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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秦川-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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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秦川》
作者:革命咖啡
    '踏秦川 / 革命咖啡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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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介绍:
      凡架空者,必是自三国始,尤以三国为甚。基本上《三国演义》里每个人物都能列出一本书来,而写秦未汉初是少之又少,不知什么原因。
  其实秦未汉初英雄人物众多,比之三国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其中有三代为将、痛击匈奴,修长城、建直道的忠信候蒙恬。
  有喊出“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率九百戍卒在大泽乡起义,点燃推翻秦朝熊熊烈火的屯长陈胜。
  有以泗水亭亭长出身,一举得到大秦天下的大流氓刘邦。
  有楚国战神项燕之后,领三万楚兵一破秦军二十万,二破三十万,三破六十万,威震八方令所有起义将士俯首称臣,烧秦阿房宫,落得个乌江自刎下场的大英雄项羽。
  有脸上刻囚,以囚奴身份为楚军前锋大将,常能以少用多,拜封王位的战神英布。
  有少年任侠,重金求勇士,博浪沙击始皇车。后又以足智多谋出名,助刘邦一统天下的张良。
  有少年不得志,被人看不起。后被刘邦拜为统帅,率军出陈仓、定三秦、破代、灭赵、降燕、伐齐,直至垓下全歼楚军,无一败绩,天下莫敢与之相争的韩信。
  有深谋远虑、慧眼识才的萧何。等等等等,多如天上的星辰让人一时眼花,都是写小说掂来便可用的素材人物,怎么就无法做小说呢?小子不才,愿凭一支秃笔演义出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来。
 ………………章节内容开始…………………
    第一卷 秦时明月 第一章 御风回秦
     更新时间:2008…9…14 20:30:12 本章字数:9426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那一天我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卷走,醒来后发现回到了两千多年前,并附在一个兵卒的身上。这事说起来挺搞笑的,可是这是事实,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李信语。
  时值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始皇帝为征服百越,举全国之力修凿灵渠,无睱北顾。匈奴人趁此时机越过黄河占领河南地,与大秦的上郡、北地郡、陇西郡接触,直接威胁到京都咸阳的安全。始皇帝令大将军蒙恬在上郡屯兵三十万,防范匈奴人进入中原。一时间上郡各县军营林立,从各地征发的戍边之卒齐聚于此,展开了艰苦的训练。
  按秦兵制:五人为伍,设伍长一名;二伍为什,设什长一名;五什为屯,设屯长一名;二屯为百,设百将一名;五百人,设五百主一名;一千人,设二五百主一名。其中,‘二五百主’也称“千人”,已属中级军官,掌管着一支独立的作战单位。
  始皇三十一年,六月十四这一日夜,驻扎在秃尾河畔安崖底的一支千人队里发生了件怪事。当时,天已热,二三十个士兵正在秃尾河里嬉戏,西方有颗星无故大亮。众人纷纷上岸观看,突然来了一阵阴风把一名伍长卷上天空。片刻后,风止星暗,那名伍长从天上掉入河中,等到几个军卒把人从河里救起,伍长已停止了呼吸。
  军营里死了人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更何况死的如此离奇。什长马上将此事禀告给屯长,屯长又禀告给百将,百将正要往上禀告给五百主,屯长又急奔而来说:死了的那人抬回屋子后缓了过来,没有死。
