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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唐春-第4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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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承你贵言。”
即将要做父亲,刘远兴奋之余,心时也些担忧,在这种环境下,对孩子来说,并不好,而现在还是身处险境,一生出来,无论是母还是子,马上就要踏上逃亡之路,要是落下病根,那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看到众人准备妥当,刘远大手一挥:“好,出发。”
知道前路会险象环生,刘远也不敢大意,一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不仅把痕迹抹得干干净净,就是前进,除了用千里目再三确认,有时还派出斥候探路,不过令众将士兴奋的是,一边三天,风平浪静,一点意外也没有发生。
不过越是顺利,刘远、血刀、荒狼还有赵福等经验丰富的老兵就越是担忧,不仅面上没有一点喜色,反而心事重重,脸上的神色也越发严峻。
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吗?(未完待续。。)
698 深夜中伏
藏兵洞,古代军事设施,类似地堡暗道,可埋伏奇兵出奇不意地攻击对方,多建于古代城市城墙或者关隘,是华夏古代军事家一个匠心独具的创造,一个完整的藏兵洞,有粮仓、水井、厨灶、兵器库等设施,可以让部队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可以发挥奇兵的作用。
相传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出现了藏兵洞,而现在可以追溯比较有名气的就有许昌曹操修的藏兵洞,成都大邑一带赵云修筑的平顺藏兵洞等;都是规模比较大那种,华夏很多瑰宝就是过了几千年,还让人津津乐道,孙子兵法名垂青史、三国故事烩炙人口,无论古今都有人借鉴,例如吐蕃的千户长阿波。色。
藏兵洞可以很大、很复杂,也可以很小、很简陋,而此时的阿波。色,正躲在一个简陋的藏兵洞中,从洞口看着一队吐蕃士兵经过,当他看到队伍中间有一辆马车,而有士兵脱下头盔,露出那张明显不是吐蕃人那粗犷的面孔时,眼里闪着精光,嘴边出现一丝不易觉察的冷笑,自言自语地说道:“嘿嘿,果然还是出现了。”
这是天然形成的山洞,山洞很大,足有几百平方,洞口被巧妙地用雪堆着,从外面很难看到里面,阿波。色率着麾下的四百精兵就藏在这个临时的洞穴内,守株待兔,终于把刘远给等着了。
“千户长,这些大唐人还真是狡猾,竟然穿着我们的铠甲,难怪一直没有他们消息。”一个手下压低声音说。
“还是千户长高明,这下看他们怎么逃。”
“你们看,他们还有人专门抹掉痕迹呢,还真不嫌麻烦。”
一个手下小心地问道:“千户长。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
阿波。色有些得意地说:“大唐有一句古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想取得胜利,得先了解自己的对手,虽说这次领军是哪个,现在尚未得知,不过肯定不是泛泛之辈。”说完,阿波。色扭头问手下说:“你们知道,为什么我们出动了那么多人。为什么都找不到他们的行踪吗?”
“为什么?”
“知道此事的人不多,据细作所报,大唐的出现了一种叫千里目的东西,能看到很远很远的东西,他能提前几里发现我们。早早避开,哪里能找得到他们?这就是他们一个逍遥在外的一个重大原因。如果本领主没猜错。那马车里的,肯定是赞蒙赛玛噶公主,嘿嘿,没想到这个家伙这么长情,都死到临头了,还有装风流。不过也难怪,公主是高原上最美丽的一朵花,女人看到妨忌,男人看到爱慕。不计代价救走公主,而时间和作风又相符的,十有**就是大唐的刘远了。”
阿波。色满意地点点头说:“嗯,不错,是条大鱼。”
“千户长,他们人这么少,我们现在行动吗?”看到正主出现,功名利禄就在眼前,一众将士都有些按捺不住了。
虽说头功肯定是属于他们的千户长阿波。色,但是其它功劳也不会少的,再说在场的都是阿波色的亲信,自家主子高升了,作为心腹,自然少不了好处,说不定,等千户长玩厌了那十个美女,还会赏下来给一众兄弟,反正也不是第一次。
“不急”阿波。色看着洞外那快要落山的太阳,沉着地说:“反正天快黑了,这里环境复杂,他们走不了夜路,我们这里才四百人,贸然行动,有漏网之鱼也不一定,等天黑把剩下布置在其它山洞的勇士汇合,然后把他们包围,一个也不能放跑,对了,特别是那个领头的,要活的不要死的,马车里的公主也不能伤害,我可不想被赞普砍下脑袋,明白了吗?”
