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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不多时-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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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莘师兄,你在做什么啊?这么认真。”宁宁凑到庄莘跟前问。
  “我正在修改参加音乐比赛的原创歌曲。”庄莘回答道。
  “原、创,那是要自己作词作曲吗?”傻白甜一字一顿的问。
  “当然了,十、分、浪、费、脑、细、胞!”庄莘模仿她一字一顿地回答。
  庄莘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社办的其他人,已经都走光了。
  “他们动作这么快?”
  “对啊,都去吃饭了。”
  “那你怎么没跟他们一起去?”
  “我,我没浪费脑细胞,不饿。”沈宁攸耷拉着脑袋,咬起下嘴唇。
  “呵呵。。。。。。”庄莘干笑两声,拍了拍她脑袋:“瘦得跟排骨似的,还好意思节食啊!”
  “我哪有?”
  “你哪有。”庄莘故意重复她的话,放下手边的工作,无奈加宠溺地看了她一眼说:“走吧,跟我去吃饭,创作者可是需要补充能量,走了走了!”说着拉傻白甜往外走。
  “创作者还需要吃饭吗?天才不都是靠精神食粮充饥止渴?”傻白甜边走还不忘向“创作者”发问。
  “那是,天才都是这样,废寝忘食。不过,偶尔也可以食一下人间烟火嘛,你说对不对?”庄莘回过头和她打趣道。
  “那好,我就看看你怎么食人间烟火。”
  “呵呵。”
  然后,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说笑着往食堂走去。
  沈宁攸打了饭菜,没吃多少就吃不动了。不过她倒是没闲着,用勺子在餐盘里敲来打去,一会翻一翻盘子里的排骨,一会动一动碗里的米饭。直到看着她把餐盘里所有的饭菜都折腾了一遍,庄莘终于忍不住开口:“攸攸同学,你知道在中国。。。。。。像你这样的不良少女,每天浪费的粮食,可以养活多少非洲难民吗?”
  “多少?”
  “。。。。。。”
  好奇心这么强,学长也是醉了,看了她一眼,庄莘继续低头吃饭。
  到了晚上,庄莘和马超说要去酒吧,沈宁攸也跟着一起去了。
  庄莘和马超上台表演的时候,底下有很多热情粉丝捧场欢呼,沈宁攸坐在下面直犯花痴。
  表演结束,三个人坐在那,庄莘忙他的创作,马超玩手机游戏,沈宁攸戳着冷饮里的冰块,忽然,她忍不住发问:“莘师兄,你的创作灵感都来源于什么啊?”
  她会突然这么问,庄莘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回答,他想了想,用一个词言简意赅:“俗世。”
  “啊?什么意思?”
  “生活。”马超看沈宁攸一副懵懵懂懂的表情,笑着补充道。
  “生活?”她重复了一遍,然后眼睛一亮,立刻领悟到:“啊,我明白了,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对不对?”
  “真聪明,回答准确!”莘大帅哥赞扬。
  过了大概十分钟,沈宁攸一抬头,刚好看到孟甜走进来,她连忙叫道:“孟甜,这边这边!”
  “我就知道你们一准在这!我东西落在社办了,回去拿才发现社办一个人都没有。喂,庄莘你不是说晚上要在社办赶曲子吗?”
  “这不正改着吗?”庄莘抱着吉他,边试听歌曲的旋律,边回答。
  马超便问:“庄,那曲子改得怎么样了?”
  “还没。”庄莘正在边感受边沉思之中,不假思索的随口应付了两个字。
  “超哥,你特意来关心创作进度的?”孟甜打趣问。
  “当然不会,有你莘哥在,这还需要我操心吗?”马超看向庄莘,笑嘻嘻的说。
  “我看也是。”孟甜顺着他故意说。
  “不过,我倒是确实很期待新歌出炉啊!”马超说。
  “怎么说啊?”孟甜问。
  “你们知道吉他之神Eric Patrick Clapton吗?”马超不答反问。
  “我知道我知道,他是英国歌手,擅长创作布鲁斯风格的音乐。”沈宁攸抢答道。
  “对对对,听过是吧?”