  人没死,自然便没有往上报的必要,百将黑着脸将屯长训斥了一顿后,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谁知,这件看似不大,所有知情人都不以为然的小事,犹如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块石头,击起了千层浪来……。
  李信睁开眼,首先眏入眼帘的是一张年青的大约十六七岁的脸,此人穿着一件圆领、双襟交于胸的右侧,腰束革带,衣长及膝的黑色衣服。服装很是怪异,大概几百年或者上千年以前的古人才会这样穿着,现代人根本不会穿这样的衣服。接着,他又发现自己穿的衣服与此人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人梳着发辨,而他则带着一顶小皮帽。
  “李伍长活过来了?”那人惊呼一声,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不等李信答话,便扶着李信半坐起来,接着道:“李伍长,你先休息一下,我这就去禀告什长,顺便给你打碗水喝。”
  “这是什么地方?”李信问了一句。少年已飞奔出门,没有人回答他。借着这个时机,他把四周的环境打量了一番。
  这是一间面积不大的土房,下边半人高的地方是用大块的青砖垒起,上边则用土圶出墙壁,有一道由腕粗树木做成的篱笆门与一扇用几根粗树枝做成的简陋窗户。
  窗外的月亮很明,乳白的月光照在他正躺着的榻上。榻旁地上用稻草铺着四个地铺,离他最远的那个铺上睡着一个年纪二十一二岁的青年,当李信看他的时候,他也正用坚毅有神的目光看着他。对视一眼后,那人翻了个身将头转向里边睡去。
  中间睡的两个人,一个满脸的络腮胡子,长的很壮很黑,看不出真实的年龄。此时已经入睡,从喉间发出震耳的鼾声。另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睡觉的姿势周周正正,似乎很有仙骨。
  墙面十分的平整,上边钉着二排楔子。第一排楔子上挂着五张复合大弓,第二排楔子上挂着五把青铜短剑。剑的下边用砖头垒着五个墩子,每个墩子上各放着一套铜缕铁甲。
  那个少年端着一个黑陶大碗走了进来,递给李信,笑道:“李伍长,你先喝点水休息一下。我就睡在你的旁边,晚上有什么事你咳嗽一声,我便醒了。”
  “别!”李信道了一声,伸手去拉少年,胸口发痛引来一阵的咳嗽。少年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嘴角挂着微笑,道:“李伍长,你从天上掉了下来,虽然没有明显的外伤,但很可能受了内伤,一定要多注意休息。要不要我扶你躺下休息。”
  “不用!”李信摆了摆手。这里的一切东西都太怪异了,刚开始还以为自己被那阵风吹到了电影或者电视的片场,可是打量完周围的环境后,他发现事情没有想的那么简单,任何一个片场能打造出如此真实的古代环境来,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这儿是安崖底啊!”
  “安崖底是什么地方?”
  “安崖底是我们屯军的地方,在上郡。李伍长,您在跟我开玩笑吗?为什和会问这样的问题?”青年笑道,再次的露出那两颗可爱的小虎牙,打心眼里认为李信在跟他开玩笑。
  “上郡又在什么地方?”
  “上郡在……李伍长,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那个青年欠起身,满是茧子的手在李信额头上摸了摸。李信拉住他的手腕,摇了摇头,道:“我没事,只是脑袋有点痛,很多事情想不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操士王惊!”青年站在那里,昂首挺胸道。说完,略显惊愕的道:“李伍长,你……你真的什么事情也想不起来了?连我是谁也不记得了?”
  李信重重的点了点头。
  王惊告诉他,现在是始皇三十一年六月十四。今天的月亮很圆很亮,下了操,一身臭汗的他伺候李信去河边洗澡。天空有颗星星突然大亮起来,他们便爬上岸猜测着这将预示着什么。无故的起了一阵阴风,刮的人睁不开眼。等到风停了,空中传来一声大叫,众人抬头一看,李信从天上直落下来,将河水砸起老高的浪花。
  他怕极了,慌忙把李信从河边背了回来,可是李信已经死过去。他忐忑不安的求着神仙能把李信救活,若是李信就这么死了的话,他这个伺候伍长的操士会受到很重的惩罚,说不定会被施以车裂之刑。还好,神仙终于把李信救了过来,他忐忑不安的心才放了下来。
  王惊说:“李伍长,你还记的把你吹走的风吗?”