众人纷纷点头,对阿波。色可谓百依百顺。
。。。。。。
刘远看看天色,夕阳西下,估计不用二刻钟,天气就暗下来,虽说很想继续向前行,不过这时路况太复杂,好像一个沼泽,刚才有个士兵差点掉了下去,刘远可不想拿麾下将士的命来赌博,还是大声说:“好了,找个避风干燥处,就地扎营,明天三更造饭,四更出发,另外,加派人手警戒,要双岗。”
“是,将军。”众人连忙应允,于是一众人就开始就是忙乎了起来。
刘远走近那马车,掀起厚厚车帘,钻进车厢内,一进车厢内,只感到里面温暧如春,那陈张氏正用手帕细心替赞蒙赛玛噶额上的汗珠,那赞蒙赛玛噶用力咬着红唇,好像在强忍着什么。
“公主,你没事吗?”
赞蒙赛玛噶咬着牙,看了刘远一眼,又偏过头去不说话。
“张婶,公主没事吧?”刘远忍不住问道。
陈张氏连忙回道:“回将军的话,公主的肚子已经下坠,羊水也开始破裂,估计今晚就要生了,请将军准备一些热水,对了,到时还要生个火堆,免得把大人小孩都冷着了。”
“什么?今晚?你确定吗?”刘远吃惊地说。
“将军,论行军打仗,小妇人可说不上话,但说到接生,小妇人可是方圆百里最有名的稳婆,很多时候只要看一眼,就断个**不离十,极少有走眼的时候,将军你就等着为人父吧。”陈张氏笑容满面地说。
刘远兴奋地说:“好,好,你要什么我给什么,有什么事,张婶只管吩咐即可。”
走下马车,刘远示意赵福过来,在他耳边耳语几句,赵福一脸喜色,频频点头,然后屁颠屁颠地跑去忙乎了。
赵福刚走,荒狼就把刘远拉到一边,一脸郑重地说:“小远,从下午开始,我就心神不定,此地不宜久留。”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对死亡和危险的气息非常敏感,这就是在生与死之间所领悟的一种本能,从下午开始,荒狼就闻到了危险的气息,而他也注意到,一直平淡状态的血刀,也有意识地把手放在刀柄处,整个人处于一种戒备状态。
“荒狼大哥,其实我也感到有点不妥”刘远一脸发苦地说:“不过这里地形复杂,不宜夜行,再说那稳婆说了,公主临盆就在今晚,实在不宜再走动,无论如何,先捱过今晚再说。”
荒狼犹豫了一下,最后轻轻点点头,然后就走到一边了。
本来他想说必要时候,要子不要母,加快速度,方能有一丝生机,但他看到刘远眉宇间那丝要作人父的喜悦,张张嘴,硬是说不出口,不过他已暗暗下定决心:必要时间,自己下手解决那个女的,免得成为拖后腿的人,把一行人全部拖入地狱的深渊,因为自己的使命,就是保护刘远的安全,只要危害刘远生命的,无论是谁,照杀不误。
很简单,荒狼和血刀只是刘远的私卫,并不属于大唐的军人。
天慢慢黑了下来,刘远等人用披风和皮毛临时搭了一个帐蓬,然后亲自把赞蒙赛玛噶抱进这个临时帐蓬之内,等稳婆陈张氏钻了进去,在陈张氏的鼓励声还有赞蒙赛玛噶紧张而痛苦的叫声中,快要为人父的刘远,急在在帐蓬外来回踱步,而一从将士,除了值勤的,其它的一个个都笑嘻嘻拿刘远打趣,而有好事者还就生男生女开了赌局。
“公主,用点力,忍一下就好了。”
“啊,好痛啊。”
“做娘是这样的,先苦后甜呢,第一次有点痛,第二次就好了。”
“啊,本公主,快没力气了。”
“公主,你行的,再用点力,你一定行的”
“张婶,我会死吗?”