  “恩,他是20世纪最成功的音乐家之一,也是世界著名的吉他大师,他开创了布鲁斯摇滚、迷幻摇滚音乐的先河,后来。。。。。。后来好像是转换了音乐风格,又开始创作流行音乐去了。”沈宁攸继续补充。
  “呦,不错啊,你还知道不少!”马超表扬道。
  其实,之前沈宁攸对什么吉他,摇滚、布鲁斯什么的,根本就是一窍不通,这些还不都是听庄莘提过的。
  “那也是你莘师兄最崇拜的艺术大师!”马超补充道。
  “恩?不是Beyond和张震岳吗?”孟甜知道庄莘经常在酒吧唱他们的歌,而且很多歌迷都因此迷他迷得不行,他演奏Beyond的时候,一身放荡不羁的劲,简直帅呆了。
  “No;no;no!那是我的style。”马超指了指自己,纠正道。
  “哎呦,我怎么没看出来哦?”孟甜调皮地朝马超眨眨眼。
  “嘿,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咱们吉他社呢,真算得上是人才辈出,要不怎么能位居十佳社团之首呢!光是创作型歌手就有三名,庄莘、魏蜀,当然也可以算上我,哈哈。魏蜀和我呢,都是励志豪放派的,音乐风格比较像Beyond;庄莘呢,他属于抒情派,他的创作风格比较接近庾澄庆、朴树,还时不时来个蓝调。”马超兴致勃勃地介绍起各个社员的创作曲风,并神秘兮兮地爆料道:“而且啊,他写的每一首歌,背后都有一个很纯情的故事。”
  “哇,真的吗?”沈宁攸对这个很感兴趣,马上追问道:“什么故事什么故事啊?
  “很多,什么故事都有。”
  “比如呢?”孟甜也好奇。
  “比如,那首《拥抱大熊座》,好像是根据一个希腊神话什么阿卡斯的故事创作的。”
  “哇!这么科幻的名字!”沈宁攸赞叹道。
  “科幻?”马超和孟甜异口同声的问,对她这个形容词表示不解。
  “星座里有那么多星星,天上的星星又都离我们那么远,如果想要拥抱大熊座,那岂不是要耗费几亿光年,而且还要坐宇宙飞船。”
  听沈宁攸这么说,刚才一直忙于创作,无心理会马超对自己露骨“褒奖”的庄莘,注意力一瞬间转移到了这边,搭话道:“不错,想象力丰富,像我□□出来的!”
  “沈宁攸同学,你该不会是科幻电影看太多了吧?那不叫科幻,应该叫梦幻才对,而且这首歌是根据大熊座的希腊神话,讲述一段母子情深的故事。而且,这名字明显很温暖很煽情,还很。。。。。。”孟甜说到一半,忽然转头小声对沈宁攸说:“还很少女系。”
  说完,两个人哈哈大笑。
  然后,孟甜面带陶醉之色地说:“不过,我最喜欢的是。。。。。。”她在心里哼唱了出来。
  “什么?”沈宁攸问她。
  “呃,没有,没什么。”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庄莘,在酒吧,庄莘坐在她对面弹唱的那首歌——《春泥》。?

☆、(十一)

?  那首曲子第二天就改好了,不得不佩服庄大帅哥的创作才华。
  庄莘在例会上把曲谱配上歌词发给大家,然后还现场亲自演奏了一遍。
  不是蓝调,只是一首普通的流行音乐,但是很好听。
  毫无悬念,与往年一样,经吉他社自己的乐队演唱,庄莘的那首歌,在那一届的原创歌手大赛上稳拿了第一名,虽然沈宁攸没能上台和他们一起表演,但她也坐在台下替他们狠狠激动了一把。
  沈宁攸曾经傻乎乎地问庄莘:“莘师兄,为什么你能弹得那么好呢?”