  李信摇了摇头。他当然记得一阵风,不过不是王惊说的那阵风,而是把他吹到这里来的风。当时他正走在宽广的马路上,两边是钢筋水泥堆成的高楼大厦,马路中央飞驰着一辆辆漂亮的小车。前边走着一个身材娇好的女子,扭来扭去的屁股晃的他眼花,浑身血液加速运行,就连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起了一阵风,风不大,他也没在意。这阵风把他从地上卷了起来,就像风里有只无形的手,拎着他的双脚把他拎到了空中,接着便是一阵的天晕地转,等到睁开眼便看到了王惊。
  “难道我因一阵风而穿越了时空?”李信心中有几分的期待,更多的是惶恐不安。关于穿越,他听别人说过一些,无非是懂历史的因知道历史进展,在穿越的朝代混的如鱼得水。知道火药配方的,打下来一片江山,做着唯我独尊的君王。知道造玻璃的,赚了个盆满钵满,过着奢侈的生活。这些结果都是他所期待的,可是造成这些结果的条件他都不知道,无论是历史知识、火药配方、造玻璃,或者是其他的一些东西,所以又十分的惶恐。
  “衰!早知道我应该好好的学习……”李信喃喃了一句
  “李伍长,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我说你长的很帅!天晚了,睡吧!”李信开着玩笑。王惊闻此言,红着脸把头垂下。
  李信躺在榻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还是不十分的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穿越了。时至半夜,悄悄的从榻上爬起,走到墙边取下一张大弓,细细的研究。弓是由六种材料组合而成,弓干是一种不知名的木头削制而成,里边贴着动物的角,外边粘着筋,关节地方用丝缠绕的异常结实,用黑漆刷了很多遍,弓弦是用动物的筋绞制而成。
  “这应该是秦代的工艺,现代仿制的没有如此精细!”秦代的工艺是什么,他根本不知道,但第一感觉告诉他这把弓肯定是古代的杰作。暗叹了一声,打开房门,走出屋子。
  外边是一座小型的城堡,城堡的中央有个烽火台,城墙四角各有一座高高的角楼,每个角楼上走动着四五个兵卒。一条宽阔的道路把城堡内的房子分成左右,他所住的房子在左边,成排状,一排有十间屋子,都是一样的结构。右边的是青砖到顶的小屋,大多数都很小,有一幢很大,独占城堡的一角,从窗户透出的火光可以看到有几个身披铠甲的将领正在研究着什么。
  屋子的墙角堆着许多长矛,竟有七米多长。李信拿着一根试了试分量,很重,不用全身之力,根本就拿不起来。
  “看来确是回到了秦朝,我该怎么办?什么都不会,该如何才能在这个年代活下来,并干出一翻事业来?不管怎么说,先认定了李信的这个身份,把这个朝代的一切事情都搞明白了,然后再想其他的办法!”李信躺在榻上毫无头绪的想着,不知这了多长时间方迷迷糊糊进入梦乡。正睡至酣处,屋外响起沉闷的鼓声。
  从王惊口中得知,那个眼睛很有神的青年姓陈,是个二级爵位的上造。一个月前,当李信在家里还没来此地戍边时,陈上造代领伍长。李信一来凭着三级爵位簪袅取代了陈上造的伍长,自那后二人便起了隔阂。全身乌黑,身上布满大块肌肉,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是个奴隶,名叫黑夫。同王惊一样,其身份也是个没有任何爵位的操士。似有仙骨的,留着两撇胡子的是领一级爵位的公士,姓张。王惊说此人是个读书人,很有学问。看他的言行举止也确像个读书人,无处不透着读书人的那股子酸劲。
  鼓声一响,三个人已穿好了甲,背上弓,挂上剑跑出门口,手持长矛焦急的等待着。王惊也整装待毕,唯有李信看着眼前的一堆东西不知该如何才能穿到身上。鼓声越来越急,外边站着的三人脸色也越来越焦虑。王惊斜睨了一眼外边的三人,不紧不慢的帮着李信穿护胸腹的前甲、护背腰的后甲、护肩膀的披膊、护颈项的盆领、护胳膊的臂甲、护双手的手甲。
  “他们几个为什么如此的惶恐?”李信伸开双手,如衣服架子一般任凭王惊帮自己整理着装备。
  “因为集合晚了,会受到惩罚的。”王惊嘴角挂着微笑,帮李信挂着弓。
  “那他们为什么不赶快去集合?”