“什么话,有我这个金牌稳婆在,你就放心吧,保证大小平安。”
“痛。。。。。。”
刘远在帐外听到,急得团团转,真想冲进去,自己替她生了。
就在刘远急得团团转时,候军突然大声叫了起来:“不好,有情况,敌袭!”
候军刚叫完,远处突然响起了一个嘹亮的号角声,那浑雄的号角声在天地间回荡,这突然响起的号角色,在漆黑的深晚、这片广阔没人烟的土地上,显得那么突兀、刺耳。
刘远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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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 舍命阻击
随着那号角声吹起,突然间喊杀声四起,无数火把一下子亮了起来,向刘远一行所在径直扑来,刘远吃惊地看到,那些人四面八方扑来,对自己一行呈包围之势。
“将军,我们怎么办?”赵福连忙问道。
“该死,这些蕃狗哪里冒出来的?”候军有些气急败坏地说:“我明明把方圆二十里都查了一遍,明明人影都没一个,现在怎么冒出这么多人的?都会飞的不成?”
关勇两眼冒出凶光,一脸凶狠地说:“将军,我们跟他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二个赚一个。”
“将军,这些蕃狗都没骑马,徒劳来的,难怪没有听到响声。”
“将军,我们掩护你出去。”
一众扬威军将士看到情况紧急,一个个下意识走到刘远身边,一来听从他的意见,二来也护着刘远,预防刘远被流矢所伤,此刻,刘远作为主心骨的作用彰显无疑。
身为军人,最大的愿望是扬名立万、封官加爵,最好的归宿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面对着危机和死亡,一众将士没有一个露出畏惧之色,对他们来说,出生入死这么多次,早就杀够本了,现在能和这么多过命兄弟并肩作战,就是死也值了。
“啊”“啊。。。”
二声惨叫声在深夜里显得非常刺耳,刘远抬眼一看,眼中马上出现一抹悲凉之色:两个站在高处警戒的扬威军士兵,刚才还一直手持弓箭警戒的,没想到被吐蕃人利箭射中,从高处摔下来,不用看,凶多吉少。
再也不能犹豫了。那吐蕃士兵的冲锋声越来越清晰,那一张张面目狰狞的脸也越来越近,是进是退、是战是避怎么也要拿一个主意了,刘远看看麾下的众将士,再看看四周密密麻麻的火把,最后一咬牙,大声吼道:“走,上山。”
“将。。。将军,上山?”赵福好像没听楚一样,两只眼珠快要突出来了。
现在不是趁吐蕃军还没合拢。一股作气冲出去吗?怎么往山上跑的?以扬威军的精锐,最起码也能逃出一小部分,如果上山,那就是被人包围,在没有供给的情况下。光是困都被人困死了,不是糊涂了吧。
刘远大声吼道:“没听清楚吗?上山。马上。这是命令!”
刘远所在位置是一个尖似山谷的避风处,四面都是吐蕃军,黑夜中也不知有多少,他们一直秘不露面,忍到现在才出手,肯定的做了万全之策。哪能轻易逃掉,天黑路滑,别说有敌人和陷阱,就是大白天走也得小心翼翼。现在冲出去,估计摔都摔死一部分,四面楚哥,十面埋伏,最好的办法,是抢占高位,再徐徐图之。
一共才五十名手下,前面战死摔死四个,现在又被射死二个,再加上几个伤的,人手更捉襟见肘,刘远深信,即使能突围,估计能能冲出去的,最多不超过十人,有可能全军覆没,进不如退,于是当机立断,先避其锋芒。
“是,将军。”
众人本来还有一丝犹豫,不过听到刘远的吼声,一个个再也没有犹豫了,一个个大声应诺。
“快,上山。”
“看看那两个中箭的兄弟还有气没?要是没死,带上。”
“干粮记得带上。”
“三火的兄弟跟我断后”
候军大声吩咐,一众将士开始收拾东西上山,刘远顾不得那么多,一举冲进的帐蓬,只见那陈张氏脸色发白地替赞蒙赛玛噶擦汗,而赞蒙赛玛噶而是脸色苍白地还在为分生孩子努力。
事态紧急,刘远斩钉截铁地说:“公主,我们中了埋伏,现在吐蕃的士兵正往这里杀来,我问你,你是走还是留?”