  “四个字,熟能生巧。”庄莘说。
  “我也一直很喜欢吉他,为什么就是怎么也学不好?是不是我太笨呢?”她迷惑。
  “不是你笨,而是因为,你只是喜欢,却不是爱。”庄莘很认真地看着她说。
  那天,她告诉自己,接下来一定要努力把吉他学好,她要证明给他看,她不只是喜欢,而是真的会爱上。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到了十月中旬,吉他社已经陆续开展了十几次大大小小的活动和内部培训。
  期间,校内校外、社办内外出出入入,孟甜和庄莘并没有表现出像情侣般的亲密。
  足以证明,他们并没有在一起。自然而然,学校的流言也就传不下去了,宁宁也终于彻底放心。
  我真替她高兴,看来首战告捷,诱敌阶段计划已基本成功,我军已深入敌后。接下来就需要我这个资深特工出动,在外缘挑起事端,给他们加点猛料,让敌人主动出击,然后逼其就范。
  自从那次比赛获奖以来,沈宁攸就整天缠着庄莘,教她作曲写词。庄莘说自己收费很高。沈宁攸就说,那作为酬劳,我把饭卡压在你这,你随便刷,或者你想吃什么,随时跟我说,我去帮你买。
  她还真是虔诚的求道者啊!
  不过,俗话说得好,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庄莘哪敢使唤这位大小姐,保不准什么时候一个不高兴,要他吐出来还回来。
  一大早,沈宁攸刚到社办就拉住庄莘,“莘师兄莘师兄”地凑到他面前,拿出一张纸,嬉皮笑脸的坐在他对面。
  “我们昨天上希腊神话课,老师留了一个作业,我写了一整晚,莘师兄,我读给你听一下,你看我写的怎么样?”她脸上一副“此作品很值得期待”的表情。
  “要认真听认真听哦!”看庄莘面向自己坐好,她才开始读:“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第七根肋骨》。这一天,骑士和公主幸福的在一起了,骑士牵着一匹白马,公主坐在马背上。。。。。。”
  “停停,等一下!”庄莘立刻打断,表示需要确定自己刚才听到的内容:“骑士,牵着白马?公主,坐在马背上?”
  “怎么了?这有什么问题吗?”沈宁攸一副不解的表情。
  “骑士,不骑马,干嘛牵着?”庄莘看着她的眼睛,向作者提出质疑:“还有,坐在马背上的不是唐僧吗?”庄莘冲她挑了挑眉。
  “谁说的?骑士为什么不能牵着马?公主为什么不能坐在马背上?”沈宁攸瞪大眼睛反驳,不许他故意捣乱。
  “恩,绝对是唐僧!”
  “是公主!”沈宁攸冲他瞪眼。
  “好好好,是公主,你继续!”
  “那你别捣乱,仔细听!”
  庄莘做了个OK的手势。
  她继续读下去:“树林里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忽然,一阵风吹来——”
  “诶,停停停!”庄莘再次打断她。
  “又怎么了?”
  庄莘拿过她手里的作业本,扫了一眼,皱眉:“森林里,阳、光、明、媚。森林里?”庄莘重复了一遍,抬头看了沈宁攸一眼,用眼神嘲笑她,意思是你很没常识,接着继续指正道:“还有,神话的开始,公主就和王子幸福地在一起了,这不符合科学!”他脸上写着“别逗我了行吗”,说完站起身来表示听不下去了,顺手拍了拍作者的脑袋。
  “等等等,不许走不许走,你听我读完!听我读完再发表评论,ok?”沈宁攸拉他坐下。
  “好好好,您继续您继续!”庄莘无奈。
  “公主被恶魔抓走,如果骑士要救出公主,必须要拿一样东西作为交换。那样东西,就是他身体左侧的第七根肋骨。王子没有犹豫,砍下了肋骨,交到了恶魔手里,公主得救了。后来,失去肋骨的骑士,受到恶魔的诅咒,身患重病,生命垂危。梦里,他梦到一个女人守在自己的床边哭泣,那个女人自称是他失去的肋骨,也是他前世的情人。前世她死后曾经在上帝面前恳求,希望今生继续陪伴在他身边,上帝答应了,她牺牲了一世投胎做人的机会,变成骑士的肋骨,时时刻刻陪在他身边。她对骑士说,她会帮他摆脱恶魔的诅咒,只是这样自己将再无投胎转世的机会,也就从此再无法回到骑士身边。她说她是来和骑士道别的,要他在她离开之后好好照顾自己,希望他和公主可以幸福地在一起,天长地久。然后,她牺牲了自己,成全了骑士和公主。”
  沈宁攸一口气把这个故事读完,抬头着看庄莘,满心期待地等待他的评价。
  而彼时,庄莘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两人四目相对,好几秒,庄莘才醒过神来,问她:“没了?”
