而来,自己这边的士兵们虽说拼命开火阻击,但却收效甚微。行尸群步调凌乱,而目标却出奇的一致,它们嘶吼、喧闹,浑浊的眼珠似乎看不到眼前的事物,但高高探起的手爪却直指两车后的众人。
    邵山一声令下,仅存的七八个士兵呈‘品’字型列于两车尾端,尖刀的状的阵形显然不适合防守,这是突围的惯用队形。
    姜河一时有些恍惚,然后无由来的热血沸腾起来。他有些敬佩的看了邵山一眼,心想:军爷就是军爷,任敌千军万马,围我千万重,我自横刀立马!够爷们儿!有气魄!
    于是,这个热血上涌敢跟擎天柱掰腕子的愣头青被感染了,瘫软的双腿突然充满了力量,手里的64式手枪仿佛变成了无限子弹的加特林,一跃而起就要和尖刀阵的战士杀将出去!
    然而,没等他站起身,身后一股巨力袭来,邵山飞身扑起,将他一把摁倒在地,与此同时一声怒喝:“冲出去!!”
    尖刀小分队齐声怒吼,手中火器瞬时齐射,就算是大白天也能看到那一刻绚烂的火光和漫天喷洒的血雨!尸群中央兀然间被子弹钻出一条长廊,尖刀小分队头也不回的冲进尸群,在搏命突出不到十米后,懵然发现,他们的连长,他们的后盾,居然压根没有跟上来!!!
    迷茫、惊惶、不解、愤怒……各种情绪迅速涌进士兵们的脑中,但一切为时已晚,行尸群不是迎宾队,子弹冲出的血肉长廊瞬间便被更多行尸填补,敢死小分队深陷群尸包围,子弹以最快的速度清空了库存,在他们手忙脚乱填补弹药的当口,行尸群悍然围拢,进一步压榨了小分队的活动的空间。几个战士怨愤、悲愤!扔掉空枪,拔出军刀扑向近在咫尺的尸群,用锋利的刀刃斩落一颗颗腐臭难当的头颅,然后被更多行尸扑倒、撕咬、吞噬。
    这种单方面屠杀其实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情,用言语叙述或许很有画面感,但在姜河眼中,他只看到小分队冲进了行尸群,随后就被如潮行尸所淹没,或许在瞬间有一串密集的枪声,但瞬间便消失在行尸嘈杂的嘶吼声中。
    姜河完全傻了,他被邵山摁倒在地,然后抬头看到尸群蜂拥争抢着撕咬小分队战士,下一秒,他被邵山连拖带拽的推进车底下。没等他反应过来,邵山已经掀起热力井盖,一把将他推了下去。两条黑影紧随其后,唰唰跳进井底,再然后邵山钻了进来,伸手拉上了井盖,圆圆的井口重归黑暗,只有两个孔洞透进一丝光亮。
    ……
    热力井下空间不大,管道横亘在井底,占据了大半空间。姜河被推了下来,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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