多说无益,时间也来不及了,两人都是聪明人,对赞蒙赛玛噶来说,这又是一个选择:走,那就是跟刘远在一起,和吐蕃划清界线,以后就安心做刘远背后的女人,不过前途险阻,随时有生命危险、留,那就是留在吐蕃,以她吐蕃公主的身份,无论是哪个吐蕃将士,也不会为难于她,但也代表着与刘远的正式决裂,当然,选择后者,也意味着她放弃腹中的孩子。
荒狼的手轻轻搭在刀柄上,他已做好了准备:如果赞蒙赛玛噶一说留下,马上就给她一刀,一个断了刘远的念想,二来也不用吐蕃再利用那个腹中的胎儿做文章,刘家的骨血也不用被人拿去血祭。
总的来说,死在自己人手上比落在那些冷酷无情的人手上好。
赞蒙赛赛玛噶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犹豫,当她看到刘远那张坚毅的脸,很快咬着银牙,斩钉截铁地说:“我跟你走。”
刘远脸色一松,深深地看了赞蒙赛玛噶一眼,只说了一声“好”,然后手忙脚乱把几张皮毛还有一件大衣包住赞蒙赛玛噶,叫了一声“忍住”,然后一把抱起她,扭头对陈张氏说:“张婶,跟我走。”
“是。。。。。是。。。将军大人。”陈张氏早就吓得没了主意,连忙跟刘远走,不过她走之前,没忘在帐蓬里捡了几样东西,估计是与生孩子有关的,真不愧是专业的稳婆。
荒狼和血刀紧紧贴着刘远,而血刀也从放置武器的马匹中,抽出那把长余一丈一尺一寸的陌刀,犹如战神一样守在刘远的身边,亦步亦趋,寸步不离。
“上山,快。”
“不要马了,走。”
不少将士一脸沉色地看到,他们最敬重、最祟拜的将军,脸色铁青地抱着用皮毛包得紧紧的吐蕃公主,不要命山上跑,他的两个私卫在一旁小心的搀扶着,那血水,不停地在刘远的指间滴下。
狗日的蕃狗,竟然在吐蕃公主临盆之际突袭。
“快,快点,将军来了。”赵福带着几个人在前面开路。雪山的积雪很厚,都没过小腿,他们轮番用血肉之躯趟开积雪,方便刘远行走,而此时后面的喊杀声越来越大,刘远抱着赞蒙赛玛噶,眼睛都红了,身体好像没有感觉一样,只是拼命地向上跑,从皮毛下渗下的血水。在刘远的身后滴了一路。
赵福在前开路,刘远抱着赞蒙赛玛噶往上跑,血刀和荒路两边护卫,扭伤脚的尉迟宝庆,在两个士兵的搀扶下往山上跑。而阻击的任务就落在关勇和候军身上,他们率着第三火人。负责断后。
“太好了。我们是顺风,他们是逆风,兄弟们,给我狠狠地射!”候军发现在风向对自己一方有利,不由兴奋地说。
居高临下兼顺风,可以说天时地利齐集。能留在扬威军的,射术都不差,而山下的吐蕃军密密麻麻,简直就是一大堆活靶子。一射一个准,只是一会的功会,山上就堆了二三十具尸体。
不幸中的大幸,这座不知名的山峰有点像石头岭的地形,三面峭拔一面稍为平缓,再加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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