  “恩,没了。”
  “为什么结局会是这样?”庄莘略有所思地皱眉。
  “怎么了?”
  “怎么是个悲剧啊?”
  “你觉得这故事是个悲剧吗?”
  “当然是悲剧!你看,恶魔没有被除掉,王子又失去了自己的肋骨,终身残废,多可怜。”
  终身残废?什么思维啊这人!
  “是悲剧没错,但是你不觉得第七根肋骨很可怜吗?”
  庄莘看着沈宁攸,忍住内心想要大笑的冲动,故作感动状,一字一顿附和着说:“恩!真、的、很、可、怜。。。。。。”
  《圣经》上说:上帝趁亚当睡着之时,从他身上抽出一条肋骨,创造了夏娃,从此繁衍了人类。他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也从此,男人身上就少了一条肋骨。男人只有寻到属于自己身上的那条肋骨,才是完整的。
  沈宁攸对于庄莘这个无法领会文学内涵又亵渎作品的无良读者,很是无语。她冲庄莘做了一个鬼脸,庄莘狠狠弹了她脑袋一下,又补了一句:“你该不会是从《安徒生童话》,或者《伊索寓言》里抄的吧?”
  “讨厌!”
  沈宁攸回去对我说起这件事,我瞬间脑子里灵光一闪,biubiubiu想出一条妙计。
  那个周末,刚好是“光棍节”,早就定好了社团聚会。晚饭过后,我兴致勃勃地提议,不如大家一起做个游戏。马超问有什么好玩的,我推荐了一个最近网上很火的游戏,叫做“盲人摸象”。好几个社员都说知道那个游戏,很好玩。
  所谓“盲人摸象”就是:一个人扮演盲人,一个人扮演大象,盲人要根据抽到的字条,蒙上眼睛找到大象身上的某个身体部位,字条上的题目难度越大越好。
  我自告奋勇去写惩罚字条。
  在我的指导下,游戏有序进行,几局下来,大家都玩得不亦乐乎。
  第一局马超毫无悬念的中招,另一个没抢到凳子的是孟甜。孟甜扮演盲人,马超扮演大象,抽到的题目是:小蛮腰。
  看到这个题目,大家直接笑翻,学长刘艺差点坐到地上,孟甜调皮地问:“超哥,我想请问一个问题,你有腰吗?”
  “这谁写的?”马超哭笑不得。
  “美美,你太神了,这简直就是为社长专门准备的!”有人幸灾乐祸大叫道。
  第二局中招的是两个男生,都是新生,抽到的题目是:鼻子。
  题目很简单,一下就找到了。
  第三局抢凳子的时候,有两个人为了抢一把凳子,鹬蚌相争,最后我渔翁得利。那两个人,一个是沈宁攸,另一个是庄莘。
  马超见状,立刻带头叫好,其他人也跟着起哄,都等着看好戏,叫他们快抽快抽。
  庄莘看了沈宁攸一眼,用眼神示意她,女士优先。
  然后,沈宁攸把手伸进我捧的盒子里,抽到的题目是:第七根肋骨。
  蒙上眼睛之后,沈宁攸小心翼翼、认认真真地开始了“找肋骨”的旅程,边找还边自言自语道:“第一根,第二根,第三根,第四根——”数到一半她忽然大叫一声:“哎呀,要从上面开始数,还是从下面?”
  “我说宁宁同学,你是不是傻?”孟甜嘲笑道。
  “快点,是不是想占我便宜?”受刑之人庄莘调侃道。
  “别动!我很认真哦。”沈宁攸倒是一本正经,不过,她忽然发现一个事实:“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好像数错了。”
  听到这话,所有人瞬间笑翻。
  刘艺为首的几个男生幸灾乐祸起哄,刘艺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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