  “因为您这个主官不到,他们擅自行动将会受到更重的刑罚。”
  “会受到什么惩罚?”
  “会被杖责十棍?”
  “你不怕?”李信笑了笑。
  “不怕!每天吃你那么多肉,打上二十棍也不怕!他们也是的,明知道你昨日受了伤,失了忆,就是不肯来帮你,受罚也只能怨他们!”王惊将剑给李信挂在腰上,整了整背后的箭壶,道:“好了!李伍长,我们可以出发了!”
  李信举着长矛摇摇晃晃的带着四名手下赶到城堡外的校场时,鼓声早已停下良久。校场上整整齐齐的站着千号黑衣黑甲兵卒,千人长站在队伍的最前边冷目看着迟到的这伍士兵。
  “你叫什么名字,长官是谁?”自从他当上千人长,屯兵安崖底,今天还是第一次碰到有人迟到的情况。
  李信不知该如何回答,愣愣的站在那里。
  “谁是他们的什长,屯长,百将,给我站出来!”千人长回身望着黑压压的队伍,怒喝一声。
  队伍中走出三人,千人长冷哼一声,道:“士兵迟到,主官一并受罚。百将仗责三下,屯长仗责五下,什长仗责七下,迟到的五人仗责十下。若是下次再犯,杖责加倍!”
  腕粗的大棍打在屁股上的滋味实在的不好受,更何况现在已近夏日,穿的十分单薄,那滋味更加的不好受。领了罚,李信带着人汇入黑压压一片的队伍中。
  训练开始了,这种场面绝对的壮观,上千号人迈着同样的步子喊着同样的号子,有如一座正在移动的山,以无坚不催的气势向前走着。大地为之颤抖,风云为之变色,混在里边的李信兴奋的忘了屁股上的疼痛,努力举着沉重的长矛随队伍不停的转变方向。他位于右侧第一排,当向前走、向后走、向左走时,他手中的长矛是竖起来的。当向右走时,他这一排便成了前排,得把长矛向前平持,以坚定的步子带领着队伍往前进。长矛长七米,他相信所有的敌人碰到这样的队形都会束手无策,七米的距离是他们无法逾越的距离。
  从东方泛白到太阳挂起老高,这场训练才算完。累坏了的李信瘫倒在地,一动也不想动。王惊为他端来饭食,一共三样:一大黑陶碗精米,一大碗酱肉,一大碗蔬菜。他爬起身,吃了两口,味道还不错。看到王惊一边拨拉陶碗里黄色粗米,一边用两个机灵的眼睛盯着他那碗酱肉,他觉的有些奇怪。又朝旁边的陈上造、张公士、黑夫碗里看去,才知道大家吃的并不一样。陈上造吃的是一碗精米配一碗蔬菜,张公士的只有一碗精米,而黑夫与王惊的却是黄色的粗米。
  “来来来,大家吃肉!”李信把肉放到中间友好的道。暗怪王惊巴结他这个小官巴结的太离谱,把唯一的一碗肉放在他的面前。除了王惊不客气的夹着碗里的肉吃了起来,其余的三人都没朝那碗肉伸出筷子。黑夫与张公士吃完碗里的米,自回屋休息去了,陈上造吃完饭后,抬头望着头顶盘旋的一只鹰发起了呆。
  “这叫什么人吃什么饭!”王惊看出李信的疑惑,咽下一块酱肉道。
  “何解?”李信问道。
  “军中吃饭不比家里,吃什么饭,配什么菜自古以来都有规定。像你是个三级的爵位,所以吃饭就有菜有肉。像陈上造,是个二级的爵位,就有菜无肉。像张公士是一级爵位,就无肉无菜。而我和黑夫没有爵位,只能吃糙米,并且时常量不够,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
  “原来是这样!没想到大秦军队中的等级竟如此森严。”李信暗道一声,为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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